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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浴室中热气蒸腾,常思豪把衣服脱下来放在一边,踏入木桶坐下,水面升到胸际,温度偏热,惬意无比。
争了一番,终究还是让阿遥先洗了。
但她很快洗完就出去。
也许是腿上的伤不能久泡水吧。
他这样想着,木板的清香钻入鼻孔。常思豪抬头看着浴室的屋顶,看着四周的板壁,轻轻拍着木桶的边缘,心想:“长孙大哥的家大概也是这么建起来的,不过人家建得像模像样,这个和他的一比,可就成狗窝了。”他想起那句“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狗窝”的俗语,一种带有怪趣的成就感油然而生。以前在秦家、在京城,房间佣人都是现成的,一切倏忽即来,倏忽即去,感觉特别的不真实,都市繁华,浮生若梦,和眼下这种事必躬亲的生活,真是一天一地。
“咝、咝……”挪动声到了浴室木门外,很轻。
阿遥的声音透过门板传进来:“大哥,我又填了些柴。”
常思豪撩水“扑啊”地抹了把脸,笑道:“是吗?怪不得这么热呢!”
门外静去,隔了一隔,阿遥弱弱地唤道:“大哥,”
常思豪:“啊?”
“我有些话,想对你说。”
常思豪搓着脖子:“什么话?说吧。”
“吱呀。”
浴室小木门轻轻一响,阿遥手扒地板,身子挪进来。
她仅着一件淡粉色的内衫。隔着蒙蒙的水雾,可以看到她低垂的脸庞、红透的两耳,腿下,没有绑垫子。
“吱呀。”门复合上。
她轻叼着下唇,坐定,眼光斜看着地板,手抻着粉衫的下摆,在常思豪愕然的目光中静了一静,抬起手来,开始轻轻地、一颗一颗地解颈下、胸前的扣襻。
跟着双臂开张,领口往两侧分开,轻轻落去。
她的身子,像一座小小的四姑娘山,让人想起去年秋天,想起她在马车里换衣的时刻。
犹记得那个时候,她的身体在灯光下,是那样的光洁、完整而美丽。
常思豪忽然意识到不该再看下去,赶忙拉低视线,却正看到她坐放在木桶边缘处的断腿。
伤口已经长好,栗红色的疤痕像一片火炎,从断口往上烧去,火炎上方是一片玉色,那里仍是少女的芳肌。
他忽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阿遥低着头:“大哥,这就是现在的我,你看到吗。”
常思豪默默无声,感觉连心的血管在一根根崩断,心脏闷闷地鼓起。
阿遥:“大哥,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一件藏在我心底的事。”
“阿遥……”
“别……”
阿遥忽然撑身将断腿跨过木桶边缘,身子前探,“扑嗵”一声水响,抱颈扎入他怀里。
“大哥,你别说……”阿遥与他交颈错过头去,两臂搂得紧紧,声音有些颤,“你听我说。……可能过了今天,我再也没有这样的勇气。大哥……一直以来,我总是在想你,我总是想起咱们坐车去往恒山的情景,我没有办法让自己不想。我想起你拉着我的手,劝我不要自弃。想你带我和春桃去登山、把我冻坏的脚紧紧抱在怀里。我闭上眼睛,心里就是你的眼睛,我穿上鞋子,你的胸膛就是大地,我根本不想做你的妹妹,可是我不敢告诉你,我觉得对不起夫人,也对不起你,可是我没有办法不想,”
“我只能想,只能想,就这样一直想,想这样永远想下去……我知道自己不配,可是这一刻,只是这一刻,我想忠实自己一次,想要一刻钟的自私。”
常思豪感觉自己肩后有液体不断落下。
他知道,那不是水滴。
阿遥……
他抬起锚沉在水中的手,搂住阿遥的后背,感觉像抱着一束光、一团雾,内心里,感到异常的无力。
光和雾有了实感,化作一个孩子。
妹妹,她是我的妹妹,是我那长大的小花啊。
她的腼腆,她的安静,是那样惹人怜爱,以至于让人打从心底生一种疼惜来,为了呵护她,愿舍弃一切,包括生命。
作为哥哥,看着妹妹出生,看着她学语,看着她跌倒,看着她爬起,看着她顽皮捣蛋,看着她亭亭玉立,看着她芳心初动,看着她相思泪滴,看着她披上红盖,看着她坐进轿里,看着她相夫教子,看着她红颜老去……作为哥哥,要做的、能做的,便只是这样看着、看着、看着,把她的幸福,看成自己的幸福,把她的际遇,当作自己的际遇,哄她哭,逗她笑,因她的伤悲而伤悲,因她的欢喜而欢喜,这样才是兄妹,不是吗?
