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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本秘籍,的确是真的,这也是光头老大赖以生存的根本。
说起来,这半本秘籍的来历还颇带有几分传奇色彩。
六十年代,那场持续三年的大饥荒席卷了全国,当时才十二岁的光头老大自然也没能幸免,在吃不饱肚子的情况下,仅有十二岁的光头老大先后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老爹老娘还有一个哥哥三个姐姐先后饿死,然后他便踏上了乞讨之路。
在那个饥饿的年代,乞讨远远没有发挥出他应有的作用来,因为当时遍地是乞丐,甚至已经到了乞丐县乞丐市的地步。
没办法,为了活命光头大哥也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人在困境之下所爆发出来的勇气和生存手段是绝对能够让整个世界都为之动容的。
当时兴起了一个叫做丐帮的团体,这也是最早的丐帮团体了,比金庸先生的丐帮还要早上三十年。
加入了这个帮派的人就可以得到吃的,但是前提必须是要出去讨饭,而且还要讨钱,最重要的是,收购老物件儿,也就是有年头的东西。
当时光头大哥不懂这些,相比较于那些老物件儿,他更愿意讨饭或者讨钱,但是后来他就慢慢地发现,丐帮的那些组织者对上缴老物件儿的人会发放更多的吃的,而对于上缴吃的或者钱一类的人则会发放相对较小的吃的。
这个发现让头脑灵活的光头大哥记在了心里,但饶是如此,他发现自己仍然是吃不饱饭,而且随着当时的大环境变的愈发严厉,那些收购老物件儿的人越来越少,后来听人说好像是因为国家政治的原所以不让他们来了。
最终,丐帮解散,所有人再一次恢复到了吃不饱肚子的状态。
很快,冬天来临,这个冬天据老人说是建国以来最冷的冬天,这种冷,注定是要死不少人的。
这一天,光头大哥正在路上走着,然后碰到了一个被积雪覆盖的老人,他的身体还抽搐着,但是已经爬不动了。
光头大哥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个人最多活不过五分钟,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光头大哥下意识地把老头儿背在了身上,然后把他送到了附近的破庙里。
老头儿靠在墙上,气息微弱,脸色发紫,光头老大能够做的就只是把漏风的破门关上,然后坐在旁边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在吃不饱肚子随时饿死的情况下,甚至连取暖都是问题,更别提给老头儿一杯热水喝了。
“孩子,谢谢你啊。”
光头老大没有接茬,不是他害羞,而是生活的历练告诉他,这种感谢是毫无用处的,还不如一块窝头来的实在。
那老头儿从怀里掏出一本书,上面写着《增删卜易》四个大字,“在我将死之际还能碰到你,实在是咱们两个的一场缘分,我师承茅山道教,主攻风水一脉,虽学艺不精,但也算是小有成交,咱俩有缘,这本书就送给你吧。”
光头老大转过头看了看他,仍然没有说话。
破书,没用。这是光头老大的想法,但是他的这一扭头,却让老头儿心里吃惊不少。
眉骨突出,刀眉横生,而且眉间有痣,这是一副凶相啊!
老头儿掐指一算,随后便是一阵苦笑,“这是老天给我开的玩笑吗?呵呵。”
最后看了光头老大一眼,看着他冷漠的表情,老头儿叹了口气,“也罢,缘分这种事情谁又能说的清呢。你救了我,我得报恩,但是你心性不纯,为了防止你以后少做恶事,这本书我只能给你留一半,如果日后你真的走了歪路,也能让你少作恶。”
说完,光头老大便看到老头儿手里的书竟然开始自燃起来,从封皮开始,一撮紫色的火苗开始燃烧起来,然后慢慢地烧了下去,直到半本书全部烧完了。
直到这个时候,光头老大才知道自己是遇到高人了,就在他想要跪地拜师的时候,老头儿却微笑着咽气了。
光头老大草草地把老头儿给掩埋了,然后拿着那半本书开始了闯荡江湖的生涯。
不得不说,老头儿当时的眼力劲儿是一流的,因为光头老大在以后的日子里的确是可以用作恶多端这个词来形容了。
杀人越货,盗墓挖洞,凡是涉及到违法犯罪的事情他都做了一遍,这一切都源于那半本秘籍带给他的大量看风水的知识,但是在碰到大墓和凶墓的时候,光头老大往往就选择知难而退,因为后半本书的内容晦涩艰深,很难理解其中的意思。
靠着半本秘籍,光头老大也在这个行当里混出了名声,人称“寻龙手”。
在屋子里静静打坐的光头老大慢慢睁开了眼睛,嘴角挂上了一丝冷笑,“想对我下手?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
光头老大从来不信任任何人,他只关心自己,而且年纪越大,他追求的东西就越是疯狂,自从在一座皇帝墓里找到这只紫色铃铛之后,他就愈发地向往长生,但是苦于不能修行真气,这个计划一直被搁浅。
直到刚才看到程宇的出现。
“真是天助我也,只要把他的身体占为己有,我就能真正的长生不老了!”
