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他和她和它
因为这一次实验的解剖对象是小白鼠,不像之前的蛔虫,七鳃鳗那样的已经是标本了,活体相对来说难度比较大,很多人可能没办法独立完成,所以这一次实验是三个人一组,像我这样动手能力强的男学生肯定是十分的受欢迎,谁让我们班女多男少呢(男女比例12)。
之前乘风和我提了一嘴,让我去帮她,就一直记着,哪怕后来洛以轩还有欣瑜也叫我去她们组时我婉言拒绝了,我想我应该帮助更需要的人,她们都是女神的外表下隐藏着一个女汉子的灵魂的人,其实她们自己就能行,就像学姐那样。
小白鼠确实有意思多了,毛茸茸的很可爱,可惜这是它们最后的时光了,上课时学着老师的样子拿在手上把玩。敢这么做的除了老师就只有我和郭俊涛了,其他人碰都不敢碰。
说到老鼠大家可能自己就联想到了阴暗潮湿的下水道,和它身上携带的数不清的细菌,让人头皮发麻,心生厌恶。但是实验室里面的小白鼠不是这样,都是消毒灭菌过了的,可能身上比我们还要干净,毕竟学校可不敢拿有安全隐患的东西给我们做实验。
小老鼠在手上爬来爬去的,胆子很大,要不是我提着尾巴,它哪都敢钻。不像郭俊涛那样提着个老鼠到处惊吓女生那样恶趣味,我对它只是好奇,因为老鼠我虽然经常看见,但是很少有这样“亲密接触”的机会。
初中有一次闲的没事将从家里小猫口下抢来的一只大老鼠剥皮,鼠皮剥下来了以后,虽然我用洗洁精洗了几遍,还拿热水泡了一次,但是还有很重的气味。而且一个多小时后我的手上长了不少红斑,很难受,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鼠皮上的微生物导致的,反正后面我就没再碰过野生的老鼠。那张鼠皮后来也不知道去哪了,可能是让猫叼走了吧。
老师让大家小心点,不要被咬了,咬了还得打破伤风什么的很麻烦,毕竟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是老鼠。这更加剧了大家的恐惧情绪,都不敢去碰了。
我并没有害怕这个,不是没有把老师的话放在心里,而是觉得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是如此,其他生物亦是如此。我没有咬它他为什么咬我?再说我的手法也很好不会弄疼它的,那我怕什么?
有些女同学说老鼠凶,乱咬。当然也是事实,毕竟你用力抓着人家的尾巴乱摔,换谁都不乐意不凶才怪。就像在校园里面流窜的流浪狗,很多人都说有安全隐患,好多都是疯狗什么的,怕他们乱咬人。
虽然我不是爱狗人士,也没有觉得它们多么可爱,但是也不会反感,不会敌视。哪怕它们很脏,但是它们并不可怕,如果仔细想想这一切都是我的同类造成的,就会觉得它们在学校到处流窜找吃的,这样并不是可怕,而是可怜了。毕竟狗眼里的人可比人眼中的狗危险多了,就像我们和狮子那样。它们也并不是所谓的“疯狗”,如果真的疯了,也只可能是我们逼疯的。想想真的是有趣,不是吗?
小时候家里也养过一条狗,养了好几年,它的窝就在家门口的牛棚旁边。白天在山上看牛,到了晚上看家,任劳任怨。很温顺,也很懂事,经常和我玩,也是我儿童时代为数不多的“朋友”。我的朋友很少,就像其他人常说的那样:
“刘鹏举只会和狗说话,听不懂人话,也不会和人说话。”
我们是那样亲密无间,那时候我天真的以为它会一直陪着我。我觉得那年夏天的晚上,半夜听到了狗吠,吠了很久,父亲打着手电筒去看了一下,并没有发现什么,它的嚎叫也停止了。大家并没有在意,谁知隔了一段时间低沉的叫声又再次想起,邻居都受不了了,开始抱怨。
后来我还是睡着了,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第二天发现它的下颚靠近脖子的地方胀了一个大包,脾气也变得暴躁起来,见到陌生人就吠,也不让人碰了,但是我能听得出它痛苦的低声嘶嚎。
母亲说它可能是被蜈蚣或者毒蛇什么的咬了,因为不给碰,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也没有请兽医,附近没有什么兽医,有的也只是看看牛马这样的大型牲畜,至于狗这样的,谁会在乎?又怎么能在乎?毕竟那个时候人生病了都没有地方治。
因为它变得暴躁,害怕它咬人,父亲便把它栓了起来,在失去自由了以后它更加让人不敢接近,似乎失去了理智,我都不敢接近了。父亲说这个狗不能再养了,在家人眼里养它的成本高了,它也没有作用了,成了负担。
某天早上父亲和大伯端着热水和斧头走向了它。中午家里吃了狗肉,还有伯父家里,姑父家里也是如此,我也吃了,哪怕一开始我是拒绝的。它陪我三年,小时候我叫它小黄,后来叫大黄。但是严格来说它连个名字都没有留下,现在我也只留下了一些模糊的记忆,其他人呢?可能还记得家里养过条狗,仅此而已,来我再也没有养过狗。
高二暑假回家看见家里面有了一条白色的小狗,好奇的围着我跑。弟弟说是他放学回来路过一个寨子在路边看到的,和它玩了一会儿,分了点他手中的热狗肠后就跟着他回家了,于是就一直养着。
看着他(它)们在一起嬉戏,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虽然我很喜欢动物,但是对这条狗并不是那样亲近,甚至有些冷漠。可能是因为它不属于我,也可能是那时候我心里面还是装不下另一条狗吧!
