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章:买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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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来到了离那块地皮不远的一块商贸区,这里是南凉市这几年才开发的,以前也是属于城东郊区,地理位置偏僻,但是随着这几年的开发,这里是日渐繁荣,商场遍地,写字楼林立,隐隐有成为城东区经济中心的潜力。
方亮是土生土长的南凉人,所以对这附近他很了解,小的时候不知道来过多少次,以前这里都是荒地,与那时相比,不仅有了人烟,而且无比繁华。
所以他觉得在这里买几个商铺投资肯定不会亏,要是等华美房地产那边动工,项目建成以后,住户入住,这里的房价肯定会涨,所以晚出手不如早出手。
而且这一次大张旗鼓的出来了,要是什么也不做的回去,也不是他的性格,颇有种‘贼不走空’的架势。
“你们觉得买商铺回报高还是买写字楼回报高”,一行人来到城东开发区商贸城之后,方亮回头问身边众人道。
“自然是写字楼”,杨文奇毫不犹豫的说道:“当然前提是这边会有众多公司入住。”
“这一点应该不会有问题,你们看那边写字楼进进出出的人很多,说明这里还是颇受公司企业喜欢的。”
“说的没错,这里交通很便利,重点是环境也不错。”
“我怎么感觉买商铺比较赚钱啊”,张晓涵小声嘀咕了一声,但还是被方亮听了进去。
其实他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只不过是杨文奇回答的太快,而且无比坚定就不好再说出来。
他跟张晓涵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其实不足为奇,那是因为两个人都为万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商铺而造成的大花销所心疼的,所以下意识的都会觉得租商铺比较有前景。
但最后方亮仔细想了一下,觉得还是听杨文奇的建议买写字楼。
“你们几个再辛苦一下,到处看看地段不错的写字楼,然后商量汇总以后,给我筛选几个不错的,到时候我过去看。”
“一千五百万,看看能买几层”,一千五百万,这是方亮的全部身家,换成以前他是肯定不会把所有的钱全部拿来投资,但是现在却敢。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现在万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每个月能给他带来近一千万的收益,所谓有钱就有底气,这个月花了,写个月又有了。
与其放银行还不如拿来投资,当然了,他心中也有种要发泄的意思。
“是,方总”,众人闻言或多或少都有些惊诧,他们觉得方亮的思维太快,有点跟不上对方的速度,他们这次是出来拍地的,怎么现在却拿钱来商铺,当然了惊诧背后还有羡慕的意思。
当老板就是爽,将事情扔给手下之后,他便悠闲悠闲的回家了。这次来南凉市都快十天了,却是一直没有时间回家,每天不是忙着应酬,就是和张晓涵,杨文奇等人开会。
熟悉的巷道,熟悉的街,当然还有熟悉的人。
也许是今年回家过年,方亮一家待客的规格高了,又或许是方亮一家今年的变化太大,不仅在市里买了一套近两百万的别墅,又把老家拆了准备盖新房,又或许是其他的什么原因。
一路上的邻里村民们看到方亮后,都是很热情的同他打招呼。有跟他们关系本来就不错的,也有以前只是泛泛之交的人,一个两个的都跟他聊天,套近乎。
对于这一手,方亮是再熟悉不过的,毕竟他自己在魔都做的就是这个。
老家的屋子早已经拆了,这个时候才打好地基。要改出来,估计还要一个月的时间,现在老爸一家人都是住在邻居家,也就是方亮大爷家里。
以前两家人其实闹过一点矛盾的,关系并不像别人想象的那么亲密。但是当他们知道方亮一家要拆了盖新房以后,却是主动提出来让方亮一家住在他们家里,而且态度坚决,热情,丝毫看不出来是作假的样子。
方亮听奶奶说过,他们很久以前分家的时候,盖这老屋的时候就是住家大爷爷家里,所以这一次奶奶没有反对,老爸老妈见老太太都同意了,也就点头同意。
“大大好”,方亮在自家院子里看了一眼,发现忙活的人们,没有一个是他认识的,老爸老妈也不在,于是便走进邻居家,看到大爷爷的长子走了出来,连忙问好。
“咦?小亮回来了?你这是放假了吗?”,大伯父看到方亮很意外,下意识的问道,后来才想到方亮早已经毕业,参加工作,而且人家自己就是老板,回家还不是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
“你瞧我这记性,你现在是老板,谁能管得了你,快进来吧,这快中午了,你爸你妈在给工人们做午饭。”
走进去以后方亮看到了老爸老妈,两人虽然有些意外,但不是太过惊讶,因为方亮今年离开之前就说过,他过段时间会回家,所以心里是有准备的。
想要帮忙,却是被老爸老妈,还有帮忙的大伯母等人给赶出了厨房,说这不是他待的地方。
要是会咬文爵字,估计少不得会来一句,君子远庖厨。就是不知道老爸此时作何感想,都是男人,为何遭受的对待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呢。
来到大大家的二楼堂屋,方亮看到奶奶正和大大家的几个小孩聊天,看到方亮来,奶奶高兴的站了起来。
当然了,那几个不认生的孩子,或者说是认为方亮没脾气的小孩一个个都围了过来。
他们可是清楚记得,今年过年去方亮家,方亮可是给了他们不少红包,而且还带他们吃了不少好吃的。
一家人以及工人们吃过饭,方亮把老爸叫到一边询问,别墅装修的怎么样了。
老爸说已经装好了,现在在散味道,他们打算等过了年再搬进去。老爸还说,他们打算把那套房子做成方亮的婚房,而且他们也不喜欢离开这里到市里生活,说是住的别墅,但左邻右舍的都不认识,还不如待在老家的好,出门见个人都能聊几句,整个村子,甚至隔壁几个村子都是熟人。
方亮听了以后其实是很有感触的,他在魔都的时候就不止一次的感觉到钢筋混凝土的冰冷。
所以也并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一定要家人搬到市里。只是说,让老爸老妈等老家的房子盖好,装修好,散味道的时候到叔叔家住一段时间。
他相信叔叔一家肯定不会有意见的。 桃色春乡之地产大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