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围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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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快速有力的训练出一支精兵,最直观、最快捷的方法恐怕就是战斗。
只有战斗的铁血气氛才能让人发挥出最大的潜能,才能让战友之间的情谊变得亲密无间,才能让他们相互之间的配合严丝合缝,才能让他们的武力变得无坚不摧!
“走吧!”老刀把餐盘里最后一口饭塞进了嘴里,然后重重地拍了冯晓一下。
半小时后,冯晓领着别动队的十一名成员到了距离那个汽修厂还有五百米直线距离的地方。
“迷彩,看见那幢建筑物没有,想办法上去,准备好了通知我!”
迷彩应了一声就背着枪出去了,这次出来冯晓特意让他换了一把88式狙击步枪。
相比较M99那种重狙来讲,这种狙击步枪要方便携带的多,而且口径小,精度高,最适合城市狙击。
而M99就威力强大得有些变态了,枪弹随随便便都可以穿墙而过,这很可能会对随后进入的抓捕人员造成误伤。
“老道,交叉位置,双狙击!”
之所以会配备双狙击战术,就是为了能保证把这些人一网擒获,不得使一人漏网。要是让这些手持枪械的歹徒流窜进了省城,那后果很可能是灾难性的。
说句实话,这帮人要比上次他们在江城擒获的刘振海来说要危险的多。
刘振海他们只想借路,而这帮人干明目张胆的把那三个人杀掉,就说明已经将警方无视了。而且还手持枪械,这就是殊死一搏的态势,这样的人就不能让他逃出去。
冯晓之所以没有再进行侦查而是直接行动,就是因为他已经隐隐发现有些不对劲的地方。
开始的时候他并没有怎么觉得,可今天被那位老板娘一句话点醒之后豁然开朗,就觉得那个汽修厂里还有很多不对的地方。
他在启明汽修待了一小会儿时间,三个技工也都见过,还聊了一会,可其中一个人老是有意无意地往他身后走。
这本来就不太正常,要是不善言谈或者不感兴趣,只要低头不作声或者转身走掉就好,干嘛非得往别人身后转呢?
这肯定是在观察自己,或者想隐藏什么。
冯晓现在忽然想起来,那个人说话的时候还像一个普通人,可闭口不言时,整个人的气质就瞬间变得大不一样。
这种类似于精神层面的东西无法言说,可又确实存在,总之让冯晓觉得非常不舒服。
所以他这次才安排了这个双狙击战术,交叉配合,务求全部擒获。
修理厂所在的小院构造很特殊,前后都有门,而且都在马路边上,所以得防止他们驾车逃脱。
胡子他们带来了车辆阻截路障,在修理厂前后门都安装完毕后才给冯晓发来了讯号,接着迷彩和老道也先后传来了准备就绪的讯息。
“胡子、你和凯撒守后门,十字和哈佛负责侧翼协防。对方只要有开枪行为就随时予以痛击,保证他们出不了门就行。”十字和哈佛应了一声就去和胡子他们汇合了。
“铁皮、豹子、老白,我们四个作为突击手,正面施行抓捕行动。能当场擒获最好,如遇反击,杀无赦!流星、雪豹,你们守在正门,随时对付漏网之鱼。以大门为界,如果歹徒逃出大门五十米外,立刻呼叫迷彩、老道,随时准备狙击。”
别动队所穿戴的作训服上都有特殊的印记,无论是狙击手用微光瞄准和是红外瞄准都能准确的区分敌我。
其余三个突击手把身上的装备收拾利索才跟着冯晓从修理厂一旁的矮墙跳了进去,还好,院里没有养狗。
龙跃今天晚上没有像往常一样去听歌玩手机,也没有凑过去跟其他两个人去追剧,而是手里拿着一个小平板在看一篇文章。
他文化程度不算高,可这篇文章他却阅读了不下百遍,因为文章本身并没有什么华美的辞藻和瑰丽的语言,浅显易懂却富含哲理。
文章的作者叫杰克伦敦,文章的名字叫《热爱生命》。
龙跃甚至私下里觉得这个人肯定是参加过长征的,要不然不可能把一个人遭遇绝境时的心境和反应恰到好处的表现出来。
而饥饿、严寒、伤病、苦痛、水草、沼泽、严寒、风雪,还有一路之上跟踪着我的那只苟延残喘的野狼,这不正是长征里所具有的元素吗?
而龙跃认为自己就是这篇文章里现代版的主人公,自己幼年丧父,母亲远嫁,自小就受人白眼欺凌,那不就是伤病、苦痛、严寒、风雪的折磨?
而眼前这个蠢笨透顶却又假装精明的李启明与那只蠢笨的棕熊又何其相似。
他来得时候已经跟组织商量好了的,在这里待够三年,他会拿到一笔不小的酬金。然后他会带着自己这两个兄弟回到缅甸,那里风光不错,虽说热了点儿,可习惯就好了。
然后彭栋、林玉良会结婚生子,他们要是儿子多了,自己就过继一个,当然不会再跟着自己姓龙。
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既然父母自小就遗弃了自己,自己就没有义务再替他们传宗接代了。
这时候,李启明在自己的屋子里摆弄着电脑,思谋着在度过这场危局之后如何再发展几个人来扩充自己的情报网络。
彭栋和林玉良则在追一部美剧,他们也刚刚三十出头,还有着随时变身超人,解救世界于危难的宏大梦想。
平时龙跃也会和他们一起看的,可今天他觉得自己心不静,所以才会去看书。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篇文章对于他来说就是《心经》,读之安神静心。
至于为什么会心绪不宁,他说不来,也无从察觉。
修理厂不算大,一个四间房的小院子前后圈了起来,后院还有两间房。
那四间房做了维修车间,后院的两间房就充作了他们几个人的住处。
李启明占了一间,而龙跃他们三个从来都是形影不离,所以就在一间房里待着。
前门锁着,所以冯晓他们是从边上的矮墙翻进来的,声音很轻,就怕惊动了后院的人。
前后院本来是由房侧的一条小路连通的,李启明把这座院子买下之后干脆把第二间房打通了,前后通透,人也就不用再绕那条小路了。
冯晓来过,所以知道这里的结构,跳进院子见没什么动静就朝着这个房间摸了过去。
后面有亮光传来,那四个人就应该在后院的屋子里,到时候瓮中捉鳖,任务就算完成了……
他之所以会把铁皮、豹子、老白带在身边作为突击分队,是因为这三个人手底下都有活。
铁皮、豹子跟着自己参加过围捕刘振海的行动,自己心里有数。上次冯晓刚从江城过来的时候,大家喝醉了在练功房里练过一回,也知道了老白确实是个近战高手。
有自己这四个人在场,就算是刀山火海也能闯一闯了。
看完了一遍书,龙跃还是觉得有些心浮气躁,所以干脆从床上下来,在窗户边上朝外望了望。
天很黑,附近的人家也都早早关门闭户了,偶尔会有一两声狗吠从远处的村口传来。
时间还不算晚,月亮还没有到中天,所以院子里黑黢黢的,只有很小一块被映白了的地面,看起来像一口不规则的井……
忽然,他发现那片浓重的黑色之下有什么东西在蠕动,虽然同样是黑色,可深浅不同,他长期在丛林中生活,完全可以分辨得出来。
于是龙跃扭头低声朝旁边的两个人吼道:“抄家伙!” 兵王之极品老板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