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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顺顺虽然不懂医学,但报告上那高出标准值百倍的数值,就是白痴也知道这不正常。
把报告单揉碎扔进垃圾桶,顾顺顺走到吸烟区,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个可怕的数字。
所以,刚才南荞晕过去不仅仅是疲劳,还有可能和这个有关?
半个小时里,顾顺顺抽了六七根烟,他不停地告诉自己不要往最坏的方向想,但大脑的意识还是控制不住。
他回到房间的时候,南荞已经睡着,顾顺顺默默地在她床边坐下来。
他觉得老天爷可真爱开玩笑,当南荞努力想要爬出万丈深渊的时候又重新在她背上压了一块石头。
顾顺顺拿起南荞的手握在自己掌中,他从来不知道心疼人是什么滋味,恐怕,现在他懂了。
就在这时,马掰掰的电话刚好打进来,为了不影响南荞休息,顾顺顺接了。
“喂。”
“额,你是?这不是南荞的电话吗?”
“是,我是顾顺顺,她睡着了,我们现在在北城中心医院。”
“……”
马掰掰火急火燎地赶往医院,她来时还不忘叫上沈暮時。
“顾顺顺,南荞昨天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住院?”
马掰掰一脸怀疑地看着顾顺顺,现在只要是个人都会怀疑是他害的南荞进了医院。
“你别这么看我,不是因为我,是韩稹,他昨天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出现在南荞面前,等我赶到的时候,她就一副撑不下去的样子了。”
顾顺顺当然要为自己辩驳,他又不是傻缺,自己没做的事为什么要去认。
一听这话,沈暮時和马掰掰互看一眼,他们很默契地猜到了韩稹会因为什么事去找南荞。
“那她现在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可以出院?”
沈暮時最关心的是这个。
说到这里,顾顺顺又想到了那张血检报告,他觉得这事挺严重的,有必要和南荞的家人说。
“南荞,现在没事,但不代表以后没事。”
顾顺顺莫名其妙的话让沈暮時和马掰掰不约而同地看向他,两人异口同声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昨天我把南荞送进医院,医生例行给她做了血检,报告出来之后有一项特别偏高,我查了百度,这个血项高意味着她体内很可能有肿瘤。”
提到“肿瘤”两个字,大部分人都会把它和癌症联想到一起。
马掰掰吓的直接一屁股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嘴里不停念叨:“这该怎么办?”
“南荞自己知道吗?”
沈暮時问。
顾顺顺摇头,“没和她说,我觉得这事应该要告诉她的家人。”
“家人?”
马掰掰讽刺地笑了,“南荞的家人就是摆设,她父母离婚,从小和奶奶长大,现在她爸把她奶奶接走了,连见都不让南荞见,他们从来没有过问过她的死活,这样的家人你指望他们什么?”
关于南荞的身世,沈暮時会比顾顺顺知道的多那么一些,因为以前在天中来帮南荞开家长会的每次都是不同的人,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她的邻居们。
“卧槽,不是吧,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整的和电视剧一样狗血啊?”
顾顺顺从小家庭和睦,衣食无忧,他当然体会不到这种感觉。
“比电视剧还狗血,所以我真的觉得荞荞太可怜了,不仅父母不靠谱,还要忍受韩稹那个混蛋的折磨,现在还有可能生大病,她从来没有做过坏事,可老天爷就是不放过她。”
“………”
听了马掰掰的话,沈暮時和顾顺顺都沉默了,南荞的经历和遭遇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
老天爷不会因为可怜就格外开恩怜悯,不仅如此还有可能在绝处的时候再踹一脚,让恶运来的更加猛烈。
“所以,现在该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是陪着她啊,没有家人不是还有我嘛,有我顾顺顺在,阎王爷都抢不走她。”
顾顺顺想明白了,不管未来怎样,眼前他能对南荞好一分就多一分。
“对,掰掰,即使南荞没有家人也有我们,我现在大四上飞机实习,每个月工资应该差不多够她检查,如果不够,我再想办法,就是平时看病什么的还需要你多陪着她。”
“恩,这个没问题。”
马掰掰点点头。
顾顺顺在听他们对话的时候,就琢磨着要不求求他爸,顾长安就喜欢结交人脉,他在北城应该能认识好的专家医生,至于钱,那都不是事。
“这事要不要瞒着南荞?”
显然,马掰掰问这话的时候不经过大脑,顾顺顺白了她一眼好笑说道:“屁话,你不告诉她生病,那你怎么带她来医院,难不成你要告诉她来医院做个体检玩玩?然后每次检查都这么说,马掰掰,麻烦你说话用用自己的猪脑,别二十多岁的人还整的和八岁小孩一样,这样你不觉得自己很智障吗?”
