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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荞离开好一会儿,沈暮時才从餐厅离开,他走出餐厅的时候外面正飘着棉绸的细雨。
沈暮時不知道这算不算失恋,若说是,但他从未拥有南荞,又何谈失去呢?
自嘲一笑,他往雨中走去。
“沈学长。”
沈暮時刚走两步,身后便传来一记清浅和悦的女声。
他回头,只见一名脸生的女孩朝他一路小跑而来。
“沈学长,下雨了,你怎么淋着雨?是要回学校吗?”
女孩把伞高举过沈暮時的头顶,替他遮挡了雨水。
“恩,回学校,请问你是?”
沈暮時不记得自己认识这个女孩。
“啊,抱歉,沈学长,忘了做自我介绍,我是今年刚入学的北航新生,我叫俞以安。”
女孩有些羞涩地做着自我介绍。
沈暮時点点头,“你好。”
打过招呼,他便想离开,刚没走两步,那名叫俞以安的女孩又叫住了他。
“学长,现在下着雨,你就打算这么回学校吗?”
看的出来,俞以安在不断地制造话题。
“恩。”
沈暮時看上去有些不耐烦,俞以安见状不敢便不敢多说,她红着脸把伞塞给他。
“沈学长,这伞给你。”
说完,她便跑开了。
当沈暮時回头想要叫住她的时候,俞以安已经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无奈之下,沈暮時只能拿着她的伞往学校方向走去。
“别看了,你的男神走了。”
俞以安收回视线看了一眼坐在旁边喝奶茶的妹妹。
刚才那句话就是她妹妹俞以棠说的。
“我知道。”
俞以安现在心还在“砰砰砰”的乱跳,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和一个男生搭讪。
“我说姐,你到底喜欢那个人什么啊?我看他也就这样,小白脸一个,典型的南方男生,不够霸气。”
俞以安和俞以棠是地道的北方女生,她们是异卵双生的双胞胎姐妹,不仅长相诧异大,性格也是南辕北辙。
姐姐以安,温婉恬静,宛丘淑媛,平时就是一副文文静静的样子。
妹妹以棠,古灵精怪,豪放不羁,滑头滑脑,鬼点子最多,小时候经常带着姐姐一起闯祸。
今天就是她怂恿俞以安去和沈暮時搭讪的。
“以棠,你不知道,他可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以前据说是在哈佛大学读书,后来做了交换生才来的北航,他特别厉害,是老师们重点培养的对象。”
俞以安像个小迷妹一般侃侃而谈,她能知道这么多,是因为她私下里偷偷调查过沈暮時。
俞以棠撇撇嘴,“说白了,就是书呆子嘛,我不喜欢这样的,我喜欢有野性的男人,最好是那种特别难征服的高冷渣男,越渣越好,可惜,我们北城大学没有这么一号人呐。”
“两位小姐,车到了,请上车吧。”
就在两人聊的欢快之际,家里的司机突然煞风景地出现在她们面前。
“知道啦。”
俞以棠把空的奶茶杯丢到司机手里,径直走出便利店,俞以安抱歉地冲着司机点点头,随后跟上。
一上车,俞以棠便开始指挥,“老黄,先送姐姐去北航,然后再送我回北大吧。”
“好的明白。”
俞以安回到学校之后,俞以棠突然让司机掉转了方向。
“老黄,时间还早,先不回学校,你送我去月光酒吧。”
“这……二小姐,这不太好吧?”
现在都八点半了,要是再不回学校恐怕就要错过校门关闭的时间了,再说了一个女孩子,大晚上去酒吧,这成何体统?
