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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详红楼梦——旧时真本

  五详红楼梦

  ——旧时真本

  欣赏《红楼梦》,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爱书中某一个少女。像选美大会一样,内中要数史湘云的呼声最高。也许有人认为是近代人喜欢活泼的女孩子,贤妻良母型的宝钗与身心都病态的黛玉都落伍了。其实自有《红楼梦》以来,大概就是湘云最孚众望。奇怪的是要角中唯独湘云没有面貌的描写,除了“醉眠芍药茵”的“慢起秋波”四字,与被窝外的“一弯雪白的膀子”(第二十一回),似乎除了一双眼睛与皮肤白,并不美。身材“蜂腰猿背,鹤势螂形”,极言其细高个子,长腿,国人也不大对胃口。她的吸引力,前人有两句诗说得最清楚:“众中最小最轻盈,真率天成讵解情?”(董康《书舶庸谭》卷四,题玉壶山人绘宝钗黛玉湘云“琼楼三艳图”,见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九页。)她稚气,带几分憨,因此更天真无邪。相形之下,“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钗,宝玉打伤了的时候去探望,就脉脉含情起来,可见平时不过不露出来。

  前引董康那首七律,项联如下:

  纵使期期生爱爱

  (云幼时口吃,呼二哥为爱哥)

  ,从无醋醋到卿卿。

  上句把咬舌——又称大舌头——误作口吃,而且通常长成后还有这毛病。下句也不正确,黛玉不是不吃醋,吃得也有点道理。第二十二回黛玉跟宝玉呕气,宝玉没有分辩,“自己转身回房来”,句下批注:“颦儿云与你何干,宝玉如此一回则曰与我何干可也,口虽未出,心已误〔‘悟’误〕矣……”回房袭人提起宝钗还要还席,“宝玉冷笑道:‘他还不还,管谁什么相干?’”批注:“……此相干之语,仍是近文,与颦儿之语之相干也。上文来〔‘未’误〕说,终存于心,却于宝钗身上发泄。素厚者惟颦云,今为彼等尚存此心,况于素不契者,有不直言者乎?……”宝玉与宝钗向不投契,黛玉妒忌她一大半是因为她人缘太好了,又有金玉姻缘之说。湘云倒是宝玉确实对她有感情的。但是湘云对黛玉有时候酸溜溜的,仿佛是因为从前是她与宝玉跟着贾母住(见《四详》),有一种儿童妒忌新生弟妹夺宠的心理。她与宝黛的早熟刚巧相反。

  第五十七回湘云要替邢岫烟打抱不平,黛玉笑她“你又充什么荆轲聂政?”这些人里面是湘云最接近侠女的典型,而侠女必须无情,至少情窦未开,不然只身闯荡江湖,要是多情起来那还得了?如果恋爱,也是被动的,使男子处于主动的地位,也更满足。侠女不是不解风情就是“婊子无情”,所以“由来侠女出风尘”。

  前几年我在柏克莱的时候,有一次有个漂亮的教授太太来找我,是美国人读中国史,说她的博士论文题目是中国人的侠女崇拜——兼“中国功夫”与女权运动两个热门题材——问我中国人这样注重女人的幽娴贞静,为什么又这样爱慕侠女。

  这问题使我想起阿拉伯人对女人管得更紧,罩面幕,以肥胖为美,填鸭似的在帐篷里地毯上吃了睡,睡了吃。结果他们鄙视女人,喜欢男色。回教国家大都这样。中国人是太正常了,把女人管得笔直之后,只另在社会体系外创造了个侠女,也常在女孩子中间发现她的面影。

  那天我没扯得这么远,也还在那间狭小的办公室里单独谈了三刻钟模样。她看上去年纪不上三十,身材苗条,头发眼睛近黑色,面貌是差不多的影星都还比不上她,芳名若克三·卫特基(报上译为罗莎妮·卫特克,一作洛克沙尼·惠特基,又作薇特玑);寄了本《毛泽东革命性的不朽》给我,作为报酬,也只好笑纳了,也没道谢。大概他们夫妇俩都是新左,一两年后双双去北平见毛泽东,她访问江青,我也是最近才在报上看见,也在电视上看见她。中共“两报一刊”指控四人帮“维持非法的对外关系,出卖国家与党的重要机密……”“传说政治局的报告称:江青在一九七二年后接受美国学者罗莎妮·卫特克的访问中泄漏了党政秘密。它说,江青安排了此项访问,希望卫特克能写一本书,建立江青的声望,以方便她最后的‘篡党夺权’。”(《华盛顿邮报》)“四人帮之一的姚文元曾陪同江青接受访问。那一系列访问历时一周,前后达六十小时。……”(《纽约时报》)“……美国学者洛克沙尼·惠特基相信,江青是一个女人仍然生活在男人支配的世界中,她已受到伤害。”(《纽约时报》)末句是公式化的女权运动论调,将江青视为被压迫的女性,令人失笑。

  言归正传,且说史湘云,由于我国历来的侠女热,多数读者都觉得她才是宝玉的理想配偶。传说中的“旧时真本”内宝玉最后与湘云结合,我一向暗笑这些人定要把他们俩撮合成了才罢,但是《四详红楼梦》后,看法不同了。

  《四详》发现早本不自黛玉来京写起,原有黛玉来之前,湘云小时候长住贾家,与宝玉跟着贾母住一间房——介绍湘云的时候大概有容貌的描写——都删掉了,包括湘云袭人暖阁夜话——第三十一回在二人谈话中追叙——湘云当时说的“不害臊的话”——有关婚事,因为是在袭人贺她定亲时提起的;也与她们俩过去深厚的交情有关,因为湘云接着就说:“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不害臊的话”当然是湘云说但愿与袭人同嫁一个丈夫,可以永远在一起。如果湘云真与袭人一同嫁给宝玉,结果袭人倒走了,嫁了蒋玉菡,还是不能在一起。预言的应验含有强烈的讽刺,正像许多神话里有三个愿望一一如愿,而得不偿失,使人啼笑皆非。

  是否因为结局改了,所以同事一夫的伏笔也删了,连同宝玉湘云青梅竹马的文字以及湘云相貌的描写?

  第三十一回的金麒麟使黛玉起疑。回前总批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周汝昌认为此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指宝玉最后与湘云偕老。他这样解释这条总批:

  论者遂谓此足证麒麟与宝玉无关。殊不思此批在此只说的是对于“木石”来讲,“金玉”已定。若麒麟的公案,那远在“金玉”一局之后,与“木石”并不构成任何矛盾。当中尚隔着一大层次,所以批者语意是说黛玉只当关切金玉,无庸再管麒麟的事。

  ——《红楼梦新证》第九二四页

  这当然是强辞夺理。黛玉怎么会不关心宝玉将来的终身伴侣是谁,何况也是熟识的,与自己一时瑜亮的才女,即使他们的结合要经过一番周折。

  但是一直有许多人相信“白首双星”回目是指宝玉湘云。因此脂批又代分辩,批回末一节:“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表示这兆头应在卫若兰身上。

  八十回内卫若兰只出现过一次,在第十四回秦氏出丧送殡的行列中。秦可卿的故事来自《风月宝鉴》。《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秦氏大出丧,才有卫若兰其人。问题是秦氏丧事写进此书时就有卫若兰了,还是后添的,在吊客名单末尾加上个名字。

  《风月宝鉴》一收入此书,书中就有了太虚幻境。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都预言湘云早寡:“展〔即‘转’〕眼吊斜辉,湘江水逝楚云飞。”“厮配得才貌仙郎……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已经是“斜辉”,夕阳西下了,而且“终久”,显然并没有再婚。如果当时还没有卫若兰这人物,那么她嫁的还是宝玉——“才貌仙郎”不会是无名小卒。但是从来没有宝玉早死之说,而且曲文明言金玉姻缘成就,若是婚后宝钗早卒,续娶湘云后宝玉也早死,成了男女主角三人都早死。所以还是只能是《风月宝鉴》一搬过来就添写了个短寿的卫若兰,作湘云的配偶。从此湘云的命运就是早寡守节,不能与任何人偕老。“白首双星”显然是早本回目,因此冲突。这早本没有卫若兰,已有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当然就是指此回的宝玉湘云。

  ——《四详》认为“白首双星”原指卫若兰与湘云偕老,书中有了太虚幻境之后,十二钗都属薄命司,才改湘云早寡,是错误的。——

  显然早本有个时期写宝玉湘云同偕白首,后来结局改了,于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全抄本),但是不惬意,结果还是把原来的一副回目保留了下来,后回添写射圃一节,使麒麟的预兆指向卫若兰,而忽略了若兰湘云并未白头到老,仍旧与“白首双星”回目不合。脂批讳言改写,对早本向不认账,此处并且一再代为掩饰。

  畸笏嗟叹“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该是整个一回本遗失,类似己卯本、庚本的第六十四、六十七回,都是写得相当早的,编十回本时找不到了,与借阅者遗失的那“五六稿”不同,不是遗稿。

  第二十二回“宝玉悟禅机”,黛玉看了他写的偈与词,告诉袭人“作的是顽意儿,无甚关系”。庚、戚本句下批注:“黛玉说无关系,将来必无关系。余正恐颦玉从此一悟则无妙文可看矣,不想颦儿视之为漠然,更曰‘无关系’,可知宝玉不能悟也。盖宝玉一生行为,颦知最确,故余闻颦语则信而又信,不必定玉而后证之方信也。”看这一段的语气,批者是初看此书,还不知道结局怎样。第二十二回来自极早的早本,这条批该是初名“石头记”时批的。

  稍前宝玉填了词,“中心自得,便上床睡了。”庚、戚本句下批注:“前夜已悟,今夜又悟,二次翻身不出,故一世堕落无成也。”在这最初第一个早本里,显然宝玉后来并未出家。

  与湘云白头偕老,自然是没有出家。如果晚年丧偶后出家,那是为了湘云,不是为了黛玉了。

  出家的预兆在第三十、三十一回,两次都是宝玉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说“你死了我做和尚”,一次向黛玉说,一次向袭人说。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这七回是在书名“红楼梦”期前或更早,加金钏儿的时候改写的,除了几段保留下来的原文,都没有回内批。出家的预兆是否这时候插入的,不得而知,因为这几回后来又还改写过一次。反正预言出家这两段是后添的。

  此书初名“石头记”,改名“情僧录”。第一回甄士隐抱着女儿站在门口,街上来了一僧一道,“看见士隐抱着英莲,那僧便哭起来”。甲戌本批:“奇怪。所谓情僧也。”情僧原来是茫茫大士,二仙之一。这与楔子冲突。楔子里空空道人把青埂峰下大石上刻的一部书抄了来,看了此书“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情僧是空空道人觉悟后的禅号。

  空空道人入山“访道求仙”,似乎是个道士,而不是随便取的别号。道士改名情僧,非常奇怪。但是我们一旦知道情僧本来是茫茫大士,就恍然了。最初楔子较简短,石上刻的文字是茫茫大士录了去的,因此书名一度改为“情僧录”。此后添写空空道人这人物,与石头问答,借石头口中发挥此书与一般才子佳人的小说不同处。但是改由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不得不牺牲“情僧录”书名,因此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情僧录”就仍旧保留在那一系列书名内。

  先后两次“情僧录”都是指情僧作的记录。如果双关兼指情僧的故事,即宝玉为情削发为僧的故事,也是书名改为“情僧录”之后的事了。初名“石头记”的第一个早本内,宝玉没有出家。

  楔子末尾那一系列书名,按照时序重排,是初名“石头记”,改名“情僧录”,十年五次增删后又改名“金陵十二钗”;增删时将《风月宝鉴》收入此书,棠村就主张叫“风月宝鉴”;最后畸笏建议总名“红楼梦”,但是到了一七五四年,脂砚又恢复“石头记”原名(见《二详》)。十年改写期间,大概前期仍旧书名“石头记”,后期已改“情僧录”。

