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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的葬礼办在延龄巷,街坊邻居都来帮忙了,南荞的奶奶也来了,大家都是快二十年的邻居,谁家有个大事,街坊邻居都会来帮忙。
韩稹和南荞是第二天早上到的,当一辆大奔驰开进巷子,所有人都沸腾了,再看看车上下来的人,大家都惊呆了。
“哎呦,这不是阿稹和荞荞两个小情嘛,不得了哟,奔驰都开上了,话说什么时候喝上你们的喜酒啊。”
说话的是笆鸡的后妈,她原来闲来无事的时候最喜欢逗弄这两小人了。
话说这女人也是忒没情商,人家舅舅还尸骨未寒,她就在这里说办喜酒的事。
“我们没有关系,不要误会了。”
南荞先开口解释,韩稹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笆鸡后妈惊的掉了下巴,“你们没在一起啊,追的那么紧,怎么还是扑了个空,荞荞,你太没用了吧。”
这若是以前,韩稹基本选择无视,可现在,他却见不得南荞这样被说,也许是因为他心之有愧吧。
“管好你自己的事。”
冷冽丢下这一句话,韩稹拉着南荞往自己家走去。
刚进陈勇家,南荞就见到了坐在火盆旁边折纸的奶奶,她的眼泪一瞬间就掉了出来。
她想叫,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奶奶也看到了南荞,同样也是无言,这所有的感情都融进了泪水。
南荞祭拜过陈勇之后,便和奶奶回了自己家。
一进门,祖孙俩抱头痛哭,南荞不停道歉:“对不起奶奶,对不起。”
奶奶摸着她的后背慈爱安慰道:“傻孩子,都是自家人,说什么对不起,回来就好,平安就好啊。”
纵是以前奶奶再生南荞的气,这么久没见,她也没办法狠下心来骂她。
“荞荞,你还没吃饭吧,等着,奶奶去给你做饭。”
“好啊,我帮你。”
南荞已经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在延龄巷和奶奶吃饭了。
当初十七岁任性,买一张火车票连夜离家去追爱,弃正在生病中的奶奶于不顾,想想她就觉得自己很不懂事。
饭菜很简单,奶奶年龄大了,也做不了什么很复杂的菜,可南荞却是吃的津津有味,还是小时候的味道。
“好吃吗?荞荞。”
“好吃的,奶奶。”
南荞夹了一块肉放进奶奶碗里,“奶奶,你吃。”
“不,还是,你吃,奶奶年纪大了,牙不好,咬不动。”
奶奶又把那块红烧肉夹回到南荞碗里,突然,她像是想起什么要紧事一般,放下筷子,严肃地看着南荞说道:“荞啊,怎么这次是和韩稹那小子回来的?你们是不是谈朋友了?”
南荞摇头否认。
“没有,只是顺路,奶奶,我现在不喜欢韩稹了,你别多想,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在北城上了大学现在正在读研究生。”
“啊?是嘛,研究生啊。”
“是啊,一边读书,一边上课,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
南荞觉得这是她眼下最大的快乐了。
“好,好,这个好,女孩子就要好好读书,将来找个好老公。”
奶奶就喜欢听这个,她高兴啊,自己带大的孙女有出息了,这难道不值得高兴?
“会的,奶奶,你这次跟我一起去北城玩玩吧,我和掰掰住在一起。”
奶奶听完,连连摆手,“不了,跑不动咯,我连你爸那都住不习惯,还去大城市?算了吧,我就守着这个小破店过着吧。”
南荞也不勉强,奶奶不去,她可以多回来,好在,一切都不算晚,她失去的东西也不算太多。
“阿婆,买烟。”
“来咯,来咯。”
奶奶正准备放下筷子起身,南荞先她一步走了出去。
“奶奶,你吃着吧,我去。”
“记得记账啊。”
“知道啦。”
南荞跑到柜台前,来买烟的正是笆鸡的老爹。
“哎呦,这不是荞荞嘛,这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了,不得了,阿稹那小子有福了。”
只要是延龄巷的人,他们都喜欢把南荞和韩稹捆绑在一起,没办法啊,习惯了都。
“辉叔,你也年轻了不少。”
“瞎说,我年轻什么,天天守着个破网吧,就那样,对了,在北城可有和我家辛小笆联系啊。”
父子俩现在还在闹矛盾,都是倔脾气,谁也不理谁。
“有,辉叔,你放心,笆……小笆他现在有正经工作,人也胖了不少,成熟懂事了很多,你放心。”
“好…好…”
笆鸡老爹连连点头,这样他就放心了。
“辉叔,下次我让小笆一起回来啊。”
“别,回来干嘛,回来气死我啊。”