“老黄,你只是司机,做好本职工作就好,其他的别问。”
俞以棠轻挑眉头撇了一眼司机,这货真特么烦人,管的可真宽。
“是。”
老黄不再多言,他发动车子,与北城大学方向背道而驰。
月光酒吧是俞以棠的老根据地,很多时候她经常跑来偷偷喝酒,泡吧。
她觉得只有在这里,她才能感受自己是活着的。
俞以棠和她姐姐不一样,她天生就有一颗任达不拘的心。
疯浪了一会,她便离开酒吧,到北城大学门口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俞以棠把手机塞回包里,顺便爆了一句粗口。
明天是每年一度的学校通勤检查,上至校领导,下到宿管大妈,全勤战备检查,今晚肯定是要回去的,如若不然,大则开除,小则记过。
不管是哪一项,只要发生在她身上,给她爸知道一定没有好果子吃。
无奈之下,俞以棠只能选择爬墙。
北城大学后门有一处不是很高的墙,俞以棠有几次经过那里看见有学生爬进来,她凭着印象找到了那个地方。
让她没想到的是,今晚爬墙的居然不止她一个人。
韩稹工作室最近特别忙,他刚接了渝洲市一名神秘客户的活,所以只要不是学校有课或者什么重大活动,他都不会回来。
但今天,和俞以棠一样的理由,为了应付学校的检查。
不出一会的功夫,他便一跃而上围墙,然后轻松跳下。
俞以棠好不容易爬上围墙,可特么的好死不死下面居然有一条野狗不停在对她嚎嚎乱叫。
她最怕的就是狗了,不为别的,就因为小时候被野狗咬过。
“去~滚开。”
俞以棠试图驱赶那条野狗,可狗大爷压根就不搭理她,反而叫的更欢。
“汪~汪~汪~”
得,没招了,就在韩稹要离开的时候,俞以棠叫住了他。
“喂,帮我把狗赶走。”
明明是求人办事,可态度却拽的二五八万,她不是故意,而是习惯了。
俞以棠出生在富豪世家,小时候就被宠上天,父母亲常年都见不到一面的,哪有人会教她这些为人处世的道理。
韩稹停了片刻,没有回头,俞以棠这样的女人,恰恰是他最讨厌的,没有礼貌,自以为是。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是一个被宠坏的富家小姐。
见韩稹若无其事地离开,俞以棠心里别提有多愤恨了,她深深地把韩稹的背影刻进脑海里,总有一天,她要找他算账。
韩稹回到宿舍的时候,顾顺顺也刚好回来,他一身酒味,一看就是刚从酒吧回来。
韩稹先他一步进入宿舍,顾顺顺忍不住对着他的背影翻了个白眼。
关于南荞和韩稹在一起的事,顾顺顺是怎么都想不通,明明韩稹什么也没做,却可以那么轻而易举地得到她。
不行,他一定要弄清楚。
“韩稹,你站住,我有话要和你谈。”
宿舍里一片漆黑,候昊和卢小平都睡了,顾顺顺把韩稹约到了楼梯口。
“韩……”
“你想问我到底是用了什么办法让南荞和我在一起的对吗?”
顾顺顺还没开口,韩稹便先他一步猜到他想问的话。
“恩。”
顾顺顺不情愿地应了一声。
俄顷,韩稹戏谑地看着他冷嗤道:“如果我说和你一样用强的,你信吗?”
短短的一句话,填塞着讽刺的味道。
“……”
顾顺顺一时语噎,他很快联想到那天晚上医院的事应该是被韩稹看到了。
“哈哈哈,顾顺顺,你真是狗急跳墙,你知不知道你越是这样,南荞就会被你推的越远,你问我做了什么和她在一起,其实我根本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我想,她就会扑上来,你再看看你,愚蠢至极,你连她是什么样的人都不了解,还想和我抢,真是不自量力。”
韩稹言语之间充满着轻蔑,他从来没有把顾顺顺放在眼里,他还不如沈暮時,至少他的深情也许有一天会打动南荞,当然这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韩稹自己愿意放手。
顾顺顺确实如他所说不是很了解南荞,但那又怎样?至少他是光明正大,不像某些人,坑蒙拐骗,践踏别人的真心。
“呵~所以你会永远和南荞在一起?”
韩稹很讨厌“永远”这个词,他不懂为什么任何事非要附加一个期限,难道只有永远才是深情?短暂就是玩弄?
虽然,他好像确实没有打算和南荞往“永远”这个方向去走。
“不管怎么样,她现在是我女朋友,你若是识相就不要再去招惹她。”
“哈哈哈哈,我识相?我识什么相,你还不知道吧,我本就是一个三观碎了一地的人,在一起又怎么样,结了婚又怎样?只要我喜欢她,我管她和谁在一起,老子照抢不误。”
节操喂狗,逻辑狗屁,苏爽第一,说的就是他广德顾公子。
顾顺顺其实没这么想,只不过是为了故意气韩稹才这么说的,他还没有喜欢南荞到那么痴迷的程度。
更何况,他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对南荞到底是征服欲还是真的喜欢。
“韩稹,不服就来试试,我们看看到底是谁笑到最后。”
