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厚的一本哈利波特,被艾米的妈妈捧在了手里。
“真是个好厉害的女孩啊。”妈妈对爸爸说道:“瞧瞧,杰克,瞧瞧这厚度,瞧瞧这重量!你能相信吧,这本书的作者才和乔安妮一样大!”
汽车后座上,艾米的姐姐不乐意了:“我说妈,能不能别总是拿我和那个爱丽丝-王比啊?烦不烦人?”
这里是洛杉矶城东,艾米一家人正从书店返回家里。前排坐着的是父母,后排的姐妹年龄刚好相差一倍,高中二年级的乔安妮简直快烦透了,别人家的孩子,没什么比它更讨厌了!
“妈妈,妈妈!快给我看看呀!”
艾米这会儿也在闹情绪呢,她才是要看书的那一个诶,怎么买到手之后,自己都还没把它捂热乎和,就一直被妈妈收起来了?
“回家再看。”艾米的母亲说道:“你爸爸正开着车呢,这时候看书,你还想不想要眼睛了?”
艾米马上不乐意地哼了一声,脑袋转向窗外,竟是生气了!
当然,艾米的母亲说得有理,但她毕竟也没把这本书收在袋子里呢不是?精美的书皮被透明塑料布包裹着,她可也在仔细观察着这本小说的装帧设计呢。
真的是非常精美。
十六开的版面,近乎一英寸的厚度,怕是根本不止宣传中的五十万字。
而且,真不愧是矮脚鸡重磅出炉的名作家新品,牛皮纸封面居然还带有精致的凹凸刻印。图案明显是请大师级画家精心绘制的,颇有种某某画派风格的意思,只可惜她是分辨不出了。
好似鎏金的书名,玄而又玄的内容简介,还有着份质感十足的存在,三十美元的售价可是一点都不让人觉得贵。想想看作者需要付出的努力吧,艾米的母亲设身处地地想着,要是让她在工作之余写出这么些东西来,那非得折磨死她不可。
不一会儿的功夫,艾米一家就终于回到家里了。这是一片典型的中产阶级小区,两层的小房子买下五年了,到现在还剩十二万的贷款要还。不过还好,艾米爸爸的车子是他父亲送的礼物,尽管用到现在有点显旧了,起码能给家里剩下一大笔钱。
“哦,妈妈~”
刚一下车,艾米就迫不及待地跑到母亲面前:“书!书!我要赶紧看书!”
“瞧把你急得吧。”
当姐姐的乔安妮一脸不屑。
她就不理解了,一个好端端的高中少女,不老老实实在学校里上课,没事总在外面开公司干什么?要说开公司吧,那女的老老实实守着那些个公司满满拼也不是不行,闲得无聊又写什么小说啊?
“都是把她给闲的!”
乔安妮愤愤地回屋了,她知道,要是自己再在这里多呆一会儿,老妈就又该拿自己和那个爱丽丝-王做对比了。
但这里,艾米可就没那么多心思了。
蹭蹭地跑上二楼,冲进自己卧室,期待了好久的魔幻小说,居然突然宣布提前上市了,这怎么能不叫艾米开心?
真的是很出人意料!
想想吧,艾米和妈妈都是矮脚鸡的书迷,所以早在几个月前,妈妈就告诉了艾米,说那个和姐姐一样大的天才少女要出本校园儿童魔幻。期待呀,艾米那叫一个期待呀,天天追着妈妈问什么时候能看到,所以这不,一个多月前的新书宣传活动,她就迫不及待地去参加了么。
然后还和一个小哥哥立下了约定。
然后,明明有说明年年初才会正式出版的新书,怎么就提前了呢!?
艾米很惊喜,但她才懒得去想这究竟有什么阴谋论呢,拿起裁纸刀喀嚓喀嚓,几下子的功夫,她就把外面的封皮撕了个粉碎。
“哇,摸起来好带感!”
然后艾米再次被惊喜到了,书皮好漂亮的样子!
“艾米?”
这时,妈妈的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
“你在房间里吗?”
艾米本来刚坐上椅子,这下赶紧蹦了下来,嗖嗖地把门打开了。
“妈妈妈妈!给我念书!给我念书!”
楼下,母亲不紧不慢地走上来:“我就知道你打算让我念,不过现在才刚回家,你不想让妈妈做饭了吗?”
当母亲的就是理解女儿,何况她早不知给艾米念过几本书了。
“让爸爸做饭!”所以艾米就是这样喊道的:“或者我们可以定一个披萨!”
“艾德?听见了吗?今晚你做饭,或者还是订个披萨吧!”
