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嫣娆口吻为第一人称,讲述这位年轻少女的心路历程,为您展现一个完整的她。为了能更清楚本文含义,请在阅读过第153章后阅读本文。
我,本名叫嫣云,今天二十一岁。我本来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父亲是一个颇有经商头脑的商人,他打拼了半辈子攒下了大笔的财富,母亲是一个聪明贤惠的贤妻良母。他们之间非常恩爱,所以才有恩爱的结晶——我。
如果不是那件事的话,我相信我将会成为天底下最幸福的少女。然而,时运不齐,似乎老天很喜欢和我开玩笑。
八年前,泰坦帝国爆发了内乱,仁慈的君主——泰坦七世死了。他平时信赖的大臣们分成了对立的两派。一派后来创建了一个新的帝国——黑暗帝国,而另一派则怀着对泰坦一族的忠诚前往西南方的塔纳米平原,创建了光明帝国。我的家庭选择了后者。
逃亡的路是辛苦的,我永远不会忘记那痛苦的一天,永远不能忘记父母临死前的眼神。他们直到被那无情的大剑刺死时还在大叫着让我快跑,可是我却只会趴在他们的尸体上嚎啕大哭。
后来,我被军队带回了东塞城里。我被一个贵族看中了,拉去他们家当了丫鬟。没过多久,可笑的事发生了。东塞城的军队竟然宣布东塞城独立,与另一个人类部落创建神圣帝国。(见第14章内忧外患)。不过,那都与我无关了。
在这个豪家大院里,我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为老爷斟茶倒酒,为夫人端洗脚水,甚至他们交欢的时候也让我在旁边打扇子。那时候我还小,虽然对他们的行为感到费解,但我从不去质疑什么。
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真正苦的是来自同辈人的欺负。他们家里有个小家主,应该只比我小一岁,可是却天天命令我干这个干那个。我一直都忍着,我想如果我做得令他满意,会有一天改变他的态度的。
我的执着成功了,经过了长达四年的忍受,我终于发现,小家主对我态度明显有些变化了。他会给我买糖吃,会逗我笑,会给我买新衣服。对此,我发自内心地感谢他。
然而,很快我就发现他做的这一切都是有目的的。每次他给我一点好处都会趁机对我动手动脚,起初我并没有在意。直到那一天……
那是一个雨天,他醉醺醺地从外面回来,一进家门就至今闯进了我的房间。将我按倒在床上,撕扯我的衣服。
强烈的恐惧感促使我在那一刻迸发出不可思议的力量:我推翻了他,抓起旁边的花瓶狠狠地砸中了他的头部。做完这一切之后,我好害怕,拿起周围能拿的一切值钱物品逃出了家门。
我以最快的速度在城里换到了金币,带着这些钱随着一个比较正规的商队踏上了西去道路。
当我流浪到黑暗帝国的皇城时,遇到了一个潇洒俊朗的贵族公子。他教会我了斗气,虽然只是一级,但是已经足够我防身了。
我非常感激他,于是想尽办法去报答他,我给他做了我最擅长的土豆饼,给他编了一件很合身的内衣。而他每次都是谦逊的微笑致谢。
那翩翩的态度简直令我神往。最终,我答应了他的追求,并很快将我的第一次献给了他。
那段时光真的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他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来陪我,吃我做的饭,看我给他跳舞。我甚至一度相信,我的生活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然而,我又错了。很快,他的诸多情妇纷纷找上门来,大肆地指责我,嘲讽我。当我把一切都跟他摊牌时,出乎我的意料,他都承认了。而且还笑着说,和我在一起只是玩玩。
听了这些话,我好伤心。我哭着求他回心转意,可是一切都是徒劳了。
于是我央求在我这里再留宿一晚。他爽快地答应了。我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在他的酒里下了迷药。
就像我预料的那样,他沉沉地睡着了。我抱着他的身体,忍不住哽咽。在哭泣中,我和他做了最后一次,然后在高潮中拿起一旁的匕首刺入了他的心脏。
我不能原谅,永远不能原谅男人。永远!!
以前那个纯洁的嫣云已经死了,性感妩媚的嫣娆出现了。我要迷倒天下男人,让他们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在那之后,我离开了皇城。游历于各大城市,徘徊于各种男人之间。他们无一例外地钟情于我的美貌和身体,像着了魔一样发誓为了付出一切。不过对此我不会再感动。榨干他的一切后我就再找下一个。
当克拉克出现在我眼前时,我依旧是这个想法。不过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很特别,他的眼睛永远是那么深沉,带着善意。他推荐我进入了花语学院,而作为报答,我和他提出了分手。我告诉自己:这还算是一个好男人,不用去诱惑了。
凭借我“出色”的表现,我在一年级就成功地挤掉了上一任文艺部部长,只能怪他太好色,轻信了我的话,不但位置保不住了,还被学院开除。
后来我又遇到了拉尔夫,对付这种小色狼,我已经是十拿九稳。不过他背后的势力的确不小,足够我榨一阵子了。
不巧的是,我终于有了竞争对手,诗画——那个美丽得我都有些嫉妒的女人。
眼看着拉尔夫逐渐被诗画勾引走,我毫不在意,只不过是失去了一个造钱机器罢了。而这个时候,另一个男人却进入了我的视线,从他身上我又找到了初恋的感觉。
艾姆,这个谜一样的男人。他身上总是出现令我惊奇的地方。他长得很俊朗,起码是我见过的男人中最飘逸的。他很穷,每天就那么几件布衣。他实力很强,很有安全感。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神,总觉得他心里装着很多事,但却很真实。
起初,我对他并不是很在意。对于越帅的人,我越免疫。我甚至还帮助拉尔夫对付他。
但很快我就发现我被他吸引了,那次跳舞的时候他的眼神是那么有魅力,简直令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我真后悔我有那样糟糕的计划,我干嘛要和他作对呢。(见第137章跳舞)
我尝试过勾引他,可是看来他根本不吃这一套。而就在这时,公关部部长飞燕的建议又让我一阵犹豫。
我收了飞燕的钱,牺牲掉拉尔夫帮她将黑暗印记放在艾姆的身上(见第145章中计)。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预感这个男人这次出国,可能很久才会回来。希望是我的错觉吧。但不管如何,我都希望能再见到他。凭我和飞燕的交情,她应该会卖个我这个人情吧。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的话,我不会后悔我的选择。但我希望最终能找到一个我爱他他也爱我的男人。攒了那么多钱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以后能平静的生活。
我也是一个女人啊,一个可怜的女人…… 燕游异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