  楔子里后加的空空道人一节,内有:

  空空道人听了此话,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

  再细阅一遍。

  加空空道人时,书名仍是“石头记”,但是作此批时,书名已改“情僧录”或“金陵十二钗”或“红楼梦”,因此在“石头记”下注明“本名”。但是此回回首还提起过“石头记”,并没有批注“本名”: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

  劈头第二句,批者决不会错过此处的“石头记”。唯一可能的解释是作批时还没有这一段。

  第一、二回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的。显然自述一节起初并没提甄士隐贾雨村,而是这样:——括号内文字是后加的——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

  〔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当此则自欲将已

  (以)

  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防

  (妨)

  我之襟怀笔墨。

  〔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

  初名“石头记”,就是指青埂峰下大石上刻的记录。所以那篇楔子是一直就有的。楔子前的这段作者自述却与楔子冲突——楔子里这部书没有作者,是凭空出现,刻在大石上的。自述一节当是隔了个时期添写的,此后发觉矛盾,因又插入一段解释:是将真事隐去,所以“借通灵(玉)——即石头——之说”自譬。加解释的时候,已经添写了甄士隐贾雨村两个人物,趁此说明二人命名由来。畸笏把这篇自述收入“凡例”内,大概就是为了隔离作者自述与楔子,因为一旦隔开了,楔子是作者所著小说的一部份,楔子内此书出现的奇迹当然是虚构的,不必另加解释,因此删去“借通灵之说”这句,成为:“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甲戌本)

  甄士隐梦游太虚,《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始有太虚幻境,因此是收并《风月宝鉴》后才加了甄士隐贾雨村二人。

  第一个早本没有第一、二回,只有楔子;写贾家不似今本自黛玉来京写起,而先写湘云幼年长住贾家。今本自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上引渡到雨村送黛玉进京。第一个早本显然是从贾家的观点写黛玉入京,没有另起炉灶写江南那边。

  《四详》分析第二回介绍三姊妹一段的改写经过,加了“因史太夫人极爱孙女,都跟在祖母这边读书”这两句,才删去贾政将迎春“抚为己女”句,因为不复需要解释迎春为什么住在贾政这边;但是此后又将惜春改为贾珍之妹——当然是因为有了宁府——以至于侄孙女也归入“孙女”之列。因此是先加贾赦夫妇,后加宁府。

  甄宝玉家出现在下列诸回,各回定稿年份如下:

  第二回

  (一七五四年——回末无套语或诗联,一七五四本特征)

  第七回

  (一七五五年左右——回末诗联作结)

  第十六回

  (一七五四年——回末无套语或诗联)

  第十七、十八合回

  (一七五五年左右——回末诗联作结)

  ——仅只小字批注提起。元妃点戏,“仙缘”“伏甄宝玉送玉”

  第五十六回

  (一七五四年——回末无套语或诗联)

  第七十一回

  (一七五四年——同上)

  第七十四回

  (一七五四年——回内有“

  ”字,一七五四本特征)

  第七十五回

  (一七五六年——回前附叶有日期)

  有甄家的这几回都定稿很晚,但是第五十六回梦甄宝玉一节有“长安都中”这名词,早本特征之一。这是因为甄家文字分两个阶段,本来用甄家抄家影射曹家,贾家并未抄没,自一七五四本起才改为甄家抄家是贾家抄家的预兆。

  甄家是否书中一直就有的?

  有甄家的八回,内容如下:

  第二回: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

  第七回:“送宫花周瑞叹英莲谈肄业秦钟结宝玉”

  (甲戌本回目)

  ——秦钟来自《风月宝鉴》。显然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新写此回;香菱一节涉及甄士隐贾雨村故事。

  第十六回:“贾元春才选凤藻宫秦鲸卿夭逝黄泉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新写的。回内又有香菱一节。

  第十七、十八合回:省亲——与王妃归宁不同,元春改皇妃后新写的。

  第五十六回: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来自极早的早本,但是甄家一节是第五十六回回末一个后添的尾巴,一七五四年自早本他处移来

  (见《四详》)

  。

  第七十一回:“嫌隙人有心生嫌隙鸳鸯女无意遇鸳鸯”——“嫌隙人”指邢夫人陪房女佣。书中加贾赦邢夫人后新写此回。

  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矢孤介杜绝宁国府”——抄园是后加的情节

  (见《三详》)

  ;宁府也是后加的。

  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赏中秋新词得佳谶”——上半回写宁府,下半回回目指贾赦视贾环的中秋诗为袭爵之兆。加贾赦与宁府后始有此回。

  除移植第五十六回的一节无法判断外,其他七回在第一个早本的时候都还不存在。因此第一个早本没有甄家。

  贾雨村是贾家获罪的媒介。第七十二回贾琏怕雨村贬降会连累他们,林之孝也担忧贾政贾珍与他太接近。凤姐又代雨村的好友冷子兴说过情。贾赦古扇案也是雨村经手的。太虚幻境的曲文画册又指出宁府是罪魁祸首:“箕裘颓堕皆从敬”、“造衅开端实在宁”。此外还有贾政收藏甄家寄存财物,代隐匿籍没的家产。

  第一个早本没有宁府贾赦,没有贾雨村,也没有甄家。所有贾家犯事的伏线都不存在,可知此本贾家并未获罪。

  此本宝玉湘云白头偕老,家里又没出事,是否结局美满?《红楼梦》起初并不是个悲剧?

  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增订本中有“旧时真本”的资料(第九二七至九四〇页)。我把它整理归纳了一下,分列出来,代加着重点:

  (一)平步青著《霞外捃屑》卷九:《石头记》原本内湘云嫁宝玉,故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宝钗早寡,故有“恩爱夫妻不到冬”谜语。此本与程本先后出刻本,程本畅销,此本遂湮。平氏在北京琉璃厂的书店买到一部,被同年朱味莲携去。

  (二)蒋瑞藻《小说考证》卷七引《续阅微草堂笔记》:戴诚夫曾见一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为击柝之流,湘云则为乞丐,

  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

  。

  臞蝯《红楼梦佚话》:同。

  赵之谦《章安杂记》(咸丰十一年稿本)引“涤甫师”言:《红楼梦》〔按:显指八十回本《石头记》〕本尚有四十回,至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

  方完卷

  。想为人删去。

  (三)董康《书舶庸谭》卷四:“先慈尝语之云:幼时见是书原本,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此回目中所以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也。”

  王伯沆批王希廉本《红楼梦》,引濮文(字青士)言:“都中《痴人说梦》云:宝玉系娶湘云,

  后

  贫苦。……——又似拾煤渣时光景。”(批“贫穷难耐凄凉”)“宝玉实娶湘云,

  晚年

  贫极,夫妇在都中拾煤球为活云。”(批第二十一回)“……曾在京师见《痴人说梦》一书,颇多本书异事,如宝玉所娶系湘云,

  其后

  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云云。”(批第四十九回)周汝昌按:甲戌本后有濮文

  跋语。苕溪渔隐著《痴人说梦》、二知道人著《红楼梦说梦》、梦痴学人著《梦痴说梦》中皆无所引之八十回后事。此或濮氏误称,或王氏误记,必系另一书。

  (四)启功《记传闻之红楼梦异本事》引画家关松房述陈弢庵言:光绪初曾见南京刻版旧本,宝钗产后病死,湘云寡,再醮宝玉。宝玉

  曾

  沦为看街人,住堆子中——昔日街口例有小屋,为看街人居住守望之处,俗称堆子。——北

  靖

  〔“静”误〕王路过,未出侍候,为仆役捉出,将责打,王闻宝玉呼辩,认出声音,延入王府。作者自云当时也在府中,同住宾馆,遂得相识,闻述身世,乃作此书。

  周汝昌按:王梦阮著《〈红楼梦索隐〉提要》云:乾隆索阅,将为禁书,曹雪芹乃一再修改;内廷进本取吉祥,因此使鳏寡的宝玉湘云结合。此说如属实,亦必已写宝湘贫极为丐,方可撮合二人,适足证明此本非他人所补撰。纵非真原本,亦当是真本迷失之后有知其情节而循拟以为续补者。

  (五)《红楼梦补》犀脊山樵序:曾见京中原本,仅八十回,叙至金玉联姻,黛玉谢世而止。金玉联姻,盖奉元妃之命,宝玉无可如何而就之,黛玉因此抑郁而亡。

  (六)境遍佛声著《读红楼梦劄记》(载一九一七年三月《说丛》第一期):相传旧本末卷作袭人嫁琪官后家道兴隆,既享温饱,不复忆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赏雪,忽闻门外诵经化斋声甚熟悉,而一时不能记忆为谁,遂偕小婢自户审视,化斋者恰至门前,则门内为袭人,门外为宝玉,彼此相视,皆不能出一语,默对许时,二人因仆地而殁。

  (七)《石头记集评》卷下,引傅钟麟言:闻有抄本,与坊本不同,宝玉走失后甄宝玉始进京,至贾府,人皆错认为宝玉。莺儿窃窥之,深替宝钗后悔,不若嫁与此人,亦是一样。甄宝玉梦宝玉已为僧,告以出家原因,并云神游太虚,闻黛玉乃神女,已归位。……〔按:甄宝玉进京至贾府,宝玉走失,以及神游太虚闻黛玉云云,皆程本情节,显系程本出版后据以改写的一个抄本。〕

  (八)万松山房丛书本《饮水诗词集》唯我跋:曾见《石头记》旧版,不止一百二十回,结局有湘云流为女佣,宝钗黛玉沦落教坊。某笔记云乾隆幸满人某家,适某外出,检书籍,得《石头记》,挟其一册而去。某归大惧,急就原本删改进呈。乃付武英殿刊印,书仅四百部,故世不多也。今本即当时武英殿删削本也。见原本始知钗黛沦落等事确犯忌。

  (九)一九四二年冬,日籍哲学教授儿玉达童告北大文学系学生张琦翔云:日本有三六桥百十回《红楼梦》,内容有宝玉入狱,小红探监;小红与贾芸结缡;宝钗难产而卒,宝玉娶湘云;探春远嫁——“杏元和番”;妙玉为娼;凤姐被休弃。三六桥即蒙人三多,清末官至库伦办事大臣,未尝至日本。或云此本仍在上海。张琦翔《读红楼梦札记》(载一九四三年六月《北大文学》)中提及三六桥本,后卅回误作四十回。

  (十)褚德彝跋《幽篁图》(曹雪芹画像题记,传抄本):宣统年间在京见端方藏《红楼梦》抄本,宝玉湘云有染,及碧痕同浴处,多媟亵语。八十回后黛死娶钗同今本;但“婚后

  家计日落

  ,

  流荡益甚

  ,逾年宝钗以娩难亡,宝玉

  更放纵

  ,

  至贫不能自存

  。欲谋为拜堂阿(无品级之管事人,钱粮略高于步兵,提升可补笔帖式),以

  年长

  格于例”,甚至充任拨什库(佐领下掌管登记档册发饷之兵丁,须识满汉字,亦服杂役如糊饰宫殿、扫雪除草等。周汝昌疑与“拜堂阿”颠倒)。湘云新寡,“穷无所归”,遂为宝玉续弦。蒋玉菡脱乐籍后拥巨资,在

  外城

  设质库,宝玉屡往告贷,终欲令铺兵撵逐,袭人斥之方罢。一日大雪,市苦酒羊胛,与湘云纵饮赋诗赏雪,强为欢乐。九门提督路过,以失仪为从者所执,视之乃北

  靖

  王也。王念旧,赒赠有加,送入銮仪卫充云麾使,迄潦倒以终。

  上列十项,(一)是根据“恩爱夫妻不到冬”谜语写宝钗早寡——当然是嫁了别人,不是宝玉,宝玉在此本内与湘云白头偕老。宝钗制竹夫人谜是甲辰本代补的,谜下批:“此宝钗金玉成空。”此本是看了批语全删的甲辰本续书的,再不然就是为了迁就“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不管这句批语。这刻本与程本先后出版,即使在程本后,似乎不会是看了程本,改写后四十回。

