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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从床上爬了起来。
刚一起身。
咦!
林言就隐隐感觉到了身体有些不太对劲,总觉得今天整个人神清气爽,似乎比起平时还要有精神。
但也没有多想,林言大步走出了房门,就见房门外,房东张阿姨正在忙碌的搬着东西。
“张阿姨,早呀,这大清早,你在干嘛呢?”林言笑着问候道。
“哎呀,今天有一大批旅游团的客人要来我们落日村的农家乐玩,那边的桌子不够,这不就从我这借嘛,不过这铁桌铁椅可真是沉,呼,呼,累死我了”张淑华气喘吁吁的说道。
“这样呀,让我来吧!”林言笑着接过了张淑华手中的铁桌。
“嗯,那就麻烦你了,我可知道你小子力气大”
林言经常干一些体力工作,身体自然是比起一般人要强壮一些,接过张淑华手中的大铁桌倒是感觉不太费力,一把就抬出了房外,然后又回来到公寓二楼的仓库继续搬。
这一来一回,足足有十几趟,才总算是搬完了。
“小林,这次真是谢谢你了,来,喝水”张淑华递了一杯水给林言。
“呵呵,小事”林言笑着接过了水,一口灌了下去。
“不过小林呀,你的身体也真是好,搬了这么多久,别说汗水了,就连气都不喘一下,可是和我不一样”张淑华随口说道。
嗯!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林言顿时心中猛然一惊。
他这才察觉到,正如房东阿姨所说,他身上真是连一滴汗珠都没有,而且更是完全没有感觉到哪怕是一丁点的疲惫。
“这……”林言骇然。
若说以前,他的身体是还不错,但也没有那么夸张,就是卖菜忙活一天,那也是会感觉累的,可眼下,短时间干了这种重活,林言却是完全感觉不到一点疲惫,整个人还是一副神清气爽的模样。
这足以证明,他刚才起床时候的感觉不是幻觉,他的身体是真的发生了某种变化。
而这变化的源头,毫无疑问。
“血红小珠!”
这样一想,林言双眼向着四周望去,只见周围的景象,清晰无比,没有一丝模糊,可他明明有着轻度近视,而现在,他双眼的视力只怕绝对都在5.0以上。
再联想到整幅身体的变化。
“一定是滴入我眼睛的红色液体,只有这个可能!”林言心中确定道。
饶是林言自认为心理承受力很强,但面对现在所经历的一切,心中也是说不出的震撼。
他虽然猜到了这血红色小珠既是天外来物,定然来历不凡,但却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有这么惊世骇俗的能力。
改变一个人的体质,连眼角膜的都能无形之中进行修复。
隔了好一阵,连房东阿姨都离开了,林言才缓过神来。
“糟了,都要到八点了,再晚,估计就拿不了货了”
虽然突然间得到了一个不得了的宝物,没有半点欣喜那肯定是假的,不过林言的奶奶从小就告诫他,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能好高骛远,压抑住了内心对血红小珠强烈的好奇与疑惑,这菜还是要卖的。
一直工作到傍晚。
林言收了摊,就回了日落村。
到了公寓,连饭也没吃,林言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锁上了门,又是拿出血红小珠,认认真真的观察起来。
当然,结果还是和昨天一样,看不出个所以然。
一直到了半夜,和昨天同样的时间。
只见血珠之上,又一次,慢慢的渗透出了一滴血红色的神秘液体。
竟然又是一滴液体!