笆鸡老爹没有再说什么,扔下十块钱就离开了。
南荞收起钱放进抽屉,然后又偷偷从口袋里掏出一千块钱压在铁盒子下面。
她拿过一本破旧的账本,往上面添了1010块钱的账。
当她转身看到柜台上的红色老电话时,这才想起顾顺顺。
她赶紧拿起电话给他打过去。
“喂。”
“谁啊。”
电话那头的顾顺顺听起来语气很不耐烦,他估计以为这个是推销电话。
“我,南荞。”
“………”
电话那头的人安静了三秒,接着便是一阵破口大骂。
“操,死南荞,你死哪去了?你知不知道老子在寒风中找了你一整晚啊?我他妈的差一点就报警了。”
听得出来,顾顺顺很暴躁。
“额,对不起啊,我临时有事回荆县了,手机也没带。”
“回荆县,你就不能和我说一声吗?还有你特么是遁地走的吗?不然为什么我上去找你人就不见了。”
关于这点,南荞没有多说,她只是不停温言安抚,“好了,不要生了,我的错,回去请你吃大餐。”
南荞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不停抚慰着顾顺顺,她怎么不知道这位大爷这么难哄呢。
终于,在南荞违心说了许多甜言蜜语之后,顾顺顺才善罢甘休。
挂断电话,南荞往厨房走去。
她不知道,刚才自己和顾顺顺的通话又全都被韩稹听到了。
他本来是来买水,却没想能碰到这事,也不知道是什么缘分,会让他在短短两天经历同样的事。
韩稹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沈暮時还是顾顺顺,如果按照南荞的说法应该,那么应该是前者。
这样的南荞,韩稹十分熟悉,为什么?因为她原来就是这样对自己的,每次他不高兴,她总是变着法来逗自己开心。
小时候她会冒着被挨打的风险给韩稹偷零食,长大了,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照顾他。
有时候,明明是韩稹的错,南荞却也要小心翼翼地道歉。
韩稹自己都觉得以前的他太过分了,也不知道南荞是如何坚持十二年的。
夜晚,韩稹从家门一路走到护城河坝,这里几乎承包了他所有童年,他所到之处看到的一花一木,一景一人,皆是回忆。
仿佛间,他还能看到以前,延龄巷的那些小伙伴们在河坝上嘻笑打闹的情景。
当然还有,他的初吻,曾经属于他的南荞。
不知怎的,他又想到了今天听到的那通电话,想到南荞耐心地哄着电话那头人的模样,韩稹觉得这心就像被什么扯过一样。
有句话怎么说的?先动心的人先放手,后动心的人不死心?
韩稹不知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句话,认真细想,他又觉得不是很准确,他对南荞压根就没有动过心,何来死不死一说。
最近,他觉得自己对南荞的感觉有些偏离了航线。
韩稹沿着河坝继续往前走,蓦地,一阵哭声传进他的耳朵,他走进一看,原来是一个男人坐在河坝上痛哭流涕。
夜虽然黑,但韩稹还是认出了哭的人是笆鸡老爹。
留心一看,他手上还抱着笆鸡老妈的遗照。
韩稹懂了,这一幕不正是笆鸡期盼已久的画面吗?他本想转身离去,但想想了想还是朝前走了过去。
“辉叔。”
韩稹把手放在笆鸡老爹肩膀上,浅浅地叫了一声。
辛辉回头,一看来人,他赶紧用袖子把眼泪抹掉。
“阿稹啊。”
“恩。”
韩稹顺势在辛辉旁边坐了下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递了过去。
辛辉接过,带着浓浓的哭腔打趣道:“可以啊,阿稹,这烟灵的。”
韩稹没接话,他吸了一口烟,看着辛辉问,“辉叔,是想辉婶了吗?”
这是一句废话,不想怎么会抱着她的照片在哭啊,难不成招魂吗。
辛辉点头,“想啊,很想啊,想为什么自己就不知道珍惜呢!”
说着,他就抽了自己一巴掌,然后又哭了起来。
“阿稹,我肠子都毁青了,你说我怎么就那么不知好歹呢?阿桂对我那么好,什么都依着我,嫁给我这么多年,我除了给了她一个儿子什么都没给过她,可她就是无怨无悔地跟着我,伺候我……”
说到这里,辛辉好不容易控制住的悲伤情绪又爬了上来,他仰面而泣,声泪俱下。
“我混蛋啊,混蛋,老天爷现在惩罚我,报应来了,我辛辉从大爷变成奴才,现在他妈的要低三下四要伺候一个千人骑万人上的臭婊子。”
辛辉的话虽然粗俗可不无道理,那时候喜欢的人得不到,得到的人不珍惜,想起来的时候都是遗憾。
再后来,当那个对自己好的人消失不见了,就只能沦落到在回忆里找寻。
很贱,真的很贱对不对。
为什么这道理白纸黑字的写在那里,有的人不知道领悟,非要等到痛彻心扉失去之后才能明白。
“辉叔,不要难过了。”
韩稹不知道如何去安慰,他可能比辛辉好一点,但仔细一想,又会好到哪里去呢?
