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之后,李信和小兔子便直接离开,期间街上似乎出现了什么变故,一阵吵闹,不过对于李信和小兔子来说没什么事情比回家睡觉还重要。
只是单纯的睡觉,必将一个是炼化妖丹足足花了十天十夜,另一个则是护法守护了十天十夜,就算期间打了几个盹,但谁还不想多睡一会了?
刀客又杀了一个人。
但是他也收到了那些人想要和他和谈的消息,对此他只是微微一笑。
“和谈?怎么可能,当年追杀我的时候,丝毫不给我解释的机会。一心想要杀死我,恐怕,你们当时想的是就是,就算钱不在我这里,也要杀了我,借这个机会斩杀一个强敌吧?呵呵……”
没有消息传来,仿佛石沉大海。
几个硕果仅存的首领额头上渗出汗水,事情发展的越来越不受控制了。今天死去的那个,早上的时候还和他们坐在一起,商量着要用什么样的利益才能让刀客对他们手下留情。
然而这才不到三个时辰过去,他就已经被城市的收尸队给拉走了,说不定以后还能再见。但是现在这几人关注的重点是,刀客的实力又进步了。
“他的刀法,越发神乎其神了。这一次,毒龙足够小心,万万没想到那家伙隔着三米之外就能释放出威力更加强大的刀气,连毒龙的脑袋都被砍飞了,我估计,半步金仙了。最次也是完成了一半的进化了。”
“是啊,这般强大,而且还厚颜无耻的偷袭,我们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抵挡的住他的偷袭。”有人叹气。
这时候,有人幽幽道:“啊,我知道一个人,他在这件事发生的时候,就已经跑了,我们这么多的目标在这里吸引着他,那家伙跑的时候,根本没人注意到。”
“……卧槽!我说这几天怎么没看到鱿鱼那家伙,那家伙真特么的不愧是外号叫鱿鱼的人。这特么就跑了?”众人都惊了。
“第一天就跑了,我当时还很不屑,早知道,老子也带着我的队伍跑了。”
“各位,我有办法了,就看各位是要面子还是要命了。”这时候,有人眼睛一亮。
“当然是要命啊!有什么办法你就说出来。”
“我们干脆放出消息去,总之就是一个可以吸引刀客注意力的消息,然后其他人趁机逃跑。”
“好主意!那我们要放出什么消息去?”
“好好研究研究。”
……
次日,李信正在逛街买食材,他昨晚回来买的东西都被小兔子半夜给吃光了,真是不知道那小小身板,消化能力竟然这么好。
正在路上走,便听到两个路人说道:“你听说了么?天空狩猎团在云海里发现了一只金丹境界的海兽,当时在附近的还有七八个散人,结果天空狩猎团直接就杀了过来,散人死了四个,另外几个一发狠,逃回城里,便把这个消息给公布出来。位置都有,现在好多狩猎团都奔着那里去了。”
“我听说了,这天空狩猎团不干好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事情,还真的干得出来!要我说啊,就让那个刀客,把他们都杀光了才好!”
“嘘!禁声,这话可不能乱说,会惹来麻烦的啊!”
李信耳朵动了动,有点奇怪,便问道:“为什么要去杀受伤的海兽呢,想要金仙级别的海兽,直接去找就好了嘛,海底有不少呢。”
周围众人:“……”
您叼,行了吧!
刀客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眉毛挑了挑,心道:“我现如今正是要突破的时候,一颗金仙级的妖丹对我帮助很大,而且,哼,天空狩猎团,我们的帐也要好好算一算了!”
当初追杀他的狩猎团里,就属这天空狩猎团最活跃,甚至数次将他逼入险境,险些丧命。仇恨大了去了。
这可能也是对方把天空狩猎团推出来的结果。
现在的城内,有许多人都在注意着刀客的动静,毕竟已经很久没有人能在这座城内搅起这么大的风雨了。
刀客出现吧气氛推向了一个高潮,人们注意到,刀客竟然是朝着云海而去,顿时知道,刀客这是打算去抢金仙妖兽了。
而此时,当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刀客身上的时候,没人注意到,有不少人乔装打扮,坐上了渡轮,悄悄去了其他的小岛。
恐怕,他们一次转移还不够,还会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甚至四次五次转移,转移到一个刀客找不到的地方去,这才能停下脚步。值得一提的是,就算他们被逼到了这种程度,却没有一个提出,要突破到金仙。
没有真正死掉之前,他们是万万不会让自己面临死亡的威胁的。
当刀客意识到自己上当之后,已经是两天之后,他绕着那些人传出来的地点找了很久,然而连一丝丝战斗过的痕迹都没找到,这才意识到,自己这次是栽了。
果然,当他回到岛上之后,多方打探,终于发现,自己的敌人已经全都消失。这才有人注意到,那些平日里威风凛凛的狩猎团竟然大都消失不见了?
也终于有人明白。
“这是调虎离山之计!他们把刀客给支走,然后悄悄离开。真是,那么多人竟然怕了一个人,真是……无法形容!”
“是啊,真是太怂了,简直是给狩猎团这三个字丢人啊!”
只是不管这些人再怎么说,狩猎团的人也已经听不到了,云海这么大,在哪个小岛混不是混啊,只要有地方狩猎,有地方出手资源换钱,在哪活着还不是活着。
李信对这些事情没什么太大的观感,也不知道什么刀客和狩猎团的恩恩怨怨。于是生活便很平静,小兔子吃很多,那些钱早就花没了,不要小看一个金仙的胃口。
所以李信和小兔子也要时不时的下云海去狩猎,这样才能保证生活所需。只是李信和小兔子狩猎的对象一般都是天仙巅峰,速度快,风险小。如果狩猎金仙的话,那就是留给自己吃,而不是对外出售换钱。
生活变得极其有规律起来,每天除了吃喝玩乐修炼就是下海游泳,顺便弄几条大鱼换钱或者是自己留下吃。
城东有家福顺来的饺子很好吃,开店的是一个古代人,据说活了很久了,无心争斗,于是开了这么一家小店。
只是,李信会看不出来这家伙已经是金仙了么?
虽然只是境界最低的金仙,但那也是实打实的金仙强者,在这座城里,横着走都没人敢拦着。 在古代开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