马掰掰被顾顺顺气的不轻,她怎么不知道这世上有他这么坏的男人?
“死渣男,你的嘴巴是吃了屎吗?这么臭?”
“你……”
“好了,就按他说的办吧,如实告诉南荞,我相信经历过韩稹那事之后,她一定比我们想像的坚强。”
沈暮時理智,沉稳,在任何大事面前他都可以保持一副临危不乱的样子。
病房外,南荞慢慢回到病床,刚才沈暮時他们的谈话,她一字不漏地听了进去。
起初,她也以为自己会很难过,但听完以后她觉得自己远没有想像中那么崩溃。
她当然要去看病,哪怕是绝症,哪怕有一线希望,南荞都不可能去放弃。
没一会儿,她便看见,马掰掰,沈暮時,顾顺顺三个人走进病房。
马掰掰眼圈通红,通红的,一看就是哭过,她走到南荞病床边,有些哽咽地说道:“荞荞,我有话想和你说。”
彼时,顾顺顺和沈暮時如左右护法一般站在病床两边,细一看,他们脸上也各是担忧之色。
“掰掰,你是不是想说我可能生病了?”
南荞抽出一张纸巾为马掰掰擦掉眼泪。
“你……你知道了?”
听闻此话,在场三人皆是一愣。
南荞点点头,“刚才听到了,你们不用难过,现在只不过是一个血项偏高,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也许只是虚惊一场,再说了,现在医疗技术这么发达,怕什么?你们都不要担心我。”
南荞的坚强让马掰掰泪目,顾顺顺不自然的把头别向一边,他不懂为什么自己喉咙酸酸的,他努力吞咽想把那种感觉强压下去。
他想,如果现在换作其他女孩,应该鲜少有这么乐观的。
或许,生活中真的会有虚惊一场,但很遗憾,并没有发生在南荞身上。
在经过各种检查之后,医生在她腹部发现了一个巨大囊肿,没错是巨大。
做B超的医生连连惊呼,从业以来就没见过这么大的囊肿,如果不是冬天,南荞有宽厚的衣服遮掩,她看起来就会像是怀孕五六个月的样子。
“你自己平时没有感觉吗?有腹痛吗?还有肚子这么大,自己没有察觉吗?”
医生连连发问,南荞频频摇头,“没有腹痛,姨妈也很准时,还有因为平时工作,学习忙,我很少注意到自己身体变化。”
“这样。”
通过南荞的描述,医生心里有底了,不过还是要进一步的确认。
“行,我知道了,这样你先住院,然后咱们系统地在检查一下,我姓金,我叫金明昊,是你的主治医师。”
“你好,金医生,谢谢。”
“不客气,顾总和我打过招呼,你就放心吧,放轻松,千万不要焦虑,要相信自己绝对有信心战胜病魔。”
金明昊一看就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道医生,他不仅会看病还能照顾病人的情绪。
“恩,我会的。”
南荞当然会,因为她还有好多梦想没有实现呢。
“吱吱吱。”
忽然,顾顺顺口袋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南荞把目光看向他。
“我有事,先走了。”
说完顾顺顺拿着手机离开了病房。
走到电梯口,顾顺顺就把电话接了起来。
“喂,徐浪。”
“顺子,事办好了,地址发你微信了。”
“恩。”
顾顺顺把手机塞进口袋,戴上鸭舌帽走进了电梯。
北城一家酒吧包厢里,盛浅暖踧踖不安地坐在沙发上,她看着眼前一堆陌生人,心里忐忑万分。
“你……”
她正准备开口,这包厢的门就被从外往里推开了。
南荞看见一个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走了进来,盛浅暖认真地打量着他,这个男人身形大概182左右,他头压的有些低,左边耳朵上的那枚钻石耳钉异常惹眼,她感觉自己好像在哪见过他。
盛浅暖想,自己来了这么久这群人都没有为难她,所以他们应该是在等人,如果她没猜错,等的应该就是眼前这个男人了。
“顺子,人我给你带来了。”
顺子?盛浅暖立刻反应过来,顾顺顺,他是顾顺顺,韩稹的舍友,难怪刚才她觉得熟悉,原来是他。
“恩。”
顾顺顺走进包厢,他走到一张椅子面前坐了下来。
“顾顺顺?你抓我做什么?”
在确认是顾顺顺之后,盛浅暖心中的害怕便没有那么多了,因为她知道这个男人根本就不是自己男朋友的对手。
“因为你的男人不知死活搞我的女人。”
顾顺顺邪魅狂狷地扬起嘴角,他把头抬起,被帽子遮挡的五官一览无余。
盛浅暖马上明白顾顺顺说的话,昨天她在火锅店受了委屈,韩稹晚上去找了南荞,当时她就在他的车上。
韩稹对南荞说的那些话,她都听见了,后来顾顺顺出现也是她知道的事,所以……
“所以,你今天抓我来就是为了给南荞报仇?”
