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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报复来得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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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嫂子已经坐了下来,低着头给乐兹夹菜,在穆宇进来的时候,身体不可觉察地颤动了一下,自始至终没有看他一眼。

  “叔叔,你可来了!”乐兹噘着小嘴,有些不满。

  “小宇,吃饭呢,你跑哪去了?”

  “刚来了一个朋友,出去了一下。”穆宇满不在乎地坐下来,拿了个馒头放在嘴里嚼着。

  “什么狐朋狗友,以后少来往。”穆华皱皱眉头,“你也十八九了,别整天游手好闲,想办法找点儿事做。没事就帮你嫂子打打下手。”

  “嗯。”穆宇是真饿了,在罗大勇那儿打了一架,特别是救小乐兹,按郭德纲的话来说,那真是太刺激了,消耗的卡路里比打架还高。

  “我这儿还忙得过来。”吃了一会儿,秦青青起开了话头,“小宇确实应该找个工作了……清远镇的企业太少,不过我们附近杨庄镇、宝业镇企业不少,有采石场、煤矿、胶辊,不少呢。”

  穆宇忍不住翻翻白眼。女人的报复心真强,这是要把自己往外赶啊。

  我有这么讨厌吗?

  穆华若有所思,点头道:“是啊,小宇不能再混了。男孩子嘛,总要找点儿事做。”

  萧晴却有些犹豫:“顾县这位置,各个镇的厂子都是矿啊什么的,我怕出危险。”

  “你啊,就是太惯他了。电子厂没危险,他倒好,去调戏人家……”

  “过去的事不要说了好不好?”萧晴嗔着脸,筷子重重一顿。

  穆华只好闭嘴。

  秦青青暗中叹了口气,慈母多败儿,穆宇不成器,多半是因为这个老妈啊。

  不过,这个家伙今天怎么没反应?

  以往这种争论也很多,穆宇每次都是不耐烦地一甩筷子一推碗:“烦不烦啊?不吃了!”直接转身出去,然后拿钱,跑到旁边的小吃部去喝酒。这是固定套路了。

  可现在,穆宇只是埋头吃饭,根本没有理会父母的争论,只是在吃下最后一个馒头时抬起头来:“妈,还有没有了?”

  “啊,吃这么多?”萧晴惊讶了,“以前你就吃一个半的。你等着,我给你去拿。”

  “我去吧。”穆宇起身走了出去。

  这又是一个小细节。以前他可是不会动弹的,一向由老妈伺候。秦青青忍不住扫了他的背影一眼。

  穆宇走进厨房,打开橱柜,心莫名一酸。里面只有一小块猪肉、几根黄瓜,很大一块酱菜,然后是七八个凉馒头。其余的,便只有斑斑的油渍。

  中药倒是很多,最上面一层有几个鸡蛋。

  这家人,到底穷到什么程度啊。别说自己一特种兵了,就是一个普通人家,肉蛋奶也应该敞开供应吧。

  钱应该是给穆华治病花了。可是,小乐兹呢,她可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啊。

  不管以前的穆宇怎么样,但现在,我既然来了,就要保护好这家人,给他们一个安稳的生活。毕竟,我占据了人家儿子的身体。

  整整一晚,穆宇睡得都不太踏实。他在想怎么才能赚钱,但想来想去不得要领,直到乐兹的一声尖叫把他惊醒。

  穆宇家院子对外有两个门。一个当然是大门,另一个西侧的服装店。服装店是个套件,外面卖衣服,里面是秦青青和乐兹的卧室,这样方便一些。

  此刻,乐兹正坐在地上哇哇大哭,秦青青却不见了踪影,屋里一片凌乱。

  穆宇心一沉。一进门,除了乐兹和嫂子之外,他感受到了两股陌生人的气息。

  “乐兹,不哭,不哭,你妈妈呢?”萧晴也感到有些不对了。她看了看表,不到凌晨5点,外面还一片漆黑。

  “有人进来了。”穆宇走出去,看了看坏掉的门锁。服装店的卷闸门是被人捅开的,这需要些技巧;而里面的木门,则被人一脚踹开。

  他拉着了电灯,一道光芒滑过。竟然是一柄匕首,将一张草纸深深扎进桌面。

  草纸上是歪歪扭扭几个大字:要活人,交出东西,滚出清远!

  穆宇皱了皱眉头,连一天都等不到,这报复来得好快啊。

  在萧晴的安慰下,乐兹逐渐不哭了,嘴里却一个劲嚷嚷:“两个坏蛋把妈妈抓走了!叔叔,奶奶,快去救妈妈!”

  “叔叔抱抱……”

  这也证实了穆宇之前的猜测。

  “肯定是罗大勇!这群畜生,败类!”萧晴看到了儿子手中的匕首和草纸,脸色变得煞白,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吓的。

  “不行,我得找他们去,这帮畜生,什么都干得出来!”萧晴急了。

  “妈,你别动,还是我去吧。”穆宇按了按妈妈的肩膀。

  “那哪行!你还是孩子,他们不会听你的!”

  “可是,家里还有乐兹、爸爸需要照顾。不用担心,既然他们提了条件,就不会轻易伤害嫂子。大不了,我答应他们就是了。”

  “小宇……你……”萧晴的眼泪无声地流了出来,“你一定要小心。”

  “放心吧妈。”穆宇给她一个灿烂的笑容,“我去换身衣服。放心吧,八点……最晚九点,我全须全尾把嫂子带回来。”

  娘俩谁都没提报警的事。罗大勇背后的保*护*伞是谁,在清远镇是公开的秘密,就算去了派出所,也只是走走程序,甚至还可能被轰出来。

  穆宇一出门,面对老妈时的柔和与微笑不见了,代之以凝重和肃杀。

  因为他从匕首上嗅到了危险的味道。这不是一般的长柄水果刀,而是牛耳尖刀——上面有残存的血腥味,当然不是人血,却是好几种野兽的血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不是家畜,是野兽。

  所以,他并没有急着去找罗大勇,而是先在门口仔细观察脚印和车轮的痕迹。一幕幕景象,就像电影一样在他的脑海浮现。

  车是三年以上的松花江面包,三个男人下车,留一个望风,另外两个进了屋,把嫂子掳出来后直接塞进面包,然后沿着省道飞驰而去——并没有驶入清远镇。

  动作很迅速,够专业的,不像胖子老七那么水,一点儿也不顽皮,不好玩。

  真心不喜欢没有幽默感的流氓。

  有了基本的判断,穆宇没有急着追出去,而是返回自己的小屋,先换了一身紧身的运动服——这还是十八岁生日的时候,老妈托嫂子进货的时候买的,作为生日礼物。

  嗯,恐怕嫂子买的时候也是一脸厌恶吧。不过眼光不错,很合身。

  然后,他又去了厨房,找到几盒火柴、一捆绳索,一些小钩子、小锤子、缝衣针什么的烂七八糟的东西,全都塞进一个双肩小包里,然后骑上了院子里的破二八自行车。

  单靠跑的不是不行,但在敌人不明之前,得节省体力啊。 特种兵的女王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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