“不啊,不啊,阿稹,我不可能不难过啊,阿桂不可能再回来了,你让我怎么办,我就是现在做牛做马做畜牲想去弥补她都做不了啊,她不在了,真的不在了,我连她的骨灰都保不住。”
直到失去才知道珍惜说的就是辛辉这种人。
韩稹陪着辛辉做了将近一夜,他第一次这么耐心地去倾听别人的故事,不是因为这个故事本身好听,而是他觉得从这个故事能引起他的共鸣。
那种感觉很微妙,明明他觉得和自己扯不上关系,但又能从中领悟一丝道理。
这一夜未眠,本应是困意满满,恹恹欲睡的韩稹竟格外清醒。
他沿着巷子一路往家走,忽然一阵香味扑面而来,这是一家老字号的早餐店,就开在延龄巷里面。
韩稹路过那家店,他一眼就看到了角落里那抹白色的身影,他本不想进店,可这匆匆一撇还是让他停住了脚步。
南荞正在认真调试新买的手机,忽然感觉眼前光线一暗,她习惯性地把自己的东西往面前移了移,这种小地方的早餐店,拼桌是非常正常的事,所以她并没有特意去留意对方是谁。
这样的举动在韩稹眼里就成了装不熟,他在心里冷笑,她倒是入戏比自己都要快,说不见,这直接就玩起了陌生。
韩稹这人就是坏,他想凭什么每次自己都要被南荞牵着鼻子走?以前她未经允许擅自喜欢自己这么多年,他想躲也躲不掉,被折磨了十二年,现在,她说抽身就抽身,所以不管是怎样的情况,他韩稹都没有说话的权利了是吗?
歪理,真是歪理,可韩稹就不觉得,他认为这就是对的。
故而,有了这种心态,他的逆反心就窜了出来。
她想怎样,他偏不。
更何况,韩稹觉得自己并不是想怎么样,不过就是正常社交打个招呼也不行吗?她非要这样,那就是作。
心里有了想法,这嘴上自然也就得跟上了。
听到有人在叫自己名字,南荞骤然抬头,这一瞥便看见了坐在自己对面的韩稹。
她本不想理会,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过于刻意,所以只是以点头算作招呼,然后又低头看着手机忙自己的事了。
南荞不知道她这样无心的举动在韩稹眼里竟然被误解成了无视。
韩稹面色一凛,只差没揪着南荞问她讨一个说法了。
“诶,让让,早餐来了,两份豆花,两份小笼包子,5号桌两位顾客的餐齐了。”
韩稹和南荞两人点的是一样的早餐,这不是巧合,只是习惯。
他们从小到大经常都会来这里吃早餐,那时候,南荞就像一块牛皮糖粘着韩稹,他所到之处五里之内必有她的身影。
韩稹不吃香菜,偏偏这家早餐店的老板经常手滑会在其中一碗里面误放香菜,提醒过几次完全没用,退钱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南荞都会主动拿过那碗有香菜的,虽然她也不吃,但她更不会让韩稹吃。
很多时候,南荞都会硬着头皮把那碗有香菜的豆花吃下去。
抽出回忆,韩稹看着自己眼前放着香菜的豆花皱了皱眉头,说,“我不要香菜。”
“你又没说不要,下次记得说。”
老板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这种东西本来就要提前说的,你不说谁知道你不要。
该!
韩稹被老板一番话怼的是无话可说,这之前要不要香菜,吃什么,他从来不操心,因为都有人替他弄的清清楚楚。
而那个曾经把他照顾特别好的人,此刻竟然自顾自的吃的欢畅。
见状,韩稹扔下一张百元大钞负气离去。
南荞看了一眼那碗被香菜铺满的豆花,怔了片刻,旋即恢复,继续吃自己的早餐。
她以前怎么没发现韩稹是这么情绪化的人?
韩稹回北城了,一个人回的,他对自己那天莫名其妙的生气感到烦躁,这种心猿意马,游走在失控边缘的感觉非常不好。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南荞的行为左右情绪,想到辛辉的痛苦,韩稹不愿自己成为第二个他。
许多人许多事,因为正当时的不懂知足与珍惜,本该拥有的东西就会与自己失之交臂,当正想回头的时候,那些人早已消失无踪。
道理韩稹懂,但他不允许自己被它套进去,错过南荞又怎样,破镜不圆覆水不收,这是他一贯坚持的原则。
夜,燕京时间,11:00。
北城某小区二十二楼一家住户的灯火还是通明无比。
顾顺顺拿起一串烤肉有滋有味地吃着,他边吃边看着对面的马掰掰嗤笑,“我说,你还是女人嘛,大半夜的吃宵夜,不怕胖死吗?”
