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笛解除对地猫的精神压制时,就已经想清楚了,这个地猫留不得他自家人知自家事,自己哪里有什么致幻毒药,分明就是精神异能而已
秦笛悄悄地又放出了异能,出声分散地猫的注意力:“毒肯定是会上交的,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地猫果然被吸引了好奇心,只是很快又察觉到了不对,他又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不再属于自己。
秦笛脸上的笑容异常灿烂:“只不过我想请你帮我实验一下这个毒药的效果,你只要老老实实的说出你的感觉,我实验完了就放你离开,如何”
地猫脸都被吓青了,刚刚那种如同鬼压身一样的诡异感觉,自己实在不想尝试第二次他哆哆嗦嗦地答道:“秦秦爷您大人有大量刚刚是是小人不对,求您放我一马吧只要只要您放了我您要什么我都答应”
显然地猫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说出最后一句尤其肉疼,大约是害怕秦笛要自己的所有财产。
秦笛好奇不已,莫非自己的异能真有那么大的威力以前怎么没觉得哦是了,自己得到那个小本子之后,练习倒是没怎么停过,可也也没怎么用过,也就是一次生死搏斗中,小用了那么一下,当时的对手也只是稍微愣一下神而已
心中想着,秦笛当然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如实告诉地猫,他淡淡地道:“两条路任你走,要么帮我试毒,要么你死”
听到秦笛无比坚决的语气,地猫肠子都要悔青了,他实在后悔,自己为什么非要在地行组里争什么面子,胡吹大气说什么不把秦笛放在眼里,要不是这样,自己也不用跑来给秦笛传令,自然也就不用尝试这种让人恨不得自杀的感觉地猫张大着嘴,脸上挂着惶恐惊愕以及莫名愤怒交织的奇怪表情,看起来就像染坊一样精彩。
看着地猫变换不定的神色,秦笛心中闪过一抹快意,一抹随意决定他人生死的快意。秦笛不等地猫答应,便继续催动异能。
地猫无力,也不想再去说什么,只是呆呆望着自己身上的变化,然后木偶一般回应着秦笛的提问。
“现在什么感觉”
“衣服没了,没感觉”
“现在呢”
“皮肤一点一点往下掉,可以看到半透明的红色皮肤和血液流动,没感觉”
“现在”
“血干了,肉一点一点的掉,好像还有蛆啊救命啊好痛痛死了啊”
地猫经受着有如地狱受刑一般的痛苦,皮肤一片片的脱落,肉体一点点的消失,血液一滴滴的流出,骨头筋脉仿佛被蛆虫咬过一样地猫刚刚升起蛆虫这个念头,身上立马布满了一条条涌动的白色物体。地猫脸色苍白的望着发生在自己身体上的一切,拼命的喊叫着,嗓子都已经喊哑了,却无论如何也停不下来。
地猫很清楚身体上的一切都是幻象,都是秦笛那该死的毒药制造出来的幻象效果,自己的身体实际上还是好好的,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控制不了自己的神经,身体里所有的痛感和恐惧,仿佛是约好了一样,同一时间汇集到了身体里面
明明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可就是无法抑制恐惧的蔓延。亲眼看着自己的肉体一点点剥离,一点点被蛆虫啃噬掉的痛苦,远远超过其他死亡方式的一千倍一万倍可是这一切都不是真实发生在身上,而是作用在精神上的,也正因为是作用在精神上的,所以更加的直接,更加的考验人的意志力
显然,地猫并不是一个意志力坚强的人,他无法忍受,他在地上不停地翻滚嚎叫求饶秦笛目注着地猫表现出的丑态,眼中不由得露出了一抹厌恶的表情。此刻的地猫,在秦笛异能催发的幻象效果下,丑态百出:一股黄色的液体从裤脚处流出,显然是吓得小便失禁,脸上更是鼻涕横流,两眼翻白,眼看就要不行了。
秦笛仍然没有住手的意思,他想看看,自己的这种异能使用到极致,会是一种什么效果。
大约过了几分钟的样子,地猫站直的身子猛然一阵抽搐,随后便直挺挺倒了下来。
秦笛心中讶然:这能力竟然可以杀人不想闹出太大的动静,秦笛一个纵身,抢到即将倒下的地猫身前,手臂一探,拖着地猫的脑袋把他轻轻的放回地面,随后探了探地猫的鼻息,已经没有任何动静,秦笛这才确定对方已经死去,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小瓷瓶,秦笛打开瓶盖,用小指甲挑出了一点粉末,然后挤开地猫的嘴巴,弹了一点进去。被弹了粉末进去的地猫的尸体,开始慢慢的萎缩,大约缩到原来的一半大笑之后,便开始融化,这个过程很快,不过片刻的功夫,就化成了一滩黄水。
