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小鸡与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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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下落的时候地上已经没有几个还能站起来的人了。
都是手上拿着鸡蛋和雪球不停扔的家伙。
要放过他们吗?
当然不啦!
趁着叉腰的功夫敢朝着自己扔鸡蛋和雪球的家伙怎么可以放过呢?
他用弓箭按照顺时针的顺序点掉最后几个还站着的人。
故意恶趣味的不管男女都往他们下半身招呼。
不过别误会。
他只是想让这群人尝尝膝盖中箭的滋味。
只是准星稍微偏了那么一点点。
再加上弓被附魔的力量和冲击。
嘛~~~嘛~~~
还记得弓上附着火矢吗?
还站着的这些家伙其实比先前的家伙还要惨的。
倒下的那些家伙顶多就是被烧掉头发烧掉眉毛什么的。
这些还站着的家伙被击中的可是关键部位啊!
毕竟烤熟的还能不能正常活动的就真不知道了嘛!
不过这个世界的人恢复能力都是超强哒!
呃,但愿吧。
反正咱们不需要计算心理阴影面积来着。
半径二百五十格以内没有站着还有一格高以上的生物了。
为什么是一格高呢?
因为那些鸡蛋被砸出来可是有一定几率能够砸出小鸡哒。
小鸡怎么都不会有一格高。
僵尸大小的小鸡除外。
小鸡就决定是你了。
使用啄。
小鸡丧失了战斗能力。
投掷者的眼前一片漆黑。
嘿嘿嘿!
史蒂夫就没打算客气了。
战斗结束摸“尸体”收获战利品也是游戏的一环。
不爽不要玩。
鸡蛋GET✔
雪球GET✔
箭矢GET✔
TNTGET✔
火焰弹GET✔
…………(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GET✔
史蒂夫将这群人从头到脚整整搜刮三遍。
实在没有什么油水可捞但是还是觉得自己没有解气。
那怎么办呢?
让这群家伙变成穷光蛋就能让史蒂夫解气了吗?
怎么可能吗。
让这群家伙光溜溜的在大街上躺着才解气呐。
全部扒光光。
然后烧掉,烧掉,统统烧掉。
身上带着打火石和地狱岩还真的是正确的选择。
没有一人准备一个十字架还真是有些对不起他们!
不过为了和谐和不辣眼睛,几十年没洗的臭袜子和小内内还是不能随便烧掉。
毕竟他也不是什么魔鬼吗。
那些东西统统用来塞嘴巴好了。
自己使用自己的那什么完全就是best match嘛。
不过被小鸡叼走某些什么的史蒂夫可不会管咯。
小鸡吃虫子什么的……嘿嘿嘿!
干这种事情史蒂夫的动作超超级快的。
超迅速。
就如同喝了肾宝。
反正没用多长时间。
干完这些事情的史蒂夫进入贤者模式。
然后该干嘛?
“去找阿克塞尔吧!”迷茫的史蒂夫很快下了决定。
不过还是要先把弓收起来,财不露白,不能露白的口牙。
说是要去找阿克塞尔,其实还是搜刮比较重要。
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好事。
这个城市的高处被安放了很多很多的投掷物。
不过趁着这些破坏者倒地的功夫,这些东西就都是史蒂夫的啦。
就像是在玩吃鸡类游戏那样的。
什么都不能给他们留下。
要问史蒂夫身上明明没有无限背包却能够不停的装东西的原因的话。
因为他可是随时回家的家伙口牙!
不要忘记反复横跳这个技能。
有什么能比随时能够回家还要嗨皮的事情呢φ(≧ω≦*)♪?
好开心♪(^∀^●)ノ。
他还趁着回家的功夫顺便洗了个澡,吃了碗面,还巡视了一趟自家的牧场,剪了羊的毛,骑马溜了弯儿。
然后才想到一件事,“我貌似可以骑马去砍人欸!”
他能够带着属于自己的宠物坐骑一起穿越世界来着,这是他之前的试验结果。
这个试验结果现在就刚好能够派上用场。
不过多了一匹马到底该怎么解释呢?
管它咧,传到桥头自然直。
为啥他以前在这个世界不骑嘞?
因为没有鞍这个道具啊,毕竟还是要讲世界的基本法吗。
至于鞍是怎么来的……当然是刚才的战利品啦。
顺便还拿到了几个黄金的和铁的马铠来着。
这群破坏者还是挺有冒险精神的。
这次他带的是小白,一匹纯白色的马。
是那种速度最快速、跳跃力最强、耐力最强、身体强壮、吃的还特别少而且不挑食的马。
最后一点才是重点。
马棚里养的三匹马都是和这匹马情况差不多。
不然他是真的养不起这三匹宝马良驹。
只能够砍了吃肉这样子。
在这边的世界更是连肉都不会掉,只有皮革掉落的这样子。
除了能骑一无是处。
不过能骑还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这大概就是因为骑马的感觉太棒了的原因吧。
只要世界上没有三米限高的那根杆子的话。
别问我这个结论是从哪儿来的。
骑着马在整个欣荣镇内搜刮物品的史蒂夫完全没有着急去找阿克塞尔,毕竟是主角团的一员,没这么容易出事的不是吗?
就算真的出事了,也会有主角也就是杰西来破解困境的啦。
世界意志什么的也不只是吃干饭的家伙。
总会将事情导向正轨啦!
正这么想着的史蒂夫骑着小白在慢慢溜达的时候,正看见一群人举着阿克塞尔朝着自己走过来。
这大概就是欣荣镇剩下的另外一拨人。
干脆全部干掉好了,这样他们就不会碍事了。
又不是打不过。
史蒂夫暗戳戳的想。
毕竟自己现在是“骑士”。
虽然没有假面也没办法使用圣光同时对于元素的力量一无所知。
但是他还是骑士啊。
比这群地上站着的家伙多了一匹马呢。
遥想当年,有一员猛将,姓赵名云字子龙,家住真定府常山县,百战百胜,后称为常胜将军。
只皆因长坂坡前,一场鏖战。
那赵云,单枪匹马,闯入曹营。砍倒大蠹两杆,夺槊三条。
八十三万人马,五十一员战将,竟然奈何其不得。
那赵云一仗怀揣幼主。二仗常胜将军之特勇。杀了个七进七出,便闯出重围。
如何在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尽皆因赵云胯下那匹夜照玉狮子。
你让他走着去试试。
他能够跑得过五十个人就算他厉害。
又比如说蒙古那群人是怎么打到欧洲,野猪皮带着那群人是怎么发家的。
要是没有马的话。
这都是事情都是会不存在的吧。
虽然不能说是绝对的优势,但是骑兵对于步兵的战斗力压制还是肉眼可见的。 关于我在世界间反复横跳的这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