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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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的话,可以借给他用一用。“没有。”鱼腩说。“胖子”正在犯难,突然看见饭店门外放着一把崭新的自行车。于是,就向着我们问道:“这把自行车是谁的?”
那几个正在喝酒的人中的其中一个回答道:“是我的。”“让我骑骑好吗?”“好啊,一个自行车有什么大不了的,你想骑就骑吧。”刚才说话的那个人很客气地说。
胖子一听,心中一阵欢喜,忙不迭的向那个人要来钥匙,然后一溜烟跑开了。
等他回来的时候,他把自行车放回原处,又把要吃递给刚才那个人,并说了一声“谢谢”,然后坐在我和王同河身边。
这时,那四个人中的其中一个站了起来,走出门外,到自行车跟前稍作停留,到鱼腩理发店上厕所去了。
等那个人坐回座位,其中一个又站了起来。他却没有去厕所,而是来到了自行车跟前。他刚一低头,便“呀”的叫了一声。
我们听他一叫,便都把目光转向了他。
那人蹲下身去,从自行车的外胎里面拔出一颗钉子来。那人把钉子拿在手中,上下抛了抛,冷哼一声,双眼目光转向了胖子,脸上露出一脸凶相:“这是怎么回事?”
胖子不无惊诧地说:“我刚才回来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就——————”
“我不管你那么多,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可是要赔的。”“那我给你们推过去沾沾吧。”
“光粘粘就行了,我们要让你回复原样。”“那我哪里办得到?”胖子一脸无奈的说。
“办不到也好,今天哥几个这一顿饭钱你给付了,那咱们以后就井水不犯河水。”“这——————”
胖子还想抵赖,只见其他几个人也站了起来,目光齐刷刷的向他身上射过来。饭店里面一刹那间变得剑拔弩张起来,似乎连空气都停止流动了。
这时,王同河怕对胖子不利,就站出来替他打圆场:“胖子,俗话说的好,光棍不吃眼前亏,你今天就帮他们哥几个把账给付了,以后就只当多交几个朋友好了。”
说完,不断地向胖子使眼色。那胖子低着头想了又想,终于迟疑着从身上拿出来一叠钞票来。
王同河帮他们算了算账,才五十五块钱,就当了一回鱼腩的家说:“好了,收五十算了。”说完,找给胖子了二十块。
而那四个人坐在那里又坦坦然然的喝了一会儿酒,然后推上那把被扎破的自行车,就一起走了。
他们走后,胖子气愤的跟我和王同河说道:“就他们几个,你们说一对一哪一个是我的对手?我刚才真想豁出去跟他们拼了。”
“算了算了吧,”王同河劝着说,“谁让他们是外面混的人,我们惹不起呢。”胖子听后,垂头丧气的在鱼腩饭店待了一会儿,也起身走了。
当然,我目前见到的都是小混混,真正的大混混我还没有见过呢。不过,有一次,我还真见到过一次大混混。
李老三和巨强是一个村上的,他同时也是我一位高中同学的哥哥。说起我的这位高中同学来,我们两个还在一起好过一阵子呢。我们俩个是一起考上高中的。
但是,他的分数比我要低得多。因为我们两个来自一个乡,又是初中同学,自然比别人更亲近。我们曾经在一起吸烟,喝酒,憧憬未来,谈国家大事,谈女人,谈性。
我记得他喜欢研究哲学,我则更喜欢文学。他其实也有些爱好文学,不过,他的文章没有我的文章写得好。
因为他是一个性格阴沉的人,没有我感情丰富。所以,我认为,假若他和我一起当上作家,他肯定没有我的文采高。
我曾经把他比作杜甫,我自己比作李白,可是他不愿意。而实际上,杜甫也不见得比李白差一些,只不过李白是浪漫主义,杜甫是现实主义。
两个人写诗,表现手法不同。我个人认为杜甫也有浪漫大气的地方,礼拜也有朴素现实的地方,只不过李白更善于夸张罢了。
而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大都为琐事所缠绕,很想去逃避现实,去想那些浪漫的情节。而李白恰恰能满足大部分人的心理。
这也就是一般读者喜欢李白不喜欢杜甫的原因。
我们也曾经在一起“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但是,我们两个的这种友谊却因为一百块钱而断送了。
有一次,他因为有事向我借了一百块钱,却迟迟不肯还给我。我去要了几次,他不是东扯葫芦就是西扯瓢,还很殷勤的招待我。
但是,当我提起要钱的时候,他就两个字:没钱。借钱的时候他是孙子,要钱的时候,我成了孙子了。
但是,我这个人是一个喜欢看面子的人,我本来可以和他翻脸,在他们村上和他吵一架丢一丢他的脸,但是,想了想就算了。
从此以后,我不再去找他,他也不再来找我,我们两个的友谊也从此画上了句号。
他上过高中,也算是一个斯文人。可是,他哥哥老三却一点也不斯文。她在澄海也算是在“外面”混的。在外面混靠什么?偷,抢。
弄到钱以后,吃喝嫖赌,玩女人,钱来得快去的也快。但是,这种事就像做生意一样,也有背时的时候。比方说那几天风声太紧了,上面查得又严,他们就没有了经济来源。
没有了经济来源总不能饿着肚子吧,就只有去一个好说话的饭店老板那里混饭吃。因为老三和我也算是熟人,刚好那几天外面风声太紧,他就在鱼腩饭店混起饭来。
当然,他有时候也会帮忙洗洗碗了什么的。鱼腩虽然看着不顺眼,可是也不敢说什么,也不好说什么。就只有听之任之。
但是,他们这些外面混的人于是极不情愿过这种看被别人脸色的日子。只要一有机会,他们就会实施抢劫。要说那老三也真胆大。他竟然在有一天大白天逼着一个开三轮摩托的把人家的三轮车开过来算他的。
他把人家的三轮车讹过来以后没有地方放,就放在鱼腩饭店门里。按照他的想法,那个开三轮车的看上去相貌很老实,很好欺负,他即便这样明目张胆的抢人家人家也不敢说什么。
可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个人的后天可是硬得很呢。
一天晚上刚刚吃过晚饭,我,王同河,李老三,张鱼腩我们四个人正坐在饭店的客厅里面聊天儿。
正在这个时候,我们隐隐约约听到远处好像有摩托车的声音,并且,从声音可以断定,那不是一辆摩托车,而是好几辆。
那老三一位做贼心虚,好像预感到了什么,就慌忙站了起来,走出饭店,躲在一个角落里。
大约又过了有一两分钟,我们看见有好几辆摩托车排成一条队向鱼腩饭店开过来。
那些摩托车上面都有两个人:一个在前面驾驶,另一个坐在后边。离老远就看见坐在后边的那个人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东西,在那里闪闪发光。
到了饭店门口,那些摩托全部停了下来。车上的人也迅速下了车。这时候,坐在后座的人把手中的两把马刀分别递给在前面驾驶的人。然后,我们又在一起交头接耳了一番,便一窝蜂的向饭店涌来。
通过路灯的余光可以看见,那几个人全部穿着黑衣,头上面裹着黑布,只露着两只眼睛。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