秦笛这才拍了拍手,微笑着望向黄水:“下辈子投胎一定要记住,有些人,是不能随便惹的”
将房子里的所有痕迹清除干净,秦笛这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忘了什么事。他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秦笛下意识的搓了搓左手的食中两指,他感觉到自己手里还捏着一件什么东西,展开一看,正是地猫带给他的“金剑杀令”。秦笛这时才想起来自己到底忘了什么了:他忘了问地猫自己要杀的目标是谁
“居然把这么关键的问题给忘了我真是个笨蛋”秦笛苦恼地揪了揪自己的前额。此时的他,和面对地猫时那个冷血残忍的秦笛,简直就不像一个人。
秦笛望了望地猫死去的地方,不禁再次摇头苦笑。在“亚马逊”养成的好习惯,凡是在他手中死去的对手,没有一个不被他毁尸灭迹的地猫已经在他手里死的不能再死了,现在哪怕连一串dna或是一枚体表细胞都找不到,更不要说什么记载目标各项指标的“羔羊文件”了
“大不了就是反出组织去,这他娘的幽影会,老子早就不想呆了这能力既然能让人产生幻象,干脆就叫幻能术好了”秦笛恨恨的念叨了两句,索性不再去想这个让自己烦心的问题。“船到桥头自然直,先去睡觉好了”想到之后,秦笛便迈步向卧房走去。
窗外的雨更大了,被强风裹挟着的的雨点,重重砸在玻璃窗上,发出噼里啪啦的爆响。
这一夜,秦笛睡的并不安稳。他又开始做噩梦了,那个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席卷自己的噩梦,再次出现在秦笛梦中。
每次,那个噩梦都是以同一个形式出现。一张苍白的面孔,被长长的黑发遮掩着,总是看不清他的样子,可是他却总是以最突然的方式,在最不应该出现的地方猛然出现。每次梦到这个人,秦笛就会从梦中惊醒。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这个噩梦,噩梦中的那个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和自己又是什么关系。一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一个迷。
有时候,秦笛甚至会想,那个人是不是自己的亲人可当自己记事起,就已经被“幽影会”收养了,哪里还有半点儿时的记忆
秦笛到洗手间洗漱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推开窗子,一股混合着泥土气息的清新空气,扑面而来,让人精神为之一爽。
太阳出来了,清晨的太阳没有一点刺眼的味道。红彤彤的太阳刚刚爬上树梢,越过远处低矮的楼房,就像一枚圆的过分的鸭蛋黄。这样的太阳,是可爱的。
秦笛傻傻的望着太阳出神,杀了传令使者,在组织里来说,是不可饶恕的重罪。就算他是魁首“幽影会”名义首领的爱徒也不行此时,摆在秦笛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主动向组织认罪,争取宽大处理。另一条就是反出组织,开始逃往生涯。
“能不能两条都不选啊”秦笛叹了口气,走回屋里,慵懒地靠在了沙发上。两条路他一条都不想选,可又不能不选。在秦笛内心深处,他是非常厌恶打打杀杀的,可是,为了生存,他又不得不打打杀杀。不管是留在组织,还是背叛组织,都要过着永无宁日的生活。背负着这样的十字架,实在太过沉重了
轻易谈什么背叛组织,就算是“幽影会”的三岁小孩都知道,这是多么愚蠢的行为。身为魁首的嫡传弟子,秦笛很清楚组织的实力有多庞大。纵然魁首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精神象征,可即便是这个精神象征都拥有很大的能量。
经过一夜的思考,秦笛终于下定了决心:“如果留下来,肯定是死路一条组织连抗令不遵都是赐死,何况是杀死传令使者这样的大罪逃亡的话,虽然前路会很艰难,可至少还有一线生机不管了,搏一搏吧”
决心一下,秦笛便轻松了不少,简单收拾了一下行礼,把房子里所有可以抹去的痕迹统统抹去,这才离开自己短暂停留的地方。
离开房子之后,秦笛直奔机场。他早就已经想好了行程,香港这个地方“幽影会”的影响很大,只有返回大陆才有办法躲避“幽影会”的追杀。中国大陆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在那里,黑帮连生存下来都很困难,更不要说为非作歹了。相应的,“幽影会”在那里的影响也很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