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望无际的芦荡深处。
一个瘦瘦的小女孩穿梭在其中,她的皮肤被芦荡里的娇阳晒的微黑,眉眼却精致可人。
小女孩下身穿着一条阔脚的裤子,裤腿卷到大腿上,腿上的皮肤白皙,她弯腰在草丛里面拨了拨,不知看见了什么,面上露出灿烂的笑容,一双秀眼弯弯,月牙儿一般,黑眸中盛满阳光洒下来的细碎光点。
那样朴素的场景,却美好的有些醉人,使寂静的芦荡瞬间生动了起来。
杨芦村是大山之中一个很大同时也很贫穷的山村。
此地多湿地和湖泊,一片片的芦苇荡一望无际,人一旦跑进去便很难找到,这里有山有水,就环境来说其实也不该如此贫穷,但是它实在太过偏僻了,而且通往山外的路非常的遥远难行,需得翻过一座座山间小路走上一日一夜才能出来。
那时国家经济并不发达,很多地方都未曾开发,长期生活在山里的人很少出来,他们靠着湖水而居住,打鱼种稻,过着自己自足的日子,外面的世界如何发展却似乎与他们无关。
关于读书上学,对于那里的村民来说,是没用的甚至是不务正业的,孩子要学习的是如何游刃有余的在水中穿梭,捕到更多鱼的技巧,那里的人生活似乎就只是为了生活,不知道梦想是什么。
叶重歌十三岁之前的日子便是在这里度过的,她只有一个外公和外婆。
妈妈在她八岁的时候生病去世了,爸爸是从来就没见过的,她也就从她妈妈日常的回忆里知道还有这么个人,但就是这样,她的童年一样过得精彩而丰富,从记事起便每日跟着一群小伙伴在芦苇荡里疯玩。
据说他的外公赵谱之是当年从城里下乡的知青,被下放到这杨芦村来,年轻的外公爱上了村子里年轻漂亮的外婆,他们便在一起了。
后来外公为了外婆留在了杨芦村中,这一留便是一辈子,他们一辈子只生了一个女儿,几十年前,外公在杨芦村中办了一所小学,他怀着教书育人,使杨芦村走出更多知识分子的心愿一家一户的劝说村民们送孩子去上学。
为了说服村民们,他说干了喉咙,免了学费,终于招到了一些学生,虽然有很多中途放弃的,也有读了小学但是由于经济与交通而放弃上初中的,但是总有那么几个走出大山出人头地的。
就这样学校的孩子慢慢多了起来,有些衣锦还乡的学生捐钱盖了几件砖房用作学校,但是多年下来老师却只有叶重歌的外公一个。
这是一个注定没有报酬的职业,叶重歌的外公燃烧了一辈子的心血,除了他却没有人愿意来学校工作,年轻人需要养家糊口,走出大山的人不愿再回来……
叶重歌外公家就在杨芦小学旁边,她从小便住在那里,到了上学的年纪便跟着上学,赵谱之一个人带着六个年级的学生,一天到晚不得空闲,外婆便每日打鱼换些粮食,学生们都从家里带些吃的当午饭,在学校的大灶热一下就能算事。
叶重歌很聪明,在一群学生里面总是成绩最好的,去芦苇荡里捡蛋打鸟,在河里游水是样样在行,加上性格开朗活泼,很是合群,那时的她,有着被骄阳晒得微黑的健康皮肤,有着一颗被芦荡湖水洗的无忧而烂漫的心。
这天她从芦苇荡中回来,只穿着一件外婆为她缝的碎花肚兜,上身的衣服脱下来包着满满的一包鸟蛋,跑到门口时就看见门口站着的陌生男人。
男人长得很高大清俊,一身的风尘仆仆,看见她的时候面上显出喜色,刚想张口说些什么……
外婆拿着一件衣服跑了过来为她穿上道:“都是大姑娘了还光着到处跑,天凉了也不知道加衣服”话语里责怪之中带着关心,说完她看向身后的男子“叶叶,这是你爸爸!”
