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处,叶知秋抱住了怀中的可人儿,但是没料到的是,他刚刚抱住了杨小花,忽然杨小花脑海里面出现了那个邋遢男人的画面。
她花容失色,身体簌簌发抖,看起来惶恐急了。
“小花?”叶知秋不解,低头看向杨小花,但这时候杨小花小脸已经煞白一片了。
“啊!别过来,别碰我!”杨小花立刻推开了叶知秋,她抱住了自己的胳膊,躲在角落里面发抖。
叶知秋自然是知道杨小花的情况,他也不去拆穿,他说道:“小花,什么事情……咱们都一点点来,慢慢来……”
“少……少爷……我……”杨小花也没想到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惶恐,但此时看到了叶知秋,她心里也稍微安定了一点。
几天之后,夏云飞的伤势恢复的差不多了,当然夏云飞还没有来得及拆线,这会儿已经有人找上门了。
这是两个高大的中年人,肌肉发达,身高挺拔,简直如同两座山一样出现在叶氏诊所门口。
“两位是来看病的?”叶知秋将一个筛子放在了架子上面,他整理着上面的药材。
其中一人指着晾衣架上的一件黑色背心说道:“你将我们的少爷藏哪里去了?”
“什么少爷?”叶知秋走了过去说道,“我这里就只有病人,没有什么少爷。”
“小子,你知道我们是谁么?”那汉子走了过来,抓住了叶知秋的胳膊。
叶知秋就是一个大夫,也不会什么本事,如何是对方的敌手,被抓住胳膊之后,挣脱不得,他奋力说道:“你们别太过分,我不知道你们在说谁。”
“阿大阿二住手!”这时候从屋内走出来夏云飞,夏云飞看了看叶知秋,又看了看远处的两个大个,脸上出现了怒意。
“少爷!”
两个大汉笔直的站在一边。
夏云飞从衣架上将那马甲拿下来,他笑着说道:“知秋,这衣服你缝的?本事不错啊!”
“是小花缝的,怎样,看不出来吧。”叶知秋笑道。
夏云飞穿上了马甲,拍了拍说道:“唔……不错不错,你们真的帮了我一个大忙,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想请你们去和平饭店吃顿饭,不知道你跟你媳妇可赏脸啊?”
说着夏云飞就从两个大汉处,拿了几块大洋想要给叶知秋。
叶知秋推辞了:“不用了,我刚来南京不到半个月,人生地不熟的,如今就当我结交一个朋友了。”
“哈哈,好好好!够仗义,你这个朋友,我夏云飞也交定了!”夏云飞笑道。
那两个大汉也一改之前的霸道,来到了叶知秋的面前说道:“知秋少爷,我们不知道你是少爷的朋友,刚才多有冒犯……”
“算了,不知者无罪。”叶知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狗皮膏药,“我看你胳膊这里发青,一改是最近扭伤了筋骨吧,这贴膏药就送给你。”
阿大大惊:“神了,我身上这个伤是旧疾了,没想到知秋少爷竟然能够看出来!谢谢了!”
夏云飞忽然想到了什么,他说道:“知秋,我看你医术比别人都要高明很多,其实我这里还有个忙,想要请你……帮一下。”
“但说无妨。”叶知秋说道。
“唔……今天晚上你务必来和平饭店,我等你的……咱们饭桌上好说话。”夏云飞说道。
叶知秋也不反对,正好来到南京城多认识几个人也好,毕竟从青湖县的事情到现在,他已经明白了很多道理,人在江湖走,哪能没朋友,尤其是患难之交,多几个总归有好处。
但这一次,他必须要擦亮眼睛了,不能再交上像陆生这样的小人。
看着夏云飞离开的样子,竟然还有一辆跟黑甲虫般的汽车来接送,叶知秋隐约感觉到这个夏云飞不简单,而且他为什么会被追杀呢?又是谁追杀的他?
这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叶知秋也不想宣扬什么,而是处事更加低调,他现在只想自己的家人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报仇的事情他考虑,但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他绝对不想以一腔热血回到青湖县。
当初他智出青湖县其实也是耍了手段,那老太并不是天花,而是长了水痘,水痘和天花很相似,但完全不是一回事情。
虽然水痘也会传染,但致死率没有天花那么夸张,为了聘请这位枯瘦的老太扮成死人,整场丧礼他花费了十块大洋,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诊所虽然很小,但靠着叶知秋的本事,来看的人也多,叶知秋看病也是宽容的很,若是碰到了穷人,他则是会帮其免费看病,根据对方的经济水平来配制药材。
就比如说上火好了,若是有钱的人,则会吃天麻或者何首乌,降火的同时还会弥补气血,但实际上要降火吃大白菜就可以了,大白菜、胡萝卜都可以,包括最廉价的办法,三个字,多喝水。
所以周围的百姓一传十,十传百,也立刻传开了,人们也是对这位来自异乡的大夫非常的尊敬。
别看叶知秋才十八岁而已,但实际上尊重他的人大有人在。
再加上叶母本身也会算计账本,所以叶知秋只需要给人看病,而算账的活儿就由叶母来,至于小花就更简单了,她只需要给叶知秋打打杂就行了。
每次叶知秋在晾晒药材,或者是忙碌看病,忙里偷闲的杨小花就会托着腮帮子一动不动的看着叶知秋。
小花也知道,叶知秋并不是开玩笑,他是真心待她。
在这个年代,一个女子若是被染了自己的身子,一般下场都会非常凄惨的,毕竟本来就是战乱的年代,女多男少,一部分女人都是无法找到丈夫。
而那些有故事的女人就更加困难了。
所以她们更多的都会去成为大户人家的小妾,又或者是找一个缺胳膊少腿,又或者是痴呆的男人结婚。
像是杨小花这样,她明白自己已经不再姑娘,却得到了叶知秋最温柔的对待,她心中欢喜十分。
只是自己心中的阴影,无论如何都无法排除,这是她最大的心事。
每次叶知秋想要抱抱小姑娘,又或者是牵牵小手,杨小花都会被惊吓。
而叶知秋正好十八岁,正是男孩子血气方刚的时候,偶尔也会有失落,但他更多的是包容。
叶母也知道这两孩子的事情,其实她很同意这门亲事,毕竟叶母自己当初和叶父走到一起也是经历波折,她知道最难得可贵的就是两个孩子相亲相爱。
若是一段夹杂着父母意愿,又或者政·治联姻的婚姻,葬送的只是自家孩子的终生幸福而已。
所以在这一方面,叶母不打算干涉。
现如今杨小花年纪还小,这方面也不着急,毕竟才十四岁而已,再过两年十六岁,到时候举办婚事就差不多了。
毕竟叶母当初生养叶知秋的时候,年纪也才十八岁而已,十分年轻。
这也导致叶母这几天调养了身体,消瘦的样子立刻恢复如初,加上叶母本身保养很好,皮肤白嫩,三十六岁的叶母看起来就像是二十多岁一样。
叶母本身长得就很美,此时和叶知秋站在一起,就好似叶知秋的亲姐姐一样,叶知秋本身也是一个俊俏的小哥儿。
忙完了手头的一切,叶知秋打算去赴约,本打算带杨小花一起去,但杨小花却打算留在家中陪叶母。
所以叶知秋也就自己来到了街上,恰好这时候有个黄包车夫从他眼前跑过,叶知秋招了招手:“车夫,停一下!”
“这位小哥,您是去哪里?”那车夫用汗巾擦了擦额头,小跑过来。 血海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