  (七)是根据程本改写的。(八)的记载中引乾隆携去一册的轶事,书主急删改进呈,删削本即程本。但是我们知道程本的来历并不是这样。当然这是附会的传说。不过既然说程本是此本删削而成,可见这部“旧版《石头记》”的内容大部份与程本相同,显然是添改程本的又一刻本。第三十二回湘云在家里已经操劳,替叔婶做针线,不难联想她帮佣,但是当时的仆人都是卖身为奴,当然是抄家的另一面,惊心动魄,钗黛入教坊,更杀馋过瘾,是清末林黛玉艳帜的先驱。周汝昌似也欣赏此本的构想,不过入教坊色情气氛太浓厚,不合“社会主义的写实主义”的要求,因此只推测八十回后史家抄没时——根据“自传说”,周汝昌认为史家影射曹雪芹的舅公李煦家,与曹家先后籍没——湘云与其他妇女同被发卖“为奴为‘佣’”,并举出雍正二年李煦事败后,总管内务府的一道奏摺为例:

  准

  〔“淮”误〕

  总督

  查弼纳

  来文称

  李煦

  家属及其家仆

  钱仲璇

  等男女并男童幼女共二百余名口,在

  苏州

  变卖迄今将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为旗人,无人敢买。现将应留审讯之人暂时候审外,其余记档送往总管内务府衙门,应如何办理之处,并经具奏,奉旨:依议,钦此。经派江南理事同知

  和升额

  解送前来等因,当经臣衙门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妇人一及幼女一不计外,现送到人数共二百二十七名,其中有

  李煦

  之妇孺十口,除交给

  李煦

  外,计仆人二百十七名,均交

  崇文门

  监督

  五十一

  等变价。其留候审讯

  钱仲璇

  等八人,俟审明后,亦交

  崇文门

  变价等因,为此缮摺请旨。……

  ——《红楼梦新证》第九二〇页

  明朝对大臣最酷虐,动不动庭杖,抄家不知道是否也有时候妻女入教坊,家属发卖为奴。清朝没有。但看李煦这件案例,“李煦家属及其家仆”送到北京,共二百二十七人。减去“李煦之妇孺十口”——交给李煦了——还剩“仆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门监督五十一等变价”。仆人按男女年貌体力技能,分五十一个等级定价变卖。周汝昌误认“五十一”为音译人名,崇文门监督的名字,满清政府绝对不会译得这样滑稽,嘲弄自己满人。

  (一)、(七)、(八)都是续书,十种“旧本”剔去三项后,(五)、(六)两种与史湘云无关,也先搁过一边再说。

  剩下(二)、(三)、(四)、(九)、(十)这五项,内中(九)看似可信性最高——“三六桥百十回红楼梦真本”。周汝昌也非常重视,因为“所述情节,与近今研究者推考所得的结果,颇有吻合之点”。当是指下列数点:(一)蒙古王府本第三回有条批:“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周汝昌认为证实全书一百十回——八十回本加“后卅回”。(我在《三详红楼梦》里解释过,此处的“百十”与“千百”、“万千”同是约计,并不能推翻第二十五回畸笏批的“全部百回”与第二回戚本、蒙本总批“以百回之大文……”)(二)“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似指宝玉湘云偕老,而回前总批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周汝昌曲解总批为中间还隔着金玉姻缘,将来湘云的事黛玉不必管。(前面说过,“白首双星”是从早本保留下来的回目,结局已改,因此冲突,批者代为遮盖辩护。)(三)俞平伯把十二钗册子上关于凤姐的“拆字格”预言拆成“冷来休”,主休弃。此外太虚幻境关于妙玉的曲文分明预言堕落风尘。畸笏又一再提起“抄没、狱神庙诸事”、“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似都符合此本情节。

  贾芸红玉的恋爱是一七六〇本新添的,伏下抄没时与抄没后他们俩是两员大将,一个“仗义探庵”,一个在狱神庙援助宝玉。三六桥本兼有一七六〇以来与第一个早本的情节,当是根据早本续书,兼采脂批内的线索。续书人看过庚本,从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上知道有“后卅回”,因此在八十回后凑足三十回。他看到庚本畸笏关于“抄没、狱神庙诸事”的批语,径将狱神庙当作监狱。此人应是曹雪芹亲友圈的外围人物,但是显然与畸笏没有接触。

  儿玉达童教授述及此本时,因为言语不通,用笔谈,讲到探春,写了“远嫁,杏元和番”六字。末四字似是回目的一部份。“杏元”该是封号。番王例必要求尚主,才有面子,因此探春出国前封了杏元公主或郡主。第六十三回占花名酒令,探春抽到杏花,主得贵婿。众人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不成?”原来这句顽话也是预言,而且探春作王妃也应当是番王妃,才合远嫁的预言。

  第六十三回来自极早的早本,当时元妃还是王妃,当然也就不会有元妃的封号。——元春封元妃非常特别,因为从前女子闺名不让外人知道,妃嫔封号用自己名字的史无前例。金废帝海陵王有个元妃,大概作者喜爱这名字。而且元春称元妃也更容易记忆,正如多浑虫之妻灯姑娘改称多姑娘。书中几百个人物,而人名使人过目不忘,不是没有原因的。但是元春改为贵妃后,起初只称贾妃,因此第十八回省亲一节清一色都是贾妃,只有宝玉觐见的一小段接连三个“元妃”,前几句刚提起宝玉的时候又有个“元妃”。

  书中宝玉的年龄减低好几次,最初只比元春小一岁,所以第二回叙述元春诞生后,各脂本都是“次年又生一位公子”。全抄本第二十五回是一七五四本初稿,宝玉还是十五岁,甲戌本此回是一七五四本定稿,已改十三岁(见《二详红楼梦》)。第十八回也是写这一年的事。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有“正是”二字,下缺诗联,是准备用诗联作结——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回前附叶没有书名,与第七十五回一样,两回都是一七五六年定稿(见《三详》)。宝玉觐见一段,先是贾政报告园中匾对都是宝玉拟的。

  元妃

  听了

  宝玉

  能题,便含笑说:“进益了。”贾政退出。

  贾妃

  见

  宝

  林二人益发比别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软玉一般;因问宝玉为何不进见,贾母乃启无职外男不敢擅入。

  元妃

  命快引进来。小太监出去引宝玉进来,先行国礼毕,元妃命他近前,

  携手拦于怀内

  ,又

  抚其头颈

  笑道:“

  比先竟长了好些

  。”一语未终,泪如雨下。尤氏凤姐等上来启道:“筵宴齐备,请贵妃游幸。”

  元妃

  等起身,命

  宝玉

  导引。

  此回只有这四次用“元妃”,都与宝玉有关。一提起钗黛,就又还原,仍用“贾妃”,而此处称宝钗黛玉为“宝林二人”,显然这一场没有宝玉,二宝不致混淆不清。看来早本此回宝玉已经十七八岁,与贾珍贾琏同等身分,男性外戚除了生父都不能觐见。“携手拦入怀内”等语,是对小孩的动作与口吻,当是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年龄后,一七五五年加的润色,感人至深。所有的“元妃”都是这次添写宝玉觐见时用的。因此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这名称,“杏元和番”则是第一个早本就有的,隔的年数太多,以至于“元”字封号犯重。

  庚本第六十三回芳官改名一节末尾分段,看得出此节是后加的,原稿本中间插入两页,末了忘加指示,令抄手“续下页”。但是回内怡红夜宴并没改写过,因此还留着两个漏网之鱼的“王妃”。席上行占花名酒令,袭人拈到“桃红又是一年春”,麝月拈到“开到荼蘼花事了”,预言袭人别嫁,最后只剩下一个麝月。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看来当时已有第六十三回,结局已有麝月独留,袭人别嫁——湘云达到了与她同嫁一人的愿望,而仍旧不能相聚。

  三六桥本的续书人如果仅只知道早本情节,遵循着补撰,就不会用杏元封号,犯了元妃的讳。换一个字还不容易?显然“杏元和番”这一回是直接从第一个早本上抄来的。续书人手中有这本子。

  三六桥本虽然是续书,有部份早本保留在内,仍旧是极珍贵的。既然四〇初叶还在日本,只要在战火中无恙,日本也有研究《红楼梦》的,一经唤起广大的注意,也许不久就会有消息了。但是周汝昌提了一声“或云在上海”。倘在上海,那就不大有希望了,恐怕又像南京的靖本一样,昙花一现,又遗失了,似是隐匿起来,避免“收归国有”。

  “旧本”之四——南京刻本——写宝玉作看街兵,住“堆子”中。看街兵制度始于乾隆元年,上谕废除京师的巡检官:“……外城街巷孔多,虑藏奸匪,各树栅栏,以司启闭,……其栅栏仍照旧交与都察院五城及步兵统领,酌派兵役看守。”(《东华录》)。我在报上看见台湾鹿港古迹的照片,也有拦街的木栅,设门,不过没附有小屋,大概因为气候暖,不像北方,看守人至少要个木棚遮蔽风雪。中土已经湮灭了的,有时候在边远地区还可以找到。

  乾隆六十年杨米人《都门竹枝词》有:“赶车终日不知愁,堆子吆呵往下浏”;“堆子日斜争泼水,红尘也有暂停时。”看街兵夜间打更,白天洒水净尘,指挥交通。京中大街中高旁低,居中行走限官员轿马,所以吆喝着叫骡车靠边走,一靠边就直往下溜。

  “旧本”之二写宝玉“沦为击柝之流”。之三写宝玉湘云暮年,“夫妇在都中拾煤球(‘渣’误?)为活”,“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周汝昌按:“栖于街卒木棚中,为‘沦为击柝之流’一语之正解,可见非谓宝玉本人充当看街兵,实即穷得无住处耳。”这推测得十分合理。

  嘉庆九年,御史书君兴奏:煤铺煤缺,和土作块。似是煤球之始,那么乾隆年间著书时还没有煤球。宝玉湘云只是在垃圾堆里捡出烧剩的煤核,有人收买,跟现在一样。但是“街卒木棚”是个时代的标志,使(三)成为可靠的原本。

  关于此本内容的记载,只说“荣宁衰替”,没提抄家。老了才赤贫,显然不是为了抄家——八十回内看得出,绝对不会等宝玉老了才抄家。

  一七五四本前,贾家本来没抄家。但是百回《红楼梦》中两府获罪,荣府在原址苦撑了一个时期之后,也还是“子孙流散”,宝玉不到三十岁已经出了家——一七五四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宝玉十五岁“尘缘已满大半了”,见《二详》——(三)写宝玉老了才一贫如洗,显然贾家并未获罪,所以落到这田地尚需时日。没抄家,也没获罪,宝玉湘云白头偕老——这分明就是第一个早本。

  “荣宁衰替”——第一个早本其实还没有宁府。董康转述他亡母幼年看的书的内容,自然记不清楚了。不幸关于(三)的两条记载都非常模糊,王伯沆引濮文

  的话,所举的出处,也把书名记错了。

  端方本——(十)——前八十回同程本,不过加了两段秽亵的文字。写宝玉湘云先奸后(续)娶,大概是被“醉眠芍药茵”引起了遐想。“八十回以后,黛玉逝世,宝钗完婚情节亦同,此后甚不相类矣。”想必娶宝钗也有掉包等情。此本改写程本,但是有一特色:

