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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魔掌2

全男公敌 甘甜 4546 2021-04-0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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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包子,那人还把口袋里的现金全部给了金家老大,告诉他,等天晴的时候,可以再去买更多的包子。

  当那个人发现金二弟被烧坏的腿时,还折回小街上,买了一大堆药和纱布,然后,亲自给金二弟上了药,包好了烧坏的地方,还给了金老大一堆抗生素,告诉他,为了免于感染,他必须天天给弟弟喂这种药,否则,弟弟就会死。

  那个人临走的时候,甚至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交给了金老大——告诉他,说让他们兄弟以后可以睡在这上面。

  过了好多年,那对兄弟才知道,这个人送他们的不是一般的大衣,而是一件貂皮大衣。

  那件黑色的貂皮长大衣,从此成为了他们兄弟的取暖神器,后来好多年的时间,他们兄弟都经常睡在这件貂皮上面。

  遗憾的是,从那以后,他们就和此人失去了联系,也不知道此人究竟姓甚名谁。一直到金家老大成年,慢慢地在事业上创出了一片天地。于是,在一次盛大的会议上,他认出了上台发言的一个人。

  虽然很多年过去了,可是,他一直把那个人的相貌记得清清楚楚。

  他很激动地追过去拉住那个人,和那个人攀谈,可是,那个人压根不知道他究竟是谁,直到金老大提起往事,说出那件貂皮大衣,那人才恍然大悟,爽朗地大笑,用力拍他的肩头:‘小子,是你啊?居然是你?你们兄弟已经长这么大了吗?对了,你弟弟后来怎么样了?脚治好了吗?’

  ……

  往事不堪回首。

  金二弟淡淡地:“可以说,沈老是我们兄弟的救命恩人。若不是他,我们兄弟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而且,他可是在我们兄弟成长的途中,唯一真正伸出过援手的……不过,这世界就是这样,好人从来没有好报,沈老十几年前就得了癌症死掉了,而其他坏人居然一直长寿不死……”

  金二弟忽然拉开了一个柜子。

  柜子里,是一件黑色的貂皮。

  看样子,是上好的俄罗斯裘皮,虽然已经隔了几十年,那皮毛也还有一定的光泽,可以看出,当年一定是极其优良的上品。

  “我大哥一直保存着这件狐裘大衣,为的是有一天可以找到沈老,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过,我们找到沈老的时候,发现他是一方巨富,根本不需要我们的任何感谢。于是,我大哥只好一直保存着这件裘皮……”

  他大哥死后,留下了无数的遗产。别人以为他会为了遗产和大哥的子女闹得不可开交,不料,他什么都没要。

  他把大哥的所有遗产直接给了大哥的遗孀和子女们——然后,只从大哥的家里拿回了这件貂皮。

  大哥的子女们想必也知道这件貂皮对于他的意义,所以,极其痛快地给了他,从此,这貂皮便留在了他的书房。

  杨墨听得这几句,心里凉了半截。

  他讪讪地:“金二叔,是我冒昧了,我没想到是这样……算了,这次我认栽,我不会再去找沈家人的麻烦了……”

  金二弟转向他。

  “正因为沈老是我的恩人,所以,我才更不能让那丫头接近他们家族!!!”

  杨墨不解其意。

  金二弟神秘一笑。

  仿佛在自言自语:“这丫头,要危害什么人不好?可她偏偏去接触沈家人,要叫人放过她都很难啊……”

  杨墨暗忖:苗初秀接触的是沈一慎,又不是他口中“沈老”的儿子——他这么激动有意思吗?

  要知道,金二弟这样的人,纵然感激沈老——可是,他怎会爱屋及乌感谢沈老的大哥????

  更何况是大哥的儿子。

  这都隔了几层了,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金二弟见的第二个人,是沈一慎的堂兄,大名:沈一白。

  素净的会客室里,只设了两个座位。

  这是招待贵宾的待遇。

  要知道,金氏兄弟已经富甲一方三十余载,在江湖上的地位非同小可,绝非一般后起之秀可以比拟的。

  沈一白毕竟年轻,见了这阵仗有点不安:“二叔找我所为何事?”

  金二弟长叹一声。

  沈一白也叹道:“二叔,你找我是因为杨墨的事情吧?”

  他没做声。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生意好多跟杨墨有关。但说实话,我之前是不清楚的,因为那个人看起来和杨墨毫无关系,而且其关联公司都看不出什么连带责任,所以,我就没有客气……这样吧,我以后尽量避开和他们的生意纷争……”

  冤家宜解不宜结。

  做生意是为了求财不是为了结怨。

  沈一白当然也不想和别人,尤其是杨墨这样的人结怨。

  他很诚恳:“我也是年轻气盛,有时候太冲动了,考虑不周,只知道一往无前。其实,我大伯之前也已经说过我了,叫我凡事要留有余地,要不然,以后的路会越走越窄……”

  金二弟摇摇头:“我今天请你来,不是因为杨墨。杨墨那个公司,是他背后洗钱的公司,我早就知道这一点。他自己不清不白,就不能要求别人也和他一样……”

  沈一白松了一口气。

  毕竟,之前他是真的不知道这是杨墨的关联公司——而且,就算知道了,也可能没法收手了,毕竟,前面的工作都早已铺垫出去了。

  “我和杨墨虽然也有几分交情,他真的利益攸关的事情我也会帮他。但是,比起我和你父亲的交情……”

  他顿了顿:“那是差远了!!!!”

  他的眼神极其真诚,有一种浓烈到了极点的感恩情怀——沈一白虽然已经认识他好几年了,可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样的眼神。

  他有点不安:“二叔,这是?”

  金二弟慢慢站起来,拖着瘸腿走了几步。

  他是个瘸子,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平常他并不怎么拄拐杖的。今天,他顺手拿起了旁边的拐杖,顿在地上,就像陷入了长久的沉思。

  半晌,他缓缓地:“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坐在一个破庙的火盆边烤火,我很饿,火盆快熄灭了,我又冷,所以,情不自禁地把脚伸进了火盆,想尽力让自己暖和一点……然后,我闻到周围一股浓郁的香味,于是,我就睁开眼睛,我看到火盆里正在熊熊燃烧,一只蹄髈在里面散发出肉的芳香……我很高兴,我站起来,伸手想要去拿蹄髈吃,因为我实在是太饿了,可是,我站不起来,仔细一看,原来是自己的脚掉在了火盆里……那只被烧烤的蹄髈,其实是我的腿脚……”

  沈一白:“……”

  他再次将拐杖在地上顿了顿,淡淡地:“这个噩梦,已经缠绕了我好多年了。直到现在,醒来之后,我还觉得疼痛……就像真的被火盆烧过一样……”

  沈一白下意识地看着他的双腿双脚。

  他穿着极其考究舒适的手工定制,已经遮掩了他全部的缺陷。

  “其实,当年我只是被严重炙伤,万幸只是成了跛子而已……当然,这全亏你父亲及时出手相救……” 全男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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