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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夏姬当诛 却被多情笑 4872 2021-04-06 17:42

  “喜得是,这个世界整个的朝代,历史,都崩溃到连我都不能理解的地步却依旧存在着,说明你我姐弟二人确实是抛下父母先行而去,却有可能在另一个世界的我们并没有做出这种残忍之事。世界是多维的,平行的,这个世界与我们的世界如此不同,却让我意识到有很多人都进入了这个世界。姐姐,你我姐弟二人见证了世上许多人都不会见过的事情,这是多么好的运气。悲的是,姐,你我二人,可能此生都不会相见了。世上有那么多平行世界,我们进入同一个世界的可能性是那么的小,而即使我们进入了同一个世界,我们之间的时空差异,可能也会达到成百上千年。”

  不长,不过是我晚你出生近两百年,你幼时常常高喊不过因为我比你早出生就可以揍你,等你比我大了你就揍回来。可惜两百年实在是太多了。

  你揍不了我了。

  我读了许久,将那黑石板翻一面,烧了几张细纸准备抹灰。紫硫上前,“休息会吧,别坏了眼睛……”

  我摇摇头,“不读完会坏了我的心。”

  火光在我怀里半明半灭的开着花,我却心如止水。

  “姐,我读书时,人人都羡慕我有个姐姐,我说羡慕什么,我姐姐凶巴巴的,没事就揍人。可现在我觉得吧,人人都该有个姐,虽然是因为姐姐你身体不好,爸妈才有的我,可是姐你多疼我。你揍我,骂我,欺负我,但是你疼我,哄我,保护我。姐姐你身子不好,又不爱动,我总是惹你生气,其实不过是想让你借着打我的那股气多动动,姐,我不是故意气你的。”

  “要撒娇和你撒娇,追女孩子追不到手你教我,文章写不好你给我当枪手,钱不够用了你直接从钱包里掏给我,你说你恨不能打死我,可是你从来没有下过狠手。姐,他们说长姐如母,你确实像妈一样爱我。”

  你是我弟弟,我不爱你爱谁?

  “愚近日常有命不久矣之感,牙齿虽还有十之五六,身长却缩了不少,满头白发苍苍,一日不食竟也无甚饥感,又添了畏寒惧热之症,怕是远远不能等到与姐姐相见那日。若是姐姐见了,也怕是会不认得这个老态龙钟的人是自己的弟弟吧,时常想着若是姐姐不在这里也很好,陪着父母,替我孝敬他们,本来姐姐才是父母的独生女儿,所以少我一个也无甚关系。只是那日梦中,依稀少年模样,电脑夸张笨重,我却对牢那一小块荧光屏幕。姐姐从一旁走过,惊叫,“你是谁?怎么竟在我家里?”余解释万千未果,竟从梦中哭醒,余乃何人?余从何来?余归何处?万千思绪,无从理清。”

  我喉咙里悲声难已忍住,谁不是如此?我从何处来?你往何处去?你我皆为谁?这长久的寿命,不停变换的人生,竟是一种酷刑。

  “姐姐,余数次提笔,却不过是泪湿重衣。一字未动,许是余如今年岁痴长,已经近似痴呆。”

  那句话之后平白有了许多余白,只是最后又道。“曹操曾曰,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便是完了。

  我抓了纸灰继续揉搓,却没有再搓出哪怕一个字来。

  自古多情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向与何人说。

  这是我那个傻瓜弟弟一直背不好的一首词。

  多情自古伤离别,却总是分不好多情与自古的顺序。

  因为我叫向与,他是笑语,又添了不知道是更与何人说这个毛病。

  我听过一个人说过一句话。也不是听过,只是翻看小说的时候偶然看见了。

  大致是他说,“我这辈子有过许多名字,最钟爱的却只是那一个。”

  我也有很多名字。

  以至于我时常忘记,我曾经有过一个名字,那个名字比之后的几个名字取得都好,叫陆向语。

  那个名字中的我是个脾气超级暴躁,上打流氓下打蟑螂,中间把比自己小四岁的亲弟弟打的服服帖帖的……

  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没人知道我有心脏病,没人会相信那样强悍的我会有那么脆弱的一颗心。

  何况其实那种病也并不严重,很多人都能活下去,医疗费用也不是那么的难以承受。

  我上了大学之后也经常熬夜喝酒,只不让家里知道,我玩的非常之疯狂,觉得自己命不久矣的时候就开始要尽情的享受人生,这是我的人生格言,因为你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死。