我甚至觉得它有些可怜,毕竟弟弟不会花太多时间陪它,而且下个学期他就升初中了,到时候只有周末才会回家,到时候谁给他看着?家里人最多给它喂一口吃的。祖父不喜欢养这些动物,而祖母喜欢养猫,家里一直养猫的,所以也不怎么喜欢狗。
“这狗以后你怎么办?”
我问,
“就这样养着啊,反正又不用管,也不会饿着。”
弟弟并没有在意,也没有想到我考虑的情况,觉得这样理所应当,毕竟我们这里都是这样养狗的,它们并没有城里那样的宠物待遇,而只是一个看家护院的工具。老了,受伤了之后的作用就只有拿去卖给狗肉贩子或者自己做成美味的菜肴,这就是现实。
寒假我再回去时,狗已经不在了。我问弟弟去哪了?他说:
“半个月它在伯父家门口的路上跑时,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摩托车压断了腿,那人跑了。”
“没找姑爷医一下?”
“没有,我也没有钱医,我周五回家时它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大伯帮我把它卖了,卖的钱给我了。”
那几天舅舅也买了十几斤狗肉来煮火锅,我说怎么吃不下去,切肉时感觉那两条狗腿是那样熟悉。或许它不是,但是又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别人家的狗而已,而我们助长了这个行业。
弟弟可能在那段时间伤心过,也可能还会偶尔怀念那条狗,但是又有什么用?我想我以后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就不会再养猫养狗了,如果自己都养不活何必让它们和我一起吃苦。它们把我当朋友,我却让它们成了食物。
收起回忆,再看看在我手上摸索,想跑的小白鼠,想想它也是很可悲的,没有自由,生下来就决定了结果,甚至有时候连死都不能,承受着我们在它们身上进行的各种实验。
老师给我们演示了颈椎脱臼法处死小白鼠,手法干净利落,我们只听到一声脖子断裂的声音,就结束了。老师说看起来简单,但是要做好很难,很多人都做不到,他也是从本科到博士,再到现在指导实验,杀多少他已经记不清了,才练就了这样的手法。
很多人说他残忍,但实际上这样却是最仁慈的,毕竟让至少小白鼠走得没有一丝痛苦,我表示认同。今天的小白鼠差不多有一半是我弄死的,越到后面越干净利落,都快赶得上老师了。有那么一两只被其他人弄得半死不活,小白鼠的惨叫声隔壁实验室都能听见,也没有人再说我残忍,和我的距离不再是那样远,而我的眼神依旧是那样冷漠。
我细心认真的慢慢将盘子上的小白鼠从脖子开口慢慢用剪刀向下剪开,结合老师刚才的演示和以前在家里面看着父亲杀猪的经验,独自一人开始了解剖,这节课的内容是观察哺乳动物的身体构造和各个器官的情况。
所以手法很重要,如果弄得支离破碎,鲜血淋漓还观察什么,所以这是我一个人的表演,而我旁边的乘风,李婕她俩一旁看着就好,让他们动手她们也不敢。还是一如既往的那样完美,连肋骨都剪得很好,甚至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能与我比肩的也只有郭俊涛了,但是他经验没有我丰富,他可没有像我一样在家里经常干这些。来学校之前他连鸡都没有杀过,但是真正动起手来也是眼都不眨。
很多人弄好了以后看两眼就赶紧收拾了,我也是,他却开始理肠子,开大脑什么的,我也想这样做,但是我做不到像他一样不在乎旁人的眼光。我已经够孤僻了,害怕别人对我产生恐惧,还是要注意保持形象。
乘风问我为什么每次做实验我好像都很熟练的样子,是不是在家里面经常干这个,有没有负罪感什么的。
负罪感?为什么要有?我也没有对不起它,我只是做了该做的,它为了活着,我为了生活。有时候想想死去未必不是一种解脱,反正活着也是生不如死。回答是:
“既没有快感,也没有负罪感,我不想做这些,但是我会做这些,要不你来?”
结果是她又生气了,毕竟人家是女孩子,怎么能干这个。 这个世界没有乌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