  宝玉完婚后,

  家计日落

  ,

  流荡益甚

  ;逾年宝钗以娩难亡,

  宝玉更放纵

  ,

  至贫不能自存

  。欲谋为拜堂阿,以年长格于例,至充拨什库以糊口。适湘云新寡,穷无所归,遂为宝玉胶续。

  “家计日落”仍旧是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向贾琏说的“家道艰难”,需要紧缩,不过这是几年后,又更不如前了。照理续书没有不写抄没的,因为书中抄家的暗示太明显,而此本删去程本的抄家,代以什么事都没发生,又并不改成好下场,这样写是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只能是这一部份来自第一个早本。宝玉穷到无法度日,已经“年长”,等到老了捡煤渣,“流落饥寒”,也正吻合。端方本采用这败落的方式,当是因为归罪于宝玉。这是个年代较晚的抄本,迟至一九一〇年左右还存在,作风接近晚清的夸张的讽刺性小说,把宝玉湘云写成最不堪的一种名士派。但是此处写败家子宝玉只用“放纵”二字,轻飘而含糊得奇怪,与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口中的“放纵”遥相呼应——王夫人解释袭人暂不收房的原因:“……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纵)有放纵的事,到(倒)能听他的劝。”——后回宝玉的罪名不过是“放纵”,看来也是第一个早本的原文。当然原本不会有“拜堂阿”、“拨什库”。端方本九十七八回后从程本过渡到第一个早本,但是受程本后四十回作者的影响,也处处点明书中人是满人,卖弄续书人自己也是满人,熟悉满洲语文风俗。

  前面说过,关于第一个早本的记载模糊异常。“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没提宝钗嫁宝玉后才死。王伯沆引濮文

  的话,更是口口声声“宝玉系娶湘云”,“宝玉所娶系湘云”,仿佛双方都是第一次结婚。难道宝钗也是未婚而死?

  端方本自娶宝钗后败落的经过用第一个早本,因此娶宝钗是原有的。董康等没提,大概因为是尽人皆知的情节。至于湘云是否再醮,宝玉搞到生活无着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了,然后续娶湘云;湘云早先定的亲如果变卦,也不会这些年来一直待字闺中,当然原著也是写她结过婚,而且也不是小寡妇。宝玉鳏居多年,显然本来无意续弦。他们的结合比较像中年孤苦的两兄妹。连端方本也都没插入色情场面写他们旧梦重温。

  “旧本”之二,八十回后与程本不同,但是也有抄家,因此是家境骤衰。抄没后宝玉湘云流落重逢而结合,应当年纪还轻,与第一个早本的老夫妻俩流落正相反。此本也是根据这早本续书,不过将流落提前,结婚宕后,增加戏剧性。“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是没参用程本,似是较早的续书。大概不会有第一个早本的原文在内——用不上。

  南京刻本——(四)——写宝玉作看街人,因而重逢北静王,不是重逢湘云。此点南京刻本与(二)是互相排除的,并不是记载不全,顾此失彼,因为不可能先遇见湘云,然后又遇见北静王——(二)写到宝玉湘云重逢后结合,全书已完;如果是先遇见北静王,那就已经转运,不做看街人了,也不会再在凄惨的情形下遇见湘云。这两个本子似是各自分别续书,而同是自然而然的将街卒木棚中过宿渲染成自任看街兵。

  再来细看南京刻本的内容:

  画家关松房先生云:“尝闻陈弢庵先生言其三十余岁时

  〔光绪初年〕

  曾观旧本红楼梦,与今本情节殊不同。薛宝钗嫁后,以产后病死。史湘云出嫁而寡,后与宝玉结缡。宝玉曾落魄为看街人,住堆子中。一日,北

  靖

  王舆从自街头经过,看街人未出侍候,为仆役捉出,将加菙楚,宝玉呼辩,为北

  靖

  王所闻,识其声为故人子,因延入府中。书中作者自称当时亦在府中,与宝玉同居宾馆,遂得相识,闻宝玉叙述平生,乃写成此书云云。

  ——启功著《记传闻之红楼梦异本事》

  宝钗死于产难,湘云再醮宝玉,与端方本相同,遇北静王也大同小异,且都误作“北靖王”。启功文内转述关松房听到的陈庵的话,两次都是口述。“静”误作“靖”显然是启功的笔误。但是民初褚德彝记端方本事,也与近人启功同误“静”为“靖”,未免巧合得有点不可思议。难道是周汝昌引启、褚二文,两次都抄错了?

  《红楼梦新证》书中错字相当多。如果不是误植,还有个可能的解释:听某某人说,也可能是书信上说的。如果启功所引的是关松房陈弢庵信上的话,那就是南京刻本与端方本间的一个连锁。

  其实这两个本子的关系用不着“北靖王”作证。南京刻本把第一个早本的宿街卒木棚中渲染成自任看街兵,看街这样的贱役,清初应是只有汉人充当。端方本注重书中人是满人这一点,改为“充拨什库以糊口”,表示一个满人至不济也还可以当拨什库。

  遇北静王一节,端方本作宝玉“市苦酒羊胛,与湘云纵饮赋诗”赏雪,大概宝玉醉了,“适

  九门提督

  经其地,以失仪为从者所执,视之盖北靖王也。”苦中作乐赏雪,与芦雪亭对照,借此刻划二人个性。但是不及南京刻本看街巧遇北静王,与职务有关,较浑成自然。

  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年——京师城外巡捕三营、督捕、都察院、五城所管事宜交步军统领管理,换给“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印信(见《红楼梦新证》第三五〇页)。步军统领本来只管城内治安,自此兼管城外,“九门提督”是他的新衔。端方本内北静王现任九门提督,也是此本的润色,当代的本地风光。是端方本改南京刻本,应无疑义。

  延入王府,端方本显然认为太优遇了,改为代找了个小差使:“越日送入銮仪卫充云麾使,迄潦倒以终云。”云麾使如果执云帚——也就是拂尘;省亲时仪仗中“又有值(执)事太监捧着香珠绣帕漱盂扫尘等类,一队队过完”——比扛旗伞轻便。后妃用太监,銮仪卫想必另在满人中挑选。

  南京刻本末尾著书人根据宝玉口述,写成此书,这著书经过与楔子冲突,也与卷首作者自述冲突,显出另手。但是重逢北静王是否第一个早本原有的?

  今本第十四、十五、十六回、第二十四、第七十一回都有北静王。秦可卿出殡途中,北静王初次出场。《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秦氏。第一个早本还没有写秦氏丧事的第十四、十五回。

  第二次提起北静王,是第十六回林如海死后黛玉从扬州回来,宝玉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转赠黛玉,被拒绝了。早本黛玉初来时已经父母双亡,后改丧母后寄居外家多年,方才丧父(见《二详》)。因此初名“石头记”时没有林如海病重,黛玉回扬州的事,当然也没有自扬州回京,与宝玉那一小场戏。

  第二十四回主要是介绍贾芸,一七六〇本新添的人物。贾芸初见红玉一场,又介绍红玉,早本旧有的人物。通回都是新材料,只把早本宝玉初见红玉一场用了进去,加上两句提起贾芸的对白。宝玉红玉一节这样开始:

  这日晚上从北静王府里回来,见过贾母王夫人等,回至园内,换了衣服,正要洗澡。袭人因被薛宝钗烦了去打结子,秋纹碧痕两个去催

  (炊)

  水,檀云

  (全抄本作“晴雯”)

  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回去,麝月又现在家中养病。虽还有几个作粗活听唤的丫头,估量着叫不着他们,都出去寻伙觅伴的顽去了。

  写此节时,晴雯的故事还与金钏儿的故事相仿佛。书名“红楼梦”期之前有个时期,添写金钏儿这人物,晴雯改为孤儿,因将此处的晴雯改为檀云(见《三详》)。所以加金钏儿时改写过此节,一七六〇本将此节收入全新的第二十四回,又改写过一次。两次中有一次顺便一提北静王,免得冷落了这后添的人物。原先宝玉也许是从亲戚家回来。

  前面说过,加了贾赦邢夫人迎春后,才写第七十一回。回内贾母做寿,贺客有北静王与北静王妃。

  有北静王的五回都是后添的。第一个早本没有北静王,因此结尾也不会有宝玉重逢北静王。那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场。

  南京刻本前文应有北静王,否则无法写重逢北静王。因此南京刻本前部是今本。它也是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而不是通部补撰传闻中的早本。

  关于此本的记录,叙事层次不清,说到续娶湘云,下接“宝玉

  曾

  落魄为看街人”。如果是看街巧遇北静王,因祸得福后才续弦,那在湘云这方面就毫无情义可言了。但是宝玉在王府认识了著书人,想必就是同住宾馆时自述身世——包括续娶湘云的事。所以是先续弦后落魄。这也就是第一个早本的结局:宝钗产后病故,续娶湘云,后贫苦。后人复述,偏重续书杜撰的遇贵人一节,因为故事性较强,便于记忆,而原本后部是毫无变故的下坡路,没有获罪,更没有抄家——并不是略去不提。

  端方本这一部份用第一个早本,只到“年长”时穷得过活不了,续娶湘云为止,而南京刻本一直到末了晚年流落,不过把街卒木棚中过宿加油加酱说成看街。端方本续书人手中未见得有第一个早本,大概就是参用南京刻本改写程本。

  端方本改看街兵为拨什库,而看街又来自宿街口木棚中,可见原本内并没做任何工作,也没找过事。但是原本宝玉搞到过不了日子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了,所以端方本此处插入找事一节,就用超龄作为不合格的理由。

  湘云不识当票(第五十七回),可见社会上的事一无所知。她与宝玉一样任性,而比宝玉天真,所以是跟她在一起才终于落到绝境中。湘云精于女红,但是即使领些针线来做,也需要世故些,上门走动,会趋奉逢迎。

  第一回《好了歌》有:“金满箱,银满箱,展(转)眼乞丐人皆谤。”甲戌本夹批:“甄玉贾玉一干人。”并没有说湘云做乞丐。讲宝玉也着重在“谤”字上,可能仅只是说一成了穷光蛋,人人都骂不上进。当然,这一系列批语已经不是批第一个早本了。稍前有这两句歌词:“说什么粉正浓,脂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甲戌本夹批:“宝钗湘云一干人。”作批的时候宝钗早卒,已经改去。

  但是第一个早本内宝玉湘云再婚这样迟,然后白头偕老,纵使流落,显然并未失散了再重逢。“旧本”之二写湘云为丐,无非是为了使她能在风雪之夜与敲更的宝玉重逢。

  因此湘云为丐与宝玉打更一样,都不是原有的。他们俩生活在社会体系外,略似现代西方的嬉痞——近来大都译为“嬉皮”,不免使人联想到“嬉皮笑脸”,其实他们并不——但是嬉痞是寄生在富裕宽容的社会上——对年轻人尤其宽容,老了也还混不下去。宝玉湘云晚景之惨,可想而知。

  庚、戚本第二十二回有两则极长的批注,批宝玉续《庄子》的事。第二段如下:

  黛玉一生是聪明所误。……阿凤是机心所误。宝钗是博知所误。湘云是自爱所误。袭人是好胜所误。皆不能跳出庄叟言外,悲亦甚矣。

  黛玉太聪明了,过于敏感,自己伤身体。宝钗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娶了个Mrs.Know-All,不免影响夫妇感情。“湘云是自爱所误”,只能是指第一个早本内,再醮宝玉前,其实她并不是没有出路,可以不必去跟宝玉受苦,不过她是有所不为。

  “阿凤是机心所误”,可见第一个早本已有凤姐,此回要角之一,更可以确定第二十二回来自最初的早本。

  第三十一回袭人吐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滴下泪来。”“袭人是好胜所误”,是说贾家败落后,她恨宝玉不争气,以至于琵琶别抱。这条批是批第一个早本,当时已有袭人别嫁的情节,这也是一个旁证。第三十二回隐约提起的湘云袭人十年前西边暖阁夜话,同嫁一个丈夫的愿望,预言不幸言中而又不中。袭人另外嫁人,总是年轻的时候,与湘云一去一来,相隔多年,根本没有共处过。