常思豪像抚弄猫儿一样梳拢着她的头发,感觉指尖正穿过无数柔软的哀伤,走进生命中最荒芜又最明媚的陈迹。
她有什么错呢?
令她说出这番话的,不正是自己吗?
人该忠实于自己,该自私一点,这不正是你对她说的话吗?
以她的性格,和现在身体的状态,有些话说出口来要有多不容易?
这世上有很多人矜持,却不知自己正被矜持伤害着。
是什么力量让她能够这样放开?
之所以会脱掉衣服,其实她是想让自己的样子变“下流”吧?因为在她而言,有些话,可能不这样是说不出来的。
自己就是她最后的断崖啊。吟儿已经跳下去了,然后是阿遥吗?
在她的面前,还有路可供回头吗。
“傻瓜……”常思豪沙哑着嗓音,“我其实也一直没有把你当妹妹,我,也一直深深地喜欢着你啊。”
“怎么会……”阿遥的泪光凝住了。
“傻瓜……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话吗?我说自己配不上吟儿,那是真的。我鼓励你不要自卑,要活得有骨气,那其实正是在劝我自己啊,因为我在你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能放松下来,这些,在我拉着你、抱着你的时候,你都没有感觉到吗?”
——如果有什么谎言可以为她保留一点体面和自尊,那就说吧。
“大哥……”
阿遥简直有些不知所措了。
“呵呵,在你说要和我结拜兄妹的时候,我心里还很失望呢。”常思豪的声音里有了调侃式的轻松,话语变得流畅起来。他甚至对这样的自己有一些惊异了,难道这是得益于在官场的浸淫吗?现在自己的体内,倒底还有多少是原来的自己呢?
水哗地轻响,阿遥将身子后移,双手拢住他的后脑,来看他的眼睛。
常思豪坦对她的目光,并不见一丝生硬与牵强。“不信吗?其实我对你的心意,倒是吟儿在那之前便有感知,否则就不会在秦府遭劫之时,专门把你们藏起来了。”他坦然地笑着。
——避免让一个主动表白的姑娘感到尴尬的办法,就是告诉她,自己动情更在她之前吧。
阿遥的目光软去。
面对她欣喜的羞涩,常思豪感觉一股似水柔情从心底涌上来,仿佛刚才说的一切都真实无比。
难道谎言也能成就爱意,难道感情也可以借假修真……还是,我以前根本就是在自欺欺人,在内心深处,也在深深地喜欢着她呢?
怎么做才能不伤害她?像陈大哥那样爱得纯粹和较真吗?像秦梦欢那样爱得飘渺和梦幻吗?不,那样的爱太痛苦了。像萧公子那样简单一点,不好吗?
不可以再想了。就让谎言,都化作承诺吧。努力地去爱她,当谎言渐渐成真的时候,也会暖暖地发光吧。
也许这就是成年的爱,少了一些纯粹与纯真,却也可以幸福的。
他伸出手去,轻轻拨开阿遥被泪水沾在脸上的头发。
多好的妹妹啊。
“可以吗?”他问。
声音很轻,但阿遥感觉到了他的强硬,耳根红透,有些恐惧,忙又交颈将脸藏在他的脑后,心脏砰砰跳个不停。
“嗯。”
她闭上眼睛,忠实于自己,下定幸福的决心。
“我是一只禽兽。吟儿啊,”常思豪心中默念着,“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但请在天国里忘记我吧。从今以后,我要一心一意地,爱另一个人了。”左手扶住她的背,右手顺她腰肢滑下,仿佛拢着一尊精妙绝伦的青花瓷瓶般,托着阿遥的臀部轻轻放落。
颈后那只小下颌微微勾紧,一缕红墨在桶底烟般流溢,妖娆升起。
当一切松弛下来,阿遥软软地靠在常思豪怀里,侧脸贴着他左侧的胸膛,感觉到了另一个世界。
“大哥,我是在梦里吗?这一切都像梦一样……”
她声幽如水。
“嗯,是梦。”
“啊,怎么会……”
“你害怕吗。怕这是梦?”