没人知道他到底在酝酿着什么计划,一切,看起来都似乎无比的正常。
“哈哈,真是占大便宜了,”一路上,柳丁山紧紧地抱着那只青铜鼎,生怕磕了碰了,无比的小心,“唉,就是这些人实在是太危险了,不然,他们手里的好东西可不少,以后说不定还能建立合作关系呢。”
程宇淡淡地说道,“爸,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咱们还是尽量不要跟他们有过多联系,不然,很有可能会染上大麻烦,而且,您做的这件事本身就是违法犯罪了。”
柳丁山酸溜溜地说道,“我不买,他们很有可能就卖给国外的那些商人了,我买回来,怎么说也是保护文物啊。你可不能乱说。”
程宇对他的这番解释有些无语,索性直接闭嘴了。
沿着石板小路,两人一路走到最近的公交车站,这里很少有出租车,就连公交车也只有一班。
在等车的空档,程宇竟然意外看到了刀疤脸和小矮子两个人,他们正在远处的树林里似乎在密谋着什么事情。
“爸,你先回去吧,我想在这里再转一转,难得到这种空气清新的地方来一次。”
柳丁山只顾着宝贝自己怀里的青铜器,哪里顾得上程宇,便随口说道,“你去吧,记得早点儿回家。”
程宇点了点头,然后便按照原路返回。
远处的树林茂密而幽深,而且距离很远,以程宇的目力,再加上体内真气的辅助,他自然是能够将周围的一切都清楚地看在眼里,但是刀疤脸却不能,就算是程宇就站在距离不远的地方他也察觉不到。
人是一种灵性很强的动物,虽然进化的很高级,但是依然保持着动物的一些本能,比如,第六感。
人是由第六感的,而且这种第六感并不比在优胜劣汰环境下生存的动物弱多少,相反,还有一点儿提高,因为人的智力是要远远高于动物的。
程宇隐藏起自身气息的一个重大原因就是封闭了自己的存在感,这样就可以避免被其他人的第六感所察觉,从而很好的隐藏自己。
果然,一直到程宇走到距离他们三十米的地方,刀疤脸和小矮子依然没有察觉到他们的谈话已经被别人偷听了。
“只要我们计划周密,行动果断,他断然是活不下来的,只要咱们把他杀死,那本秘籍和那只紫色铃铛就是咱们的了,有了这些宝贝,咱们干什么不成!凭什么要每天看他的脸色做事!”
刀疤脸显然跟光头老大的隔阂不浅,说话的时候都是带着强烈的怨气。
小矮子依然很犹豫,“刀疤,我觉得咱们没有必要非这样做吧。跟着老大做事,其实也挺好的。”
“挺好的?挫子,你忘了你的腿是怎么瘸的了?还不就是被他硬生生给打断的!”
说到这里,小矮子的脸色变的有些难看,的确,他的左腿就是因为做错了事情被光头老大给一脚踩断的,虽然后来进行了治疗,但还是落下了残疾的毛病。
“挫子,难道你就真的想一直在他手底下干活儿?每天看他脸色行事?他根本就是一个疯子,谁知道有一天会不会要了咱们的命。”
程宇听明白了。
这是在商量造反。
“谁!”
刀疤脸看着程宇的方向,大喝一声。
嗯?难道他发现我了?程宇心中略微有些吃惊。
“呵呵,怪不得看不到你们,原来是在这里商量造反啊,你们胆子看真是够大的。”
是那个跟程宇二人见面的张经理。
程宇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虚惊一场。
刀疤脸看到是他,脸色变的很是难看,因为他跟光头老大的关系是最好的,也是最听话的一只狗,如果被告了密,自己肯定是活不成的。
“姓张的,你这手听墙角的功夫练的不错啊,是那你主子教你的吧?”
姓张的笑了笑,慢慢地走了过来,“刀疤,你也不用激我,既然我站出来了,肯定是有话要说的。我想加入你们,不知道可不可以?”
刀疤听到这个答案愣了愣,随后便狐疑地上下打量他,“姓张的,你该不会是那跟老家伙派来跟我们耍嘴皮子的吧?”
姓张的笑了笑,“你要是这么想,我也没办法,但是如果让我加入的话,我可以给你们提供最准确的信息,有了这些信息,我想我们的把握也会增加很多。你们以为呢?”
这个条件的确是很有诱惑性,而且有了他的加入,就意味着活命的机会将大大增加。
程宇心里暗暗感叹,真正厉害的,还是这个姓张的家伙啊! 狂医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