  书中用古代地名,讳言京城是北京,早本尤其严格。北京分里城外城。端方本内蒋玉菡的当铺开在外城,又是端方本特有的笔触,与此书的态度相悖。

  第一个早本内袭人并没有与蒋玉菡一同奉养宝玉夫妇,因为与宝玉湘云的下场不合。袭人嫁的是否蒋玉菡,嫁后是否故事还发展下去,不得而知。蒋玉菡嫌宝玉屡次来借钱,要叫铺兵驱逐,“为袭人所斥而罢”,大概是端方本编出来骂宝玉的。南京刻本就没有——复述者该不会遗漏这样触目的情节。

  端方本续书人鄙视宝玉,想必是因为第一个早本对宝玉的强烈的自贬。

  此本还没有卷首作者自述一节,但是那段自述也写得极早。在这阶段,此书自承是自传——当然是与脂砚揉合的自画像。第一个早本的“老来贫”结局却完全出于想像。作者这时候还年轻,但是也许感到来日茫茫的恐怖。有些自传性的资料此本毫不掩饰,用了进去,如曹寅之女平郡王福晋,在书中也是王妃。但是避讳的要点完全隐去,非但不写抄家,甚至避免写获罪。第一个早本离抄家最远,这一点非常值得注意。

  第二十一回有:“谁知四儿是个聪敏乖巧不过的丫头。”庚、戚本句下批注:“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于开卷凡见如此人,世人故为喜,余犯(反)抱恨。盖四字误人甚矣。被误者深感此批。”末句是作者批这条批。

  这位批者的口气与作者十分亲密而地位较高,是否脂砚虽然无法断定,至少我们确实知道作者自承“聪明反被聪明误”。

  前引第二十二回批宝玉续《庄子》,批第一个早本的一条批注:“黛玉一生是聪明所误。……阿凤是机心所误。宝钗是博知所误”等等。黛玉太聪明了,所以过分敏感,影响健康。宝玉对于他倾慕的这些人也非常敏感脆弱。第七十回“宝玉因冷遁了柳湘莲,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连连接接,闲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痴,言语常乱,似染怔忡之症。”戚本作“冷淡了柳湘莲”。

  第六十七回有甲乙丙丁四种,戚本此回是第六十七回乙(见“四详”),有许多异文,如薛蟠听说柳湘莲跟着跛足道士走了,向西北大哭了一场,可见上一回内柳湘莲是向西北方去的。那是第六十六回乙,与今本不同。还有第六十六回甲,因为甄士隐的《好了歌》“保不定日后作强梁”句旁,甲戌本批“柳湘莲一干人”,显然《风月宝鉴》初收入此书时,柳湘莲没削发出家,只悄然离京,后回再出现,已经落草为盗。

  戚本第七十回“宝玉因冷淡了柳湘莲”这句是指第六十六回柳湘莲打听尤三姐品行如何,与宝玉谈话间有点轻微的不愉快,虽然柳湘莲立刻道歉,此后没见面。这该是第六十六回甲,回末尤三姐自刎后,柳湘莲离开小花枝巷,没往下写他去何处。直到第七十回,宝玉还不知道他已经出京,只知道尤三姐自杀了,而他自己与湘莲之间有那么点芥蒂,也是他耿耿于心的许多心事之一。此后改写第六十六、六十七回甲,落草改出家,就把“冷淡”改为“冷遁”。回目是“冷二郎一冷入空门”,“冷二郎遁入空门”浓缩为“冷遁”,这名词生硬异常,如果不是与“冷淡”谐音,不会想起“冷遁”二字。

  宝玉思慕太多,而又富于同情心与想像力,以致人我不分,念念不忘,当然无法专心工作,穷了之后成为无业游民。在第一个早本内,此书是个性格的悲剧,主要人物都是自误。

  此本没有贾雨村,凤姐也未代雨村好友冷子兴说情,带累贾琏。看来贾琏并未休妻。“阿凤是机心所误”,只是心力消耗过甚,旧病复发而死。

  甄士隐的《好了歌》内有:“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甲戌本批:“贾兰贾菌一干人。”但是批的已经不是第一个早本了,宝钗早死已经改去——“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批“宝钗湘云一干人。”

  最初的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内贾兰不是个闲角,显然是此回固有的,而不是家宴列席众人中后加的一个名字。贾菌只出现过一次,第十三回秦可卿丧事,族人大点名点到他(戚本作贾茵),排名在贾兰之下,倒数第二,想必比贾兰还小。该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时新添的一个人物。第一个早本内,贾家如果中兴,也只是贾兰一人。似应有中兴,否则贾兰这人不起作用。此书确实做到希腊戏剧的没有一个闲人,一句废话。

  但是贾兰发达也应在宝玉死后,因为宝玉显然并没得到他的好处。所以写宝玉湘云的苦况一直写到宝玉死去为止。这结局即使置之于近代小说之列,读者也不易接受。但是与百回《红楼梦》的“末回情榜”、“青埂峰下证了情缘”一比,这第一个早本结得多么写实、现代化!从现代化改为传统化,本来是此书改写的特点之一。艺术上成熟与否当然又是一回事。

  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的共四种,内中大概是南京刻本流传最广,连端方本续书人这老北京也买到一部。但是予人印象最深的是“旧本”之二。我十四五岁的时候看《胡适文存》上的一篇《红楼梦》考证,大概也就是引《续阅微草堂笔记》——手边无书,可能记错了——传说有个“旧时真本”写湘云为丐,宝玉作更夫,雪夜重逢,结为夫妇,看了真是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永远不能忘记。这位续书人改编得确是有一手,哀艳刺激传奇化,老年夫妇改为青年单身,也改得合理,因为是续八十回本,当然应有抄家,所以青年暴贫。而且二人结合已是末回卷终,并无其他的好下场,仿佛成为一对流浪的情侣,在此斩断,节拍扣得极准,于通俗中也现代化,甚至于使人有点疑惑——会不会是曹雪芹自一七五四本起改写抄没,一直难产,久久胶着之后,一度恢复续娶湘云的情节,不过移到抄家后?

  第一个早本内鳏居多年后续娶孤苦无依的湘云,不能算是对不起黛玉。改为在这样悲惨的情形下意外的重逢而结合,也情有可原,似乎是不可抗拒的。但如果是曹雪芹自改,为什么要改宝玉为看街兵?在街卒木棚中过夜也尽有机会遇见乞丐。现代的嬉痞也常乞讨,而看街兵需要侍候过往官员。宝玉最憎恶官。

  雪夜重逢的一幕还是别人代续的。

  第一个早本源久流长,至今不绝如缕,至少有一部份保存到本世纪四〇年间,而接近今本的百回《红楼梦》倒早已影踪全无。除了因为读者大众偏爱湘云,也是因为此本结局虽惨——与无家可归捡煤渣一比,后期的“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不过是有些小户人家的常情——到底较有人间味,而百回《红楼梦》末了宝玉与贾雨村先后去青埂峰下,结在禅悟上,不免像楔子一样笔调枯淡。历来传抄中楔子被删数百字都没人理会,可见不为读者所喜。

  周汝昌将第一个早本与有关无关的几种续书混为一谈,以为至少有一个异本,不过记载繁简不同,即使不是原本,也是知道原著情节,据以续补,除了做看街兵是附会,而宝玉湘云鳏寡匹配,可能是曹雪芹自己急改进呈御览,照例替内廷讨吉利。结合本来可有可无,不结合反而更主题严肃——抗议当时统治阶级的残暴,宝玉湘云抄家后都做了乞丐。

  周汝昌从这大杂烩上推测八十回后的情节,又根据一道没看仔细的奏章,以为曹雪芹将发卖李煦的妇孺的事“结合了他本身的经历见闻”,写史家抄没时,“湘云等妇女被指派或‘变价’为奴为‘佣’”;宝玉那只麒麟曾经第二次失落,被卫若兰拾了去,湘云流落入卫若兰家,见麒麟泪下,若兰问知是宝玉的表妹,骇然,大概由于冯紫英的助力,代访到宝玉下落,“于是二人遂将湘云送到可以与宝玉相见之处”,〔按:指射圃,因为下文揣测脂砚等惧祸,抽去反抗当时统治阶级的狱神庙回与“卫若兰射圃文字”,所以独这两部份“迷失无稿”——显然认为射圃是秘密相会的地点。〕撮合宝玉湘云成为患难中的夫妻(《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一页)。用两个贵公子作救星,还是阶级意识欠正确。

  前面列出的“旧本”之五,是个八十回本,未完,写到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抑郁而死。这当然是循着第二十八回的线索,回内元妃端午节赏赐的节礼独宝玉宝钗的相同,黛玉的与别的姊妹们一样。事实是这伏笔这样明显,甚至于使人疑心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是使她能够在八十回后主张这头亲事。

  但是如果是这样,宝玉虽然不得不服从,心里势必怨恨,破坏了他们姊弟特别深厚的感情。如果是遗命,那就悱恻动人,更使宝玉无可如何了。

  庚本第二十四回批红玉的名字:“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红玉郁郁不得志,影射黛玉。黛玉怀才不遇,只能是指她不得君心。元妃代表君上。

  晴雯是“女儿痨死的”,就必须立刻火葬。起初患感冒的时候,病中与宝玉同睡在暖阁里,麝月也怕老嬷嬷们担忧“过了病气”,可见从前人不是不知道传染的危险。黛玉也是肺病。子嗣的健康问题还在其次,好在有妾侍。元妃一定关心她这爱弟的健康。黛玉是贾母从小带大的,所以贾母不忍心拆散她与宝玉。元妃只见过黛玉一面。

  如果不是元妃插手,贾母死后宝黛的婚事也可能有变局,第五十七回紫鹃就虑到这一层。但是这样一来,又是王夫人做恶人。这究竟不比逐晴雯,会严重的影响母子感情。

  早本宝钗是王夫人的表侄女——见戚本第六十七回,那已经不很早,《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此回已经又改写过一次了。可见早本没有王薛是近亲的这一重关系,显然不预备写王夫人凤姐看中宝钗,想培植母家势力——这与王夫人的个性也不合。此后改为近亲,大概是因为不然长期寄居不合理。

  金玉姻缘出于元妃的主张,照理是最合适的安排。而且绚烂的省亲给宝玉带来了大观园,同时也留下了这么个恶果,不到半年就在节礼上透了消息,极富于人生的讽刺。但是第一个早本内,元妃不过是王妃,地位不够崇高。王妃晋级,想必就是为了这原因。

  怎见得不是别人根据第二十八回的线索,改写八十回本末尾?因为八十回本未完,别人尽可以续书,写八十回后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病逝,何必移到八十回前?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回前总批有“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但是除了此回这一次,第二十三回后这五回都没提黛玉的药方——已经都删了。此回描写宝钗“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等句,与诗联期(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重复,因为隔的年数太多。

  回内宝玉说出一个奇异的药方,凤姐附和,证明他不是信口开河。

  宝玉向林黛玉说道:“你听见了没有?难道二姐姐也跟着我撒谎不成?”

