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沈菀六点不到拿了摄影机就出门了。
她的爱好广泛,摄影是其中一项。
不过具体拍摄什么,她没目的,随处走着,什川民风淳朴,远离闹市。
在附近走了一圈,八点左右她回到义站,刚走进院子和陆齐修正面碰上。
陆齐修嘴角咬着烟头,看到她,说:“你出去了?”
他皱了眉。
沈菀表情淡淡,站在阳光下,一圈刚凌饶在发丝上,本身就白,跟牛奶似得皮肤在晨间的阳光下照得更加白皙通透。
“出去走了一圈。”
陆齐修说:“一个人不要瞎逛,小地方的治安总归不能和大城市比。”
尤其她穿得清凉,v领修身的黑色T恤,勾勒出曲线,下面一条牛仔短裤,露出笔直的双腿,脚上一双绑带杏色凉鞋。
她……挺漂亮。
沈菀不迟钝,被他打量得浑身不自在,说:“我知道了。”
陆齐修打扮干净利落,腰背挺直,精神面貌极好。
沈菀觉得他要么曾经进过部队,训练过,不然腰背怎么能这么直。
他看沈菀,说:“你昨晚不是说要出去走走吗?我带你一程。”
再拒绝便显得她不识好歹了。
而且陆齐修是收了她小妈好处费的,照顾她,再正常不过了。
吉普车后座又塞满了东西,全是纸箱,她只能坐上副驾驶的位置,刚坐上,阿柱突然蹿出来,拉开后座的车门边钻进去,把纸箱推到一边。
动作很大,车都跟着晃了晃。
沈菀脸突然有点泛红,陆齐修就在边上,她似乎能闻到男人身上清淡的味道,不难闻,就像刚洗过澡身上还有沐浴露的清香。
虽然清香显然不适合用来形容男人,可用在他身上,一点都不显得女性。
阿柱嘴里塞着包子,含糊不清说:“修哥,沈小姐跟我们一道吗?”
陆齐修开了车,“嗯,你咽下再说话。”
沈菀视线不自己落在边上的男人的大腿上,肌肉线条分明,薄薄的一层布料藏不住,她舔了舔后槽牙,理智让她移开视线,看着窗外。
陆齐修专心开车,并不说话。
阿柱吃完面包,说:“沈小姐,刚才吃早餐我没看到你,你吃过了吗?”
“嗯,吃过了。”
阿柱:“沈小姐你会摄影吗?”
沈菀说:“只懂皮毛,瞎玩。”
阿柱这下来劲了:“修哥会哦,修哥以前可是办过摄影展的人!”
陆齐修:“瞎说什么,坐好。”
阿柱怕陆齐修不高兴,赶紧闭嘴。
沈菀弯了弯唇,低声笑了笑:“这么说我想起来了,你叫陆齐修,办过摄影展,五年前有一届主题为“生态大漠”国际主题公益摄影展的获得第一名大奖的那位摄影师,恰巧,也叫陆齐修。”
她记得很清楚,连当时获奖的作品都记得,而那位摄影师,她没见过,在杂质上见过。
五年前的网络没有现今发达,当时获奖的照片是登录在报纸上的,家里老头又爱看报纸,她跟着一块看报纸注意到了这么一个人。
“同名同姓而已。”他却不承认,面色寡淡,“你认错人了。”
语调稍显清冷,即便他就是那人,看这态度,俨然是不想提。
沈菀敛眉,心里的热度被浇熄,不再绷着身体。 在他心上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