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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把诗印到封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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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所有人都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丁青文满意的点点头:“让各位久等了,实在抱歉!来人,将这些残酒都撤了,统统换成新的。”

  白京飞等的心里七上八下,好不容易看到丁青文,谁知这老家伙却一直顾左右而言他,不由嚷嚷:“伯父,都这个点了,除了饿死鬼投胎,谁还没吃饱?别整那没用的了,赶紧宣布结果吧!”神情专注的他,浑没注意到芊芊姑娘杀人般的目光。

  丁青文一愣:“结果?宣布什么结果?老夫不在,你们又玩楹联了?”

  白京飞:“没对楹联啊。刚才诗诗姐不是让作一首诗吗?说要评出最好的,这不都在等着嘛!”

  丁青文摇摇头:“白贤侄可能误会了,诗诗姑娘求诗,只是想将它们装订成册,题拔作序,以纪念今日盛宴。再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各位的作品花团锦簇,字字珠玑,老夫就算想分个子丑寅卯,也无能为力啊!”

  白京飞挠挠头,一脸的失望:“这样啊,不是诗诗姐说要评出最好的吗?难道我听错了?”

  “姐姐说的是让丁家妹妹选一篇合心意的,可不是最好的,白小弟当然听的不对。”说话的是林诗诗,原来她一直跟在丁青文身后,只是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丁青文手中的宣纸上,竟把这位“众人瞩目的焦点”给忽略了。

  白京飞连忙纠正:“是是,是小侄听差了,还请伯父公布丁小姐最中意的作品吧,小侄期待这一刻已经很久了。”

  一旁一直冷冷看他耍宝的曹仁贤哼道:“期待什么?难道还有你的事不成?”

  白京飞顿时不服:“凭啥没有,本公子今天超常发挥好不好,刚才的对联就是证据。再说,就算本公子偶有失误,也比你这个连字都认不全的家伙好的多!”

  两人一般吵到这里,基本就会告一段落,谁知今天的曹仁贤突然战斗力爆表:“谁说的?就你能超长发挥,我就不能灵感突发?实话告诉你,本少爷还真写了一首好诗,用不用念出来让你好好学习一下?”

  你一个武夫也敢让我学习?呸!白京飞刚想回击,就听林诗诗念道:“‘手握陌环刀,的卢骑在腰,十步斩一人,杀场自在笑。’曹公子这首描写战争的诗,诗诗可是喜欢的很呢!哎,可惜诗诗只是一介女流,不然学公子一样驰骋疆场,未尝不是人生一大快事!”

  听完林诗诗的话,曹仁贤连忙施礼:“曹某一介莽夫,只知舞枪弄棒,倒让诗诗姑娘见笑了!”

  白京飞看两人越聊越开心,心中不由一紧,忍不住问:“我说你们评出来的,不会真是姓曹的这几句狗屁不通的东西吧?”

  曹仁贤立刻怒了:“姓白的,别人畏你三分,但这对本少爷没用,有种咱们去大同城墙上大战三百回合!”

  白京飞眼皮一挑:“本公子是斯文人,从不和莽夫动手动脚!”

  “你……”

  见两人越吵越凶,丁青文连忙打断:“两位贤侄息怒,曹贤侄这首诗豪情盖天,英雄气魄十足,说它是最彰显男儿本色的作品亦不为过。可惜小女性情恬淡,不喜打打杀杀,并没有选这首诗,老夫一直都感觉很是遗憾呢!”

  这下白京飞彻底嘚瑟起来:“曹兄,你诗写的再好,终究是个武夫,我家心茹知书达理、秀外慧中,怎么可能看上你这种粗鲁的家伙?”

  曹仁贤脸色瞬间黑如锅底,他恶狠狠的瞪着白京飞,仿佛要把他撕成碎片,只是这种表情在他脸上仅持续了一瞬,就消失不见,曹仁贤也重新恢复原来淡然的模样。

  旁边冷眼旁观的钱宇心中一凛,这曹仁贤好深的城府,俗话说“会叫的狗不咬人,不叫的狗最凶狠”,他不禁暗自警惕。

  仿佛知道在场所有人殷切期盼的心境,丁青文也不再卖关子:“各位,正如诗诗姑娘所说,小女亲自从诸多诗作中选出一首她最喜欢的,并另补一阙。老夫决定将两首诗一起刊印在诗册的封面上,相互呼应,定能流传千古,成为一段佳话。至于到底是哪首诗,还请杨真杨大人为大家揭开谜底!”

