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进攻琳琅
看着熟悉的字迹,慕容倾冉只觉得心跳加速,一阵耳鸣,以至于轩辕澈在一旁喋喋不休,她也没听他说些什么。
字迹刚强有力,但笔法却很不协调,每每落笔,总会带着一勾,恍惚间,将慕容倾冉带回了幸福温馨的时刻。
“落笔要有力,这样才不至于写歪,而且墨迹也不会带出去”,慕容倾冉握着夜雨的大手,淳淳教导的教他写字。
“这样行了吗”?
慕容倾冉宛然一笑,摇摇头,“不对,不对,男子的手掌有力,写出来也应带着阳刚之气,你看,这边就略微显得轻浮了些”。
正直春暖花开,琼花树下,一对璧人羡煞旁人,女子,绝美倾国,男子,刚毅俊朗,每每对视,眼睑处都会流露出对彼此的亲昵与无限宠溺。
微风拂过,琼花的花瓣被风吹落,一片片乳白色凌乱空中,似蝶飞,似蜂舞。
每当慕容倾冉想起那段时日,只觉得,置身幻境,仿佛一切都只是过眼云烟,镜花雪月。
她的双手仍止不住的微微颤抖,她努力的平静内心的激动,强忍着眼睑即将滑落的晶莹。
夜雨没有死吗?怎么可能?就连撒满都已经死了,就在救回来的三日后,还没等慕容倾冉派人去暗杀,便咽气了。
这怎么可能?
慕容倾冉顿时思绪纷繁,一千个疑问在脑海里叽喳闹个不停。
“你说,哈撒其族有此举动,究竟是何意义?放着肥肉不去吃,反而想与我轩辕开战?难道,他们不知道,一旦哈撒其族与轩辕开战,将会给北冥与琳琅带来多么大的转机吗”?轩辕澈不停的说了许久,才发现慕容倾冉的异常。
“你怎么了”?轩辕澈见慕容倾冉望着那书柬发愣,不由的走到她的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
慕容倾冉恍然回神,转过身背对着轩辕澈,因为,她不能让轩辕澈看到她如此失态,整理好自己,慕容倾冉才缓缓转过身来,绝美的脸颊上恢复如初,依旧是淡漠,从容。
“你刚才说的很有道理,哈撒其族这一举动,不仅让北冥与琳琅有机可乘,更使得咱们的所有计划全盘落空”。
轩辕澈见慕容倾冉似乎没什么事,又听到她说的话,也是轻叹口气说道:“依你看,咱们是应战,还是.......”。
慕容倾冉白了眼轩辕澈,“绝对不可以应战,否则,咱们的所有计划会成为泡影,依照眼下的情形,若还是静观其变,恐怕,哈撒其族都打到门口了,这样,你依照我的安排,调出十万精兵,哈撒其族的举动,想必琳琅与北冥都已经知晓了,那么,我就来个攻其不备,打琳琅一个措手不及”,说完,慕容倾冉那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抹凶狠的杀意。
轩辕澈犹豫了一下:“若是你去攻打琳琅,那哈撒其族攻来,又当如何呢”?
慕容倾冉深吸一口气,想了想说道:“那便让他放马过来”。
一切安排妥当,慕容倾冉的一块兵虎符加上轩辕澈的那块,调出十万精兵,由慕容倾冉亲自带领,在次日黎明时分,浩浩荡荡的开向琳琅边疆的城池,古宿城。
虽然琳琅一半的城池被北冥拿下,但古宿城却是北冥攻了三次都没有拿下的大城池。
古宿城距离轩辕的兵营不到三十里,而哈撒其族若想进攻轩辕,必定要绕到古宿城前,当初轩辕兵营扎营的地方,是慕容倾冉仔细勘测过,才下的命令,两面环山,若想从另一面袭击轩辕兵营,恐怕就要走水路。
眼下寒冬天冻,虽然那条河水冻冰,却支撑不了巨大的压力,根据慕容倾冉的推测,要想袭击轩辕兵营,没个三五十万,谁都不会前来袭营,可三五十万的将士,若是想顷刻渡河,恐怕所有人都要在冰天雪地里游河渡过来。
等到他们渡过来,轩辕的将士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击败敌军,所以,那条河,能够很好的保护轩辕兵营不被袭击。
剩下的,就只有古宿城那条大道,也就是轩辕兵营的正面。
慕容倾冉身披鲜红色轻裘,在那十万精兵里,极为显眼,略施粉黛,一柄短剑系腰间,长发挽起,扎了个马尾,雪白的肌肤在寒风凛冽中,稍稍染红。
原本轩辕澈为慕容倾冉制定了一身兵甲,可慕容倾冉却不想穿,其一,因为沉重,而且有点累赘,其二,因为她不想呈轩辕澈的情。
一双血红色的眼眸睁开,扫向那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将士,高喝一声:“将士们,我们要踩着敌人的头颅,一步步登上这天下的巅峰,拿起你们手中的剑,奋力的刺进敌人的胸膛,用热血,铺垫我们这次的胜利”。
她挥舞着手掌,天籁般的嗓音在此刻,是那么的铿锵有力,振奋人心,她的声音,久久回荡在空中。
所有的将士听到慕容倾冉这番话,无不振奋,亢奋,兴奋,男儿那满腔的热血开始沸腾。
在这些将士当中,甚至是轩辕澈的百万雄兵当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臣服慕容倾冉,只因,她那妖媚倾城的容颜,只因,她那娇弱的身躯,只因,她是个女子。
在男子的眼中,女子是应该在家恪守妇道,相夫教子,而在这个历史上没有的朝代,巾帼英雄,更是没有。
试问,身为一个刚强的男儿,又怎么会臣服一个本应该在家相夫教子,各守妇道的女子呢?