  ——各本同

  称凤姐为“二姐姐”,与迎春混淆不清。

  书中人当面称呼兄嫂不兴连名字,例如第十三回凤姐称贾珍“大哥哥”,贾瑞向她提起贾琏,也称“二哥哥”。宝玉平时只叫凤姐“姐姐”,对别人说起才称“凤姐姐”。此处称“二姐姐”是跟着贾琏行二,正如“二弟妹”往往称做“二妹妹”。但是叫凤姐“二姐姐”,叫迎春什么?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当时还没有贾赦邢夫人,贾家只有贾政一房,贾琏可能是堂侄(见《四详》)。第二十八回也写得极早。是否起初也没有迎春,因此叫凤姐“二姐姐”?那这“二”字就是个漏网之鱼了。

  《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宁府。惜春原是贾政幼女,自有宁府后才改为贾珍的妹妹(见《四详》)。惜春原是贾政之女的又一迹象,是第六十二回林之孝家的报告探春:

  “四姑娘房里小丫头彩儿的娘,现是园内伺候的人,嘴很不好,才是听见了问着他,他说的话也不敢回姑娘,竟要撵出去才好。”探春道:“怎么不回大奶奶?”林之孝家的道:“方才大奶奶都往厅上姨太太处去了,顶头看见,我已回明白了,叫回姑娘来。”探春道:“怎么不回二奶奶?”平儿道:“不回去也罢,我回去说一声就是了。”探春点点头道:“既这么着,就撵出他去,等太太回来了再定夺。”

  惜春的丫头都是从东府带来的,丫头的母亲也是宁府奴仆,不会在大观园内当差。即使有例外,探春也应当问一声,是东府的人,就该像第七十四回的入画一样,要等尤氏来处理,李纨凤姐探春都不会擅自发放。显然第六十二回的惜春还是探春的异母妹,当时还没有宁府。此回与下一回都是写宝玉的生日。此回湘云醉眠芍药茵,下一回占花名就抽到海棠春睡。第六十三回也写得极早,回内元春还是个王妃;大概与此回本是一回,后来扩充成两回。

  迎春是否早先也是贾政的女儿?

  前面提起过,宝玉起初与元春只相差一岁。如果迎春也是贾政的女儿,只能是庶出。惜春本来是贾政幼女,不是孤儿,但是至少是早年丧母,才养成她孤僻的性格。《四详》推测她也许是周姨娘的女儿,是错误的。迎春也死了母亲,而与惜春不应同母。如果迎春惜春都是贾政亡妾所生,加上赵姨娘以及与赵姨娘作对照的周姨娘,贾政姬妾太多——今本将他与姬妾众多的贾赦对照,正如迎春反衬出探春的才干。——因此迎春不会是贾政的女儿。她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第二十二回赏灯家宴有迎春而没有贾赦夫妇,想必是因为回内迎春制的灯谜是后添的,所以没忘了在席上也连带添上迎春。

  第一个早本就我们所知,已经有了第二十二回、第六十二回——缺下半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因为这时候还没有甄士隐贾雨村与英莲——与第六十三回。写第二十八回时,仍旧只有贾政一房,没有贾赦夫妇与迎春,但是元春已经改为皇妃,赏赐的节礼暗示后文元妃主张金玉联姻。

  一七五四本前,书名“红楼梦”时,黛玉死后宝玉才定亲。明义《题红楼梦》诗有:“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第一个早本内大概也是这样,此后改为奉妃命定亲后黛玉才死。至书名“红楼梦”时已经又改了回来。为什么要改回来?

  一七五四本前,第五十八回元妃已死。这一点一直就是这样——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内灯谜预言元春就快死了。奉妃命联姻的本子里,遗命没有宣布,因为贾家给贾妃戴孝是国孝兼家孝,不能婚娶,早说穿了需要回避,种种不便。近八十回方才行聘,大概不久黛玉就死了,否则婚后与黛玉相处,实在无法下笔。宝玉婚后不会像贾琏那样与别房妇女隔离——贾母离不了他,与黛玉不免天天在贾母处见面。他们俩的关系有一种出尘之感,相形之下,有一方面已婚,就有泥土气了。仅只定了亲,宝钗不过来了,宝黛仍旧在贾母处吃饭,直到黛玉病倒,已经十分难堪——为了宝玉定亲而病剧,照当时的人看来,就有不贞的嫌疑,害得程本的黛玉临终向紫鹃自剖,斯文扫地。

  要替黛玉留身分,唯有让她先死,也免得妨碍钗黛的友谊,尽管宝钗对婚事也未见得愿意。她对宝玉虽然未免有情,太志趣不合。

  这早本怎么也只有八十回?一七六〇中叶以后,八十回抄本《石头记》是有市价的,所以这早本的前八十回也充今本销售。等到书主发现上了当,此本倒比今本有结尾,使读者比较满足,也许因此不忍抽换成为今本。

  最后还有最怪的一个“旧本”之六:

  相传旧本红楼末卷作袭人嫁琪官后,家道隆隆日起,袭人既享温饱,不复更忆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赏雪,忽闻门外有诵经化斋之声,声音甚熟习,而一时不能记忆为谁。遂偕小婢自户审视,化斋者恰至门前——则门内为袭人,门外为宝玉。彼此相视,皆不能出一语,默对许时,二人因仆地而殁。

  ——境遍佛声著《读红楼梦劄记》

  (载一九一七年三月《说丛》第一期)

  在这本子里,宝玉出家为僧,但是并没有到青埂峰下“证前缘”,回到神话的框子里,而是极平凡的乞讨斋饭。

  程本写宝玉走失后,贾政看见他一次,已经做了和尚,与二仙偕行,神出鬼没。于是袭人别嫁。当时家境也还过得去,抄家荣府只抄了贾赦一房,一切照旧,因此袭人嫁人并不是为了生活。此本写袭人嫁后“温饱,不复更忆故主”,是说在贾家十分穷苦,与程本的情况不合。宝玉成了仙再来化斋,除非是试她的心——还有什么可试的?而且也不会死了。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的结局,年代早于程本,因为程本一出,很少能不受影响的。

  程本后四十回的作者写袭人嫁蒋玉菡,是看了第二十八回茜香罗的暗示与第六十三回袭人的签诗“桃红又是一年春”。看过删批前各本都有的第二十八回总批的人,知道袭人后来与蒋玉菡一同供养宝玉宝钗,也未必一定照这条线索续书,因为也许觉得这样宝玉太没志气了。但是此本宝玉与已作他人妇的袭人同死,岂不更没出息?程本的袭人在宝玉失踪,证实做了和尚之后嫁人,已经挨骂。原著内宝玉没出家她倒已经出嫁了,太与当时一般的观点不合,所以几乎可以断言没一个续书人会写宝玉与背弃他的失节妇同死——太不值得。而且为了黛玉出家,倒又与袭人作同命鸳鸯,岂不矛盾?

  但是书中两次预言宝玉为僧(第三十、三十一回),有一次是为袭人而发。袭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袭人虽然没死,他也失去了她。

  宝玉四周这许多女性内,只有黛玉与袭人是他视为己有的,预期“同死同归”(第七十八回)。四儿说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第七十七回)。黛玉袭人同一日生日(第六十二回)。当然她们俩的关系是通过宝玉。

  那样爱晴雯,宝玉有一次说她“明儿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分明预备过两年就放她出去择配。一语刺心,难怪晴雯立刻还嘴,袭人口中的“我们”又更火上浇油。

  提起晴雯来,附带讨论明义《题红楼梦》诗有一首: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这是倒数第四首。上一首咏晴雯: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宵?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下一首粗看是咏黛玉初来时睡碧纱橱。周汝昌举出下列疑点:

  “一、明义诗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题的,但大致还是有个首尾结构。前边写黛玉

  已有多处

  ,若要写碧纱橱,最早该写,为什么已写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么远去?

  二、‘红粉佳人’一词,不是写幼女少女所用。

  三、宝黛幼时同室而未同榻。‘梦魂

  多个

  帐儿纱’,这是说虽然同室,而梦魂未通的话。”

  周汝昌因此认为这首诗是写八十回后的宝钗,指宝玉婚后没与她发生肉体关系(《红楼梦新证》第九一五至九一六页)。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后,

  一时铺床,袭人不得不问“今日怎么睡?”宝玉道:“不管怎么睡罢了。”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他越发自尊自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且有吐血旧症,虽愈,然每因劳碌风寒所感,即嗽中带血,故迩来夜间总不与宝玉同房。宝玉夜间常醒,又极胆小,每醒必唤人。因晴雯睡卧警醒,且举动轻便,故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呼唤责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宝玉外床只是他睡。

  第五十一回还是袭人睡在外床,袭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叫“‘麝月你往他那外边睡去。’……伏侍宝玉卧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笼上,麝月便在暖阁外边。”

  暖阁大概就是墙壁上凹进去一块,挖出一间缺一面墙的小室,而整个面积设炕,比普通的炕聚气,所以此节麝月说“那屋里炕冷”,指晴雯麝月平时的卧室。暖阁上也挂着“大红绣幔”(同回太医来时),夜间放下。第五十二回紫鹃“坐在暖阁里,临窗作针黹”。潇湘馆的暖阁有窗。

  《芙蓉诔》中有“红绡帐里,公子多情”;又写晴雯去后,“蓉帐香残,娇喘共细言皆息”。“娇喘”是指病中呼吸困难。

  “梦魂多个帐儿纱”,是睡梦中也都多嫌隔着层帐子。此句与上句“少小不妨同室榻”矛盾——同榻怎么又隔着帐子?只有晴雯有时候同榻,也有时候同室不同榻。百回《红楼梦》也许曾经实写隔帐看她的睡态,今本删了。

  上一首诗写晴雯屈死,此诗接着代晴雯剖白,虽“同室榻”,并无沾染。称十六岁的少女为“红粉佳人”并无不合,尤其是个“妖妖趫趫”的婢女(王善保家的语)。如果是写宝钗婚后,夫妇当然“同室榻”,为什么“不妨同室榻”?

  宝玉对宝钗丰艳的胴体一向憧憬着。甲戌本第二十八回回末总批有:“宝玉忘情露于宝钗,是后回累累忘情之引。”“忘情”不会是指婚后——婚后忘情“露于宝钗”有什么妨碍?——因此八十回内应当还有不止一次,但是并没有,想必像“回回写药方”一样,嫌重复删掉了。总之,婚后宝玉决不会用这方式替黛玉守节。

  结在宝玉袭人之死上的异本,重逢的一幕似是套崔护人面桃花故事——因为怡红夜宴占花名,袭人是桃花?——虽然套得稚拙可笑,仍旧透露袭人的复杂性——以为忘了宝玉,一见面往事如潮,竟会心脏病发,或是脑溢血中风倒毙。宝玉也同样的矛盾,出了家还是不能解脱。第一个早本那两句批仍旧适用:“二次翻身不出”、“可知宝玉不能悟也。”结局改出家,是否有过这么个“半途屋”(half-way house)——美国新出狱犯人收容所——心理上的桥梁?宝玉至死只是个“贫僧”,“缁衣乞食”,也继承第一个早本的黯淡写实作风。关于此本的资料实在太少,但是各方面看来,还是可能是个早本,结局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本子。

  《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太虚幻境,有宁府,有卫若兰。从太虚幻境的册子曲文上,我们知道卫若兰早死,湘云没有再嫁。既然没有再醮宝玉,显然宝玉与湘云偕老的结局已经改为出家。

  太虚幻境的画册歌词预言宁府是贾家获罪的祸首。因此书中有了宁府,就有获罪的事。出了事就穷了下来,不必一直等到宝玉晚年。所以宝玉出家的时候年纪还轻。

  最初书中只有贾政一房,加贾赦在加宁府之前。结局改出家后,已经有了宁府,奉元妃命金玉联姻的早本却还没有贾赦这一房。因此奉妃命联姻的本子结局还没改为出家。那是个八十回本,八十回后应当还是宝钗早卒,续娶湘云,与第一个早本相同。

