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冰璇是来抓何以败回去的,这一点,何以败非常清楚。他很无奈,有刘三胜在,自己根本逃不出十米,就会被重新抓回来。
何以败知道,自己想要逃走,就只剩下了一个办法,那伙马贼不是很强,但是自己要趁着刘三胜对付那伙马贼的时候,逃跑。
“你一路上闷闷的,是不是在打什么坏主意?”林冰璇微微眯起眼睛,冷声质问。
“大小姐,您可真是会开玩笑,您知道我这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么?从家里带来的三万两银子,很快就花没了,我这大手大脚的,没看我在客栈吃饭都不敢多要个热菜么?”何以败苦兮兮的说。
林冰璇顿时笑了起来,说道:“哼哼,你还太嫩,没有经验,哪里能在江湖上混,就是纨绔,还要学人家闯江湖,能活到现在就已经很不错了!”
这丫头却是忘了自己刚刚被人一招制服的样子了。
“是是是……”何以败苦着脸,表情很到位。
这是第一步,他要让刘三胜和林冰璇都放下对自己的戒心才行。这样对于他的逃跑大计才更有帮助。
那伙人的踪迹很快就被找了出来,三人便即刻前往,准备将其杀之。
刘三胜忽然停下脚步,说道:“小姐,你们就在这里等着,那伙马贼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落脚,他们人多,我怕有漏网之鱼对您不利,还是我独自一人过去。”
“好,刘叔速去速回!”
机会来了!
何以败微微低垂的眼眸中闪过一抹精光,心中活跃起来。如果刘三胜不在的话,自己想要逃走,这个丫头根本拦不住,而且这里距离城门不远,出城很快,应该是那伙马贼特意选好的地方,倒是做了一件好事。
“对了刘叔,把这个家伙捆上!困得严严实实的!”林冰璇笑嘻嘻的说。
何以败:“……不要了吧?”
计划赶不上变化啊!
“得罪了,何少爷。”刘三胜笑了笑,伸手摸出一条绳子,狞笑着走近何以败。
“我去,你从哪里摸出来的绳子?”何以败惊悚,我怎么就看不出你身上哪里能藏一条绳子的呢?而且还是辣么粗的一条!
“秘密!”
三下五除二,何以败就被捆成了粽子。何以败毫无反抗之力,只好耍嘴炮:“刘哥,你听我说,是这样的,我觉得吧,你看你把我捆的这么瓷实,完全没必要啊!要是出现点什么突发状况,我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林冰璇脑门冒出黑线:“如果你说你没有保护我能力的话……”
“就能放开我?”何以败眼睛一亮。
“就能给你绑的更严实一点,对我来说,你最危险。”林冰璇面无表情的说。
“好了,那么我便去了。”刘三胜几个纵越就消失在墙上。
何以败脸上带着无奈的表情,仰面倒在地上,生无可恋的望着天空。但是暗地里,藏在身下的两只手确实悄悄的摸向了自己的袖子。
在杀死那只大蝙蝠之后,他紧接着遇上了一个很阴的家伙,那家伙装作乞丐,袖口藏着一把小巧的刀,看见独行的路人就往人身上扑,一般哭惨,一边趁人不耐烦的时候,把刀送进那人的胸口。
那一次,如果不是瘦马反应快,一脚踢碎了那家伙的脑袋瓜,恐怕何以败就栽了。虽然不知道瘦马是怎么做到的,但是何以败自那以后,给瘦马吃的饼就带馅了。
瘦马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以前吃的饼和何以败吃的饼,竟然不是同一款。
他那款竟然特么带馅!
心态崩了。
自那此以后,何以败就习惯在自己的袖子的夹层里缝上一枚边缘磨得极其锋利的铜钱。
何以败脸上生无可恋,暗地里用铜钱开始割绳子,小心翼翼,不被林冰璇注意到。
“哈,你那是什么表情?”林冰璇被何以败的表情逗笑了。
“我难过,你们都不信任我。”何以败叹着气说。
“你不值得信任。”林冰璇无情的打击道。
“好吧……”何以败认命一样的叹着气,紧接着,何以败又小声念叨着:“谁让你都不相信我呢……”
“你说什么?”
“没什么,刘叔你回来了啊。”
“嗯?”
林冰璇扭过头去,刚刚扭过头,就听见一阵马蹄疾驰的声音。脸色瞬间大变,再扭回头,那个纨绔子何以败已经狂奔出去十数米距离,而且速度越来越快。
“我、我、你妹啊!”
正在清缴马匪的刘三胜听到这个声音,忍不住无奈苦笑。一听就是自家大小姐,声音中气十足,尚有余力,所以肯定是何家少爷跑了吧?
果然何将军的孙子很不简单啊,能孤身一人在江湖上混将近两个月,也是有些手段的。如果不是离开了皇城,到了江湖上,刘三胜还真想不到,自家的那个武力不错,在皇城被那些大少避之如虎蛇,却根本不是那位何家少爷的对手,一个露面,连出招的机会都没有。
“果然,江湖这种地方,最能历练人了。那何家少爷,也不像是传言中的那般无用,今天又能逃走,也是个很有城府之人,何将军后继有人啊。”
几个马匪,在他手里不过是小菜一碟。连武器都不用出,便已经料理妥当。
何以败出了城,马不停蹄的朝着前方一阵狂奔,跑了足足一个时辰,看了看左右无人,这才小心变换了方向,让瘦马先走,自己则是留下消除痕迹。
做完这一切之后,何以败不敢停下,继续狂奔。
“甘地是没法呆了,也不知道这个小丫头到底是怎么找到这里的。这边事情既然已经解决,我就该继续去拜师了!不早点学会能飞檐走壁踏水无痕的轻功绝技,我这心里真是一点底都没有。”何以败的目光渐渐坚定下来。
瘦马唏律律的叫着,撒开蹄子狂奔起来,它的体质越来越好。速度和耐力也已经提升了很多,如今可以称之为五百里良驹。
对,就那种最多五百里的良驹,过了五百里这家伙多一步都不跑。
三天之后。
何以败终于放缓了自己的脚步,他已经到了一座古老的小城,这座城很有名气,以生产瓷器而闻名世界。
酒楼内,何以败终于可以慢嚼细咽的吃东西。
“你听说了么?十八年前的笠庄血案真相终于浮出水面了。”
“听说了听说了!说是江湖第一快剑范天虹干的!”
“我觉得这是有人污蔑,自范天虹出道以来,一直都是以惩恶扬善的形象面见于世,你别说是装的,装,如果装一辈子,那和真的又有何区别?范天虹如今已经五十多岁,很是爱护形象,十八年前,更是血气方刚之时,怎么会做一些屠人满门的事情?”
“你是脑残粉吧?”
“滚!”
何以败皱了皱眉,范天虹的名声他是知道的,不过那是一座很远的城,白云城。几乎是世界的另一边。
“范天虹?有意思……”
干了一杯酒,何以败转身出门,翻身上马,一溜烟般疾驰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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