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槐区,状元楼。
作为江宁有名的顶尖大饭店,能来此消费的都是小有资产之辈。要是能包下一个大包间,那得是响当当的人物。
恰好,今天就有一桌客人在紫气东来厅用餐。
八月十三日,陈夕的生日。
按照他的本意来说,随便吃碗面条也就完事了。可叶远飞执意要好好庆祝,说这也是两人的升学宴。没人拗得过他,便任由其操办。
之所以选在这状元楼,正是看重这吉利的状元二字。
人不多,只有陈平父子和叶远飞一家三口,可桌子上却整整有十八盘菜。
陈夕有些想不通,为何低调的叶远飞突然这么高调。
是个人都看得出,他们绝对吃不完这些菜,可叶远飞仅仅图个吉利,就直接点了这么多。
而从他合不上的嘴角来看,他应该是很开心的。
觥筹交错。
几人都不是能吃能喝之辈,菜吃到最后剩下了好多。
桌上只有叶远飞又夹菜又敬酒,其余人都显得很沉默。
这本是两人的升学宴,却好像变成了他一人的表演秀。
陈夕心道:可能有什么事不方便讲,于是主动离了席,领着叶未央去了旁边的夫子庙。
叶远飞眼睛眯了起来,精光一闪,别有深意地看着两人出去,之后递给于萍一个眼色,让她也找了个借口出去。
这样,包间里只剩下两个人,很熟悉又很陌生的两人。
显得老实的陈平,以及,让人感到精明的叶远飞。
陈平当年第一眼见到这个高瘦的人时,就有这种感觉。
而事实证明,他的感觉是对的。
叶远飞从一个小县城的土鳖,到如今叱咤江南商场的大鳄,只用了不过十五年时间。
尽管身有奇遇,但谁也不能否认他的才情。
而既然他是一个优秀的商人,自然做不了亏本的生意。
其实陈夕的情况他一直了然于胸,对于他的成绩,叶远飞并未放在心上。
有钱开路,他能轻松地把陈夕送进江外高中。
所以,他原本就认为,障碍恰恰不是陈夕,而是陈平。
陈夕初中没跟叶未央在一起,就是由于陈平的极力阻拦。
而这次,他其实也没信心是否能说服陈平。
可万万没想到,一个看起来没什么亮点的差学生,竟短短一年内逆袭,奇迹般地考进了江外。
如果说以前他看重陈夕,是因为陈平。那么如今,他倒真起了好好培养他的心思。
他端了杯酒放到陈平面前,两人碰了杯,叶远飞有些感慨道:
“阿平,还记得吗,那年我们俩淘了瓶白酒,担心那几个孙子抢,最后半夜偷偷去厕所喝...直到现在,我喝白酒总感觉有股尿骚味...”
陈平慢慢饮着,似是陷入了回忆。
那是他的青春,有兄弟,有恋人,有爱恨情仇。如果没有那件事,现在自己会是什么样呢...?
叶远飞看他不接话,夹了几口菜,低声道:
“阿平,当年的事,过去也就过去了...你看,现在孩子们也都大了,连寒这些年虽然在国外,但好歹也来了个信不是?...”
他挑起了个飞蟹,接着道:
“你看,就像这蟹子,以前哪儿想到能吃上,现在不也在面前吗?日子好了,你我现在都是为了孩子而活...等他俩将来高中毕业了,我就送他们去法国留学,连寒也在那儿,正好母子团聚了嘛...”
陈平听着,默默握紧了拳头,像是下定决心,缓缓道:
“你想怎么做都随你,我只要小夕平安就好了。”
叶远飞大笑,转而压低声音道:
“不瞒你说,知道他们俩都被录取之后,我走了关系,把他们俩调到了一个班里...你猜谁跟他俩一个班?”
“谁?”
“老爷子的孙子。”
陈平闻言,浑身打了个冷颤,本来半醉着,一瞬间酒醒了大半。
他惊讶地看着叶远飞,只见他笑了笑,道:
“你也不必那么紧张,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更何况,早晚都得再碰上他,还能躲着走不成?”
陈平手有些颤抖,心不在焉地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却发现嚼的是姜丝。
辛辣的味道,让他有些沧桑的脸一阵皱缩,咬着牙说道:
“是啊,不能躲。躲得了一时,也躲不了一世。”
......
夫子庙前熙熙攘攘。
作为江宁有名的福地,无数人慕名而来。
而此时正是旅游旺季,更是人山人海。路灯,街灯,彩灯,以及未暗下去的晚霞,将这里照得好似仙境。
陈夕站在庙前广场,望而却步,对身旁的叶未央道:
“要不要去喝碗汤?”
......
