好一会儿,发射井里都没有任何声音,林半夏犹自站在那里,默默思考着于雷刚刚说的话,还有体会着他话中复杂的情绪。
他女朋友是精英?是富家小姐?是高干子弟?
肯定是其中一项,才能上得了方舟。然后因为现实条件而不得不生离死别?林半夏的脑袋里开始幻想起来,但是令她奇怪的是于雷现在的这种态度。
“喂,你肯定是很喜欢很喜欢你女朋友喽?”林半夏突然觉得这个人并不神秘了,主动走到他旁边坐了下来。
“是啊!”于雷对她的突然间转变不免失笑,“怪不得瑾瑾总说,女人最喜欢的就是八卦。”
“瑾瑾?是你的女朋友吗?名字很可爱啊!”林半夏一点都不吝啬地赞美道。她现在不想去考虑自己身处绝境的事情,她急需一些东西来转移她绝望的心情。
于雷看了她一眼,像是知道她的目的,也配合地点点头道:“是的,她叫安瑾瑾,安静的安,瑾瑶美玉的瑾。”
“真是好名字。”林半夏顿了一下,像是生怕于雷不知道自己名字的写法,强调道:“你介绍的太详细,我也重来。我叫林半夏,林是森林的林,半夏不是一半夏天的意思,虽然字面上就是这个意思啦,只不过半夏是一种草药名。还有一种名称我也很喜欢,叫半月莲。”
“原来是这个半夏,我以为是陪伴的伴呢。”于雷被她的小执拗逗得一笑。
“哦?原来你叫的于雷不是水底下的那个鱼雷啊?”林半夏也不客气,立刻伶牙俐齿地反驳道。
“呵呵,那我也重新自我介绍下,我叫于雷,于是的于,雷电的雷。”于雷笑着回应道。半夏,他记得这是个有毒的草药,但是这名字还真是很好听。于雷下意识地歪着头往林半夏姣好的侧脸看去,听着她爽朗的笑声,有那么一闪神,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不久之前的晚上,和女朋友半夜坐在屋顶上看流星雨的那个瞬间。
可是这也仅仅只是片刻的失神,瞬间他就无奈地叹了口气。
有回忆是好的,但是把这个刚认识的女子错认成安瑾瑾,那就是他的失礼了。
“怎么又叹气了?”林半夏收起笑容,很认真地问道。
于雷摇了摇头,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林半夏却开始盯着他看了起来。她刚刚一直没有仔细打量这个男人,只是觉得他比身材已经颇高的她还高上十多公分,是个高大健壮的男子而已。现在在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她才发现这男人长得还真是……符合她的胃口。
她知道现在流行什么小受男啊、妖孽男啊、伪娘啊……但是她一直都认为,只有拥有男子气概的男人才能打动她。而现在坐在她身旁的这个男人,尽管身上衣衫褴褛,遍体鳞伤,也无法和落魄这两个字联系在一起。而端正的五官和英挺的浓眉间,透着浓浓的眷恋之意,恐怕是在想着他的女友。
有那么一刻,林半夏不禁嫉妒那个安瑾瑾来,能让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惦记着,爱着,为什么她就没有这个福分?
果然好男人都早就被人抢走了。
林半夏胡乱地想着,突然觉得自己的运气倒也不坏。
如果这个于雷说的都是事实的话,那么现在地球天崩地裂地死了五六十亿人,她还活着。足以证明她的运气不是普通的好。更别说和她运气一样好的人身边还有一个。
于雷径自地陷入了回忆中,像是饥饿的人努力地吞食吃的般,在自己的脑海里竭力地回忆着和安瑾瑾所相处的每一刻。从两人初中时候的初遇到最后一次的见面,他突然间悲哀的发现,他值得回忆的东西实在是太少太少。
由于他的工作性质,两人向来是聚少离多,纵使他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但是确立恋爱关系也就是这一两年之间的事。对于他来说,她的存在就好像空气般自然,自然到没有什么特别可以值得他反复回味的。
“喂!男人!”耳边传来林半夏不客气的呼喝声,于雷不耐烦地抬起头,朝她看去。只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站了起来,被他割下潜水服而只能露在空气中的腿部曲线再次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喂!你怎么这么一副世界末日的嘴脸?振作一点!”林半夏知道他盯着她的大腿看,索性气恼地用脚踹了踹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架势。
“确实就是世界末日啊……”于雷撑着下巴,懒懒地说道。还是女人有活力,为了减少身体消耗,他还是少活动。喏,还有少说话。
“呃,倒也是世界末日……哦!不对!你女朋友既然在方舟上,肯定也能活下来,你难道不想活下去再和她重逢吗?”林半夏越想越生气,继续地踢着他,一下比一下用力。这男人有十万个理由为继续活下去奋斗,怎么就一副死样?收回她的观感,这男人虽然长得非常对她的胃口,但是性格简直就是垃圾!
于雷坚定地摇了摇头,吐出两个字:“不想。”
“啊?”林半夏完全没料到会得到这个答案,踢出去的脚一个急刹车停在了半空中,身体却一下子失去了平衡。
于雷叹了口气,伸手拽住了她光滑的脚腕,免去了她再次掉到下面水里的危险。
“为什么?”林半夏惊恐不定地扶着栏杆,回过头之后第一句话居然是追问他。“为什么不想见到你的女朋友?你不是很喜欢很喜欢她吗?”
于雷松开了握着她脚腕的手,淡淡地垂眼说道:“她只是个普通的白领,既不是基因选定的精英,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大小姐,更不是高干子弟。”
“啊?”林半夏呆呆地眨着眼睛,看到了于雷的表情,在心里隐约也猜到了几分。
“她之所以能上方舟,是因为有个富豪喜欢她,她跟着他走了。”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