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龙虎山罗贤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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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局没有见过罗大根,一时间有些茫然,不知道如何介绍。
我想起了罗大根那集云社大档头朱建龙弟子的身份,害怕他被那些人牵扯进去,于是赶忙将这前因后果一一讲明,并且跟李局拍着胸脯保证,罗大根当初进集云社真的是被逼的。而且他在知道我被关在这儿之后,就冒着巨大的风险毅然前来救我,就这一点便说明他跟集云社这伙穷凶极恶的歹徒没有一点儿关系。
虽然没有见过,但是因为牵扯到省钢悬案,李局晓得罗大根这个人的名字,也知道他与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便没有再追究,而是回过头对自家师叔说道:“苏师叔,这位小弟倒也不是坏人。”
“哦,不是集云社的人啊,这就好,这就好,”琳琅真人兴致盎然地看着罗大根,招呼他过来道,“你且过来,让我瞧一瞧。”
罗大根光着腚,本来就已经羞死了,正想着偷偷摸摸找块布给遮着呢,结果琳琅真人这一句话将他直接弄成了场中焦点,顿时就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过这个家伙在山里面打了那么久的猎,眼光倒也是极好的,瞧见场中所有的人中地位最高的便是这个娃娃脸的老道士,一听吩咐,便乖乖地走上前来,还羞答答地伸手往下面挡去。琳琅真人也是一个急性子,顾不得旁人的眼光,走上前去,根本不容罗大根拒绝,便上下其手好一阵摸。
罗大根年纪比我稍微长一些,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什么都明白了,然而这男女之间是享受,男男之间怎么都感觉别扭。不过好在琳琅真人并没有观察太久,脱下身上的长袍,将这孩子包裹起来,然后亲切地说道:“小子,你天赋异禀,浪费可惜,可愿与我一起回山中修行?”
罗大根虽然被号称“收徒狂人”的集云社大档头朱建龙收为弟子,入了行当之中,但干的一直都是打杂的活儿,也不明白这里面的门道。这话问得他一阵晕乎,没了主意,目光游离了一阵,向我可怜巴巴地求助道:“二蛋……”
在场的所有人里面,罗大根最信任的便是我,这并不只因为我是他的老乡、他儿时的挚友,而是因为在这大大的世界里,我们两个才是真正同病相怜的孤独者,只有彼此依偎,才能够在外面这个世界里生存下来。龙虎山到底有多厉害,这个我已经听得耳朵都要出茧子了。在人们的描述中,天下间成规模的顶级道门中,龙虎山、茅山和青城山是三处不可不提的存在,而后两者一直隐世,唯有龙虎山,自南宋以来便一直接受官方招揽,时至今日,势力已经冠绝群雄。在这样的宗门之中,琳琅真人能够名列第五,拜这样的师父,怎么算罗大根都不吃亏。
至少,比在集云社这么一个泯灭人性的地方要好得多,也比在省钢锅炉房里面吃煤灰好。
我朝着罗大根报以最肯定的答复,脑袋点得快要掉下去了。罗大根也不是笨人,晓得这机会是千载难逢,当即就跪倒在地,朝着琳琅真人结结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大声叫道:“师父在上,受弟子罗贤坤一拜!”他这般行为倒也超越年纪,琳琅真人苏冷看得喜欢,摸着罗大根的脑袋笑道:“小子,我们龙虎山拜师可没有这么简单,要上告历代宗师,下传江湖道友,光明正大,宴请亲朋,复杂着呢。不过呢,你这一拜,我们师徒倒也算是结缘了,为师暂且收下你这弟子。至于仪式,回山再补!”
