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有三分姿色,举止轻浮,这是薛大傻子所喜欢的美媚类型。
大概薛大傻子在想,女人要淫荡,要风骚,这才够味呢。
因此,夏金桂的陪房丫鬟宝蟾美媚,凭着与生俱来的“淫”与“骚”,来个鲤鱼跳龙门,飞上枝头,跻身加入了小奶的队伍,做了薛大傻子的妾。
本人曾经在网上看过一篇文章,说万人迷贝克汉姆,一时放纵没管住裤腰带,采了路边的野花。那野花,对大帅哥贝克汉姆的“驴”,还有床上精湛无比的技术,赞叹不已,恐天下不知似的,大喇叭四处广而告知。
当然啦,人家大帅哥贝克汉姆是什么人物?万人迷呢,这是世界公认的,可不是野花一个人评的。平常人想见他一面,握个手,简直比登天还要难,更别说上床,云雨之欢了。所以难怪那朵野花,那么光荣,那么自豪。
有一位文才出众的网友,作了诗一首,形容贝克汉姆和野花:曾经淫荡化春水,一朝巫山颠雨云。谁料粘个骚狐狸,半缘狐臭半缘瘟。
一直觉得,这诗套了在薛大傻子和宝蟾身上,最贴切不过。
宝蟾美媚,是一只“骚狐狸”。
那薛大傻子,是吃饱饭撑着的,没事找事做。得陇望蜀,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嫌受老婆的河东狮吼不过瘾,搞个升级版的,干脆也把了老婆的小跟班,那个风骚的宝蟾,也收进房里给他暖床去。
这个宝蟾,由于近朱者红,近墨者黑,近着老虎变大虫,把了她主子夏金桂的祖传泼妇神功,学了个七八分,虽然还没有“长江前浪推后浪,后浪死在沙滩上”,但也是个百般恶赖的角色。
这下好了,家里的大奶小奶们,整日争风吃醋,斗了个你死我活。一个男人三个女瓜分,自然是僧多粥少。于是好好的一个家,给整成了一锅粥,你方唱罢我登场,闹了个鸡犬不宁。
这是喜新厌旧,见一个爱一个的下场。
夏金桂之所以这么大方,把宝蟾给了薛大傻子做小奶,大概她是想学了唐高宗李治的皇后王氏,把香菱当作了萧妃,而宝蟾呢,先让她做做武媚娘,然后借了宝蟾之手,把香菱赶尽杀绝。
夏金桂知道,宝蟾能力有限,成不了武则天,把香菱赶尽杀绝绰绰有余,而想挤走她,要黄袍加身,坐“大少奶奶”的位置,门都没有,宝蟾IQ没有这么高。
夏金桂没有想到,宝蟾也不是省油的灯。她是那种有理想,有抱负,外带一腔高度为命运而奋斗的热情。这类人,属于头发长见识短,当命运略略有所改变,就给胜利冲晕头脑,容易搞腐败。
宝蟾美媚IQ虽然跟不上武则天,但比夏金桂也差不了多少,两人是半斤八两。 乱弹红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