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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意外的惊喜

  回去的路上,我又一次荣幸的成为了大家谈论的中心。

  “雨涵,刚刚那个人是谁啊?好帅呀!”

  “雨涵,那是你堂哥吗?”

  只不过大抵都是问的关于杨皓宇是谁,杨皓宇好帅之类的话题。

  “我知道他。”我正准备回答大家的问题,林梓晴便抢先一步说了话。“咋们市出了名的黑棒老大,只知道他家里有钱到爆,可他家具体的背景却是个谜,没有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家在哪里,你们难道就没听说过?”

  我们集体摇头。

  “田雨涵,别告诉我连你也不知道?”

  “我是真不知道,我除了知道他叫杨皓宇是个混混头目,其余的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我惭愧地笑了笑。

  关于杨皓宇的传说其实我知道一二。不过与林梓晴口中的神秘不同,我所知道的林皓宇是个从无名小卒靠着独有的魅力和不要命的拼劲闯到今天这番地位的。他的天下是用拳头打出来的。他不仅能打,还特别讲义气。

  这些我都是在一个月前那次饭局后才知晓的。

  我至今都还记得堂哥喝醉以后的喃喃自语,“我当年要不是违了他的意愿,偷偷去欺负人家,也不会失手将人打成那样,可他不仅不嫌弃我,还替我摆平了对方,才得以让我的家人可以过上安逸的生活,是我对不起你啊!”

  我原先一直以为堂哥不过是给杨皓宇背了个黑锅,没想到当年那事竟与杨皓宇无甚关系,我觉得是我错怪了他。

  因为心底里那些有关他的不好通通被事实推翻,成为了好。所以如今的我看着杨皓宇也没有以前那样觉得他讨厌了。

  事实上我又何从讨厌过他?

  到家的时候才三点多,堂哥和大伯他们都不在家,我只得将通知书放在了我的房间,坐得无聊便是困意十足。

  昨夜将近三点才睡的我躺在床上不过眨眼间的功夫就睡着了。

  再醒来时已经是日落西头。

  点亮枕头边的手机才看到有十一个未接来电,是堂哥,恐是一直没见我接电话,他还发了短信。

  “你大伯大伯母去亲戚家了,你快来金爵吃饭。”

  简单的几个字瞬间在我的心上泼了蜜糖,我激动地差点连鞋都没能穿上。

  堂哥是在六点的时候发的短信,现在已经六点半了,我生怕他们已经吃过了忙打了个电话确认。

  “打个车啊,快点儿,大家伙就等你了。”

  听到堂哥的催促我便安心地出门了。

  “大家伙就等我了。”我坐在出租车上之后,脑海中还在不断地浮现堂哥的话,难道这顿饭还有很多人不成?

  若是有很多人,那恐怕也是堂哥的好朋友。可是他以前从未让我接触过他的圈子,别说是叫我跟他一起吃饭了,就是以前在大街上看到我他都不一定会多看我一眼了。

  或许是他蹲了三年局子性情又些大改吧。

  我就这样胡思乱想着,一直到我推开包厢的大木门,我都从未想到过这件事跟杨皓宇会有半毛钱的关系。

  诺大的包厢里就坐了我的两个堂哥,加一个堂嫂。

  “surprise!”我刚一进门,杨皓宇就从旁边窜了出来,随着他的出现紧接着便是“嘭!”的一个大响声,漫天的彩带飞絮朝我的头顶翩翩坠落。

  那一刻,我呆了。

  我不知道我该以何种姿态迈向不远处的大圆桌,我也不知道我该以何种表情面对在座的每一个人,尤其是离我最近的杨皓宇,我甚至不知道我此刻是应该开口说话,还是闭嘴沉默。

  “哈哈,小堂妹啊,你不用太感动,更不要感动得哭出来,不然我可是会骄傲的。”

  原本憋了一肚子的感动情绪,杨皓宇只一句话就让我彻底破功。

  我站在那里瞬间有种哭笑不得。

  “你不知道你刚刚吓到我了吗?”我甩给他一句话便朝着堂哥他们所在方向走去。

  “菲菲姐好久不见了,又长漂亮了。”我坐到了我那准堂嫂旁边,一脸谄媚的笑容。

  “几个月不见你那嘴还是这么甜。”菲菲姐也是一脸灿烂。

  “就只有对着我的时候是辣的。”杨皓宇适时接过的话,声音刚好控制到大家都能听到的量。

  “好了好了,都别贫了,快叫人上菜吧!”还是堂哥的一句话惊醒了众人。

  我的两个堂哥一个是大伯家的,一个是二伯家的,大伯家的大堂哥虽说是刚刚从局子里出来没多久,但同我的关系却是好的没话说。而二伯家的二堂哥虽与我关系不差,但因为二伯母的关系我们之间始终存在有一丝隔阂。

  我旁边坐着的这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漂亮女人就是我二伯家的二堂哥的准老婆。

  菜很快就上来了,不一会儿那原本还空荡的大圆桌便变得拥挤起来了。

  “怎么样?我记性不错吧,都是你喜欢的菜。”大堂哥敲着桌子同我邀功道。

  “嗯,都不错,就是少了个土豆丝。”我夹起一个糖醋排骨正啃得香。

  说话间便又有服务生开门上了好几盘土豆丝来。

  “他们家土豆丝有好多种,我们就每种都给你点了,哈哈!”杨皓宇坐我旁边笑得花枝乱颤。“还有啊,这几盘土豆丝都是你的,我们不会跟你抢的。”

  我看着那几个服务生传来的五盘土豆丝,瞬间就发现了此刻在座的每一个人额头上都有一个特写的“坑”字。

  那顿饭就在我的极度忍耐和大家伙对我无情的各种调侃中艰难的度过了,那些土豆丝自然是没能吃完的。

  临走时看见那满桌的剩菜,我只得在心里一阵默默的感叹,“有钱人真tm的奢侈。”

  杨皓宇说因为是祝贺我考上了A大,所以打算再去KTV里唱会儿歌,有铁哥儿们对妹如此,我的两位堂哥自是不甚欢喜。

  推推嚷嚷着我便也去了。

  可我天生的五音不全,为了不再成为众人调侃的目标我一进包厢便去了厕所,心里想着等我出来后他们正唱在兴头上自是不会想起我的存在。

  只不过我万万没想到我竟过分低估了我在杨皓宇心中的存在感,我刚一走出厕所他便立马献宝似的将话筒递给了我,嘴里还不忘说一句,“听你堂哥说你的歌唱的特别难听,快来叫我再长点见识!”

  我差点没气得冒出烟来。

  为了不叫杨皓宇的期望落空,我点了一首刘德华的《今天》那是我第二次在人前唱这首歌,第一次……第一次唱这首歌的时候,已经远的仿佛有好几个世纪了。

  因为这是我练习过无数次的歌,所以我几乎没有跑调就将它唱完了,放下话筒的时候只见杨皓宇一脸大写的失望,不断埋怨着堂哥谎报了军情。

  悦耳的歌声代替了难听的公鸭嗓,杨皓宇居然还满腹委屈,我实在是哭笑不得。

  后来我再未拿起话筒唱过一首歌,我只是静静地聆听着别人或好听或难听的歌声,和某个人一样,杨皓宇也喜欢点唱刘德华和黄家驹的歌,这一点不禁让我有些伤感,想到某个人,我的心总还是会有些隐隐的痛。

  那种虽然痛,但还是会忍不住地要求接近的情感,大抵就是爱情了吧。

  我对林逸舟便是如此。 毛毛虫姑娘,早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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