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蝎子王啊。好大。以前有猎人见过的,那时候没有这么大吧。”
“居然一个人杀了蝎子王。我是不是做梦。”
“这么大块头,总要卖上几万钱吧。”
“按照甲胄来说,能出五套蝎王全身铠。就这蝎王铠到了帝都也是有价无市啊。”
“这一套蝎王全身铠弄到帝都少说也要千钱吧。”
“不止,帝都那边人傻钱多,只要有货一万钱一套也架不住。”
这一天塔城的居民就像商队来赶集一样全部出现在城西的市面上,看着这个被拖回来的蝎子王尸体。和随手就能抓到的幼年蝎子不一样,蝎子越大危险度也就越高,何况这蝎子王还是一个人杀了拖回来的,这就更令人惊讶了。
虽然这个世界的主流观点是通过团队协作猎杀巨型昆虫,流行的诗歌中也是到处赞扬着友情、努力、胜利的主流观点为什么这么熟悉了。诗歌中一般孤独的猎人总是悲剧的猪脚,不过年轻人可不管这些,向着今天猎杀蝎子王的英雄欢呼着莫非这里也有叛逆期一说。
一个身材高挑丰满的红发美少女向金霸天献上香吻:“我叫莉娜,以后可以去波尔酒馆找我。”
陷入幸福中的金霸天答了一声:“嗯。”
另一个黑色长发美少女在莉娜亲过的地方吻了金霸天,然后在金霸天耳边说道:“我叫茵巴斯。以后离莉娜远一点。”
这都怎么回事啊。金霸天陷入了迷茫中。
茵巴斯吻过金霸天之后,快速逃离人群中,走进无人小巷的黑长直少女茵巴斯急促呼吸着,捂着脸蛋喃喃自语说道:“终于吻到莉娜了,虽然是间接的。不过,这就是爱吧。”
百合拉拉这种纯爱,在这个世界的人看来,简直是岂有此理,女女怎么可能繁衍后代。百合注定被拆散这还算是好的。如果是兄贵的话,那就要放火烧死了。
茵巴斯心中也隐约知道,自己喜欢一起从小长大的莉娜是不对的,自己应该找个男孩子嫁了,可是每当看到莉娜就忍不住了。包括这次半威胁的警告金霸天也是这样。
由于这一天塔城没有外来的商队。几家商铺商议好之后。就开始和金霸天对这蝎子王的尸体讨价还价。
“这个蝎子王的全部材料,我们出三万钱收购。”
“就是蝎子王的壳做成的铠甲也远不止这个数了。开什么玩笑。还有肉和蝎子毒什么的没算呢。”
“蝎子肉是越嫩越好吃,这么大的老蝎子没什么吃头。一口价三万二千钱。”
“这个价钱的话,要给我做一套蝎王全身铠。”
“不行。不行。这个价钱还给做一套蝎王全身铠我们就要赔死了,你要一套没问题,但是整个材料价格只能给你两万五千钱了。”
“这头蝎子王起码能出五套全身铠的,还有些边角料我就不说了。这么算起来,一套蝎王铠也要七千钱。加上其他的。这样,一口价,您们给个三万应该还是有赚的。”
“不行,那样我们就赔死了。两万六千五,不能再多了。”
最后就是金霸天拿到一身蝎王全身铠,以及两万八千钱,再多了,人家就不出了。这也没办法呢,谁让这里商业竞争不够激烈呢。
作为免税份子遭受纳税人的一点盘剥看来也是免不了的呢。
因为商业水平不够发达。这个世界里还没有银行的概念,贵重物品和钱财一般是寄放在旅馆的,非但没有利息不说,还要定期缴纳少量的储存费用。
但是,这两万八千钱按照金霸天估算。起码有一百几十公斤。总不能整天扛着一百几十公斤出门上街吧,虽然这个世界里的塔城还算是民风朴实,可是放在屋里终究是不保险的。
对于没有银行不能划卡金霸天也没什么办法,只得将其中的大部分钱财存在塔城旅馆。每月缴纳五十钱的保管费。这也是变相的保险了。
存好钱之后金霸天想起红发美少女莉娜的邀请,自然就忘记了黑长直茵巴斯的威胁。问了路。去了波尔酒馆。
莉娜在这里给做点心师的母亲帮忙,听说心上人来了自然是喜不自胜。在茵巴斯用眼神烧死金霸天的目光中,和金霸天坐到一起。
期间,莉娜的母亲,奶奶,阿姨姐妹等亲人也都过来看了金霸天,就像前世看女婿似得。
这让茵巴斯很被动,只是,如果茵巴斯喊出自己喜欢莉娜的话,那一定会被当做异类看。说不定还会连累莉娜,这才是最重要的。虽然各种吃味,但是茵巴斯终于还是忍住了。
茵巴斯知道如果按照现在的路线走下去,只怕过不了多久两个人就会在城里买房买地住在一起了,毕竟有个家对于常驻于此的猎人来说,还是很上算的。在这波尔酒馆里当明面是做服务员暗地里是莉娜爱慕者的茵巴斯心中暗暗说道:莉娜一定是我的,也只能是我的。
金霸天离开波尔酒馆后,茵巴斯找到莉娜:“莉娜,你说,我们以后也在一起好不好。”
莉娜笑道:“怎么,小妮子也发春了。想男人了嘛。我记得今天你也去亲他了啊,怎么来了之后没和他说话”
“你没不是说的好好的。”
“就是你想和我们在一起那要看看他的意思。要是人家养不起两个女人呢。”
茵巴斯说道:“我有手有脚,我也会工作的。”
“那你也要先去问问他,反正我是没意见的。”
“那好吧。”
茵巴斯说完,出去追上了金霸天。
“喂,给你个好机会哦。如果你和莉娜好的话,也要和我好。”
“好啊。”金霸天心想,莫非这就是一箭双雕的说。
“但是,如果你没有碰莉娜,就不许碰我。还有,你没有碰过莉娜的部分也不许碰我。”茵巴斯坚定的说。
这又是哪跟哪啊。不过嘛,眼前这个黑长直还是很符合金霸天的审美观的。
称王称霸什么的,金霸天就是手握军权的时候也没想过,每天都有新鲜刺激的生活才是金霸天需要的,眼前这妞八成是百合吧,估计还是迷恋莉娜到不行的那种,算了,这也是一种新鲜的尝试吧。
ps:由于历史什么的,已经被无数人写烂了啊居然变成小众了。因为最近订阅不给力,所以呢,这章就是最终章节了。当然,若是大家非常给面子的话,我说不定也会放弃这个完结编继续写下去。
另,十年雪落君的去世,大家都很伤心,有经济能力的支持一下他生前写的布武天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