楼下传来艾米父亲的喊声。
搞定晚饭事宜,母女俩这便开始了她们的阅读之旅。宣传说是七本的长篇魔幻的,这可是要纵贯艾米整个青春期成长的节奏。况且,想看这本书的又何止是艾米,丽塔也早就对爱丽丝-王的这套新书期待许久了。
丽塔有读过《血色童话》,心知爱丽丝-王就算声称在写儿童魔幻,也肯定不会单纯是《小王子》和《绿野仙踪》那个层次。当然,名著必然有着一些深层的思想内核,但它们也都只是纯粹的儿童故事罢了。爱丽丝的特点,则肯定是剧情本身不仅局限在儿童领域,也能让大人在单纯的阅读中享受到无穷乐趣。
然后,她们翻开了第一页。
“献给我亲爱的妹妹汉娜,每天催着我写书的小粉丝。”
“哦,原来爱丽丝姐姐还有个妹妹!”艾米惊喜地喊道:“我要是也能当她的妹妹就好了!”
咣当一声。
就是在隔壁,艾米的姐姐乔安妮狠狠地摔了一跤。
美好的故事就此展开,既然将晚饭的事推到了丈夫身上,丽塔也就乐得为女儿念起了故事。
《大难不死的男孩》。
这一章,艾米早就在试读册上看过了,但那个册子的质量和文字,又哪比得过正式出版的小说文本呢?母亲捧着厚重的大部头,开始一字一句地为艾米念起了故事,一切一切,首先就从德思礼夫妇的有趣日常开始了。
“家住女贞路四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那些邪门歪道。”
依然是熟悉的内容,依然是熟悉的味道,丽塔念得津津有味。
“弗农德思礼先生在一家名叫德拉肯的德国公司做主管,公司生产钻机,在伦敦开了家分公司。”
真不愧是本职为企业家的作家,丽塔心中感慨道,仅仅是开篇的一句话,就能体现出执笔者的国际化思维。
“他高大魁梧,胖得几乎连脖子都没有,却蓄着一脸大胡子。德思礼太太是一个瘦削的金发女人。她的脖子几乎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每当她花许多时间隔着篱墙引颈而望、窥探左邻右舍时,她的长脖子可就派上了大用场。德思礼夫妇有一个小儿子,名叫达力。在他们看来,人世间没有比达力更好的孩子了。”
凡是看过了试读本的人都知道,要说达力真是个什么好孩子,那简直就是在赞美全世界的孩子。不提这一整个章节里对他的描述吧,光看看全文最后的那一段,就足够让好些同情心泛滥的母亲们忍不住掏钱买书了。
“哈利波特在毯子包里翻了个身,但他并没有醒。他的一只小手正好放在那封信旁边。他还继续沉睡,一点不知道他很特殊,不知道他名气很大,不知道再过几小时,等德思礼太太开大门放奶瓶时,他会被她的尖叫声吵醒;更不会知道,在未来的几个星期,他表哥达力会对他连捅带戳,连掐带拧他也不可能知道,就在此刻,全国人都在秘密聚会。人们高举酒杯悄声说:‘祝福大难不死的孩子——哈利.波特!’”
好吧,大难不死的男孩,真心保佑你能再一次大难不死。这是所有母亲级读者,和绝大多数少女们看完了试读本后的感想。
讲道理,这究竟是什么样的一家人啊。自从一个月前的宣传会后,好多读者都向纽约的矮脚鸡图书公司发去了问询信函。就像麦格教授说得那样,全世界都找不出第二家更不适合领养哈利的家庭了!
所以,丽塔也真是在用着好快的速度,例行地把这一章读完,关于哈利究竟会在德思礼家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她的关心程度可不比那些少女们差!
“呃……五万册?”
时间,晚餐。
地点,英国温莎小镇,一家西餐厅里。
茜茜惊愕地说道:“光是一个西海岸,就在这一天里卖出了五万册?”
“然后全国是十七万册。”爱丽丝轻松惬意地切着牛排:“很正常啦,我起码也是个出了两三本畅销书的有名作家了诶,而且我那些商业上的下属、伙伴和对手们,也都难免会对它感兴趣的。就算自己兴趣有限,给孩子读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啊。”
“看来我们应该马上邮购下国内报纸了。”茜茜摇摇头,轻笑道:“你肯定对书评都迫不及待了吧?”
“嗯,是该定义下了,好还还来得及,评论家读书也是要时间的嘛。”
呜啊两口搞定一块肉,爱丽丝心满意足地喝下一大口果汁。 女神光耀美利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