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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离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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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进鱼腩饭店没多久,饭店的生意忽然忙了起来。我表哥大概怕忙不过来,就又聘请了一位女孩来饭店。与其说她是一个女孩,倒不如说她是一名妇女。

  虽然当时她不过二十六七岁。因为她的穿着非常朴素,上身穿一件灰色的夹克,下身穿一件蓝色的裤子,脚上穿着一双颜色有些老的球鞋。

  同时,她的打扮也跟男人相差无二。一头短短的卷发下面长着一张有些老气的脸,皮肤上面长了不少肉疙瘩,颜色也是黑种透红。

  她这个样子令人一看觉得她很有可能有四十岁,或者说结过婚,或者是已经有了孩子。

  我的猜测没有错。她没在的时候,王同河告诉我,那女孩名叫李爱荣,和他一个村,是他老婆的一个远房堂妹。她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在澄海当了几年小姐,挣了一些钱,然后回家结婚了。

  她嫁到我们附近的一个集镇上,那家本来在街上做生意。要说她嫁到这样的人家,应该算是掉到福窝里了,可是,她的脾气很不好,和刚结婚的丈夫天天吵架。

  后来,不知道为了什么事,两个人又大吵了一次,那名男子竟然在吵架之后悬梁自尽了。

  在这种情况下,还没有生孩子的她把就只有回到娘家。像她这样的经历也算是一种悲惨遭遇。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她的面前一定会浮现出丈夫临死前的模样。

  所以,她一进饭店,就很少说话。只管默默地干活。

  你可被小看了她,她的人缘好着呢。她刚进来第二天,就有很多女孩子来找她。那些女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看上去简直就像仙女下凡。

  其中一个女孩子引起了我的注意。她叫梦丽,乍一听还以为是在梦里呢。那女孩长着一张小小的娃娃脸,眉毛描得弯弯的;她的睫毛很长,长着一双虽然不大但是却很灵巧的单眼皮儿;她的眼珠像扁豆子一样老是在眼眶里面打转,不时地观察审视着周围的一切。

  那天,她穿着一件暗红色的鸭绒袄,脖子上面勒一条粉红色的围巾,脚上穿着高跟鞋,加上她苗条的身材,看上去是那样的美丽动人。

  在和李爱荣寒暄了几句之后,她又很亲热的和我打了招呼。我们还没有聊上几句,她对我就像久别重逢的老熟人一样亲热。

  她说他很喜欢唱歌,我说我也一样。然后,她问我什么时候有空和她一起去卡拉ok厅唱几首歌。我说,晚上九点以后我才有空。

  我们两个约好了时间以后,她又和李爱荣说了一句话,就走了。

  到了晚上九点钟,那女孩已经在门口等我呢。我们于是找到了离鱼腩饭店不远的一家卡拉ok厅。那家卡拉ok厅设在一片空阔的地面上,上面用铁架搭着粉红色的棚子。

  在棚子的一头正中间放着一个大电视,电视的两边放着两个大音响,下面放着影碟机。

  电视机的前面一排排的摆放着一些橘红色的塑料凳子,整整齐齐的排着队。我和梦丽到了那里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在那里唱歌了。

  但是,听那些人唱歌简直让人难以忍受。因为他们唱歌老是跑调。读者你该知道,跑调的歌曲又拖着长长的后音,声音又大,在空气中传入人的耳朵里面,简直会然你浑身起鸡皮疙瘩。

  好不容易等到他们唱完了,我和梦丽才拿起话筒。我唱了一首《傻妹妹》,她唱了一首《红红的雨》。

  只见她仰着头,微闭双眼,胸脯一起一伏,那只没有拿话筒的手不时上下挥动,从红艳艳的朱唇中发出感人肺腑的声音:“啊,红雨,红红的雨,让我如何能够相信,把自己给你------”

  我在一边听得如痴如醉,似乎连灵魂都出了窍。

  那首歌唱完,我要求她再唱一首。她刚刚又拿起话筒,看到外面有一个女孩子招手叫她。

  透过卡拉ok棚子里微红的灯光,我看得出来那女孩比她更漂亮。梦丽放下话筒走了出去。

  那女孩在她身边嘀咕了几句,她们就一起起身走了。“怎么连招呼也不肯给我打一下。”我抱怨着走出棚子,垂头丧气的回到饭店。

  第二天,我就向李爱荣问了她工作的地点,抽空去找她。听李爱荣说,那女孩在一个大排档当服务员。

  那个大排档规模也不算太大,也设在露天处。我去的时候,梦丽正在给客人们倒酒呢。

  看到我,她慌忙放下酒杯迎了出来。“你怎么找到我的?”她有点不敢相信的问我。“我问了李爱荣。”我见她好像有些不愿意的样子,说话就没有了底气。

  “以后你不要再来找我了,”他一本正经地说,“我们老板不让老乡来找我们。”“为啥?”我有些奇怪。“不要问为什么,反正你只记住别来就行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把我往外推。我走到大路边上,有些不甘心的回了回头。她已经离我有几米远了,见我回头,又慌忙一边摆手一边催促道:“快走吧,快走吧!”

  我推着自行车,低着头,很沮丧的在街上走着。我觉得自己又失恋了。路两边的红灯酒绿,以及不时的从空气中传过来的那些动听的歌曲,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噪杂声一股脑儿的映入我的眼帘,传入我的耳鼓,让人觉得心烦。

  忽然,我找到了一个安慰自己的理由,莫非是她装腔作势?对了,明天再来找她。

  到了第二天,我就又去找她。和昨天一样,她又把我赶了出来。

  第三天依旧。

  到了第四天,我又去那里的时候,她的一位同事告诉我说,她走了。我就问那女孩子她去了哪里。那女孩说:“我也不知道。”

  听女孩这样说,我就垂头丧气的回到了鱼腩饭店。

  第二天中午,我表哥从表嫂那里过来了。他一见我就劈头盖脸的问我道:“你这几天是不是一下班就去找梦丽?”“啊。”我说。

  “你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吗?”我表哥略显鄙夷的望了望我问道。”“不知道。”我懵懂的回答。

  “小姐,知道吗?”我表哥说话的时候声音大了不少。“小姐是干什么的?”我又问。

  “我的啥老弟,你这个书呆子真是呆到家了,连小姐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说白了就是妓女,鸡婆,靠出卖肉体挣钱。

  “不可能吧。”我不大相信地说。“什么不可能?一切皆有可能。”“虽如此说,但是她们这些人也值得同情。”我又想显示自己的菩萨心肠。

  “值得同情?”我表哥很不屑的瞟了我一眼,“如果说她们这些人值得同情,那么全天下的人都值得同情。她们都是自己犯贱,图享受,鬼才会同情他们?”

  我一听表哥的话,心又一下子跌入了深谷。在我心里,梦丽是那样的清纯可爱,她唱的《红红的雨》又是那样的亲切感人。我很难把一个歌唱得如此好的女孩跟一个妓女画上等号。

  我表哥很显然看出来了我的心思,怕我不死心,就对我说:“你知道梦丽为啥离开那个大排档?”“不知道。”我说。

  “就是因为你经常去找人家,她才换了地方。”我表哥说完,又撇了撇嘴。

  “哦,是这样。”“是啊,就是这样,所以你以后不要再去找人家了,也不要再打听她工作的地方了。这种人不值得你爱。”我表哥说。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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