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一次,叶沫欢好想丢下这一切,就带着梁越远走高飞。
可是,她也深深地明白,以梁越和她的性子都不会那样做的。
她开始漫无目的地往前走,不明白她做这么多事情,到底是为了什么?报仇吗?
并没有…与重门比起来,她终究还是弱得不堪一击。
周围地的一切,让她觉得更寒冷了,嘴唇苍白,不住地颤抖,她不禁双手抱住自己的胳膊。
回到陆宅,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叶沫欢洗了个热水澡,暖和了身子,才回到自己房间。
拉开抽屉,取出一只牛皮文件袋子,她摸着袋子,轻声道:“现在,是你们起作用的时候了。”
“喵~”门缝微开,露出一只白色的“毛球”。叶沫欢看到米毛,会心一笑,走过去,一把抱进怀里。
“米毛,怎么进来了?”叶沫欢一手揉了揉它的头,想着,大概是外面太冷了吧。
米毛舒服地“喵呜”了一声,安静乖巧地蜷缩在她的怀里。
最开始,叶沫欢也有些奇怪,记忆里居然存有着对这只猫很清晰的信息。
从别墅里,带回来的时候,米毛对她一直爱理不理地,不过,与陆沅七相同的是,她也很喜欢猫。
只是碍于叶千澜对猫过敏,所以她一直没有说过想要养猫,却不知道,叶千澜在看着,她每每看到街上,或是小区里的猫,都流露出欣喜羡慕之情时,便已经知道,她爱猫。更不会知道,有一个人借她的身体说了“我想养猫”这句话。
—
电脑屏幕上显示着“邮件”的标志,叶沫欢走过去,将米毛放在腿上,点开邮件。
是莫嘉尧发来的。
——“沅七,上次的事,对不起啊。原谅我好不好,我知道我很懦弱,现在才敢向你道歉。”
——“我不该没征求你的同意就吻你的,对不起,可是…那是因为,我以为你也是喜欢我的啊。对不起,我真的很混蛋,你能不能不要不接我电话,都过去半个月了,你也该消气了吧?”
——“还有就是,谢谢你救了我哥,虽然你一直说那个人不是你。我也觉得声音不像,哥哥也说那个人不是你,但是她是借着你的名义啊,我才会那么积极。所以,还是谢谢你。那个……下个周末是你的生日吧,我可以来为你庆祝吗?”
——“我知道肯定会有很多人来,我不喜欢掺和那种生意人的场合,可是,我是真的想见你。不是代表莫家,只是以朋友的身份………我会好好理清我对你的感情的,但是在这期间,让我们像以前一样做着好朋友,好不好?”
——“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到这封邮件,我害怕这封邮件会和那些电话那些短信一样石沉大海,你要是看到了能不能回复我一下,哪怕是一个标点也好啊。”
看着莫嘉尧罗里吧嗦的长篇大论,叶沫欢有些头疼,而后只能皱眉无奈地叹了口气。
她何尝看不出莫嘉尧对她,不……是对“陆沅七”的感情。
只是,她不是陆沅七,所以她没办法回应。
当莫嘉尧吻她的时候,她几乎整个人都愣住了,等反应过来,一巴掌已经打在了他的脸上。
说真的,她当时很生气,因为她自认为,她的吻只属于梁越,哪怕那个人从没回应过她的感情。
事后想想,也许是自己反应过激了吧。
只是后来很多工作上的事,已经让她几乎快忘却了这件事,对于莫嘉尧的电话和短信,她确实是看到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竟有些害怕去接,索性便装作没看见了。
不管是陆沅七身体里的记忆还是她的记忆,莫嘉尧都对她很好。
可大概也正是太好了,才让叶沫欢不愿意去打碎吧,他还只是个大男孩,他只是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已,凭什么把他拉扯进她自私的谋划里?
她利用了莫钦南,利用了莫嘉尧,叫她如何去面对?
是她故意泄露了莫钦南回国的时间和地点,而这些信息是莫嘉尧脱口而出的。
像叶千澜、莫钦南、陆乔震、莫嘉尧之类的高层人士,对很多事几乎只有……或者说只能让自己一个人知道,一泄露出去,损失无法想象。
所以,当他们对着你,把这些“秘密”脱口而出时,可见他是何其信任你啊!
而她却…告诉了简阳,仅仅只是为了博取信任,为了她所谓的复仇。即使,她知道莫钦南不会死,可她终归是负了莫嘉尧……
她到底利用了多少人呢?双手都快数不清了吧。甚至连自己都不放过,利用着叶千澜对“她”所谓的愧疚,然后,让他体味着被自己所信任的人背叛的滋味?
这真的还是她吗?
叶沫欢头疼得更厉害了。
敲击着键盘,回复着:“没事,最近太忙了,那件事,你也别太放在心上,本来打算邀请你来生日会的,想着你不喜欢这种氛围,才没邀请,既然你想来,我当然是欢迎的。”
有些事情,让叶沫欢开始相信了,命中注定这个词。
陆沅七和她的生日居然在同一天,都是12月22日,冬至。
而且,陆沅七和她所处的家庭都和叶千澜,不对,是和重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过一个是“施害者”,一个是“被害者”。
算了,也不对,因为现在,叶千澜正做着伤害陆沅七的事,而她做着伤害……所有人的事。
点了“发送”后,看看时间凌晨了,米毛似乎在她腿上睡熟了,叶沫欢轻抚着它的毛发。
从最开始的疏远,到现在老是喜欢腻歪在她身边,这只猫就像她一样。
初见梁越,叶沫欢对叶千澜的朋友本能地感到恐惧,她以为他就像简阳一样,讨厌她,想着怎么折磨她。她对着他都是疏远的,防备着,那时候的梁越,一直觉得在叶沫欢的眼里,他大概是个“贼”一样的存在吧。
梁越倒是一直不介意,当着她只是个智商低下的孩子,还经常买些她喜欢的娃娃、发带什么的哄着她。
当真像是哄着自己的女儿一般,梁越常常忘记,自己也就二十来岁而已。
后来,叶沫欢开始很粘着他,梁越想着,他做那些事还是有效果的嘛。 病娇是种病得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