宵夜是马掰掰提议吃的,这几天南荞不在家,他们两个独处的机会多了,自然交流的机会也就多了。
马掰掰拿起一根火腿肠正准备放入嘴边,本来食欲满满,没想到被顾顺顺这么一说,直接没了兴致。
她不爽地看着她,“顾顺顺,你嘴怎么这么欠呢?我胖不胖和你有半毛钱关系?”
顾顺顺耸耸肩,吊儿郎当道:“是没关系,但你顺哥这不是为你好嘛。”
顺哥?马掰掰冷笑,“就你还顺哥,拉倒吧,你看你,大男人还戴耳钉,我真怀疑你性别有问题。”
马掰掰是故意这么说,她当然不会去说,其实顾顺顺戴耳钉超级好看,她爱看的要死。
人要脸,树要皮啊,有些话就是烂在肚子里也不能说。
见马掰掰又拿起那根火腿肠,顾顺顺嘴角邪魅狂狷一翘,“那你现在吃这玩意,我是不是有权利怀疑你侮辱男性?”
“………”
马掰掰的脑子一时没有转过来,她没有反应过来顾顺顺话的意思,等到彻底明白过来的时候,她脸色骤变,接着红成熟透的龙虾。
“顾顺顺,你,你流氓。”
“哈哈哈哈,马掰掰,你脸红什么?你这样会让人误会我欺负你的,可不能让我媳妇知道。”
提起南荞,马掰掰的脸又换了一副表情,这是她目前最头疼的问题,因为她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顾顺顺,而他又喜欢南荞,自己和南荞又是好朋友,这种关系真是乱的不得了。
马掰掰知道自己不应该喜欢上顾顺顺,可对待感情这东西哪来那么多的理智,它根本不受控。
现在她唯一能期盼的就是南荞能和沈暮時在一起,就算不能是他,只要那个男人不是顾顺顺,这个问题都很好解决。
又或者顾顺顺不是真心对南荞,他只是好新鲜?
想到这里,马掰掰脱口而出一句话废话,“顾顺顺,你真的喜欢南荞吗?”
“废话,马掰掰,你是不是老年痴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已经问过我八百次这种问题了。”
顾顺顺五指灵活地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压根就没留意到马掰掰脸上不自然的表情。
“哦~”
八百次有吗?如果有,那么前799次和这第800次问的初衷绝对不同。
“可是你以前那么花心,你确定自己对荞荞是认真的吗?她玩不起感情的。”
听这话,顾顺顺叹了叹气,他绝逼烦别人拿他的花心说事,顾长安是,徐浪也是,现在马掰掰也这么说。
很让人无语有没有?
顾顺顺放下手中的火机,拿起一旁的啤酒喝了一口,他认真地看着马掰掰。
“我和你说,以前花心并不妨碍以后专心,我不怕告诉你,我顾顺顺认真起来连我自己都怕,真的,相反,我也不后悔我以前流连花丛,因为什么?你知道吗?”
马掰掰摇摇头,她哪里会知道。
“因为我已经拥有过了,这以后自然就不会再出去乱搞了,这个问题你得换个思路想,你们的思维是,我以前拈花惹草,是个不务正业的诲淫的花花公子,所以我和南荞在一起以后也会这样,对吧。但,你反过来想想,我已经体会过那种滋味,这从此以往肯定是能抵抗得住诱惑的,我比那些一开始就专一的男人靠谱啊,你说是不是?”
被顾顺顺这么一绕,马掰掰竟然也会觉得有几分道理。
“恩。”
“so,马掰掰同志,看在我们名字这么配的份上,摒弃前嫌,做我的僚机,帮我一起追南荞吧,我发誓,以后我再也不怼你了。”
顾顺顺讨好地拿起一旁的烧烤送到马掰掰面前,“女侠,请。”
“………”
马掰掰没有去接,她的心情复杂极了,这若是换作以前,她可能会答应,可现在,她怎么都答应不下来,这普天之下有几个人能那么大的胸怀去帮自己喜欢的人追他喜欢的人。
这不是典型的找虐嘛。
马掰掰陷入纠结,顾顺顺不停在一旁讨好。
“马掰掰?掰掰?马女侠?小仙女?”
“够了,顾顺顺,你和荞荞真的不适合,她和沈暮時才是一对。”
“………”
一听这话,顾顺顺有一种无数草泥马从他头上踏过的错觉。
好像有的还留下了一坨屎~
隔应啊~ 刺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