不少将士都在私下里议论纷纷,说慕容倾冉无非是靠着倾城绝美的容颜,魅惑君主,猜得到如今的身份地位,也之所以得到轩辕澈的青睐,才能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然而,慕容倾冉却毫不在意,因为她相信,在不久后的将来,所有将士,都将会对她五体投地,诚心臣服。
三千先锋打头,领先探路,慕容倾冉在轩辕澈恋恋不舍的目光中,也带领着将士们向古宿城开拔。
本应该乘马奔驰的慕容倾冉,此刻,却坐在一个她精心设计的撵上,鲜红色的幔帐垂下,寒风拂过,只见里面倚靠着一名及其精美绝伦的女子。
撵是由天门的八名杀手抬着前进,慕容倾冉并没有用轩辕的将士,因为她明白,一名将士,是应该在战场上杀敌的,若是让将士来抬撵,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在侮辱将士,侮辱那满腔的热血。
当他们到达古宿城不到五里地时,已是临近黄昏,然而,慕容倾冉却并没有下令扎营,最先探路的三千先锋已经达到古宿城门外,并派一名先锋回来报信。
一切,果然不出慕容倾冉所料,哈撒其族已经达到古宿城外,正等着慕容倾冉他们呢。
幛撵内,慕容倾冉听完先锋的报信,红唇微翘,染上一抹诡异的笑,“传令下去,继续前进”。
队伍继续前进,在距离哈撒其族的兵营不到两里地时,慕容倾冉才下令扎营。
“国师,哈撒其族派出了五百将士,在兵营前叫嚣”,还未等慕容倾冉开口下令,一名将士急匆匆的跑到慕容倾冉的撵前,禀报说道。
“呦和,这哈撒其族还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竟然跑到咱们跟前耍起来”,没等慕容倾冉开口,撵前得青风开口嘲笑的说道。
这次,慕容倾冉领兵出战,将青风也带来了。
“没有关系,那区区五百将士还不足挂齿,青风,你领二十名神枪手,去营前,打扫打扫”,慕容倾冉红唇轻启,血红色的眼眸满是凌厉之色。
“是,末将领命”,青风有模有样的挥手作揖,穿着一身银色兵甲的他,越发的英俊潇洒。
当年她从哈撒其族带回来的硝石,被她很好的利用起来,如今的她,不但拥有人们口中所说的神器,另外,还有哈撒其族最为神秘的武器,不过,慕容倾冉为它取名:火鸟。
火鸟制作起来,很容易,因为慕容倾冉早在现代时,就对枪支弹药十分的融会贯通,但惟独子弹,很是不好制作。
在现代,几乎所有的子弹的弹壳,都是用铜来制作的,然而,在这个古代,铜也成为一种稀有的东西,慕容倾冉花了很多钱财买来的铜,也只制作了不到一千发子弹,但于对慕容倾冉来说,这样,已经足以震慑天下了。
青风所带领的那二十名神枪手,其实全是天门的人,慕容倾冉何等聪明,怎会让轩辕澈的人持有呢?那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个威胁。
另外,慕容倾冉把其他的硝石,全部制作成,携带轻便,小巧的手雷。
她曾经见过哈撒其族的神器,那是一种类似与古代用大炮发射的黑色球体火药,不仅沉重,而且还会伤及自身的性命,所以,哈撒其族也只是将火药的导火索延长,这样很不利于自身,一旦敌人发现,会及时熄灭,导致火药无法引爆。
但慕容倾冉制作的手雷却不同,握在手里刚刚好,点燃导火索,还能有足够的时间抛出去,给敌人致命一击。 凤翱天下:冷女坐享极品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