但之后,同样和昨天一模一样,在滴完一滴液体后,小珠再也没有了任何反应。
……
一周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这七天来,只要是闲暇时间,林言就一直注意着滴血珠,也发现了,这小珠每隔一天就会产生出一滴那神秘的血红色的液体。
林言亲身体会过那液体不可思议的能力,但为了更进一步确认,他又是服用了一滴液体,那液体看似像血液般混浊,不过实际上却清淡如水,没有任何味道。
在服用完液体的第二天,林言尴尬的发现,这一次,他的身体相较之前,变化不大,但唯独一点,那就是食欲比以往增加了一两倍,也就是说他现在一个人的饭量相当于普通两到三名成年人的饭量,这就让林言相当郁闷了,毕竟吃饭那可是要花钱的。
正因为如此,虽然明知这血液有奇效,林言自己却也不敢再尝试了。
又是一天清晨。
林言刚走出房门,来到公寓一楼的客厅,就见穿着一身淡蓝色连衣长裙的李沁正吃着早饭,不,大概算不上早饭吧,因为她吃的是西瓜。
“我说,你大清早的怎么吃起西瓜来了,难道说是在减肥,也不怕吃坏肚子?”林言好奇问道。
“是林大哥呀,也有你的份呢,这是张阿姨留给我们的,她说她在后院种的瓜地,不知道怎么回事,提前了一个月就成熟了,所以就拿了一个让我们尝尝,味道是真的不错”李沁说道。
“哦?是吗?还有这种怪事!”林言先是一愣,随口说了一句,就走到桌前,拿了一块鲜红的西瓜,咬了一口,忍不住道“好甜!”
“是吧,没想到房东阿姨这么会种瓜,这西瓜的爽口程度绝对已经媲美顶级瓜种了”李沁又是赞不绝口的夸奖道。
林言沉默不语,沉思着。
他一直在考虑着怎么利用这血珠赚钱,为了了解血液的功效,实验的对象自然不只有他自己,公寓后院的瓜地也正是林言的实验目标,不过那已经是好几天前的事,林言原本都以为这血液对外物是没有效果的,但怎料现在却是起了效果,而效果还出乎意料的好。
这样一来,血液的价值在林言眼中就更是非比寻常了,毕竟若血液只对人体有效,他也不可能明目张胆将这血液拿出去卖,要是被人知晓了滴血珠的秘密,别说赚钱了,估计命都难保。
但如果是借助着血液对外物的效力,这其中可就另有许多商机可挖,当然,这一切,还有待考量。
“林大哥,林大哥,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啊,哦,没什么,就想一些事!”林言被李沁的话惊醒。
“不会是在想哪个姑娘吧?”李沁笑着打趣道。
“呵,就我这样一个卖菜的,谁会看上我呀”林言摇了摇头。
“卖菜怎么了,也是正经做生意,我就喜欢你这样踏踏实实的人”李沁说道,不过刚一说完,就发现自己话中似乎有些歧义,脸一红,连忙解释“那,那个,你可别误会,我可不是说我喜欢你”
看着眼前少女可爱的模样,林言笑了笑,也没有多说什么。
李沁在北海镇上班,而林言则要到北海镇卖菜,既是顺路,两人便是打算一起。
不过,刚刚走出公寓大门,就见一辆车停在那里。
是一辆黑色的老式桑塔拉,不算什么好车,不过在北海镇外的十村八乡,能有一辆车的人也算是少数了。
只见这时候从车上出来了一名戴着眼镜的斯文青年人。
林言认得此人,好像叫赵平,同样是这公寓的租客,平日里自视甚高,很是看不起林言,不过,他既然都租住在了这落日村的公寓中,条件也好不到哪里去,按理说是买不起车的。
“李沁,你也上班呀,正好我最近升职了,可以用公司的公车代步,我载你呀”赵平走了过来,对着李沁殷勤的说道。
从落日村到北海镇是没有客车或是公交的。
李沁犹豫了片刻,看了林言一眼,对着赵平说道“车上应该还有空位吧,你也让林大哥一起吧”
赵平一听,淡淡的看了林言一眼,笑着说道“可以是可以,多载一个人也没什么,不过他一个卖菜的,可是要拖着三轮车去提货,那三轮车,我可载不了”
林言见状,说道“李沁你先走吧,我一个人走路就是了”
赵平用算你识相的眼神又是看了林言一眼,对着李沁说道“对,李沁,快上车吧!”
哪想,李沁却是摇了摇头“那算了,我也不坐了,林大哥,我们一起”
赵平一呆,看着李沁和林言二人离去,脸色一变,用着非常阴冷凶狠的表情盯着林言的背影,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时间流逝,又是三天过去了。
这几天,林言一直在考虑着如何利用滴血珠的血液,也有了初步的打算,那就是卖菜,对,还是卖菜。
只不过这一次他打算自己种菜来卖。
有滴血珠的血液为依仗,他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催生出最优良的蔬菜。 超级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