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嘿嘿,我来了。冯霍恩海姆
玛斯坦表示他现在很郁闷。
躺在病床上,他一言不发,默默地看着屋顶,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喂喂,玛斯坦,我来看望你了哦”一脚把门踹开,我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玛斯坦望了我一眼,之后再次望着天空,默默的发呆。
“喂喂,不就是我一不小心又升官了嘛。干嘛这么不高兴”我乐呵呵的说道。
没错,我又升官了。
在大总统的亲历嘉奖下,我荣幸的成为了这个国家的一名上校,成功的和玛斯坦那家伙同阶位了。
而我得到提升的原因,书面上是破解了恐怖势力在中央市的一项重大活动,这是我应得的嘉奖。不过知道事情真相的人么
屁的恐怖事件啊这家伙先是在报纸上大肆的拍马屁获得了中校的军衔,这个还是可以忍受的,中校嘛,还不算什么高官,无所谓。
可是现在,这家伙莫名其妙的整出了一个大爆炸,本以为他会被贬职,可是,丫的不知道和大总统说了什么,结果又被晋升为上校。
这可就引发骚乱了啊。上校已经算是一个军区的高级军官了。看看东部军区,如果不出什么意外,下一任的接任者就是玛斯坦了。
可是玛斯坦也只是个上校啊,这个叶舟难道是大总统的私生子无数家伙不怀好意的想到。
好吧,不管那些家伙怎么想,我的升职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所以,以后请称呼我为叶舟上校”我笑眯眯的盯着躺在病床上的玛斯坦说道。
我的话语换来的是玛斯坦的一个枕头,嘿小样,你就这招了。
毕竟我的升职速度可是火箭一般,这让一两年没有得到实质晋升的玛斯坦眼红不以。不过,明明受苦受伤现在躺在床上的是自己,为毛功劳都被叶舟拿去了
于是玛斯坦向我提出这个疑问。
“很简单啊,。当初大总统问我相关问题的时候,我就没有提到你。”对于这点,我还是很淡定的,私吞功劳么,太简单了。
玛斯坦现在真的很想用火把我给活活烧死。
“嘛嘛,别在意这些细节。”我随手的挥了几下手,说道。“这种功劳还是我一个人抗好了,现在我就已经被调离中央了,军部的名单也被调转到了东部的一个混乱地区。怎么说呢,看来我们的所作所为让军部有些人很不开心呢。”
“我是来向你们告别的呢。根据军部的命令,我必须在一天之内离开中央呢。”
“什么你不是升职了么”
“左迁么,以你这种家伙的智商,应该可以理解吧。”我站起身,准备走人了,“玛斯坦,最后给你一个忠告吧。不可以相信军部的任何高级将领哦,尤其是老狐狸推荐的那位。”
在玛斯坦的惊愕中,我缓缓的离开,这个国家的中央,已经完全腐朽了呢。
算算日期,豆丁也该从大沙漠回来了吧。那么在那个地方,或与可以遇上那个人呢。
现在的我,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目的了。
原本追求的贤者之石,只是为了召唤契约者,可是就算召唤出来,又要做什么呢。
尼玛,小本本还是没有什么提示啊,混蛋,我过来这个世界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我升官发财么靠,绝对不可能那么简单的吧,混蛋。
再次诅咒了一声我的大老板的不靠谱,我又觉得主神空间也是很不靠谱的。
原来的空间是有多好啊,只是你进了一个世界知道要做啥,好歹给你个任务呢是吧,那我现在这样子算毛事情啊。
算了,反正咱的大老板不可能让我在这里混日子混一辈子的吧,说不定过一阵子就好了。拿出这个连我自己都不怎么相信的理由安慰了自己几句,我买了一张前往东部地区的火车票。
军部也只是把我的军籍调动过去了,对于我这种基本没有参加过大型战斗的炼金术师来说,实质上的工作还轮不上我,就算我请了长假,也没人会反对的。
豆丁兄弟就是典型的代表。明明在军部挂了名,可是为了寻找回自己的身体,都在全国各地到处晃悠,基本是不用去做些什么任务的,很是轻松。
这帮子逍遥的炼金术师,在军部的实务派严重,是被严重鄙视的,但是鄙视也无所谓,谁叫人家是国家炼金术师呢。毕竟现任大总统上任后,对国家炼金术师的待遇是越来越好了。比不上,谁也没办法。
我现在的目的地,是利塞布尔。这是一个位于东部的小镇子,也是爱德华兄弟的故乡。
此行的目的也是很简单,我想要去看一看,是否能够遇上那个炼成了瓶中小人的男人,爱德华的父亲,冯霍恩海姆。
按照我的情报来源,爱德华已经返回了这个国家之内,那么他遇上霍恩海姆也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了。毕竟有些残酷的真相,他也是时候知道了。
冯霍恩海姆,在我的眼中,是个真正的伟大的炼金术师,虽然他已经在时间的长河中逐渐被人遗忘。
原来为古代克塞尔克塞斯城中的奴隶,没有姓名,编号23。而在主人的一次实验中,运用了他的血液,制作出了瓶中小人霍门克鲁斯。
再后来,瓶中小人为报答奴隶23号给血液做成它,给他改了一个名字冯霍恩海姆,更教他炼金术和写字,从此之后,他便逐渐成为了主人的助手,并且获得了自由。
而最终,瓶中小人利用克塞尔克塞斯国王长生不死的,在整个国家内构建了炼成贤者之石的法阵,将将克塞尔克塞斯的人民全部炼成贤者之石,用来构成他以及重塑霍恩海姆的身体,由此成为不死之身。
现在,瓶中小人位于中央市的地下,他现在的称呼,是人造人的“父亲大人”。而霍恩海姆则浪迹天涯,一直为了找到拯救现在的国家而默默的努力着。
而且,据我的推测,新国炼丹术的创始人,就是这家伙大概没错了。
金发金瞳,长生不死,确实有那么回事呢。
反正现在我也没有任何目的,就去碰碰运气吧。如果遇上这么个大神的话
唉等等,就算遇上了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请教啊。我又不是炼金术师,找他做啥。
想到这里我再次一阵蛋疼,算了,就当是无聊时候的消遣好了,反正那个小镇据说很和谐安定,风景迷人,就当是度假好了。
按照很多的小说的故事情节发展,在风景迷人的乡下小镇中,总有那么几个漂亮姑娘的存在的,不是么。
就在我的想入非非中,火车到站了,利塞布尔站到了。
这里距离爱德华的家里森堡还是有一小段距离的,于是乎我找了一辆马车,悠闲的朝着里森堡出发。
习惯了都市的喧嚣,突然来到这样的小镇,还是很不错的休闲方式,尤其是在经历了一场大战后不久。
这个世界大概是出于欧洲工业革命的那段时间内吧。城市内是如此的喧嚷,而乡下的风光也是别样的好。
躺在车棚内,突然发现在我身边走过的一辆马车上,有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嘛,貌似是某个肌肉佬呢。
从我的目的地返回,看来我来的时间不错啊。
并没有和阿姆斯特朗打招呼,我只是催促了赶车人加快了速度,看来爱德华那小子刚下车没多久呢。
这可以说是在故事前期唯一一次遇上霍恩海姆的机会了啊。
嘿嘿,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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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晚上七点前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