“噗~”
顾顺顺和旁边的徐浪狂笑一阵,接而看向盛浅暖不屑说道:“大姐,封建社会都被推翻几百年了,你还报仇?我和你说,这样讲,有点土味,你可以说是礼尚往来,我们都是高材生,不要说什么报仇这么戾气的东西,你搞得我杀了你爹一样。”
“哈哈哈哈哈。”
顾顺顺的一番话惹的包厢里的那些公子哥嘲笑连连,报仇?二十一世纪了,听起来是很土。
当然,回归本质,他广德顾公子就是来报仇的。
“你们到底想干嘛?”
盛浅暖没有功夫和他们浪费时间,她更不可能屈尊去求顾顺顺。
“不干嘛,韩稹怎么欺负南荞,我十倍奉还他女人而已。”
顾顺顺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撕去包装,塞进嘴里,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然把南荞的习惯变成了自己的。
“你别乱来,你敢动我,韩稹不会放过你的。”
盛浅暖说完紧紧拽住自己衣服,她以为顾顺顺他们有什么肮脏龌蹉的想法。
看到这里,顾顺顺笑了,“呵,你是哪里来的自信以为小爷我会碰你?我告诉你,除了韩稹没有人会稀罕你这种野鸡。”
顾顺顺说的是实话,他觉得南荞不论在哪个方面都秒杀这个盛什么鬼。
不过,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还是要了解一下的。
盛浅暖从来都没有被人这么骂过,她一直都有女神包袱,第一次被骂“野鸡”能不感到羞辱吗?
这眼泪说来就来,原本还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马上就变成楚楚可怜。
顾顺顺皱着眉头,“怎么?这就受不了?那昨天韩稹在冷风中侮辱南荞,她就活该是吗?”
越说越气,顾顺顺把没吃完的棒棒糖摔在了盛浅暖身上。
“啊~”
盛浅暖把头一歪,眼睛用力闭上,惊声尖叫。她以为顾顺顺会打自己。
“嗒~嗒~嗒~”
顾顺顺迈着稳健的步子朝盛浅暖走去。
“啊,你别过来,顾顺顺,你还是不是男人了,你连女人也打。”
顾顺顺抬起一只腿用力地踩在盛浅暖面前的茶几上。
“我是不是男人?这句话我觉得你更适合问问韩稹,他到底是不是男人,如果是,他怎么忍心这样伤害一个女孩,还是爱过他的女孩。盛浅暖,我告诉你,不要用韩稹来吓我,老子敢抓你,就表示我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还有我可没什么君子节操,你别和我说大道理,谁欺负我女人,我就要她好看。”
说着顾顺顺就把桌上一瓶啤酒摔在地上。
盛浅暖吓的不轻,根本不敢再开口说话。
她甚至害怕到忘记打电话求助韩稹。
“盛浅暖,我今天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警告你,不要去惹南荞,她不是你可以动的人。以后若是被小爷知道你再找她麻烦,那可不是今天这么简单了,你信不信我可以把你打的连你妈都不敢认?”
顾顺顺把脸凑到盛浅暖面前,伸出两指用力捏着她的双颊。
“记住小爷今天的话,这一次先放过你,果~盘~妹!”
“哈哈哈哈。”
顾顺顺的话让周围的人,二次失笑,众人皆知顾公子嘴毒,却没想是这么个毒法。
狠,真是狠。
顾顺顺不懂什么好男不和女斗这种君子礼仪,他只知道没有人可以欺负他的女人。
昨天,盛浅暖因南荞受了委屈,韩稹便做出那么过份的事。
既然这样,他顾顺顺为什么不可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羞辱一把韩稹的女人。
果然,这样的方式还挺爽的,看着落荒而逃的盛浅暖,顾顺顺笑的灿烂无比。
总算为那个傻女人争回一口气。
徐浪见此情景心中满是疑问。
“顺子,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人,尤其对待美女,刚才那样的你可真让人瞠目结舌。”
“瞠你妹妹,徐浪,我告诉你,现在我眼里只有南荞。”
“上次……”
“没什么上次,下次,你说的问题我想过了,没有答案,我哪里知道我会认真多久,就像我问你什么时候死一样,你能回答?再说一辈子这种东西说了就可以实现?我想好了,不管将来,现下至少我是很喜欢南荞的,过一天,算一天,天天他妈的把永远,一辈子,挂嘴边,有屁用,得活在当下。”
徐浪无言反驳,顾顺顺的嘴,那可是一把致命的武器,谁惹谁死。
不过……
“那柯一檬怎么办呢?当初你们的事,我们可是都知道的,也是你自己说过……”
“够了,徐浪,我玩累了,现在我想正儿八经的谈一场恋爱,我认不得其他人,现在我的眼里只有南荞。”
说着还伸出两根手指头指了指自己的眼里,然后离开。
徐浪无语,顾顺顺这只千年老狐狸怎么就被收服了呢?
