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命。
莫逆之交的两人,都对于陈秋阳,挟嫌于心。
所以……因为拥有妖族血脉,一身是胆的陈冰洁,就在一个月黑风高夜,打劫了陈家的金库,取出了不少钱。
她的侠义相助,也让陈亦兰感激涕零。
她在十岁就依依惜别离开了陈冰洁,而且带上了几千的金灵币,堪称救命钱的财富,来到了流沙城,住了下来。
流沙城,处于赤尾川“万里西风瀚海沙”的边缘,刚刚好,一丝丝的与世隔绝,让陈亦兰活了下来。
用血鸽传书的方法,虽然可行,但是因为当时陈冰洁的修为、妖力都没有达到标准,所以只能不了了之了。
曼花从沉思中回过神来,已经过了不少时候。
呵呵~
她懒洋洋地望向了窗外,一点点阳光乍现的灿烂,从窗沿处流泻在了桌上。
而血鸽,已经不知所踪了。
她狡黠一笑,决定利用感情,朋友之间,那兼为姐妹之情的感情。
呵呵,陈亦兰,不是你和以前那个早熟的陈冰洁玩得好吗?那么,我利用你,除去程碧荷和月清,可好?
她的笑,也是让人不寒而栗的阴森了。
两颗獠牙,如同吸血鬼一般,从少女薄薄的唇中,探了出来。
……
血鸽飞行速度极快,仅仅是在曼花浮想联翩的时候,就已经跨越了几千千米的距离,直接抵达了流沙城。
那是处于终年炎热的赤尾川内五公里的城市,门禁就是旭阳落下之时。
一只小小的鸽子,通体绯红似血,正在那儿徘徊着,辨认着收信人的气息。
它圆溜溜的眸子轻轻地转动,越发的“贼眉鼠眼”。
而且,盘踞在了一棵棵上的小鸟,根本没有人注意到它。
不过,它在树梢稍微休息了片刻,就重整旗鼓,摆出了架势,冲着远处的流沙城的沙园--傍临流沙山的一片“绿洲”飞去。
很像午后休闲的小鸟,扑向了适合它居住的地方。
而且,一个头戴斗笠防晒的少女,亭亭玉立地曝晒在阳光里。
她的肌肤白皙,而且那几乎可以将人晒化的旭阳光,却是如同不带紫外线一般,投射在了她裸露的肌肤上。
日复一日,最枯燥的除草动作,陈亦兰已经重复了无数次。
她面对那络绎不绝的紫外线,不为所动。
正午偏午后的阳光,是最为致命的。
扑面而来的热浪,却是没有让陈亦兰,过度流汗。
她惬意地握着一把除草的锄头,眯起眼,安然地铲着地面上,那已经弯了腰的杂草。
成百上千的“训练”,不仅让陈亦兰轻松自在,还让她的修为,突破了聚天境!
她可以防紫外线的侵袭,一个曝晒的夏天过去,她还是冰肌玉骨的撩人。
身穿了短裙,她没有穿卷起裤腿的劳作服,因为她实在是效率高,如今穿着白裙,却是逆天地越发白皙了,惹人嫉妒。
她前一秒还在悠然自得地除草兼闭目养神,下一秒在捕捉到了“扑棱棱”的扑打翅膀声,微微挑眉,头直直地望向了一棵树的树冠处,一只古灵精怪的“鸟”。
油亮亮的羽毛,如同被血浸透了一遍,全身血淋淋的。
“鸟”的肉翅,也是血淋淋的一片,只有豆大的小眼,在转来转去地辨认周围的一切。
“过来。”
陈亦兰虽然外表看上去是霸气的御姐模样,却是内心柔软的女生,一辈子也无法克制的侠义、热血,咋咋呼呼。
她的声音不大,而且血鸽也没头脑地,一头从树冠上笔直地坠落了下来……
那棵树,可是离陈亦兰好十几米远呢。
不过,陈亦兰却是如同什么也不顾及一般,干脆利落地扔下了锄头,“当啷”一声,流金铄石的光芒,被锄头反弹了回来。
而且,只听见“咔嚓”一声,那刚才被陈亦兰直接掷到了地上的锄头,终于砍断了那野草的根系。
白森森的根茎纤长,拖曳到了地面上,被强制性地拔了出来。
陈亦兰没有顾及那杂草根茎处溢出的汁液,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金鸡独立一把抓。
她的姿势虽然摇摇欲坠,但是刚才那一道幻影,还是快到了极致!
就在刚才的一瞬间,少女白皙的脸庞随着马尾辫的角度撇向了血鸽的所在地,并且扬起了一个酣畅淋漓的笑。
“好!好!好!”
她把重要的话说了三遍,不无感慨。
她记得,那一天,自己和陈冰洁,在原野上依依惜别的承诺。
原野是云下城的一片田地,待如释重负的管事直接一溜烟跑走远后,哭得梨花带雨的陈冰洁,就从一边树上,“哧溜”一声蹿了下来。
“呜呜呜……亦兰,你真的要走了吗?我还没有给你尝尝我做的芙蓉糕,还有最好吃的樱花饼……”
陈冰洁随意地一抹脸,感同身受地和陈亦兰,一起开始落泪。 若无殇,碧情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