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残忍的因由
白信和高云鹤一惊,对视了一眼,沉默了起来。万祁阳的屏障,将颜蝶陌挡在了外面,她就在外面一直蹦着,可是什么都看不见,什么也都听不见。她一跺脚:“真小气,整天神神秘秘的。”
屏障内,沉默了一会儿后,万祁阳道:“我希望你们能够找到方法替他除去心魔,这么多年过去了,本王试过各种各样的办法,也请过很多大夫,都没有效果。邢天野只要一看到肉,闻到血腥气,整个人就抽搐不已,意识就会一步步丧失,像今天你们看到的那样。”
“到底怎么回事?”白信疑惑地问道。邢天野的内力强大而细腻,比很多人都要出色得多。可是,却对小小的血腥气毫无办法。若是来年去战场,别人轻易就能抓到他死穴。
万祁阳轻叹一口气,道:“邢天野是歇国人,你们还记得皇城那个破客栈吧,那掌柜的,便是他爹,离魂剑就是他爹打造出来。造剑的原料你们也看到了,以离火的身体为体,以他们祖传匕首为心,所以才打造出这么一把绝世离魂剑。”
高云鹤点点头:“你的意思是,邢天野之所以离开歇国,是因为……”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对于许多人而言,这是违背了人情和天理的。
“是的,是因为邢天野的爹用他的娘亲造剑。”万祁阳的眸内闪过一丝光,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邢天野的场景,他和小沁化作乞丐坐在路边,成天坐在街道的角落望着天空,生无可恋。
万祁阳陷入了回忆之中:“当时邢天野还小,不过六七岁。他家族世世代代都是猎魂人,即使很长一段时间,世间都没有魂。可是这份职业还是在邢家延续了下来,而邢天野的爹,更是一个狂人。”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他还记得当时邢天野跟他说起往事的时候,脸色苍白,止不住的泪流满面。不是因为悲伤,而是条件反射一般。对于邢天野而言,这劫难像呼吸一样,在他的体内留存,无法分离。
“当时他才六七岁,那天他爹杀了他娘准备造剑。也许是心里感应,上私塾的邢天野因为不舒服,所以提前回到了家里,撞见掌柜正在分离切割他娘的遗体。”
白信和高云鹤听罢,眼睛眨了眨,呼吸也变得沉重起来。
“他见到此情此景,几近崩溃,虽然恐惧,依然上前阻止掌柜疯狂的举动。可是那时候的掌柜是一个狂人,他见邢天野如此激烈地反对,便试图说服他,说这对于猎魂师而言,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邢天野自然不会听的,于是恼羞成怒的掌柜……就把肉塞到了邢天野的喉咙里,还强迫他吞了下去……”
即使万祁阳的语气很平静,可是白信和高云鹤还是觉得毛骨悚然。
“后来年幼的邢天野离家出走,离开了歇国,离开猎魂师这个群体,四处流浪再也不回头。所幸,他天资聪颖,甚至称得上是奇才。在离开歇国之前,遇上一个名师,教会了他世间罕有的幻觉控制术,所以,他虽然四处流浪,可不会缺吃穿,也就活了下来。”
“原来如此。”白信和高云鹤不由地感慨,想不到这个眉眼总是带笑的人,竟有这么一段惨痛的过往。这么一想,邢天野的种种反应,也不足为奇了。
“后来他路过不流山,收了小沁为徒。那年她还小,不过四岁。而他九岁,虽然这样,她还是得叫他师父。直到三年前,我路过歇国,在大街上见到师徒俩被流氓欺负,不过行举手之劳去相救,阴差阳错,然后把他们带回了北王府。”
听到这里,高云鹤难免不惊讶,小沁竟然是不流山的人。这个地方的人,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没有人会招惹。
羽后就是一个例子。
“事情大概情况就是这样,所以,我恳请二位帮忙想想办法,替邢天野解决这个问题。余生他都要带着这个阴影活下去的话,不仅仅一事无成,我怕他命不久矣……”
“是。”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的白信和高云鹤,唯有点点头。
“谢了。”万祁阳点点头道,随即撤掉屏障。
在外一直等着的颜蝶陌,见三个人的表情都是凝重,皱着眉头道:“你们还好吧。”
万祁阳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一句话也不说,径直从她的面前走过,随即回了玲珑大殿内,只给了她一个冰冷的背影。
见大家神色不太对,颜蝶陌也没跟万祁阳计较,她来到高云鹤的旁边,扯了扯他的衣袖:“云鹤哥哥,你脸色怎么这么白?”
“哦,”高云鹤看了她一眼,拍了拍她的肩膀:“没事。”
见他们几个的表情,她撇着嘴,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天野哥哥是不是快要死了?”