介绍的语气是有些不情愿的,叶重歌听了这话一时呆愣在原地,简简单单的几个字,每个字她都动懂得,凑在一起却让她脑子有些懵懂。
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爱问妈妈和外婆,为什么别人都有阿爸,自己却没有,自己的爸爸在哪儿,妈妈总会告诉她,爸爸去了很远的地方,但是总有一天回来看她们的。
妈妈有时候提起爸爸,面上会浮现幸福的笑容,她会常常说起从前和爸爸在一起的事情,说自己名字的来历,说爸爸因为喜欢妈妈唱的歌而给自己起了重歌这个名字,希望能一直听妈妈唱歌,有时候说着说着,她的笑容里又会染上淡淡的哀伤。
妈妈等了很多年,爸爸一直没有来,后来妈妈去世了,她便不再问这个问题。
但是现在,阿婆告诉她,这个男人是她的爸爸,这一刻的她心情是复杂的,不知道心中那些纷乱的情绪是欢喜,埋怨还是什么。
站了片刻,她突然转身一下跑进屋子关上了门,留下一脸错愕的叶城书和一滩摔得稀烂的鸟蛋兀自糊满了衣服。
之后的几天叶城书一直住在他们家,他似乎是个脾气很好的人,不管叶重歌对他多么冷淡甚至发脾气,他都不会生气,只是有时候他看着叶重歌的眼神之中含着歉疚,似乎透过她在回忆着很久之前的事情。
每天他会好脾气的和叶重歌说话,会跟着她一起到处去,甚至是去芦苇荡跟着刨沙根捡鸟蛋……
叶重歌终于慢慢接受了他,然后就是有一天叶城书说要带她离开杨芦村,小小的她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是她知道自己是不愿离开外公外婆的,可是外公说他六年级毕业都几个月了,必须跟着爸爸去城里上初中,说他和外婆老了,不可能一直陪着自己。
他们说了很多,有些她听不懂,但是最后她还是跟着爸爸离开了杨芦村,外公外婆在村口送他们出去,叶成书牵着她的手,她就这样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从小长大的地方,走向了未知的前路。
他们走了一天一夜到了离着杨芦村最近的镇上,叶重歌走累了的时候,宋成书会背着她。
到镇上后叶城书找到自己寄存在镇上一个商店后面的车子,车子开了很久,之后便进入了市里。
小小的重歌十三年来从未出过杨芦村,她没见过汽车,没见过楼房,那些城市里的各种东西对她来说都是新奇的,这种新奇一时掩盖了她与外公外婆分别的惆怅。
宋城书将车停在一坐别墅前面,然后告诉她:“重歌,我们到了,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家了!”他的声音轻柔又平淡,却似乎没什么情绪。
叶重歌看着眼前宽大而漂亮房子,小声的问道:“这就是我们的家吗?”
宋城书微微点了一下头便牵着她的小手开门走了进去,然而进门之后等待她的却是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女人身边还跟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那女人看起来很年轻,长得也很漂亮,但是看着叶重歌的眼神却并不友善。
还不待宋城书说话,她便用带着埋怨的语气道:“还以为你乐不思蜀,不回来了呢,这么多天连个电话都没有!”
女人语气不善,宋城书却不甚在意,只温声回道:“山里没有电话,又有点事耽搁,所以回来晚了,吟吟,这是重歌,我的女儿”说完他又看向叶重歌“重歌,这是你……蒋阿姨”。
蒋吟吟身边的小女孩嘴里喊着“爸爸”兴冲冲的扑向了宋城书。
叶城书一把抱起那小女孩,问道:“爸爸不在的这段日子,笑笑乖不乖啊,这是你重歌姐姐,你们以后要好好相处知道吗?”
叶梦笑咯咯笑着,然后看着叶重歌叫了一声姐姐。
叶重歌从进屋之后就没有出过声,尚还年幼的她一时搞不懂现在的状况,但是那才有了爸爸有了新家的欣喜却一扫而空了。
原来自己的爸爸也是别人的爸爸,而且这个爸爸对别的孩子也能那么好。
宋成书没有发现她的异样,他抱了一会儿叶梦笑之后就放下她,然后带着叶重歌进了提前就为她准备好的房间,从此之后她便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生活了下来。
蒋吟吟是个千金小姐,家室很好,七年前她对宋城书一见钟情,但是宋城书随时都是想着要回去接赵可清母女的,虽然没有正式的登记结婚,但是叶重歌的母亲一直是他心中爱着的人,他并不可能答应蒋吟吟。
但是在一次政变事件之中,叶城书不幸被卷入了进去,为了保住自己的一家人,他不得不答应了蒋吟吟的要求,娶了她。
这个女人似乎爱叶城书爱到偏执,加上占有欲,这些年来叶城书有想过要回去看看赵可清母女,但是却被蒋家控制的极严,苦于一直找不到机会。
这次他终于说服蒋吟吟答应自己回去看看,却不想得到的是赵可清几年前就已经去世的消息,蒋吟吟这人说不上多坏,但她脾气大,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家中独子,你让她脾气太好也不太可能。
她不喜欢叶重歌,有时候她会凶叶重歌,对她发脾气,冷嘲讽时常有之。
叶城书虽然时常劝她,但是说多了蒋吟吟便会不高兴,觉得是叶城书偏心叶重歌,心里放不下赵可清,是以叶城书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有时候为了家庭和谐,便让叶重歌忍让一些。
其实叶重歌在这里生活,早就没了从前的肆意快乐,她总有种寄人篱下的小心翼翼,但是一位懦弱的忍让,指挥让对方变本加厉的对她不好罢了!
自蒋吟吟的父亲蒋伟昌两年前去世之后,便将家业都交给叶城书打理,但是蒋吟吟还是持有他们家族企业的三分之二,叶城书虽然对这些野心不大,但蒋吟吟不懂这些,他与蒋吟吟又是法律上的夫妻,加上当初的承诺,他必须担负起这些。
对于蒋吟吟的坏脾气,他可以包容忍让,但是却也不会懦弱的一味迁就,叶城书吃穿从来不委屈叶重歌,样样都是好的,但是她从乡下来到城市上学,见识少,从前在杨芦村她成绩是最好的,现在却完全跟不上了。
城里的孩子都要学英语,这对她来说却是毫无基础,她带着口音的普通话,晒的黑黑的皮肤,在那群外表光鲜亮丽的少年少女之中,种种都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
城里的孩子看着她的目光是异样的,说出口的话是嘲讽的,……时间一长,叶重歌变得孤僻而寡言,虽然后来她凭着聪明的头脑将成绩赶了上去,但却再不是当初那个无忧无虑没心没肺满芦苇荡疯跑的野丫头了。 一错成婚:宋先生的天才宠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