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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单挑光棍村1

全男公敌 甘甜 5933 2021-04-0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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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四岁开始练散打,纵谈不上什么以一敌十,但是普通自保是没什么问题的。我和你一起去,再不济,逃命也没问题……”

  “沈一慎,你别开玩笑了。”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你一个女孩子都敢去,我怎么不敢了?”

  “可是……”

  “人生如此平淡,如此无趣,偶尔去冒个险好像也挺有意思的。苗初秀,我们就这么说定了,走,马上出发!”

  他当然早就注意到了,苗初秀换了一身运动装,运动鞋,还背了一个大包包,正是一副出远门的样子。

  “沈一慎,我得提醒你……”

  “别提醒来提醒去的了,大不了,见势不妙马上就跑。我还就不信,什么穷乡僻壤逃命都不行了?”

  苗初秀哑口无言。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

  两个热血少年说走就走。

  车是沈一慎堂兄的,他借了,又不说要干什么。堂兄这车闲着,也不问他要干什么,可能是以为他要拿这车去女孩子面前装,所以爽快地告诉他:爱开多久开多久。

  二人,就这么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上了高速,苗初秀慢慢地从一腔热血里清醒过来。

  就这么跟着导航,凭借自己查到的一个地址,就能找到三秀或者把三秀给救出来?

  事情真要这么简单,还要警察干嘛?

  她反复把玩随身带着的小松鼠,又摸摸随身包里的“机器人保镖”。

  临行之前,来不及向林玉树请示,也联系不上,她想,自己只能依靠这两种武器了。

  两个少年,两种武器。

  “苗初秀,你可是个传奇人物啊,我一直对你非常好奇,却没有机会了解你,这一次,一定要好好了解一下……”

  “你不怕危险?”

  沈一慎兴致勃勃:“就当野外冒险吧。”

  “这可不是一般的冒险,搞不好会要命的。”

  “我说了,我最大的特点就是:打不赢就跑。一看到危险,我们马上就跑,绝不逞能,苗初秀,你说如何?”

  她扑哧一笑:“英雄所见略同。”

  苗初秀注意到后排放着一个长条状的包包,她好奇:“这是什么?”

  “秘密武器。”

  “该不会是枪吧?”

  “哈哈,打狗棍。我练散打时用的道具。本来很少用,这次带着壮壮胆。”

  “……”

  苗初秀忽然有点感谢他。

  要是她只身一人,还真的不太敢去。

  可是,现在有人陪同,方能壮胆前行。

  她由衷地:“沈一慎,回去之后,我请你吃大餐。”

  “好啊,请几顿?”

  “你说几顿就几顿。”

  “一辈子行不?”

  “一辈子?也许我请你三五天或者三五个月,你就腻了。”

  沈一慎不以为然:“苗初秀,要不要这么老气横秋的?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怎么了?曾经为情所伤?”

  “伤透了,行不?”

  他狡黠一笑:“你都没谈过恋爱,怎么就伤透了?”

  “你怎么知道我没谈过?”

  “无论是家里学校,都没有看到你和任何男生出入,你哪来的男朋友?”

  苗初秀无法辩驳。

  要是有老公的话,还犯的着大半夜找别的男生借车,让人家陪着吗?

  谎编不下去,索性不编了。

  一路上,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苗初秀从自己的父母去世讲起,一直谈到三秀的被拐卖。

  沈一慎听得很认真。

  末了,他叹道:“我也听过一些风言风语,说你和爷爷奶奶争夺房产,不可开交,原来是这样子。”

  “我也就罢了,现在想来,三秀才是真可怜。自从有了她弟弟后,她简直成了多余又碍眼的钉子,以前她父母想拿她换点彩礼还敷衍一下,现在好了,怕她被打残没用了,直接不带搭理的……”

  “这年头,还有人如此重男轻女,也是奇葩了。”

  苗初秀还是上次去小婶婶家看到四秀的书包才知道,他读的是一个颇有点名气的“贵族幼儿园”,她后来在网上顺手查过,一年学杂费生活费七七八八花下来要七八万那种。

  因为四秀是个男孩子,所以,他天生该有超常的享受和待遇。一家人再怎么节衣缩食,也得先供着他,满足他。

  可是,三秀就没这种命了。

  就像爷爷说的:谁叫你是个丫头呢?谁让你命不好呢?

  爷爷恨不得把苗家所有女孩子的财富和前途,一并剥夺加在四秀身上。只要四秀不死,哪管巨浪滔天?

  她叹道:“以前,我以为这世界上只有我爷爷他们才是那样,后来,我才知道,世人普遍重男轻女。就算那个什么电影里演的,地震时只有一个活命的机会,那个被塑造得善良无比的母亲,最后还是选择了救儿子,放弃了女儿。可能,在大家心目中,儿子才是希望,女儿压根不值钱吧……”

  沈一慎一本正经:“这其实是错误的。”

  “哦?”

  “我看过一段话:如果只有一个教育的机会,应该留给女儿,而不是儿子。因为教育了一个女孩,就是教育了一个家庭,一个民族;而教育一个男孩,基本上只是他一个人受益。这世界上,女性的思想观念彻底转变,子女后代的观念才能彻底转变。”

  苗初秀忽然对他有点刮目相看。

  因为,她想起来,自己和三秀原本是没差别的。

  唯一的差别是:自己上了大学,而三秀没有。

  就这个区别,彻彻底底改变了二人的命运。

  到傍晚,车子停在了加油站。

  苗初秀道一声糟了,没有计划,也没有定酒店,而且,看导航,距离最近的小城还有几十公里。

  沈一慎:“别急,我们加点油,去城里找个酒店。”

  孤男寡女,住店有点那啥。

  “要不,我们就睡车上?”

  “也可以,不过怕有点难受。”

  二人在加油站的小卖部买了一大堆干粮水果矿泉水什么的,吃饱喝足,把车停在僻静处,倒头就睡。

  睡了几小时,二人竟然精神抖擞,开着车子在凌晨出发了。

  第二天下午,终于接近了手机号码显示的那个小县城。

  S县,是一个著名的贫困县,人口也很少。

  尚未进入县城,一股苍凉黄沙扑面而来。

  当然不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那种,而是尘沙黄霾,污染严重。

  空气也是干干的,令人嗓子眼很不舒服。

  沈一慎已经精确定位了最后一个手机号码,他想了个办法,用自己的手机给那人打电话,然后,费了几句口舌,告诉那个人,只要能提供一个消息,就给他一笔钱。

  此刻,他们就是先去见那个人的。

  那个人和他们约在西边的一条偏僻的废弃老街。

  之所以答应来,也是冲着沈一慎许诺的那笔钱。

  老远,二人就看到一个男子,个子不高,低着头一直把玩手机。

  近了一看,居然是个少年。

  少年见到二人,满眼警惕:“你们要问什么?”

  沈一慎急忙道:“别怕,我答应了给你钱,就一定给你钱……”

  他拿出两千块现钞递过去,少年迟疑一下,接了,嘀咕道:“我答应见你们,其实并不是因为钱……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她也很可怜的……”

  少年小名:柱子。

  从柱子口中,二人总算明白了。

  三秀是被几经辗转拐去了这县城下面最偏僻的一个山村。那天,买她的那家人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婚礼,目的可能是为了收取礼金什么的。这少年的父母是这家人的远亲,他也跟着去喝喜酒。 全男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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