今天,韩稹有个聚会,都是这些年他在北城结交的朋友,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
因为这是私人休闲性质的,他便带上了盛浅暖,来接她时,韩稹发现她眼圈有些泛红。
“这是怎么了?”
盛浅暖系上安全带摇摇头,“没事,刚才眼睛进了沙子。”
她确实把顾顺顺的警告记在心里了,南荞身边都是一群疯子,马掰掰是疯子,这个顾顺顺也是疯子,就连她的表哥也都不知道吃错什么药和南荞走到一起。
现在盛浅暖不敢轻举妄动,所以她没有把顾顺顺威胁她的事告诉韩稹。
“哦,那走吧。”
今天相聚的地方是郊区一家民宅改建的茶庄。
这里依山傍水,空气清新,整个院子里都飘着茶香,是闲暇之余规避城市纷扰的好地方。
盛浅暖跟在韩稹后头,她好奇地打量着这家名叫“雅舍”的茶庄,从装修风格来说,老板的眼光真的是独树一帜。
“哟,阿稹来了,快进来。”
说话的男人正是“雅舍”的老板,简泽,今年刚满三十岁,平时在北城市区经营一家画廊,周末就来打理茶舍,是个喜欢寻找生活情趣的人。
说起他和韩稹的相识,那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但简单一句话就是志同道合。
“恩,泽哥。”
简泽一眼就看到了他身后的盛浅暖,“这是弟妹?”
韩稹点点头,“恩。”
这一声“弟妹”倒是让盛浅暖开心不少,都说一个男人如果爱一个女人,那势必会让她踏足他的朋友圈。
“好,真是郎才女貌啊,快进来大家都到了,就等你们呢。”
韩稹牵着盛浅暖走了进去,今天是休闲小聚,大家都带了妻子,俗话说的好,这女人多的地方,是非也多。
那些女人平日里都是见过韩稹的,可盛浅暖确实第一回,这不免停留在她身上的目光就多了一些,久了一些。
盛浅暖有些害羞,同时她觉得她们的目光也不是很友好。
“哈哈,阿稹,这位姑娘是?”
问话的人叫陆沈贇,是书香门第的世家公子,现在在一所大学里任教,教中文,平时喜欢研究古风的东西,看他穿着打扮还有说话就可以体现就来了。
“女朋友。”
“哈哈,能配的上我们大律师的一定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女孩子。”
盛浅暖看向接话的男人,他应该是这里面最老的了吧,而且她闻到他身上有消毒水的味道。
“金哥,我来给你介绍,她是我的女朋友,盛浅暖。”
“小暖,这位是金明昊,权威内科专家。”
韩稹简单介绍了一番。
盛浅暖礼貌地点了点头。
简单的寒暄之后,大家便开始闲聊,说是闲聊,其实就是小型社交。
韩稹能在北城立足起来,平时少不了这些交际。
“诶,我说金哥,可是工作太过操劳,我怎的感觉你疲乏无力。”
陆沈贇学过一段时间中医,会观色,金明昊这样看起来就是劳累所致。
“可不是嘛,天天待在医院,都不着家。”
抱怨的是金明昊的妻子。
“哎,没办法啊,不过最近我打算做完一大台手术之后就给自己放个假,好好的休息一下。”
金明昊做的这台手术病人就是南荞,没办法,这是顾长安托进来的人。
“哦?大手术?有多大?”
简泽特别好奇,他平日里闲聊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听金明昊讲那些医院里那些生老病死的事。
金明昊放下杯子,浅叹一声:“是个小姑娘,人长的很不错,可惜肚子里生了个巨大肿瘤,说实话,从医这么多年倒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大的瘤子,再加上又是熟人介绍的,就更加不敢马虎,所以最近都在医院解析她的病。”
“哦?小姑娘?多大?”简泽又问。
“和阿稹同龄,二十三。”
“我对她印象很深刻,人很乐观,自己都不知道是生是死还整天在病房里安慰别人,我们科室的人倒是都很喜欢她,我记得她的名字也很好听,叫南荞。”
“咣当~”
忽然传来一声杯子跌落的响声,众人望去,是韩稹手里的杯子掉了。
盛浅暖神色马上变得不自然。
“阿稹,怎么了?”
陆沈贇不解问道,平时多沉稳的人,这是怎么了? 刺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