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主向来认为只有粗犷的装扮才能凸显傲气凌然的男人气概,所以浓密的络腮胡和不拘小节的兽皮围腰便是他的特征,这么多年过去了,凡是有人胆敢对寨主提议换个装扮,绝对是非死即伤。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铁板钉钉的事实,会在某一天,如此轻易地被扭转!
是的,就是在今天!
寨主居然刮了他那引以为豪的络腮胡,还乐滋滋地洗了花瓣澡,把乱蓬蓬的头发梳理整齐,一丝不苟地扎起来。
看看他身上穿的那件中规中矩的银灰锦袍,分明是前段时间打劫一伙富商时缴获的胜利品,每次寨主都若无其事地说拿去烧柴,昨晚却突然差人翻箱倒柜将所有这种衣服都找出来,叮嘱下人洗干净统统送进他房里,从此后他会每天换着穿……
这究竟是宁静过后的震骇……
还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变态……
寨里的账房先生连忙拿出一副卷轴,摊在桌上飞速写了起来。
而卷轴的标题则是《雷风寨风云变革五十年之惊天大事记》。
佟烈风被花雅火辣辣的眼神看得心跳不已,他羞涩地别过脸,将手中的花盆递给花雅,小声说:“我看今天天气不错,特意送份礼物给姑娘,这……这是家父悉心栽种的仙人掌,一直是雷风寨占有重要地位的寨花,哦不,是寨掌!雷风寨的规矩是传男不传女,除非,除非遇到……”话未说完,佟烈风的脸已经红得不像样子,他一咬牙,将花盆塞进花雅手里,毅然决然:“我今天就将它交付给姑娘你了!”
“……”
花雅盯着花盆里硕大的仙人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别说她不认识这个怪人,就算认识,她要仙人掌也没用啊。
算了,盛情难却,她还是先接受吧,兴许哪天饿了还可以拔了刺烤着吃呢。 逃爱上上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