两人坐在小塑料凳上,面前的小桌子上放着两碗鸭血粉丝汤。
面容姣好,堪称璧人的男女,就这样一手火烧,一勺汤地吃着。叶未央脸上少了冷艳,陈夕脸上多了嬉皮笑脸。
这才是他们真实的自己,只愿意展现给对方看的自己。
她忽然抬手,叫道:
“老板娘,再加份鸭肠。”
陈夕假装表情一变,叹道:
“小姐,这么能吃,我可养不活你。”
叶未央傲娇一笑。
“怕什么,你要是没钱,本姑娘包养你。”
陈夕听后一愣。
包养这个词在零四年才刚刚兴起,按照叶未央的身家,好像可以用上这个词,于是他笑道:
“好啊,那我不愁吃喝,还有个漂亮老婆暖床,求之不得呢。”
叶未央脸色微红,佯怒道:
“谁说要当你老婆,你要娶我,也得看本小姐答不答应!”
陈夕笑笑,没接话。
这是他喜欢的叶未央。不因为她是富豪的女儿,也不因为她的容貌。
只因她是叶未央,仅此而已。
他站了起来,拍了拍长裤,准备走了。
小店搭了个蓝绿色帘子,他抬起手拉了起来,余光却留在了店里的老式电视机上。
上面正滚动播放着奥运冠军们的生平事迹。
他心想:
“如果有一天,我也那么举世皆知的话,到时候向她求婚,她会答应吗?”
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答案。
“快跟上来,把我弄丢了,我看你哭都不知道去哪儿!”
前面叶未央的喊话,把他思绪拉了回来,他笑道:
“要是把你这个吃货弄丢了,我还能省下不少饭钱呢。”
叶未央一手拿着豆腐串,另一只手轻捶过来,他躲闪着,笑着。
如若有一天,我真的弄丢了你,那么我必先弄丢我自己。
......
零四年九月,天高云淡,落叶初积。
那时候没有开学季这个词,可学子们的热情,却比如今的年轻人强了很多。
微风吹过一张张青春的脸,聚在一起说说笑笑。
他们手里没有手机,耳边没有耳机线,更没人对着微信说上几句。
他们的眼中只有他们。
陈夕站在校门口,看着一辆辆奔驰宝马在门口堵成一排,不时有各种方言在叫骂。
他有些想笑。
都说江外汇聚了全市的精英,可如此来看,精英们的父母素质可不怎么高。
陈夕今天拒绝了叶远飞的邀请,自己坐着公交就到了学校。
别的家长在孩子上学第一天,总是忙这忙那,怕这个不放心,那个不放心。
而陈平作为父亲,自然粗心些,陈平粗心,陈夕更是。
在他看来,这跟普通上课没任何的区别。他没做任何打扮,白衬衫牛仔裤,一双帆布鞋。
明明是街摊货,却让他穿出了时尚感。
他抱着书包,挤进了人群,仔细检查了通知书后,就被放了进去。
进了校门后,才会看到这是一方多么美的世界。
几座教学楼远近林立,小桥流水穿插其中。他险些感觉迷了路,一边打听,一边看指示牌才找到了教室。
铜质的门牌挂在墙上,用中英双文写着—高一五班。
推门而入,教室宽敞明亮,但瓷砖地面上却遍布狼藉,桌子椅子凌乱的很。
不难看出,上一届的学生,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样的狂欢。
头顶的挂钟指向了七点四十,可教室里加上他,只有三个人—
一人翘着二郎腿,无聊地翻着漫画书,另一个则安安静静地在看教材。
他寻个椅子想要坐下,可轻轻一动,椅子响起了刺耳的声音。
两人都回头看他,其中那个看漫画书的直接跳起来,大叫道:
“靠,哥们儿,你属幽灵的吗,进门不带声啊?”
陈夕笑了笑,没接话。
那人意识到自己语气有些不对,忙说道:
“不好意思啊,哥们儿,我东北的,性子急,多担待啊。”
陈夕客气道:
“没关系,同学间不必这么生疏”
那人像是寻到了亲人一般,过来搭住了陈夕的肩膀,说道:
“哥们儿,还是你对我口,我叫林昊,树林的林,昊天的昊,就是日天,嘿嘿...”
“陈夕,耳刀陈,夕阳的夕。”
林昊笑道:
“哥们你名挺正啊,我以后叫你...”
话还没说完,陈夕的手机一震,一看是叶未央的短信—
“我被堵在校门口了,快来接我。”
他扔下了包,转头冲向外边,飘来句:
“不好意思,待会儿再聊,我去趟校门口。”
林昊呆呆地站在教室前,看了下那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霸,大喊道:
“哥们儿慢点,我跟你一起去!”
......
不知多少年过后,林昊在老同学们面前,摇摇晃晃,口齿不清地说着:
“老子高中最有意义的,就是认识了陈夕这个孙子...啊,不对,是这个兄弟。陈夕不是孙子,那个姓苏的才是孙子。对,姓苏的孙子...” 流光落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