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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感
一
有一种椅子,使我不易忘记:那坐的地方,雕着一只屁股的模子,中间还有一条凸起,坐时可把屁股精密地装进模子中,好像浇塑石膏模型一般。
大抵中国式的器物,以形式为主,而用身体去迁就形式。做椅子的靠背与坐板成九十度角,衣服的袖子长过手指。西洋式的器物,则以身体的实用为主,形式即由实用产生。故缝西装须量身体,剪刀柄上的两个洞,也完全依照手指的模断面的形状而制造。那种有屁股模子的椅子,显然是西洋风的产物。
但这已走到西洋风的极端,而且过分了。凡物过分必有流弊。像这种椅子,究竟不合实用,又不雅观。我每次看见,常误认它为一种刑具。
二
散步中,在静僻的路旁的杂草间拾得一个很大的钥匙。制造非常精致而坚牢,似以巩固的大洋箱上的原配。不知从何人的手中因何故而落在这杂草中的?我未被“路不拾遗”之化,又不耐坐在路旁等候失主的来寻;但也不愿把这个东西藏进自己的袋里去,就擎在手中走路,好像采得了一朵野花。
我因此想起《水浒传》中五台山上挑酒担者所唱的歌:“九里山前作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这两句怪有意味。假如我做了那个牧童,拾得旧刀枪时定有无限的感慨:不知那刀枪的柄曾经受过谁人的驱使?那刀枪的尖曾经吃过谁人的血肉?又不知在它们的活动之下,曾经害死了多少人之性命?
也许,我现在就同“牧童拾得旧刀枪”一样。在这个大钥匙塞在大洋箱的键孔中时的活动之下,也曾经害死过不少人的性命,亦未可知。
三
翻开十年前堆塞着的一箱旧物来,一一检视,每一件东西都告诉我一段旧事。我仿佛看了一幕自己为主角的影戏。
结果从这里面取出一把油画用的调色板刀,把其余的照旧封闭了,塞在床底下。但我取出这调色板刀,并非想描油画,是利用它来切芋艿、削萝卜吃。
这原是十余年前我在东京的旧货摊上买来的。它也许曾经跟随著名的画家,指挥高价的油画颜料,制作出帝展一等奖的作品来博得沸腾的荣誉。现在叫它切芋艿、削萝卜,真是委屈了它。但芋艿、萝卜中所含的人生的滋味,也许比油画中更为丰富,让它尝尝吧。
四
孩子们对于生活的兴味都浓,这个孩子尤甚。
当他热衷一种游戏的时候,吃饭要叫五六遍才来,吃了两三口就走,游戏中不得已出去小便,常常先放了半场,勒住裤腰,走回来参加一会儿游戏,再去放出后半场。看书发现一个疑问,立刻捧了书来找我,茅坑间里也会找到过来。得了解答,拔脚便走,常常把一只拖鞋遗在我面前的地上而去。直到刬袜走了七八步方才觉察,独脚跳回来取鞋。他有几个星期热衷于搭火车,几个星期热衷于下象棋,又有几个星期热衷于查《王云五大词典》,现在正热衷于捉蟋蟀。但凡事兴味一过,便置之不问。无可热衷的时候,整日没精打采,度日如年,口里叫着“饿来!饿来!”其实他并不想吃东西。
五
每逢赎得一剂中国药品来,小孩们必然聚拢来看拆药。每逢打开一小包,他们必然惊奇叫喊。有时一齐叫道:“啊!一包瓜子!”有时大家笑起来:“哈哈!四只骰子!”有时惊奇得很:“咦!这是洋囡囡的头发呢!”又有时吓了一跳:“哎哟!许多老蝉!”……病人听了这种叫声,可以转颦为笑。自笑为什么生了病要吃瓜子、骰子、洋囡囡的头发,或老蝉呢?看药方也是病中的一种消遣。药方前面的脉理大都乏味,后面的药名却怪有趣。这回我所服的有一种叫作“知母”,有一种叫作“女贞”,名称都很别致。还有“银花”“野蔷薇”,好像新出版的书的名目。
