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整个人就不好了。
那时,我刚从边地返回京城不过二三日,感慨于京城的繁华绮丽,水软山柔,与边地的苍凉寥落,风沙漫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天地,正全心全意地眯着眼睛享受极少享受到的宁静闲适,一只手就伸了过来。
“呀呵!京城啥时候多了这么个俊俏郎君呀?”一道娇嫩清脆的声音响起,略带着些稚气,说话的人应该是一个顽童。
睁眼一看,只见一个梳着两把丫髻的小姑娘正弯着一双大眼睛,笑眯眯地看着我,一张团团笑脸上写满了不怀好意。
分明是个眉目清秀的小姑娘,却从骨子里透着那么几分不入流的痞子气。瞧瞧,那手,不规矩了不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往我手上摸了过来!
我堂堂定国将军嫡孙,要是在茶馆子里被一个小女娃调戏了,我这张脸还要不要了?这要是传了出去,我还混什么军营啊!干脆一刀把自己切了进宫当太监去得了!
我不假思索地冲着那小丫头片子挥了拳,但听得一声尖叫,随即,那小丫头“呸”的一声,吐出一口血沫子,血沫子里头还混着一颗牙。
啧,下手有些重了,毕竟是个小姑娘,哪里经得起我这种在沙场上摸爬滚打的行伍之人的重拳?
我刚想好生训诫几句,就将那小姑娘放了,却不料斜刺里挥出一记重拳,一拳就将我揍得站不住脚。
我顿时火了,难怪着小丫头这般大的胆子,原来是仗着有打手保护!看来,这丫头是金麟城中的土霸王,素日里没少干欺男霸女的龌龊事儿。
既然犯到我安少爷手中,说不得,为民除害就在今日了!
可我万万没想到啊!那打手居然是个高手,三拳两脚,揍得我爹妈都认不出来了,要不是那丫头满脸是血地拦住,我估摸着,我是要交代在这儿了。
“乖乖!这少年还能捡回一条命,真是不容易啊!”
“就是!就是!太平侯是什么人?那岂是轻易能碰得的?这小子居然打落了太平侯爷一颗牙!”
太平侯?那流里流气的小丫头片子,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太平侯爷韶华?
奸臣当道,朝纲不振,东黎堪忧啊!
这事儿最后不了了之了,太平侯没来找我的麻烦,我当然也不会傻乎乎地送上门去找揍。
再一次落入韶华手里,是因为我的未婚妻生了重病,我进京城探病,没想到一进京就被抓起来了,关进了天牢。
天牢是什么地方?那可是韶华的地盘啊!
我关进去的第二天,韶华就进来了,当然,作为东黎开国二百八十七年以来唯一的一位女侯爷,她的待遇与我自然是天壤之别。
她锦衣玉食,我吃馊饭馊菜;她高床软枕,我鞭笞拷问。
那很正常,我是忠臣,她是奸臣,自古忠良臣不得善终,祸害遗千年,我无话可说。
可我万万没想到,她来到天牢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报仇。此后,我被她一遍又一遍鞭打,一次又一次恶整,几番死去活来,要不是那一股忠良受冤的闷气憋着,我估计早就咬舌自尽了。
更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韶华居然是来救我的!她的百般责打,不过是为了做样子,让真正想害死我的人放松警惕却又不敢下手。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承了一个人情,还是我最的死对头的人情!
一次又一次地对她改观,我渐渐发现,韶华这货好像并不是她所表现出来那样一无是处,她其实藏得很深,否则皇上断然不会将保护我和祖父那样大的事情交给她。
一个十五岁登基的皇帝,一个十岁的女侯爷,这样的君臣组合太不同寻常了,尤其是这个一无是处的侯爷居然一路青云直上,在十四岁的年纪当上了王爷!
战功赫赫的敬安王不过是郡王级别,而韶华,居然与亲王同等位份!
这个韶华,不简单。
更不简单的,居然是她奉旨代天子出征,前往边地接手战事!
征西大将军重病缠身,皇上派了安国侯苏城和敬安王韶光前往边地接收军队,这时又派出了名的草包韶华去,却是为何?
祖父为报救命之恩,一意随行,韶华却不肯,最终勉强答应带我一道去边地。
我知道她一直都看不起我,可我没想到,她居然会叫我回家生儿子去!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一趟边地,我去定了!
