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是我尚未完毕的愿想之一,虽如此,我仍能试着从别面来讲讲,至少我有遭狗咬过的经历。那是在童伴家中顽耍时发生的事儿了,“凶手”是条黄黑杂间的大狗,我正立于走道上,它便直伫过来,搁我跟前瞅瞅,我于是不敢动作,也回敬似地盯着它看,俶尔,它竟在我大腿上合了嘴!
这之后便要去打针,但我小时候极不耐打针,多半要人生拉硬拽,偏又要打上好几针才算完,可十足给我留下了阴影来。我方晓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话端在道理,自那后的长段日子里,我凡撞见无论大小,只管长相穷凶的犬类时,皆要退避三舍,倘它跑我跟前嗅鼻,我则更不敢动。
即便这样,我也还是喜欢狗的,它们大都是善类,只要不招惹,少有主动咬人。更何况狗的忠纯一直为人们所称道,你对它哪怕仅有一饭之恩,它亦会对你示好。而长养它的主人纵使打骂它,它也定不还嘴,反会像个犯错的孩子,呜呜咽咽,甚至落泪。而或有拿狗的这些品质来比较人的,却不很贴恰。
之两者实为互补关系。人类间总不免存在各种顾忌,同性间朋友如此,更遑论异性朋友,鲜能彻敞心怀。狗类就不一样了,你尚在掏钥匙,它就立马欢叫出声,开门的瞬间便熊扑了上来。且你有任何隐秘之言都可与它吐露,绝无走丟的风险。而当你欲就某事问询意见时,则要去找人类朋友了。
所以人不能活似狗,狗亦不能活似人。倘人类完全成狗那样,就失去了尊严,不再有自主的灵魂;若狗类成了人那样,则难以被人宠爱喂养,不能再有赤子之心了。这正是事物的矛盾之处,而道家所阐释的虚无缥缈的“道”也就不难理解了,人修狗心,或即算是得道了罢。
别外,我还想来谈谈狗肉,因为除却喜欢养狗本身,我也是个口好狗肉份子。我以为这两点并不冲突,正如人们把兔子当宠物养,也还吃兔肉;把猪当宠物养,也还吃猪肉;把鱼当宠物养,也还吃鱼肉;把乌龟当宠物养,也还吃龟肉;把马当宠物养,也还吃马肉。再严谨地说,植物也同样有生命,你可以把有些蔬菜用来点缀花园,更可在果实成熟时摘来吃咯。
若以生物是否有灵魂论,我们姑且相信灵魂的存在,可我也不以为动植物的灵魂会分出美丑善恶来;若以生物物质表象的美丑论,那是否丑的才可拿充食用,而把同类的美者视为另一族类?若以生物与人类建立的感情论,则你的盘中餐与你生前素不相识,你又与其何来情感可言?不过爱屋及乌罢了。
所以对于日夜陪伴我们的狗,我们需感激它的忠诚并给予的心灵上的慰藉。而对于我们盘中餐的狗肉,亦要感激它为我们身体带来了能量与空腹上的满足。当然,你有十分的权利去讨厌狗肉的味道,大可再不沾它,但你并无谴责他人吃狗肉的行为的理由。总之,我喜欢养狗,亦喜欢吃狗肉,尤不能缺狗肉香。 写意周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