“不是的,”高云鹤摸了摸她的头:“开心点,今晚就是除夕宴了。”
“好吧。”颜蝶陌瞥了一眼白信,每个人都神神秘秘的。
“先回去吧,秋息不是在等着你吗?”高云鹤一提醒,颜蝶陌眼睛亮了亮。
“差点忘了,那我先回去了,你们要好好照顾邢天野。”
“嗯。”白信点点头,颜蝶陌灿烂地一笑,高云鹤和白信发寒的心,有了一点点温暖。
“她变成这样子,还真好。”白信目送着颜蝶陌蹦蹦跳跳的背影道,事到如今,似乎越来越残酷了。
“都过去了,向前看吧。”高云鹤淡淡地道。
“难不成,你也有什么故事?”现在白信才发现,玲珑大殿的人,不是无缘无故聚在一起的。
“没有,普通人。”高云鹤轻轻地回了一句,转身就回去了,剩下白信一个人在原地发呆。
高云鹤同样对血腥味敏感,特别是过着泥土的血气,然而不同的是,他能撑得住。他的步调缓而轻盈,也许,他有办法帮助邢天野度过这一关。即使,方式有点残忍。当年的他,就是这样从无边际的噩梦中清醒过来的。
各怀心事的人们,在玲珑大殿内忙碌着。书殿内,却一片胭脂水粉的香味。
“唔,这个好香啊!”颜蝶陌动了动鼻子,清香宜人,实在是太舒服了。她眼巴巴地望着眼前的盒子,舔了舔嘴唇。
机警的春喜见状,笑着伸手将她手里的盒子拿了过来:“姑娘,这可是胭脂,虽然好看又香,可是不能吃的,只能涂在脸上。”
“哇,原问哪里找来这么多胭脂水粉,很多我都没有见过耶。”颜蝶陌望着桌子上的瓶瓶罐罐道,原来一个女孩子的妆容,需要这么多东西。
小夜听罢,笑道:“化姑娘一定是很少接触这些东西吧,这些呀,都是常见的。不过,它们的质量真的很好。像这个黛粉,我们从来都没有见过呢,多细腻呀。”
“哎,我天天要练功,还要跟爹爹跑军营,哪里有空整什么妆容。倒是小萱喜欢多一些,我素来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的。”颜蝶陌好奇地摆弄着杯杯罐罐,时不时地往自己的脸上抹一些。
小秋息见状,赶紧把她的手摁住,把原问的话转告道:“姐姐,要按照步奏,不能乱涂的。”
“这么麻烦,”颜蝶陌嘟着嘴,向春喜求救:“还是你来吧,我什么都不懂。”
春喜点点头,行了一个礼道:“秋息姑娘,您告诉奴婢步奏,我为化姑娘上妆吧。”
“好,平身,别这么客气。”小秋息笑了笑,开始了指点。
“先上这种粉,要摸均匀喔。”
秋息说一句,春喜就跟着做一步:“好的,是这样吗?”
“是的,”小秋息点点头,她跟着原问学了整整一个晚上,基本上都会了:“然后腮红。”
“好的。”
“原先生说了,这种颜色的黛粉,才适合化姐姐的眉毛。”
“是。”春喜小心翼翼地给颜蝶陌描了描眉毛。
因为精致的妆容,需要不少时间,渐渐地颜蝶陌坐不住了,她坐在凳子上扭来扭去:“你们快点嘛,我等一下还要看天野哥哥呢。”
“姑娘,别急,快了啊。”春喜安慰道,让小夜在一旁唱首小曲儿给她听。
“化姑娘,你喜欢听什么呀?”小夜笑眯眯地道。
“啊,我不喜欢听曲儿。”
“可是王爷喜欢听喔。”小夜眨了眨眼睛道,还专门请了眉女回来呢。
“哦,”颜蝶陌一听,抛了一个白眼:“那他喜欢听什么?”
“化姑娘要学?”小夜笑道,虽然姑娘口口声声说着王爷的不是,可是明明就是很上心嘛。
“不学,我就听听。”颜蝶陌辩解道。
“王爷最喜欢听的曲儿,是《长清》。”
“唱来听听。”
“无词,姑娘,小夜就给你吹口哨吧,好吗?”
“好!”颜蝶陌点点头,小齐哥哥的口哨吹得可好了。可惜他要上战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听好了。”小夜眨了眨眼睛,便哼了起来。她的哨声清脆婉转,演绎起《长清》来,令曲子显得更加地空灵。
悠扬的哨声在书殿上空响起,正在清宁殿的万祁阳顿了顿,立在屋檐之下听了听,便站住了脚。
一曲《长清》完毕,颜蝶陌的妆也化完了。不过,因为她对妆容不太满意,自己擅自加了“点”东西。
等她得意洋洋地把脸扭向众人的时候,小秋息咧开嘴,惊叹道:“妈呀!你确定这样参加除夕宴?”
“昂!”
春喜和小夜长叹一口气,这下她们的脸又该丢尽啦。 为妃作歹:娘子,你马甲又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