  第一个早本已有袭人另外嫁人。庚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有书名“红楼梦”期总批,内引“后卅回”“薛宝钗借辞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回目,并透露此回袭人已去。这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末一个早本。第一个早本内宝钗嫁后一年就死了。如果一年内袭人已去,倒像是吃新奶奶的醋,又像是宝钗容不得人。但是袭人嫁人要趁年轻,不在宝钗生前,也在死后不久。宝钗死后多年,宝玉才穷得无法度日,所以袭人离开他的时候,生活还不成问题。

  结局改出家后,已经改了贾家获罪骤衰,因此袭人嫁蒋玉菡时业已家境贫寒,嫁后“温饱,不复更忆故主。”似乎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本子非常现实。

  有个佚名氏《读红楼梦随笔》——旧抄本——一开头就说:“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宝玉偕老者,史湘云也。殆宝钗不永年,湘云其再醮者乎?因前文写得宝玉钟情于黛,如许深厚,不可再有续娶之事,故删之以避笔墨矛盾;而真事究不可抹煞,故于篇目特点之。”

  末两句是“自传说”,认为此书全部纪实。删去这两句,似乎就是结局改出家的主因。但如果为了忠于黛玉,出了家化斋遇袭人,意外的情死反而更削弱了宝黛的故事。

  我想这是因为袭人之去是作者身历的事,给了他极大的打击,极深的印象。而宝黛是根据脂砚小时候的一段恋情拟想的,可用的资料太少,因此他们俩的场面是此书最晚熟的部份。第六十七回已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才有的,戚本此回已经又改写过,回内的宝黛也还不像作者的手笔。固然早本高低不匀,最初已有的怡红夜宴就精彩万分,第六十七回刚巧是波浪中的一个低槽。但也是宝黛的场面实在难写。结局初改出家的时候,宝黛之恋还不是现在这样,所以不专一,刚去掉了个湘云,又结束在宝玉袭人身上。等到宝黛的故事有了它自己的生命,爱情不论时代,都有一种排他性。就连西门庆,也越来越跟李瓶儿一夫一妻起来,使其他的五位怨“俺们都不是他的老婆”。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这七回,添写金钏儿这人物的时候改写过。除了少量的原文连批注一并保留了下来,此外全无回内批。加金钏儿在书名“红楼梦”期之前,至迟也是一七四〇末叶,此后二十年来不会一直没批过。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后来作者再次改写这七回,抽换的几页上的批语当然没去抄录;然后直接交抄手誊清,也没交代抄手将保留的诸页上哪条夹批眉批双行小字抄入正文。因此新改的这七回仍旧只有加金钏前的四条批注。固然作者一向不管这些细节,也可见他重视脂批的限度。

  这七回誊清后也没经批者过目,就传抄了出去,因此迄未加批。想必作者已故,才有这情况,与一七五四年脂砚“抄阅再评”,一七五六年畸笏“对清”第七十五回,大不相同。迟至一七六一至六二上半年,狱神庙回等“五六稿”交人誊清时,畸笏也还看过。

  宝黛最剧烈的一次争吵在第二十九回,此后好容易和解了又给黛玉吃闭门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三十二回宝玉激动得神志不清起来,以至于“肺腑言”被袭人听了去,才能够义正辞严向王夫人进言,防范宝黛。第三十四回宝玉打伤了之后黛玉来探视,加金钏时这一场曾经添写梦中向金钏儿蒋玉菡说“为你们死也情愿”,最后这次改写又改为向黛玉说“为这些人死也情愿”(见《三详》),感情于分散中集中,显示他们俩之间的一种奇异的了解。第三十五回回末又预备添写一个宝黛场面——养伤时再度来探——所以回末“只听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忙叫快请”是新改的,与下一回回首不衔接。下一回还没改写就逝世了。写宝黛的场面正得心应手时被斩断了,令人痛惜。

  这七回是二人情感上的高潮,此后几乎只是原地踏步,等候悲剧发生——除了紫鹃试宝玉的一回(第五十七回),但是此回感情虽然强烈,也不是宝黛面对面,而是通过紫鹃。

  仿佛记得石印《金玉缘》上的一个后世评家太平闲人代为解释,说这是因为二人年纪渐长,自己知道约束了。这当然是曲解,但是也可见此点确实有点费解——除非我们知道后部的宝黛场面写得较早,而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生前最后改写的。

  逐晴雯后王夫人说:“暂且挨过今年一年,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庚本批注:“一段神奇鬼讶之文,不知从何想来。王夫人从来未理家务,岂不一木偶哉?且前文隐隐约约已有无限口舌,浸润之谮,原非一日矣。……”“不知从何想来”?!难道忘了第三十四回袭人说过“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但是一旦知道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作者逝世前不久才定稿,就恍然了。难怪批者没看见第三十四回那一段。批者倘是脂砚,根本没赶上看见。

  宝玉养伤期间,支开袭人,派晴雯送两条旧手帕给黛玉。黛玉知道是表示他知道她的眼泪都是为他流的,在帕上题诗。她有许多感想,其一是:“令人私相传递,于我可惧。”人是健忘的动物,今人已经不大能想像,以他们这样亲密的关系,派人送两条自己用的手帕,就是“私相传递”,严重得像坠儿把贾芸的手帕交给红玉——脂砚所谓“传奸”。

  起先宝玉差晴雯送帕,“宝玉便命晴雯来,”句下各本批注:“前文晴雯放肆,原有把柄所恃也。”这条批使人看不懂。第三十一回晴雯顶撞宝玉,语侵袭人,因为三回后她将要担任一项秘密使命,有把柄落在她手里,所以有恃无恐?

  我一直印象模糊,以为批者还在补叙那次争吵的内幕,“把柄”指晴雯窥破了宝玉袭人的关系。“四详”后,才知道这就像贾蓉预知鸳鸯借当,与红玉的梦有前知,都是由于改写中次序颠倒。此处经改写后,批者只把“后文晴雯放肆”的“后”字改了个“前”字。

  第三十四回题帕,原在第三十一回晴雯吵闹之前。但是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原在第三十六回之后;加金钏儿时,将挨打与挨打余波这三回移前(见《三详》)。当时保留下来的几节连着批注,因此那次改写的七回一清如水,没有回内批,除了旧有的寥寥四条。送帕题帕显然是加金钏前的原文,因为有一条批注。这条批提起晴雯吵闹,因此晴雯吵闹也是旧有的。所以这次大搬家还波及第三十一回,晴雯袭人口角原在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之后。

  加金钏儿前的原文内容次序如下:(一)袭人“步入金屋”,黛玉湘云往贺,撞见宝钗绣鸳鸯;湘云回家(第三十六回)。(二)宝玉挨打,养伤,送帕;题帕。(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大概只有一两回,加金钏后扩充,添写玉钏尝羹一回。)(三)晴雯吵闹(第三十一回)——显然是因为妒忌袭人“步入金屋”。这不大合理,因为王夫人抬举袭人,晴雯再不服气也不敢发作。而且袭人“步入金屋”后,晴雯这两句精彩对白就不适用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这是第三十一回移前之后添写的。

  题帕一场感情强烈,但是送帕题帕也不是宝黛面对面。宝黛见面的场子,情感洋溢的都是去世前数月内改写的。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派人去叫宝玉房里去一个人,袭人嘱咐晴雯麝月檀云秋纹守着打伤的宝玉,自己去见王夫人。此处“檀云”二字是加金钏儿那次改写的标志。添写金钏儿这人物,使晴雯的故事一分为二,晴雯改成孤儿,第二十四回“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出去”,“晴雯”改“檀云”,檀云这名字陌生,因此第三十四回的丫头名单上添上个檀云响应。可见挨打后王夫人传唤一节,这次也改写过。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说:“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各本句下批注:“‘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这是大搬家前的旧批,彼时显然已有第三十四回袭人见王夫人一节。那次谈话,第一次叫“我的儿”是因为袭人识大体,说老爷管教得对;第二次如下:

  王夫人听了这话有因,忙问道:“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我只说你不过是在宝玉身上留心,或是诸人跟前和气,这些小意思好,所以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谁知你方才和我说的话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袭人道:“我也没甚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王夫人听了,吃一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袭人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

  大搬家前,袭人本来已经“入金屋”,与赵周二姨娘同等待遇了,在这一段内又告密,王夫人只更夸奖了一番。加金钏时,挨打一场添出贾环报告井中淹死一个丫头的消息,所以此处也添写王夫人秘密问袭人,风闻是贾环进谗,她可曾听见。长谈后又加上王夫人的反应:“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因应许“我自然不辜负你”,伏下两回后擢升为子妾。这样不但入情入理,也更紧凑有力。

  这是这五六回颠倒搬位的主因。但是这次改写,前引的一段没动,所以忽略了“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这句应当删去,因为这件事还没发生。

  多年后,一七六二冬,才又再在前引的这一段插入宝玉迁出园外的建议,先加王夫人这两句对白:“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引入袭人的建议,使王夫人大吃一惊,以为已经出了乱子,袭人又忙否认。大观园在书中这样重要,而有象征性,宝玉出园是袭人种的因,简直使袭人成为伊甸园的蛇。

  俞平伯指出逐晴雯后宝玉袭人谈话,“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全抄本、戚本作“疑他们”,指袭人秋纹麝月结党排挤晴雯,罪嫌较轻,后来才删去“们”字。俞平伯认为作者与脂批不一定意见一致,这是一个例子。无疑的,早本袭人的画像光线较柔和,是脂批对她一味赞美的原因之一。

  第二十回宝玉替麝月篦头,被晴雯撞见,各本都有这条长批:

  闲上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有(按:“在”误)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袭人去时显然宝玉已婚,但是袭人仍旧没过明路,否则不能称“出嫁”。

  第六十五回兴儿告诉二尤母女:“我们家的规矩,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服侍。……”第七十二回赵姨娘要求贾政把彩霞给贾环作妾,贾政说:“……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迟。”怎么迟至宝玉婚后,袭人还没收房?倘是因贾赦贾政或王夫人去世而守孝,又怎么能娶亲?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解释暂不收房的理由:“一则都年轻,二则老爷也不许,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纵’误)有放纵的事,倒能听他的劝。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第七十八回王夫人报告贾母已代宝玉选定袭人,主要是因为袭人“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又重申暂不宣布的理由:“……二则宝玉再自(以)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劝他说他,反倒纵性起来。”

  满人未婚女子地位高于已婚的,因为还有入宫的可能性。因此书中女儿与长辈一桌吃饭,媳妇在旁伺候。婢女作妾,似乎在心理上也有明升暗降的意味。还有一层,王夫人不知道宝玉袭人早已发生关系。当时虽然还没有“结婚是恋爱的坟墓”这句名言,也懂得这道理,以为不圆房,袭人比较拿得住他。黛玉死后,宝玉想必更自暴自弃,娶宝钗后“流荡益甚”(端方本情节)。还是袭人最能控制他——也许有些妾妇之道宝钗不屑为——因此家中不敢放手,收房的事一直拖延下去。

  “宝玉恶劝,此是(第)一大病也。”(庚、戚本第二十一回批注),与袭人之间的摩擦为时已久,成为一种意志的角力。袭人一定又像第十九回那样以“走”来要挟,最后终于实行了。这局面大概是纪实的。曹雪芹长成在抄家多年后,与书中家境不同,“时值非常,一切从简”,这样胶着迟迟不收房,也更近情理些。

  袭人虽然实有其人,嫁蒋玉菡是美化了她的婚姻。小旦虽然被人轻视,名旦有钱有势,娶妻是要传宗接代的,决不肯马虎。花自芳早看出了宝玉袭人的关系,兄妹俩死了母亲,又照老姨娘的例规领丧葬费,不会再去拿她冒充闺女。袭人又并不怎么美,与贾芸红玉同是“容长脸”,戚本作“茏长脸”,近代通用“龙长脸”,专指男性,大概是高颧骨大圆眼睛、劲削的瘦长脸型。大人家出来的人身价虽高,只能作妾,要一夫一妻,除非是小生意人。即使兴旺起来,未见得能容她帮贴旧主。要避嫌疑,也不会来往。