“……嗯,我好怕,怕这是一场梦,而我终会醒来。”她似乎感到恐惧,搂得又紧了一点。
“不用怕,”常思豪抚着她的背安慰,“因为你就是梦,梦自己怎么会醒来呢?”
阿遥天真地笑了:“我是梦,那你是什么?”
“我啊……是做梦的人啊。”
阿遥想着这句话,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另一层面,想到大哥未必有心,可能想到这层面上的只是自己,羞得脸上微微烧起来。
但是一种旖旎的渴望盖过了羞涩,她轻轻地说:“如果觉得这个梦还好,”
这话只有半句,因为,羞涩又占了上风。
常思豪微笑道:“好梦,每个人都想天天做吧。”
阿遥羞得身子向他靠紧,好像离得太近,他就看不见自己了。
常思豪笑了,觉得自己不但是禽兽,而且是只下流的禽兽。
但,禽兽是快乐的。
比江湖上的血雨腥风快乐,比官场上的压榨倾轧快乐,甚至比为理想而奋斗快乐,比为众生而奔走快乐。
阿遥的脸靠过来的时候,碰到了他由颈侧垂下的细绳。
刚才一直很忘我,竟然没有感觉到。
她微微后靠,看到细绳末端深入水下,系着自己缝制的那只锦囊。
轻轻一拉,锦囊露出水面,表皮已泡得干干净净,上面的小龙张牙舞爪,好像比自己还开心。
阿遥轻托在手里:“大哥,你一直在身边带着它?”
常思豪:“嗯,这是我的宝物啊。洗澡从来不摘的。”
阿遥幸福地一笑:“只怕里面的符纸都泡烂了。”用指头一捏,感觉里面很硬,这才意识到它的沉并不是因为灌足了水的缘故。
“怎么,用来做钱包了吗?”她拉开绳口,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
落在掌心的,不是散碎银两,而是一只湿湿的玉佩。
“怎么会?”她的眼睛立刻变直了,盯着这块玉佩,她问道:“这是我家的玉佩,怎么会在你手里?”
常思豪好像被雷劈中了脑袋,当场愣在那里,好半天才反应过味来,道:“你,你说什么?这是你家的?”
阿遥道:“是啊,这玉佩是我家传下来的,爹爹一直带在身边……”
常思豪心脏突突乱跳:“你爹是……”
阿遥道:“我爹名叫程允锋,是——”“啊!”常思豪感觉自己简直要炸开:“你,你是程家大小姐?”阿遥眼睛未离玉佩,神思陷在某种回忆里,对他异常的反应没有太注意,喃喃道:“什么大小姐,我家连佣人也请不起,我又算什么小姐了?”
常思豪道:“你爹是程允锋,你怎么不早说?”
阿遥奇怪:“说?对谁说?”
常思豪道:“对我说呀,难道你不知我一直在……”忽然之间,他感觉这水桶是天宫中的一口井,而自己一脚蹬空,正踩着一道道不断打开的门,向无限的光芒跌去,很多事情飘在光芒中,一桩一件,都明明白白地呈现在眼前。
当初自己到秦家,夜宴上和秦家几个长辈说过程允锋的事,秦家也派人帮着找,但是府里有府里的规矩,婢女和外面办事的人,本来就不容易接触得到,何况阿遥这性格,根本不是爱打听事的人呢?
