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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同学聚会1

  最终,小姑并没有再坚持让我去她家,初三天吃过早饭她便跟小姑夫笑眯眯的离开了。

  来的时候空着手,走的时候却在大伯家收罗了不少年货,而且还将他的宝贝儿子留下了,美名其曰舍不得我这位表姐,想要在这里多待几天,然后等我忙完再带我一起回家。

  我还能说什么?做人做到这个份上,真是不得不叫人佩服。

  不过至于我的这位表弟,我的印象还停留在小时候和他打架上。

  那时爸爸刚刚去世,屋子里搜罗出了许许多多他留下的遗物,有形形色色的稀罕玩意儿,也有各种各样的书本,表弟豪豪看上了爸爸去年万圣节时为我做的一组南瓜灯,问也不问拿着便往屋外小孩聚集的地方跑,然后在一片惊呼声中,洋洋得意的开始了他炫耀的征程。

  沉寂在悲痛中的我,本来就似爸爸妈妈留下的任何东西为生命,见到豪豪的如此行为,我自然想也没想就直接扑上去开打了,“让你碰它、让你碰它......”

  一边扑打,嘴里还一边喊着口号的我,加上豪豪毫无任何一丝作用的奋力挣扎,很快便引来了忙碌的大人们的注意。

  “哎呀,打死人了呀,我的曦曦啊......”首先赶来制止的便是小姑,我至今都还记得她是如何粗暴的将我从他儿子身上扯开的。

  一扯、一推,我便重重的摔倒了地上,屁股的疼痛,至今都还记忆犹新。

  然后所有的大人所关注的都是被我打到哭泣不止的曦曦,所有的人都开始不分青红皂白的指责我,指责我的不懂事、指责我的蛮狠无理,更有甚者指责我刚刚逝去尸骨还未寒的父母亲。

  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人关心过我的情绪,他们所关注的是怎样在这场没有大人坐镇的葬礼中,捞到更多的好处。

  所有人,包括我的爷爷奶奶。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闪而过,转眼间我已从七岁的懵懂孩童变作了十八岁的妙龄少女,时间带给我的,除了身体和心智上的变化,还有那些已经被掩埋在岁月里的,铺满了尘埃的记忆。

  不是我记仇,只是有些东西一旦发生,那便是刻在骨子里的永恒。

  原定于初五的高中同学聚会,其实我一开始是极度不想去的,可无奈表弟在这里时刻提醒着我,为了惹出不必要的闲言碎语,我便去了。

  欢乐谷是当初高考完大家聚会的地方,听说去年六月大家曾在这里宣誓,十年以后要原班人马再来一次,可我那个六月没去,不知道他们口中所谓的原班人马有没有包括我。

  “哎呀,这不是我们班的大学霸田雨涵同学嘛,稀罕啊,高中三年从来没有见到过你参加班上的集体活动,今天这......”

  “对啊,还好我今天来了,不然错过这么大一新闻得多亏啊!”

  ......

  不过短短几分钟,我来参加聚会这事儿便一度引起了众人的高潮,竟还有夸张者,拿这事儿做理由打电话给原本不打算来聚会的同学,一瞬间我被大家推到了人群的中心,各路人马开始了对我的议论纷纷。

  “瞅瞅,瞅瞅,我这运气,一来就碰见了我们家田大学霸,还真是百年难得一见啊!”自带吸睛体质的林梓晴一来便迅速热情的挽起了我的手臂。

  和我那天在书店见到林梓晴一样,班上大部分的同学都被林梓晴这半年多的改变而彻底惊呆了。

  男生纷纷夸赞林梓晴变美了,女生纷纷讨论起了林梓晴今天这身装扮和她今日的妆容,而林梓晴一改往日毫无边际的满嘴跑火车和对别人的阿谀奉承,不卑不吭的一一有条不紊地回答着大家的问题。

  看见她的这一改变,我真的只能感叹一句,人啊,真的不该一层不变。

  “你知道吗?在我见到你之前,真的从来没有想过你会来。”欢乐谷的音乐餐厅里,我和林梓晴坐在露天竹椅上,她眺望着脚下C城的灯火,不紧不慢的开口。

  我微笑着,“本来是不打算来的,不过临时出了点状况,没办法!”

  “原来田雨涵还是那个田雨涵,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傲与不顾别人感受啊!”林梓晴的语气尽管听起来有些不咸不淡,但我知道,那是她极度克制的效果。

  “这样不好吗?”

  “啊?”

  我的回答显然让林梓晴有些吃惊,或许在她记忆中的我应该为着她的这一句话而争辩几声,可是时间在流逝,会改变的真的不只她一个人。

  “我说,这样不好吗?不改变,也让你们不用重新适应一个新的我。”

  “田雨涵,你真的来了啊!哈哈,我还以为胖胖骗我的呢!”没能等到林梓晴的回答,一个带着有些夸张的惊吼男高音打断了这场有些深沉的谈话。

  不用向声源处看去,我也能知道这是我高中的同桌——王晨。

  王晨是我们班的名人,他除了学习好以外还特别皮,喜欢和所有人开玩笑,包括老师,因此我们高中的枯燥课程里,常常因为有他的存在,而变得轻松活跃,老师们都很喜欢他,当然是那种爱恨交织的喜欢。

  当时我是我们班最低调的,而王晨则是最高调的,估计将我们分成同桌的班主任老师便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想让我们互相影响一下吧。

  只不过,他的想法并没能得到实现,和我成为了同桌以后的王晨,为了引起我的注意,闹腾得更厉害了;而我为了抵制他的无聊,变得更加低调起来。

  不过,我们也并不是毫无任何一丝交集,至少在面对超级烧脑的难题时,两人便会极度默契的将各自的想法拿出来和对方讨论,所以久而久之我们成为了一种就算不常说话,可依旧将对方当成了很好朋友的一种奇妙关系。

  如果说,我和顾谨墨的友谊起源于街头闹市,发展于各类美食,那我和王晨的友谊便起源于精神境界,发展于各类烧脑的变态奇葩习题。

  “哟,这才大半年不见,我们的王大帅哥,怎么挫到如此境界了呀?”他刚欢喜的走到我面前,便被我无情的调侃了。

  “哎呀,都是被大西北的风沙给祸害的呀,比不得你们在江南水乡里莺歌燕舞,自然模样会变得更加精致喽。”

  果然,有些人、有些情意不管时间的洪流多么无情、多么残酷,不会变的照例还会是原来的模样。

  比如说王晨,比如说我和王晨。 毛毛虫姑娘,早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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