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卷一轴一轴摊开,铺了满地,我兴冲冲地指了这个指那个,拉着韶芳品评选婿。
“姐姐你看,这个这个,户部尚书家的老三,模样长得真俊,听说学问也很好,就是有些老实木讷,大抵是错不了的!”我边看边叹,“只可惜是个庶子,啧啧,可惜了!”
“还有这个,这个也不错,御史中丞家的长子,我见过,谈吐很儒雅,举止也沉稳。”
“这个也不错!”
一直都是我在说,韶芳只淡淡地笑着听,一一看过画像,最后目光定格在第三排最后一幅上。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一眼,就恼了,抓起画像就要撕,恨恨地骂道:“好一个狗蛋!真是越发会办差事了!居然连这样不堪入目的人都给本王选上来了!”
韶芳握住我的手,温温地说:“我倒觉得这人挺好。”
“好什么呀!不过是一个从七品的国子监助教,没家世没背景的,长得跟个裂了十八道口子的烂柿子似的,没得污了本王的眼睛!”
我咬着牙骂,该死的狗蛋,这货是在打我的脸啊!
我不求韶芳能够嫁入高门大户,寻个样样都出挑的夫婿,但我们敬安王府在这儿摆着,我襄王韶华在这儿撑着,怎么着也得嫁个像样的吧?
对于我们这样的人家,除了入宫,就不存在高攀之说,韶芳即便是配个王爷,也不过是门当户对,除却王侯世家,那就是低就。可即便是低就,也不能低到地底下去吧?
“哪里就有你说得那样磕碜了?不过是出身寒微罢了,到底是有真才实学的,否则怎能担任国子监助教一职?况且人品不正之人,如何能为人师表?依我看,此人倒是才学品性俱佳之辈。至于相貌,一则,男子不比女子,无须太过在意皮相。二则,人家不过是眉目平淡了些,哪里就如你所说那般丑陋了呢?”
韶芳笑得很温柔,说出来的话却让我心里猛的一惊,不由自主的就对她刮目相看了。
啧啧,从去年七夕到今年三月,八个月时间,她居然跟脱胎换骨了似的!
“姐,你吃啥仙丹了?我怎么瞧着,你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我呆呆地问,不可置信地摸了摸她的额头,没发烧呀!
韶芳敛眉一笑,颇有几分婉致:“从前是我太过小家子气,眼光只放在与你争宠上,渐渐养成了娇纵无礼的性子。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抄了几百卷佛经,如今心也沉淀下来了,想事情的角度自然不同了。”
大家闺秀啊!这才有大家闺秀的气度啊!
“我决定了!”我两手重重地一拍韶芳双肩,“我要抄经书!”
我也要脱胎换骨,成为气质温婉、沉静优雅的千金大小姐!
“傻话!你与我不同,我终究是养在深闺的小女子,你却是策马疆场,俯视河山的股肱重臣,你自有你的格局。这世上可以有千千万万个韶芳,可韶华,却终归只有一个。”
韶芳眉眼温柔,语声平静,气质沉稳大方,一瞬间,我竟有些移不开眼睛。
分明还是那样的眉目,不精致,不惊艳,顶多算得上清秀而已,却如珍珠一般,散发着淡淡的柔和的光晕,令人瞧着只觉得浑身上下都舒服。
“好吧,你说得对。”我连连点头,表示赞同她的说法,瞥一眼画卷,垮着脸叹道,“我说姐呀,你真不考虑考虑别人?那个……那个烂柿子,我实在是看不下去啊!”
韶芳掩唇一笑,略显娇嗔:“好啦!这事一时半会也急不得,总要与爹娘说了才是。倒是你,再有五个月,也该过十七岁生辰了,你的终身大事也不能再拖延了。”
我脸一红,想起日前黎铮说要我嫁给他的话,心里一甜,道:“你这个做姐姐的不出阁,妹妹怎么好抢在头里?”
韶芳跟着脸红,垂头低声道:“如此,倒是我耽误你了。”
闲话了一会子,我有了新的主意,何必非要让她在京中选婿?我们敬安王府虽是王家,可韶芳未必非要嫁入深宅后院,如果可以,嫁个江湖中人,比如夜雪这样的,携手天涯也不错。
从前,我觉得女子本就应该在深宅大院里守着一个男人,与一群妻妻妾妾争宠,就如我所认识的那些官宦人家的女子那般,可如今,我突然不想韶芳重复那种悲哀的生活。
“过些日子,皇上要带我微服出巡,要不咱们一起去吧,也好让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毕竟以后成了亲,就再也出不去了。”
最好是能在微服中遇上一个优秀的男子,把韶芳给收了去,然后俩人青山绿水,做一对神仙眷侣。
韶芳的眼睛蓦的亮了,既期待又不安:“真的可以吗?”