  今天的你和我言笑晏晏,可是明天或许就会传来你的死讯,并没有任何的征兆,也没有任何的提示。

  我最喜欢的那个男孩子就是这样,不过是一场车祸。

  那个时候真的是难过啊,心疼的简直要死了,只是觉得心脏突突的跳,自那以后病开始变严重,睡眠变差心律不齐,做什么都会心跳加速。

  我和他已经谈婚论嫁了,那个时候正在看房子。

  后面房子那边打电话给我,问我房子还要不要,手续就快截止了。

  我手机咔嚓就掉地上了,我蹲在地上捂着胸口觉得气都喘不过来,整个人都快疼疯了。

  而我弟弟陆笑语吓得快疯了,他把我往车上连抱带拉的放好,让他女朋友在电影院那里等着。

  他直接开车闯红灯预备带我去医院。

  我还记得那种痛,每一下都像是要击碎你所有的意志力。

  我爱他的,我爱他的,我那么爱他的,他怎么就死了呢。

  有人说心脏是人身体中唯一一个不能休息的器官,但其实这句话是错的,他基本上每秒钟都会休息。跳一下,停一下,停了太久才是问题。

  时至今日,我依旧不明白,我到底是死于心脏病还是死于车祸。因为后面的车撞上来的时候,我并不觉得痛。

  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到了这个世界上来,孤单的,寂寞的,一个人。

  我却不知道在那么多年前,也有一个人,孤单的,寂寞的,存在过。以前看历史书的时候不觉得,现在想来,历史是不祥的,里面的人物,几乎都是死的。

  你以为他活在历史里的字里行间,其实从你一开始知道他的存在时候,他就已经死了。你看见的只是一些古老的文字,里面却涵盖了一个人的一生,甚至是一个朝代的兴衰。

  如我现在,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感觉自己是活着的,哪怕我从未见过比这个女孩更像一个病人的病人,饮食忌口,动不动的呕吐,哮喘,心脏病,肺也不大好,稍微运动一下就会喘不过气来。然而我活在这个世界里,却从未存在在我之前所知道的世界中。

  我都快觉得之前的那个世界是一场梦,我曾经也不是锦衣玉食出生大家,只是小家碧玉却依旧是人家的掌上明珠,我曾经也有过暴躁的青春,我曾经也生活在一个女孩子出门穿的少也不会被千夫所指的时代。这一切都像是一场梦,我从小的好强倔强在不知不觉中陪伴了我这么久,我一直没有变,世界却变了。在这个世界里我活得又孤独又寂寞,在这个世界里我过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却又发现自己是个必有可恨之处的可怜人的悲哀生活。

  我爱我弟弟。我说他不听话,我说他不乖,谁都由着我说,因为毕竟我是姐姐。是个心脏不好的病人。

  我爱他,然而他消失在我的生命里很多很多年,从未出现,我竟快忘却了他。

  我的生命像是一场颠沛流离背井离乡式的逃难,每时每刻都有重要的生死抉择,于是我便需要去记住那些虽然不够美好却性命攸关的东西,忘却了那些可以照亮我心却毫无用处的人与物。于是我忘了他,忘了那一切。

  如同我忘记我曾经爱过的那个人。

  时至今日,我连我初次爱上的人的名字,长相都不记得了。

  但我记得很多事情,我记得那天站在阳光明媚的肯德基门口,等我弟弟为了哄我开心去买第二个半价的甜筒,之后我接着电话,感觉一阵晴空霹雳。

  我记得他在阳光下,穿着白衬衣黑裤子,是我最喜欢的干净。然后他转过头来,面目被树荫挡住,用我已然记不清楚的嗓音唤我,“笑笑。”

  我跑过去,闻见他身上的薄荷味。

  他是个高高瘦瘦,皮肤白皙的男孩子。非常的爱干净,是一个就算是学校那样的环境也会坚持每天洗头洗澡换衣服的人。

  我记得他喜欢晴天,喜欢白衬衣,喜欢笑,多么巧,我也喜欢。我喜欢那一切,我喜欢那个人。

  但是我不记得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默念过很多遍,我怕自己忘掉那个人的名字。因为我知道他是我的痛苦,而人总是喜欢忘记痛苦。

  却结果……

  几十年的岁月流逝像是最好的橡皮擦,擦去了我所有的记忆,如今残存的只是痕迹,什么都看不出来的痕迹。 夏姬当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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