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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再去找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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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与王凤莲的大嫂不同的是,那二嫂一直对我的家人很尊重,而且对我的印象也很好。所以,在送他们回去的路上我母亲给她们封红包的时候那二嫂倒是接住了。

  而我母亲给凤莲的大嫂封红包的时候她一推再推,我就给我母亲使了一个眼色,然后我母亲就回去了。

  那凤莲显然看出了我的情绪,就走到我身边跟我说:“建明,我大嫂是我大嫂,我是我,她的观点并不代表我们的观点。“我知道,凤莲所说的”她们”是指她和她二嫂。

  话虽这样说,可是我觉得王凤莲也不是真心喜欢我。她要是真心喜欢我,她来我家的时候就不该穿那一件灰白色的衣服。

  弄得我们村上的人们还以为是她那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大嫂来我家相亲呢。想到这一些,又想到我和凤莲本来就是姐弟关系,我就不打算再为这段感情纠缠下去了。

  我么一家人把凤莲的大嫂,二嫂送到我们村口才回来。而根据王凤莲自己说她哥的司机把我们送到我家就把车开回去了。下午过来接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步行到了我们那里的集市上。

  临分手的时候,凤莲告诉我,让我给她打电话询问情况,并给我写了她大嫂家的电话号码。

  到了晚上,我就拨通了凤莲留给我的电话。那凤莲的大哥和大嫂都不在家,接电话的是他们的女儿。

  那小女孩让你让我一个小时以后再打过去。我但是因为自己家里没有电话,用的电话是我干妈家的。这其实也是一件麻烦事。

  你用人家的电话打电话,给人家钱了人家不好意思要,不给人家钱了又欠人家一个好大的人情。所以,当那个小女孩让我一个小时以后打过去的时候,我不想再打过去了。

  并且,对于我和我干姐的这一段姻缘我也打算放弃了。我当时想放弃这段感情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对凤莲的大嫂的强烈不满。

  在我的骨子里有一种酸文人身上的那种自我清高。清高的人最怕被别人蔑视。可是,王凤莲的大嫂对我的家人是那样的瞧不起,这是我所最不能忍受的。

  另外还有一条原因我前文说过,我对我干姐没有感觉。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恋爱其实是一种杆菌。喜不喜欢那个人,从见第一面起直觉就告诉你了。

  婚姻是什么?婚姻预示着两个人耳鬓厮磨,天天在一起,锅碗瓢盆酱醋茶,都要去面对。如果两个人性格不合,那么婚后将不会幸福。

  我觉得我跟我干姐的性格可能不合。为啥?我们两个都娇生惯养,都想让别人迁就自己。我们是姐弟的时候她迁就我,而一旦成了夫妻那就说不准了。

  还有就是,婚姻还预失真两个人要睡在一起,要xx要xx。可是,和一个自己没有感觉的人睡在一张床上,我都不敢想象心里是一种什么滋味。

  虽然我干姐你在表现女孩们那种特有的温柔的时候也有那么几分娇媚,但是她对我产生不了吸引力。

  关于这一点,我姐姐可能看出来了。那凤莲从我家走的时候给我留了一张她的相片。那张相片是她半躺在一棵树上面照的。相片中的干姐显示出平时少有的媚态来。

  我姐姐看着相片对我说:“建明,那看王凤莲这个样子多可爱!”可是,我却没有一点感觉。像我们这样,怎么才会成为夫妻?所以,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放弃这段感情。

  但是,我很想把我对凤莲大嫂的不满发泄出来。当然,我又不能找到人家家里骂人家一顿。如果那样的话,可能连我干姐都会和我反目。

  我不是一个文人吗?文人笔杆子厉害,我打算给王凤莲的大哥写一封信,向她自己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因为我知道,那凤莲的大哥上过大学,算是一个有文化的人,我给她写信他一定理解我。可是,我在给他写信的时候又犯了一个大毛病。

  按说我应该在凤莲的大哥跟前只谈自己的文学理想。可是,我给人家写信的时候却在空谈自己的空想。

  我那个时候曾经幻想着开一个什么大公司,并且把公司的设计方案都想好了。现在想来,我所想的东西在当时的情况下只能算是不切实际的空想。

  而我又是一个好不好意思的人,不想当着人家的面送信给人家,而是在王凤莲的大哥上班的农牧局找到一个人帮我把那封信送给他。不知道那位大哥有没有接到那封信,如果他接到信,他会对我这个空想主义的人有什么看法,作何感想,实在不得而知。

  凤莲我不想追了,总不能这样闲着吧。读者朋友知道我想到了谁?小兰。

  看过我小说前半部的读者都知道,我为了文学主动和人家小兰提出了分手,可是后来又后悔了,又去找了人家几次。虽然那几次小兰都没有搭理我,但是我却知道她还没有嫁人。

  自我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她骑着她姑姑家的那一把加重自行车从她姑姑家去我们县城的情景。那个时候的小兰,对我多好!

  我还记得我坐在她自行车后边往她屁股后边的口袋里给她塞红包是碰到她厚厚的牛仔裤时那种触电的感觉。另外我还记得在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候我们两个对眼神的情景以及我靠在她身上她猛一离身我差一点摔倒的情景。

  另外我还想起来我们两个一起在白河桥边打气球,以及在百货大楼逛超市的时候她买女性内衣我不懂得那是什么东西然后问她她故作神秘的样子。

  关于这一切,难道在小兰的心里就都被抹掉了吗?假若小兰还有那么一点点记忆,而她又刚好没有嫁人的话,我再去找她,说不定我们两个能旧情复燃呢。我美滋滋的想。

  于是,我就找到父亲和他商量。我父亲对于小兰的事也一直埋怨我,说我不该为了文学的事提出和人家分手。

  所以,当我提出要再次去找小兰的时候,我父亲满口答应。可是,我找了这么多女孩,把家里面的积蓄也差不多花光了。

  即便还有些钱,这不马上又要过年了。即便再怎么节省,过年也要花钱。所以,我父亲对我说,去是让我去,但是只能给我拿十块钱。

  我当时想,十块就十块,反正小兰家离我们

  那里又不远。我不是可以骑自行车去吗?

  可是,那一天天气特别的寒冷,又加上老北风刮得厉害,我就没打算出发。终于有一天风停了,太阳也露出笑脸,尽管天气依然冷,但那只是干冷,我就打算去找小兰。

  我在家吃过早饭,就骑上自行车先向我们县城进发。我们县城离我家大约有四五十里地。一般情况下,如果骑自行车跑快一点一个小时多一点就到了。

  可是,我家的那一把飞鹰牌自行车已经买来了差不多有十年了,老得似乎掉了牙。

  它骑着不利索还可好一点,最惨的是半路老是掉链子。这种情况,如果换成是别人,一定会回来不去了。

  可是,我这个人有个特点,我不知道是有点还是缺点,那就是我干一件事一旦认准了目标,即便前面是刀山火海,风刀霜剑我也要去。

  可是,老天爷却偏偏要考验我。快到县城的时候,自行车风丝倒了,那两个脚蹬带不动链子。

  我以前听人们说过,如果自行车风丝倒了,撒一泡尿浇浇那个对方就行了。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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