我点头笑道:“我说可以就可以。”
即便是微服,也不可能只有我和黎铮两个人,必定要带上丫环护卫什么的,我和韶芳当个丫环,夜雪当个护卫,再带上温如玉,如今我瞧着那厮,是越瞧越顺眼了。
如果可以,让韶芳收了温如玉那个妖孽就最好不过了!我暗暗拨着小算盘,不动声色地算计了一把。
出巡的事情很快就定下了,朝中的事情交给了左右丞相,老祖宗垂帘听政,而我们则在四月初八离京。
我与黎铮扮作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温如玉与夜雪是护卫,韶芳和红绡是丫环,一行六人,一路南下。
暮春天气,花木葱茏,生机勃勃。
除却黎铮因为肩上担着家国天下,温如玉有保护皇上的重任在身,略有些沉重,我们几个都是当做游山玩水来着,有说有笑,好不快活。
刚出京那会儿还是很轻松的,真如旅游一般,一路所见都是富庶的大小城市乡村,民风淳朴,官吏清明。对于这一切,我心里是很明朗的,杜纶奉旨代天子出巡,离京城近的地方,他不敢不尽心。
这么一路往南,走出大约四百多里的时候,我们就碰上事儿了。
这时候已经到了四月底,春耕已经结束,正是采桑养蚕的忙时。我们路过一大片桑林,顶头撞上一大群采桑女。
我们几个都是久居繁华之地的贵人,哪里见过采桑养蚕这种事?尤其是我和韶芳,见到有几个年轻女子爬到树上摘了一种紫黑色的果子吃,十分好奇。
“喂,那位姑娘,你在吃什么呀?”我伸袖子擦了一把汗,干咽了一口唾沫。这会儿天气已经很热了,走了这一路,渴得不行了。
“是桑葚,可好吃了!”一个鹅蛋脸大眼睛的小姑娘从枝叶间探出头来,冲我眯着眼睛笑,两片红润的嘴唇有一半都黑了,脸上手上黑了好几块。
看她年纪,不过十三四岁,一张圆润的小脸跟个钻了锅底的小花猫似的,我一看她就想笑。
“喏,这个给你吃!”小姑娘说着,折下一根小枝朝我扔过来。
我接住小枝,见上面挂着几颗小手指肚大的黑果子,想了想,摘了一颗塞进嘴里,一咬,只觉得八分甜二分酸,满口生津,竟是从未感受过的美味,于是惊喜地递给黎铮。
黎铮一皱眉,没接。我见他不领情,瞪他一眼,转而递给了韶芳。韶芳倒是很给面子,爽快地尝了尝,然后还赞了一声“真好吃”。
我本就累了,不想再走了,索性将衣袍下摆撩起来,三卷两卷塞进腰间束带,找了一棵不粗不细的桑树,蹭蹭蹭地爬了上去,坐在枝桠间摘桑葚吃。
“华子,快下来!你再不下来,咱们耽搁了时辰,赶不到镇上,你中午可就要饿肚子了。”黎铮在树底下叫,眉眼间满是无奈,“你再这样,我可就要将你赶回家了!”
我冲他撇撇嘴,吐吐舌头,完全不理会,与那个鹅蛋脸小姑娘攀谈起来。
言语间得知,这个小姑娘叫小叶,这附近好几个村子都是以养蚕为生的,镇名就叫做桑林镇。今年是丰年,风调雨顺,桑树长势好,对于养蚕大有裨益。
底下那几个人等得不耐烦了,加上肚子饿,一连声催我,但我这会儿犯了懒,死活不肯走,就让他们先走,留下夜雪和一匹马等我。
这一路上我没少胡闹,贪玩掉队更是常有的事,黎铮初时还依着我,后来见我实在是不成样子,也就由得我了,见此情形,知道不让我玩个尽兴,我是不会走的,也就只能让我继续掉队了。
玩到将近午时,小叶采了桑叶就要回家吃饭,我这会儿饿得肚子咕噜咕噜直叫,就厚着脸皮跟着她回家去蹭饭。
村民淳朴,特意杀了一只鸡来招待我们,我过意不去,就拿了一两银子当饭钱。小叶的父亲推让了许久才肯收下,并让小叶吃了饭陪我四处去玩玩。
也不知是该说幸运,还是该说不幸,我这一玩,就玩出事了。 皇上,求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