自己救了她,安排她在耘春阁服侍,因她是个女孩子,也没和她讲过这些。秦府对明诚君一战时,在院里骑马逃窜,因绝响在自己怀里乱掏,把这玉佩颠丢了,找到后,自己怕再丢失,把玉佩装进了锦囊,后来阿遥她们过来,这玉佩就在她眼皮子底下,可就隔着那么一层锦囊,她却没有看到。
再后来,跟她一路上恒山,大家都只顾秦自吟的病,没有功夫谈闲。直到自己离开赴京,与她天涯远隔,直到重逢。
如果是在别处相见,也许她会想为自己洗衣服,洗到这锦囊也就能发现,可是这冰天雪地,锦囊一直藏在里面,睡觉也是合衣而卧,哪有这机会?直到小屋建起来,可以烧水了,因没有可换洗的,每天也只是简单洗个脸罢了。再怎么也想不到打开锦囊看。
想到这,他恨不得掐自己几把,忙又问道:“你怎么进了秦府呢?”
阿遥有点奇怪他为何会问这个,说道:“我被拉在人市上卖,是少主爷买了我,带进府的呀。”
少主爷——
常思豪脸都绿了。
谷尝新他们那时候天天上外头去找,各妓院都找遍了,哪想得到这人就在自己家呢?况且绝响这孩子当时那个样儿,买个把婢女还能去通知他爷爷找打吗?
对了,还记得自己和小雨一进秦府,就瞧见秦绝响骑着两个赤身裸体的婢女在打,其中一个正是阿遥。那个时候,她应该是被秦绝响买来不久,正在“被训化”吧。
程大小姐原来一直就在自己眼前,自己却一无所知,这不是睁眼瞎么!
哪是瞎啊,不仅瞎,还是聋子。想自己难过的时候,她曾随口就引用出柳宗元和陆游的诗来劝自己、想在恒山的时候,两个人相拥看雪,她感叹说了句“雪舞银华星河黯,烈风撕云怒九天。”自己怎么没想到,一个出身贫寒的婢女,为何能这样出口成章呢?
她那文静的做派,她那忧伤的眼神,似乎郁结着心事的表情……自己怎么没注意到呢?
可是,这也不对啊,他忙问:“你怎么没裹脚?”
阿遥有些误会了:“怎么,大哥,原来你……不喜欢我的脚?可我现在连脚都……”常思豪忙道:“不是,我只是奇怪,吟儿这样的,属于武术世家,不裹脚是正常的,一般人家妇女做粗活的才不裹脚,你身为一个大家闺秀,就算家境不富裕,又怎么会……”
阿遥道:“我奶奶原也是想让我裹的,我爹看着疼,裹了两天,就让松开了,说是咱们武将的家庭,用不着这么作践自己的。你怎么想起问这个?还有,你快说说,这玉佩又是怎么到了你手里的?”
常思豪直愣半晌,给她讲述了城破人亡,自己如何受她父亲之托到太原的经过。
阿遥也直了,指头掩在唇边,好像一口气噎住,过了好半天,这才喃喃道:“怎么会,怎么会?”
常思豪叹道:“我也觉得不会,原来你就在我身边,我却一直不知。玉佩就在锦囊里装着,在你眼前天天晃着,你就是看不见它,这事太离奇,太不可能,比梦还像梦,简直跟双吉由傻二变成李老剑客一样滑稽,可是就真真的发生了。”隔了一隔,又喃喃道:“阿遥,阿遥……原来你就是程大小姐,我忽然感觉到好像都不认识你这个人了。”
阿遥道:“什么小姐,我还是那个阿遥,是你的好……”究竟是好妹子,还是好什么,她忽然有些拿不准,但是明显感觉,常思豪看自己的眼神有点远了,这感觉让人心里揪揪的。假如之前他便知道了自己是程家小姐,多半要恭恭敬敬,还会碰自己一个指头吗?
她的眼光低垂下去。
水有些凉了。
雾气消失,好像梦醒了,一切都真实无比。
所谓真实就是:常思豪的妻子刚死了,自己是个残疾,难道他真的能待在这里,和自己过一辈子吗?
面对常思豪的表情,她心里钝钝地痛起来,把玉佩默默塞回锦囊,轻轻放下,低头挪转身子,手扒木桶边缘,想往外爬。
桶内较深,爬上去有些不易,她扳了两下,又“扑嗵”跌回水中。
但是她没有难过,没有哭泣,又继续扳着桶沿爬去。
“扑嗵。”
“扑嗵。”
水花四溅,桶外的地板被打湿了。
她感觉没了力量,背对着常思豪,安静地道:“侯爷,可否帮奴婢一把?” 大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