顾顺顺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塞进嘴里,然后帅气迈开步伐往宿舍走去。他是暂时输了,可是头可断,血可流,气场不能输,该装的逼必须装到底。
韩稹突然有些后悔,他或许应该让南荞回荆县,至少可以远离顾顺顺这个垃圾。
北城S.P欢乐场,顾顺顺戴着酷炫的黑墨镜,手持写有“玉树临风”四个字的古风折扇在舞池里狂甩。
从十六岁开始,他就是夜场小王子,关于顾顺顺是如何来北城大学这个高等学府上学的,那简直就是一段奇葩传奇。
那年高三,顾顺顺的爸顾长安,机缘巧合之下投资了一个政府部门成立的项目。
这一投资可不得了,平日里只有在新闻里才能看到的人,都登门拜访。
这可把顾长安给乐坏了,后来那些领导得知他家顾顺顺准备参加高考,正因为他老子出了钱,故而给他开了一个绿色通道。
每年广德市都会有一个特殊名额保送名校,没有意外,今年这个名额就是顾顺顺的了。
对此,顾长安当场感动的老泪纵横,旋即他便表示以后一定尽自己全力支持家乡事业。
再后来,他也一直这么干,所以,顾顺顺是顶着他老子的光环上的北城大学。
这就是一个夜店小王子上全国名校的“传奇故事”。
顾顺顺今天心情特好,不为别的,就因为昨天他怼了韩稹,那感觉真叫一个爽。
震耳欲聋的低音炮一直糜绕在耳边,顾顺顺一边喝着酒,一边打着扇嗨皮地蹦着野迪。
“顺子,来。”
喧嚣中,他看见徐浪在朝他勾手,顾顺顺收起折扇朝他走去。
“顺子,来给你介绍下,这是ViVi,我的学妹。”
徐浪正统地介绍完,转而马上附在顾顺顺耳边说:“你和林筱淳不是分手了嘛,空窗期这么久,今儿,给你补上了。”
是,林筱淳把南荞给打了之后的第二天,顾顺顺就甩了她,他到现在还记得那天她说的话。
“顾顺顺,你别以为那个臭婊子是小白兔,她也把我鼓膜打的穿孔了好不好!”
当时顾顺顺就特别想笑,当然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因为实在憋不住啊,他怎么不知道南荞原来是个小辣椒。
鼓膜穿孔,这一掌不得了,是做他女人的料子。
回过思绪,顾顺顺冲着ViVi点点头,说真的这个女孩是他喜欢的款,可他就是提不起兴趣。
“还是你自己消化吧,学长泡学妹,肥水不流外人田。”
顾顺顺拍拍徐浪的肩膀,拿起桌上的一瓶啤酒直接喝了起来。
“操,你不会还在想着南荞吧,她不是已经和你最讨厌的人在一起了吗?那就别想她了,天涯何处无妹子,只要你想泡,后宫佳丽三千不是梦。”
徐浪依旧满嘴跑火车,像他们这种嘴炮打的666的人,荤话张口就来。
顾顺顺摇摇头,又喝了几瓶。
“嗝,没意思,哥先走了。”
“去哪啊?明天周末啊,待会还有节目呢。”
徐浪叫住顾顺顺,哪知那骚包的货直接回了一句:“我要去找我媳妇,想她了。”
“我擦!”
徐浪差点没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其实顾顺顺是瞎说的,他知道南荞不想见自己,他也不是真的想去和韩稹争抢她。
可明明心里什么都清楚,这行动就跟不上脑子啊。
“我好像醉了。”
顾顺顺嚷嚷这样一句话,然后路边拦了一辆车。
“师傅,去天悦酒店。”
一路上,顾顺顺都在暗示自己他喝醉了。
醉了的人嘛,说的话那就是放屁,一阵风过就散了,所以待会他说什么都是情有可原的。
因为醉了呀~
南荞今晚下夜班,现在升了一级,手上的事也多了,很多时候她都是酒店里最晚一个走的。
南荞正准备锁门,突然她瞥见地上一抹黑影,看这影子的形态摆明了是个人,从身影大小来看还是个男人,再目测这个距离,她心里一慌,这人就在她后面啊。
恐慌间,南荞手里的动作慢了下来,正当她思考是用手里的锁头砸他还是撒腿就跑的时候,身后那人开口了。
“媳妇,我想你了。”
南荞赫然回头,圆睁着的杏眼不可思议地看着顾顺顺,“你怎么来了?”
“想你了啊。”
顾顺顺进一步,南荞退一步,有了上次的事,她不敢让他太靠近自己。
“你神经病吧,我认识你吗?”
装不熟是很多人惯用的伎俩,通常无用。
“恩,神经病,刚放出来,这不就来找你了,你不用认识我,我认识你就可以了。”
顾顺顺的绝招就是脸皮厚,比城墙还厚的那种。
“你到底来干嘛?”
南荞警惕地看着顾顺顺,并留意周围有没有人经过,以便有机会求救。
“说了,想见你,媳妇,你不要丢下我好不好?韩稹他不好,真不好啊,你看看我,到底比他差哪了。”
如果非要说,那就是差在颜值,但他有一颗有趣的灵魂弥补啊,再说了,关了灯,零配件还不都一样。
顾顺顺一副醉态,南荞闻着他身上浓郁的酒精味,瞬间明白,这货喝醉了。
若说沈暮時对自己是真心的,她信,因为他的为人摆在那,可这花花公子顾顺顺唱的是哪一出她真的不懂。
南荞推开顾顺顺,准备去打车。
“别走,媳妇,我很想你。”
顾顺顺拉着南荞的手,就是不放开。
“放手,顾顺顺,你现在到底是在做什么,你凭什么想我?你是我的谁?”