吃外国药没有这种趣味。中国数千年来为世界神秘风雅之国,这特色在一剂药里也很显明地表示着,来华考察的外国人,应该多吃几剂中国药回去。
六
《项脊轩志》里归熙甫描写自己闭户读书之久,说“能以足音辨人”。我近来卧病之久,也能以足音辨人。房门外就是扶梯,人在扶梯走上走下,我不但能辨别各人的足音,又能在一人的足音中辨别其所为何来。“这回是徐妈送药来了?”果然。“这回是五官送报纸来了?”果然。
记得从前寓居在嘉兴时,大门终日关闭,房屋进深,敲门不易听见,故在门上装一铃索。来客拉索,里面的铃响了,人便出来开门。但来客极稀,总是这几个人,我听惯了,也能以铃声辨人。有时一个顽童或闲人经过门口,由于手痒或奇妙的心理,无端把铃索拉几下就逃,开门的人白跑了好几回,但以后不再上当了。因为我能辨别他们的铃声中含有仓皇的音调,便置之不理了。
七
盛夏的某晚,天气大热,而且奇闷。院子里纳凉的人,每人隔开数丈,默默地坐着摇扇。除了扇子的微音和偶发的呻吟声以外,没有别的声响。大家被炎威压迫得动弹不得,而且不知所云了。
这沉闷的静默继续了约半小时之久,墙外的弄里一个嘹亮清脆而有力的叫声,忽然来打破这静默:
“今夜好热!啊——好热!”
院子里的人不期地跟着他叫:“好热!”接着便有人起来行动,或者起立,或者欠伸,似乎大家出了一口气。炎威也似乎被这喊声喝退了些。
八
尊客降临,我陪他们吃饭往往失礼。有的尊客吃起饭来慢得很,一粒一粒地数进口去。我则吃两碗饭只消五六分钟,不能奉陪。
我吃饭快速的习惯,是小时在寄宿学校里养成的。那校中功课很忙,饭后的时间要练习弹琴,我每餐连盥洗只限十分钟了事,养成了习惯。现在我早已出学校,可以无须如此了,但这习惯仍是不改。我常自比于牛的反刍:牛在山野中自由觅食,防猛兽迫害,先把草囫囵吞入胃中,回洞后再吐出来细细嚼食,养成了习惯。现在牛已被人关在家喂养,可以无须如此了,但这习惯仍是不改。
据我推想,牛也许是恋慕着野生时代在山中的自由,所以不肯改去它的习惯。
九
新点着一支香烟,吸了三四口,拿到痰盂上去敲烟灰。敲得重了些,雪白而长长的一支大美丽香烟翻落在痰盂中,“吱”的一声叫,溺死在污水里了。
我向痰盂怅望,嗟叹了两声,似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之感。我觉得这比丢弃两个铜板肉痛得多。因为香烟经过人工的制造,且直接有惠于我的生活。故我对于这东西本身自有感情,与价钱无关。两角钱可买二十包火柴,照理,丢掉两角钱同焚去二十包火柴一样。但丢掉两角钱不足深惜,而焚去二十包火柴人都不忍心做,做了即使别人不说暴殄天物,自己也对不起火柴。
十
一位开羊行的朋友与我谈羊的话。据说他们行里有一只不杀的老羊,因它颇有功劳:他们在乡下收罗了一群羊,要装进船里,运往上海去屠杀的时候,群羊往往不肯走上船去。他们便牵这老羊出来。老羊向群羊叫了几声,奋勇地走到河岸上,蹲身一跳,首先跳入船中。群羊看见老羊上船了,大家便模仿起来,争先恐后地跳进船里去。等到一群羊全部上船之后,他们便把老羊寄上岸来,仍旧送回棚里。每次装羊,必须要这老羊引导。老羊因有这点功劳,得以保全自己的性命。
我想,这不杀的老羊,原来是该死的“羊奸”。 此生多欢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