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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快意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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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婕是一个很豪爽的人,豪爽到很多时候,你都会拿她当哥们儿,而不是女人。

  不过,洪毅发现婕在部落中很受尊敬,并不是对引导者那种尊敬,而是发自内心,亲如一家的尊敬,那些部落战士没有跪拜的,遇到婕的时候只是点点头。

  “你在疑惑我为什么不宣扬天人比地人高贵?”婕很聪明,从和洪毅的接触中,发现了洪毅的疑惑。

  洪毅点了点头道:“我遇到过一个小丫头,认为自己是什么天人,比地人高贵,被我将屁~股打肿了。”

  “那怪不得她。”婕摇了摇头,解释道:“她恐怕是从小就被带入莽山部天人学院洗脑。姐就不同了,姐是十三岁才被送到莽山部天人学院,而且还只学习了两年,就被派出来当引导者了。”

  “十三岁人生观已经形成,姐的父母都是所谓的地人,哪会认为所谓的天人比地人高贵?”

  “你知不知道一个九岁就当了多年引导者的女孩儿?”洪毅突然问道。

  “你是说姬公主?”

  “你果然知道,能给我讲讲她的事情吗?”

  “看你的模样,关系跟姬公主应该很不错,既然姬公主没告诉你,我也不便多嘴,你只需要知道,她是一个很可怜的女孩儿。”

  洪毅点了点头,既然姬没给自己说她的事情,那么肯定是时候还没到,也不再多问,说道:“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

  “你想拉姐入伙?”

  洪毅无力的点了点头,这女人的聪慧让他有点绝望。

  “是不是觉得姐很聪明?可惜啊,在这一片大荒中,很多时候还是要靠力量,所以姐决定,跟你了。”

  “大姐,你这句话很有歧义啊。”

  “你不是要追姐吗?姐准许了啊,而且现在跟你表白,要跟你了啊。”

  洪毅连连摇头,说道:“算了,我觉得还是找一个笨一点的女孩儿好一些。”

  “像姬公主那样的?”

  洪毅:“……”

  他只能蹲在角落,一边画圈圈,一边念叨,“我不是变~态,不会对九岁的小女孩儿下手,我不是……”

  婕很聪明,将部落的各种事打理得井井有条,婕的部落之所以能躲过这一劫,就是因为她提前发现了不对劲儿,带着族人从山谷中直通后山的山洞逃走。

  而且在逃走的时候,还带了足够的食物,这才能支撑到现在。

  困在石林中的时候,婕也带战士出去打过猎物,但是没有渡过百岁劫的长者带路,没有百岁劫长者那不科学的直觉,他们理所当然就撞在了凶兽手中,要不是婕聪慧机警,及时撤退,部落早就损兵折将了。

  “姐让部落的人收拾一下,明天一早就出发,你这伤病号再休息一晚吧。”

  洪毅立马反驳道:“我哪儿伤病号了?我感觉自己能打死一头凶兽。”

  “还打死凶兽,姐看你连做那事的力气都没有了。”婕将洪毅按倒在床上,给他盖上皮毛被子。

  洪毅无奈苦笑,之前十天奔袭,大战打了两场,小战无数,耗尽了他的每一丝潜力,虽然还不至于伤到根本,但是也不可能睡一觉,休息一天就能完全恢复过来。

  “回去让华仔在《战神诀》中添加上续航能力和持续回血的功效,就像《长生诀》那样。”

  他瞅了瞅兽皮挡着的洞口,外面阳光西斜,坐起身,穿上破烂的鳞甲,拿上井中月,开启时空之门,回到蓝星,已经十几天没回蓝星,洪毅怕张华和陶飞担心。

  跨过时空之门,洪毅就看到躺在椅子上睡着的陶飞和张华,面容憔悴,显然两人在这儿等了不短的时间了。

  心中感动,洪毅也不准备叫醒两人,打算留一张纸条报平安,然后返回洪荒世界,然而两人现在五感也比普通人敏锐了数倍,感受到房间中有动静,纷纷醒了过来。

  “毅哥,你终于回来了!”张华惊喜大叫。

  陶飞沉声道:“小毅,怎么弄成这样了?”

  洪毅现在的模样有点惨人,大光头上两道大大的伤疤,至于头盔,早就不知道掉哪儿去了,鳞甲上的鳞片有一半都破损了,井中月彻底变成了锯子,而且还是那种锯齿超级不和谐的锯子。

  洪毅摸了摸头上两道伤疤,很多时候,他都感觉陶飞更像自己的父亲多过像兄弟,老老实实的将自己遭遇说了一遍,最后总结道:“不为什么,我就想战斗,就想杀了它们。”

  “做得不错!”陶飞擂了洪毅一拳。

  洪毅有些愕然,张华也很愕然,在两人眼中,陶飞是一个沉稳的人,凡事都三思而后行,没想到他会赞成洪毅这么做。

  “哈哈!”陶飞大笑,“大丈夫行于世,自当快意恩仇,如果看着同胞惨死在自己眼前,还顾这顾那,不敢动手,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知道我为什么退役吗?”陶飞不待两人询问,继续道:“在高原大陆,我看到一群王八蛋屠杀我们同胞,然后我就带着兄弟将他们全杀了,违背了条例。华夏啊,就是太正,我多么希望他能霸道一些。”

  “过去的事不提了。”陶飞拍了拍洪毅和张华的肩膀,道:“记住,大丈夫行于世,自当快意恩仇。”

  洪毅和张华郑重的点了点头。

  “小毅,玄铁刀我们弄出来了。”陶飞声音中有着兴奋,他从腰带中抽出一把匕首,匕首黝黑,上面有着水波一样的花纹,匕首柄为蛇纹木。

  陶飞拔下自己头上不多的头发放在匕首刃口上,头发自然断成两截,他拿起厨房的不锈钢刀和匕首对砍,不锈钢刀断为两截,切口平滑。

  洪毅倒吸口凉气,道:“好锋利。”

  “这不算什么。”陶飞摇了摇头,“头发和菜刀都算不得好东西,我用钨钢刀试过,钨钢刀都被一分为二。”

  “就是我们手中的玄铁太少了一点,不知道毅哥你能弄到多少,想来这样的好东西弄不到太多。”张华道。

  “这个……其实挺多的,我救援的第一个部落就拿玄铁垒墙、垫东西和砸东西。” 我能开启时空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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