  嗡嗡嗡——

  所有人顿时大哗,丁青文虽然一字没说嫁女的事,但他的意思却再明显不过。

  在这个男女大妨胜于防川的时代,女子名节甚至比性命还重要。

  在这个技术低下,生产力极其落后的时代,文字传播之难,没有亲身经历根本不可能体会其中的艰辛,所以书对读书人来说,是生命、是信仰、是他们的全部。

  那么,在这个读书人掌控天下的时代,一本书的封皮上同时印有男女双方的作品,若说他们之间清清白白,绝对没有人相信。

  这个天下,是读书人的天下,读书人的话,代表的是舆论、是风潮、是真理!所以从某方面说,这种行为甚至比最庄重的婚礼更有权威,比最诚挚的誓言更加刻骨铭心。

  所以,在座的每个人都清楚,只要谜底揭开,从此丁小姐将不再是孤身一人,哪怕这个男子地位再差、学识再低,丁家也没有反悔的可能。

  后院,阁楼上,隔着远远的砖墙,丁心茹看着这一幕,手心不停向外冒出汗水。

  前院,主宾席旁,丁青文看似平淡,可从他的呼吸中,还是能听出那压抑的心跳。

  杨真起身接过宣纸,徐徐展开,一首龙飞凤舞的浓墨字迹飞扬,狂放而又深情: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宣纸上,两只蝴蝶借着淡淡的墨匍匐在花瓣上,相互依恋,相互坚守,仿佛再难之事,都不能打断它们彼此的牵挂。

  蝴蝶另一侧,同样一首唯美的《蝶恋花》以娟秀的字迹飞舞,仿佛与前诗交相呼应:

  “暖雨晴风初破冻,柳眼梅腮,已觉春心动。酒意诗情谁与共?泪融残粉花钿重。

  乍试夹衫金缕缝,山枕斜欹,枕损钗头凤。独抱浓愁无好梦,夜阑犹剪灯花弄。①”

  而诗的末尾,丁氏心茹四字清晰可见。

  见所有人都痴痴的看着这两首诗,丁青文心中充满浓浓的伤感,其实他第一眼看到《蝶恋花》时,就想起了相濡以沫的亡妻:你可知道,你走了之后,我又有多少次“为伊消得人憔悴?”

  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丁青文笑道:“经老夫和小女共同认定,这首诗最适合小女,诸位可有异议?”

  白京飞呆呆看着眼前那张宣纸上熟悉的字,我成功了?真的成功了?一股巨大的幸福充满心头,他只觉自己的心仿佛飘荡在白云之上。

  丁青文刚问完,他就站起身,高举双手:“没异议,完全没异议,心茹慧眼如珠,伯父不拘一格,虽无媒妁之言,但本公子相信,这绝对是我大华朝建立以来,最般配、最感人、最完美的佳偶天成,没有之一。大家说呢?”

  看到不是自己的诗,在座诸人都是一脸失望之色。不过等他们读完,也都呆住了,虽然不想承认,但这首诗无论是文学造诣,还是对思恋的解读,都不是他们比的上的。自古文无第二,但在这首诗前面,他们只能保持沉默。

  见自己一句话,将所有人镇的一动都不敢动,白京飞觉得无比扬眉吐气,那一百两银子花的太值了:“伯父,哦,不,应该是岳父大人,既然万事已定,你看小侄何时让家父到贵府提亲呢?”

  “好啊——”,丁青文一愣,随即意识到不对劲:“啊,你说什么?”

  白京飞理所当然道:“提亲啊,虽然伯父可能不在意这些礼节,但在小侄心中,却至关重要,不管怎么说,这是小侄对心茹最大的敬重。”

  丁青文看看一直云淡风轻的柳诗君,又指指兴奋的脸色通红的白京飞:“你说这诗是你写的?”

  白京飞:“那是当然,在您面前,小侄啥时候撒过谎。”

  错了?难道全错了?丁青文犹不死心,直接问柳诗君:“柳贤侄,刚才题诗,不知你写的是哪一首?”

  柳诗君淡淡起身,平静的道:“回伯父,小侄刚才正一心思考殿下交予臣的任务,不曾写过只言片语。”

  “啊?”丁青文这下真傻眼了,这首诗,该不会真是白京飞写的吧?

  这位白贤侄不学无术,是草包加酒囊饭袋的集合体,最标准的混吃等死型官二代。心茹要是嫁给他,岂不是坑了她一辈子?

  都怪老夫做事太过急切,没有将事情弄清楚就草草宣布,心茹乖女儿,是爹爹对不起你啊!

  就在他痛苦悔恨,心伤自责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白京飞白公子,我发现你现在做事越来越没底线了,这诗是你能作出来的?还有上面的字,你要能写的如此飘逸如仙,曹某人立刻把蛋砸劈!”正是和白京飞相互看不顺眼的曹仁贤。

  这声音仿佛黑暗中的一抹曙光,瞬间照亮丁青文的心田:“对啊,白京飞的书法和文学造诣,绝对不可能这么高,其中一定有猫腻!”

  PS:①《蝶恋花》作者李清照 万能教师穿越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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