“凭我喜欢你啊,死南荞!!!”
这话,顾顺顺是吼出来的,他用力甩开南荞的手。
晚风拂过,吹散了他的酒气,卸下了他的伪装,他从来没有比现在更清醒过。
其实刚才来的路上他就想明白了,他就是对南荞动了真格!
“………”
“狗日的,老子是真的喜欢上你了,你说你到底哪点值得我喜欢?你不仅土,脑子还轴,要情趣没情趣,要风骚没风骚。你不会发嗲,也不会哄人,每次见我不是凶我就是骂我,你是我顾顺顺认识的所有女孩里最差劲的那一个,可我为什么偏偏还会喜欢你,为了你,大过年的跑北城陪你打胎,为了你大半夜发神经研究菜谱,为了你不惜和韩稹拼命,为了你干了一堆操蛋的破逼事,你为什么就这么坏,一次机会都不给我呢。”
顾顺顺一激动,把心里的想法都给吐了出来。
“那你不要喜欢我啊。”
南荞也控制不住地冲着顾顺顺吼起来。
“我也想啊,但是做不到啊!”
真心这东西一旦付出就很难收回。
“死南荞,你坏死了,你为什么要让我喜欢上你。”
顾顺顺上前一步将她搂进怀里,他从来都没有什么君子意识,他管她是谁的女朋友,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抱着的人是他喜欢的女孩。
“松手!”
南荞被顾顺顺抱的死死的,要是再紧一点她气都喘不过来了。
“不松,除非你答应我你也喜欢我。”
“无……赖……呼,放手啊,没气……了……”
南荞憋着一张红透了的脸,双手不停捶打顾顺顺的后背。
感受到她的不适,顾顺顺放开她,然后双手捧起她的双颊不要脸地调侃道:“老公给你做人工呼吸。”
说着便朝她凑近,南荞用力推开他,“疯子,神经病。”
有时候烂桃花真的是一件非常让人心烦的事。
南荞觉得是不是因为她家祖坟没埋好,才让她遇上顾顺顺这样的泼皮无赖。
“媳妇,你骂吧,反正总有一天我会把你追到手,然后给我生孩子,生一堆的那种,哼。”
顾顺顺现在心情好多了,原来把憋在心里的话都吼出来是这样的爽啊。
此时,一辆出租车路过,南荞跳上车离开了。
“南荞,记住啦,你是我的,跑不了,你迟早是我顾顺顺的老婆。”
寂静的大街上,顾顺顺慷慨激昂地对着那辆远去的出租车狂吼。
后来的日子,他每每想到这一天,嘴角都会露出微笑,那时候他真的以为他的雄心壮志可以实现。
哪知他后来的生活就是上帝泼的狗血,还是一盆接着一盆的那种,酸甜苦辣全家福套餐狗血。
韩稹的工作室被他经营的风生水起,他现在不仅可以挣取学费、生活费,还可以额外进账一笔可观的收入。
南荞只要不上班,她都会过来帮忙,闲暇之余还会去摆地摊,当然挣来的钱她都会分文不留地交给韩稹。
“稹哥,钱,我转给你了。”
南荞摆弄着手里的手机,她刚刚通过微信给韩稹转了一笔钱。
“南荞,不用转了,现在我手上有能够用来周转的资金。”
他和南荞在一起并不是图她那点钱,相反现在韩稹挣得已经比南荞多了。
“没关系,咱们是情侣,这钱放在一起本来就是应该的呀,将来我们万一要买房子什么的,还是要把钱放一起不是?”
南荞说这话的时候,笆鸡有些心虚的低下头,他偷偷瞥了一眼韩稹,他倒是淡定自若。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好吧,对了,中午你们要吃什么,我这就回去做,可别吃外卖了,我们酒店的大厨师傅说他们原来在外卖餐厅干过,那脏的简直无法形容。”
“我要吃红烧鸡。”
一听吃饭,笆鸡马上来劲,这几个月他们的饭几乎都是南荞做的,她的手艺简直是突飞猛进啊。
为了给韩稹打下一个良好基础,南荞不仅学会了烹饪,还研究了营养搭配,可以说是非常有一个贤内助的样子。
“好,稹哥呢?”
“都可以。”
南荞点点头,“好,那你们等着我。”
说完便拿着包离开。
现在正直酷暑,外面烈日当空,南荞要先去菜场买菜,再回公寓做饭,然后再送过来,这来来回回的要耗费不少精力。
可即便这样,她仍然乐此不疲。 刺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