说着话,他从腰间解下了一块系有红色中国结的玉佩,送到罗大根的手上,说道:“这是为师的见面礼,你且收着。”
罗大根有些不懂路数,愣在当场,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旁边的李局拉了他一把,让他将东西收下,还笑吟吟地说道:“罗师弟当真好福气,苏师叔的这鱼龙玉佩伴随多年,可避百邪,众鬼退怯,是了不得的法器。你且收好,日后入了山门,可要勤奋用功,也不枉费苏师叔这一番美意才对啊。”
瞧见李局一下子就将罗大根认做了师弟,三人好是一番热切,我的心中就不由得有些泛酸。
我自八岁在五姑娘山遭遇李道子,便算是入了行内,然而李道子并不肯收我为徒,反而是用精血将我封印,而后杨二丑是想拿我当鼎炉借以自用,磕磕绊绊来到金陵,整日在办公室中勾心斗角、耗费青春。相比之下,罗大根起步虽晚,但先是朱建龙,又有龙虎山苏冷,算是一步登了天,连我心中的偶像李局都与他称兄道弟,真的是让人羡慕不已。
这边战斗基本已经结束,统计战果,现场十二人,六人被击毙,其余人等都是死战不退,各有伤势,不过所幸抓到了为首的恶徒王斌,且无一人逃掉,算是大获全胜。
这边收拾妥当,李局问我是回局里,还是去医院,我瞧见刘老三朝我眨眼,想起我跟他还有几笔旧账没清,便说跟那家伙走。李局没有阻拦,又看向罗大根。大过年的,罗大根虽然新拜了师父,却还是想跟我一起,琳琅真人对于这一点倒也没有什么限制,说他大年初五才回山,给这新收的弟子放几天假,处理一些家事。
如此一商量,众人皆忙,而我则跟刘老三、一字剑、南南和罗大根一起离开。李局长想得周到,竟然还给我们安排了一辆吉普。
不过这也是应有之理,饱受三天折磨的我浑身伤痕累累,一字剑也是一身鲜血,反倒是刘老三,本事不大,伤口却是一个都没有,让人啧啧称奇。这吉普是小鲁在开,我倒也没有什么好防备的,挤在后排掐着刘老三的脖子问,这事儿是不是他挖好的坑给我跳。刘老三打死也不承认,不停唠叨着他这几日找寻我的辛苦,反倒是一字剑,用药止血之后一言不发,生怕说漏了嘴。
集云社所在的巢穴在郊区,进城时已是新年,不过当我们到达于大师的小院时,热腾腾的饺子却是刚刚出炉,南南引着我和一字剑去沐浴更衣,顺便帮我们俩上药,至于胖妞,被南南小心地放在了他的床上。
热水是备好的,我和一字剑在淋浴间里坦诚相对,我瞧见这个跟我差不多高的丑男人一身横肉,那肌肉像岩石一般坚硬。
我们两人都不是什么能言善辩之辈,一时间也有些尴尬。我看着一字剑毫不在乎地用水清洗着伤口,没话找话地说道:“黄大侠,你这伤没事吧?”我和一字剑认识,但没有怎么说过话,这称呼让他脸上的肌肉一抖,不习惯地说道:“又不是旧社会,叫什么黄大侠?你跟刘老夫子是忘年交,直接叫我老黄,或者一字剑便好。”
一字剑长得丑,性格也偏激,但是对朋友倒也不错,我跟他谦虚两句,也没有客气,聊了两句伤势,我突然问道:“刘老三总是坑你,你干嘛还跟他在一起啊?”
这话题有些敏感,一字剑愣了一下神,这才说道:“我啊,在遇到刘老三之前,不过就是个杀猪的屠户,虽然有个铁饭碗,但是因为长得丑,总是被人看不起。后来经过刘老夫子的指点,跟了一位奇人学艺,练得一身本事,只可惜那奇人撒手人寰之后,我又得一个人闯荡江湖。我这个人脾气臭,没几个人喜欢,也没有人瞧得起,后来闯了几次祸,也是刘老夫子帮忙收的尾——他曾经跟我说,跟他混,以后这江湖之上,顶尖的高手中必有我的一席之地,我也信了,就这么混着呗。”
一字剑说这话,我顿时就感觉这人真蠢,刘老三这样的江湖骗子,说的什么大话他都信,活该被玩死。
沐浴更衣后,重新来到小院,大家都在等我们吃饭。于大师是靠手艺吃饭的,从来不愁吃喝,虽然当下物资不丰富,但桌子上鸡鸭鱼肉倒是都有,酒也有——茅台陈酿,于大师说是黔州的一个朋友送的,当做酬金。有好酒,而且又是死里逃生,大家喝得都很开,连受伤的我和一字剑都忍不住喝了两杯。刘老三好酒,但酒量不高,几杯下了肚,人就飘了起来,拉着我的胳膊,嘿嘿笑道:“陈二蛋,我告诉你,你大难临头了,知不知道?”
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以为他醉了,想扶他回房休息。然而他却又灌了一杯酒,接着猛然一瞪眼,朝着我的脖子上一喷。我感觉酒液沾身,一阵灼烧般的火热从脖子上传来,手一抹,竟然是那黑乎乎、散发着恶臭的浓浆。 苗疆道事:第一季(套装共4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