一路上吵吵闹闹,我与她相看两相厌,从来都没给过对方好脸色。其实我不想这样的,毕竟我是堂堂男子汉大丈夫,不会跟个小丫头片子斤斤计较,可她咄咄逼人,我如何能拉得下脸来向她低头?
真正对她生出敬佩之意,是她为了救狗蛋而与六条醉醺醺的壮汉搏斗,那样娇小的身子,我一只手就能把她甩出半里地,她居然敢跟壮得像头熊的糙汉子打架!
这倒很有军人为了保护弱小而不怕牺牲的精神,尤其那弱小只不过是一个奴才。
我佩服她!
可就在这时,一件令我措手不及的事情发生了。
她不知为何上了树,却下不来了,我站在树下冷嘲热讽,其实只不过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我对她产生了兴趣,想知道更多关于她的事情。
可我常年在军中,从未与少女相处过,完全摸不清女儿家的心思,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与她多说话。
大约是我嘴笨,总是惹她生气。她兴许是气急了,突然从树上掉下来了,我正要上前接住她,却见人影一闪,她那个寸步不离的贴身护卫过来了。
那样好身手的护卫在,我又何必自取其辱?那个莫轻寒,让我一手一脚,我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有些自卑,她说的没错,有莫轻寒在,她不需要我的保护。
我不知该怎样道歉,说对不起,她不接受,听她说想吃桂花糕,我连夜进城买,守了一夜才守到店铺开门,可我买回去的桂花糕,她却连碰都没有碰,原封不动地留下了。
我慌神了,心里空落落的,好像犯了什么天大的错误似的,连忙紧紧地追上她,却又不敢靠得太紧。
如果我能够预知后面的事情,我一定会将脸面有多远丢多远,脸面算什么?韶儿才是最重要的!
我没脸见她,寻思着送她一份大礼以求原谅,于是我潜进了西梁军中,烧毁粮草,在水中投毒,扰乱西梁军心。
再见时,已经在战场上了。知道她也上了战场,我顿时惊得魂飞魄散,不假思索就闯进了乱军之中。
一个人闯进乱军之中已经是九死一生了,更何况还要找人?在几十万人中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天可怜见,竟叫我找着她了,可我看见她的那一刻,正是莫轻寒倒下的时候。没有一丝犹豫的,我挡下了那两支箭。
我是为了报恩,嗯,就是这样!
这样“单纯”的想法,在我再次睁开眼睛看清楚她的时候,彻底单纯不起来了。
她在给我喂药,嘴对嘴地喂。
我心里那一股理不清滋味的情愫蓦地炸了,就好像是一桶油,只不过是往里头扔了一根蜡烛,一下子就成了滔天烈焰。
爱情来得张狂猛烈,肆无忌惮。
我没想到,韶华居然比我还豪爽,短短几日功夫,我们俩就陷入了热烈的爱情中,我第一次觉得,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美好、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呢?
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就在我们憧憬着回京之后的幸福生活的时候,美好戛然而止。
刺客来袭,我身受重伤,拼尽全力也保不住她。
拼尽全力不成,那便拼上一条命!安若素不怕死,只怕伤着我的韶儿!
实力太过悬殊,我豁出命去,挣得了一个同归于尽的后果——谢天谢地,总算是没伤着我的韶儿!
看着她狂乱欲死,我的心痛得稀巴烂碎。
我死了,无知无觉,不痛不伤,可她活着,哪里能如我这般了无牵挂?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她尽可能不那么伤心。
“韶华……我……我是、是骗你的……我……我不喜欢你……从来……从来都不、不喜欢……我一直都讨厌你……很讨厌……很讨厌……”
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说过的最假的话,没有之一。
“对不起……”爱了你,却没能一生一世守护你。
“我爱你,真的。”意识已经涣散了,生命的最后一刻,我还是没能忍住,本能地说出我的情意。
但愿她听不见吧,就让她以为我是一个花心浪荡的下作人,专门欺骗无知少女,只要她忘记我,不痛苦,那就好了。
我不要脸,只要你。
我不要你记得我,只要你一世安乐无忧,黄泉路上,等你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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