  书中袭人的故事的演变,不论有没有同死的一环,第一个早本内没有袭人迎养宝玉夫妇的事,那时候想必袭人之去也就是她的归结。后来添写她与蒋玉菡供养宝玉宝钗,是否为袭人赎罪?她是否谗害晴雯,不确定,中伤黛玉却是明写(第三十四回)。被她抓住了防微杜渐的大道理,虽然钗黛并提,王夫人当然知道宝钗与宝玉并不接近。但是以袭人的处境,却也不能怪她。试想在黛玉手下当姨太太,这日子不是好过的。纳妾制度是否合理,那又是一回事。太太换了宝钗,就行得通。

  宝玉最后将宝钗“弃而为僧”,不能不顾到她的生活无着。如果袭人已经把他们夫妇俩接了去,一方面固然加强了袭人对宝玉的母性,而宝玉不但后顾无忧,也可见他不是穷途末路才去做和尚。这该是添写袭人迎养宝玉宝钗的主因。出家是经过考虑然后剃度的,不是突如其来被仙人度化了去,这也是一个旁证。

  这样看来,“花袭人有始有终”毫无事实的根据,完全是创作。

  第二十八回总批第一段如下: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各本同

  第二十八回来自次老的早本,结局已改为八十回前奉妃命金玉联姻,黛玉逝世,但是八十回后仍旧像第一个早本,宝钗死于难产,袭人别嫁,宝玉湘云偕老,贫极。所以写此回时还没有袭人迎养宝玉夫妇的事。

  直到一七五四年前的百回《红楼梦》,此回蒋玉菡的汗巾还是绿色的,明义《题红楼梦》诗中称为“绿云绡”。一七五四本始有“茜香罗”这名色——茜草是大红的染料。此回回目“蒋玉菡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红麝串”,是一七五四本新改的,回内也修改了两次换系汗巾的颜色。一七五四前的回目想是“情赠绿云绡”,对“红麝串”更工整。

  庚本典型格式的回前附叶都是从一七五四本保留下来的。此回回前总批第一段该是一七五四本新写的,下一段“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则是保留的早本旧批。前五回内黛玉的药方已经都删了。

  总批说汗巾事件与红麝串写在一回内,是因为后文有袭人蒋玉菡供养宝玉宝钗,这是附会曲解或缠夹。此回不过预言袭人嫁蒋玉菡,当时并不预备写他们夫妇俩供养宝玉宝钗。

  被袭人接回去香花供养,宝玉于感激之余,想必比狱神庙茜雪红玉的美人恩更不是味,不过以他与袭人关系之深,也都谈不上这些了。但是宝玉出家也未必与这无关。出家是离开蒋家,这一点我觉得很重要。到底还是一半为了袭人做和尚。

  最后把宝钗托了给她,也不枉宝钗一向是她的一个知己。

  “花袭人有始有终”这一回改写过,在那“五六稿”内,被借阅者遗失。袭人之去没有改写,百回《红楼梦》中有,作者逝后五六年还在,但是终于没保存下来。在我总觉得这是最痛心的损失,因为自从第一个早本起就有袭人之去,是后部唯一没改动过的主要情节,屹然不移,可以称为此书的一个核心。袭人的故事也是作者最独往独来的一面。

  总结上述,第三十一回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而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都预言湘云早寡,显然未与任何人同偕白首。《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始有太虚幻境。那回目是从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来的,因此冲突。

  八十回本内只有第十四回给秦氏送殡的名单上有卫若兰。秦可卿来自《风月宝鉴》。显然是收并《风月宝鉴》后才有卫若兰这人物。当时已有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预言湘云早寡,因此自有卫若兰以来,就是写他早卒。“白首双星”回目只能是指宝玉湘云。添写卫若兰后,第三十一回回目一度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全抄本),终于还是保存原来的回目,另加卫若兰射圃文字,里面若兰佩戴的金麒麟是宝玉原有的那只,使麒麟的预兆应在他身上,而忽略了他未与湘云同偕白首,仍旧与回目不合。

  早本写宝玉与湘云偕老,显然并没出家。

  庚、戚本批第二十二回宝玉二次悟禅机:“二次翻身不出,故一世坠落无成也”,又批黛玉说他作的偈“无甚关系”:“黛玉说无关系,将来必无关系。……可知宝玉不能悟也。”这口气是初看此书,还没看完。第一个早本结局没有出家。与湘云偕老的就是第一个早本。

  “石头记”指石上刻的记录,因此初名“石头记”时已有楔子。但是空空道人一节是后添的。情僧原指茫茫大士,改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后,为了保存“情僧录”书名,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情僧如果双关兼指宝玉,也是书名已改“情僧录”后。初名“石头记”时宝玉没做和尚。

  楔子里空空道人一节内提起“石头记”,下注“本名”,因为当时书名已改。但是卷首自述中,“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句内“石头记”下并没有批注“本名”,可见这位批者批书时还没有此句。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的,因此自述一节末句关于贾雨村即“假语村言”也是后加的——添写这两个人物后,需要解释二人命名由来。而且最初只有楔子,此后冠以自述;楔子内此书像天书一样的出现,没有作者,与作者自述合看,有混乱之感,所以在此处说明是“借通灵(玉)之说”来写自传——在这阶段,此书自视为自传性小说。畸笏把这段自述收入“凡例”,删去“借通灵之说”句,因为与楔子隔开,二者之间的矛盾不需要解释了。

  甄士隐梦游太虚,太虚幻境来自《风月宝鉴》,因此添写甄士隐贾雨村时,《风月宝鉴》已收入此书。

  贾家出事是由于贾雨村丢官,被连累。此外还有贾赦侵占古扇案,宁府又是肇事的祸首,甄家抄没时又秘密寄存财物。

  起初只有甄家抄家,贾家因代隐匿财产获罪,但是并没抄家。一七五四本起,才用甄家抄家作贾家抄家的预兆。因此提及甄家或甄宝玉的八回都是一七五四至一七五六年定稿。这八回的内容都是第一个早本还没有的,因此第一个早本没有甄家。

  贾家最初只有贾政一房,所以第一个早本没有贾赦与宁府。又没有贾雨村,没有甄家——没有书中一切获罪的伏线,可见此本贾家并未获罪。

  传说有“旧本”,其实有十种之多。内有七部续书,两三个早本,其一写宝玉娶湘云,晚年贫极,显然就是与湘云偕老的第一个早本。

  这第一个早本部份保存在三种续书里,内中南京刻本与端方本都写宝玉穷途末路重逢北静王。书中有北静王的五回,在第一个早本的时候都还不存在,因此原本不会有重逢北静王,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场。此本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端方本又据以改写程本。

  三六桥本也是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但是参用脂批透露的八十回后情节。第六十三回内元妃还是个王妃。三六桥本写探春封杏元公主和番,可见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因此“杏元”封号不犯元妃的讳。

  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诗联作结,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回内省亲,早本宝玉已经十七八岁,不能觐见。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宝玉年龄——此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里面还比今本大两岁,定稿(甲戌本)已改小——次年添写省亲宝玉觐见一节,保留的原文一律称元春为贾妃,新句都用元妃。可见初改皇妃时只称贾妃,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封号,与第一个早本的“杏元”封号相距一二十年,因此“元”字重复。

  有个八十回“旧本”写到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抑郁而死为止。如果是别人依照第二十八回元妃节礼的暗示代撰,这该是八十回后的事,不必去改写前八十回。看来也是个早本,冒充今本八十回抄本销售。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以至于宝钗容貌的描写与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犯重。写第二十八回时书中还没有迎春,所以宝玉称凤姐“二姐姐”——跟着贾琏行二。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六十二(缺下半回)、六十三回,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也来自极早的早本。第五十五、第六十二回都有惜春原是贾政之女的迹象。但是迎春不会起先是贾政的女儿,因为宝玉最初只比元春小一岁,而迎春倘是庶出,与惜春同是丧母而不同母,贾政姬妾太多,与他的个性不合。所以迎春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

  第二十二回灯谜预言元春不久于人世。第一个早本已有此回,因此直到一七五四本为止,元妃一直就是死在第五十八回。联姻是奉元妃遗命。王妃改皇妃,就是为了提高她的地位,等于奉钦命联姻。但是为了替黛玉留身分,奉妃命联姻,促使黛玉病剧的局面后来删了,仍旧改为黛玉死在宝玉定亲前,如明义《题红楼梦》诗中所说的。

  各种续书中,只有端方本很明显的缺获罪抄没,只继续第七十二回“家道艰难”,再加上宝玉婚后更“放纵”“流荡”,“年长”时终于无法维持生活。这败落经过显然来自第一个早本。《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有了太虚幻境与宁府,太虚幻境的画册曲文预言宁府肇祸,湘云早寡守节,可见此时已改渐衰之局为获罪骤衰,与湘云偕老也已改出家。

  奉妃命联姻的早本已有第二十八回,写此回时还没有迎春,因此也没有贾赦。加贾赦在加宁府之前。有了宁府才有获罪,所以妃命联姻的八十回本还没有获罪的事,八十回后仍旧是宝钗早卒,续娶湘云,与第一个早本相同。

  出家后重逢袭人的“旧本”写袭人嫁蒋玉菡时贾家十分穷苦,宝玉出家也不是成仙,否则不会当场倒毙。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袭人之去太与当时的道德观抵触,也绝对不会有续书人写宝玉袭人同死。而这倒正合书中黛玉袭人并重的暗示:袭人死了宝玉也要做和尚;“同死同归”;黛玉袭人同一日生日,四儿说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这可能是结局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早本。

  添写金钏儿这人物时改写第二十九至三十六回,从脂批中的迹象看得出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移前,使袭人先告密然后“步入金屋”,告密成为王夫人赏识她的主因,加强了结构。第三十六回湘云之去因此宕后,本来在宝玉挨打前已经回家。第三十一回也移前,回内晴雯吵闹本是为了袭人“步入金屋”。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在逝世不久前再度改写,第三十四回袭人见王夫人一节插入宝玉迁出园外的建议;宝黛面对面的最激动的几场除葬花外全在这七回内,都是这次改写的,还预备在第三十六回添写一场。誊清时未嘱抄手将保留的原文上哪条批双行小字抄入正文,所以这七回还是只有加金钏儿那次保留下来的四条批注,可见定稿以来迄未经批者过目,已经传抄出去,是作者亡故后的景象。宝黛情感上的高潮是最后才写成的,还有袭人的画像画龙点睛的一笔。

  最初十年内的五次增删,最重要的是双管齐下改结局为获罪与出家。添写一个宁府为罪魁祸首,《风月宝鉴》因而收入此书。同时加甄士隐贾雨村,大概稍后再加甄宝玉家,与雨村同是带累贾家。袭人在第一个早本内并未迎养宝玉夫妇,不然宝玉湘云的下场不会那么惨。改出家后终于添写袭人迎养宝玉宝钗,使宝玉削发为僧时不致置宝钗的生活于不顾。因此袭人虽然实有其人,“花袭人有始有终”完全是虚构的。

  周汝昌将第一个早本与有关无关的几种续书视为八十回后情节,推测抄没后湘云宝玉沦为奴仆乞丐,经卫若兰撮合,在射圃团聚;“曹雪芹写是写了,脂砚等亲人批阅,再四踌躇,认为性命攸关,到底不敢公之于世,只好把这两部份成稿抽出去了(指‘抄没、狱神庙诸事’与‘卫若兰射圃文字’)。所以连当时像明义等人,看过全书结尾,却也未能知道还有这两大重要事故。”(按:明义所见《红楼梦》还没添写抄家);又猜度后来其余的也都散佚了,但是当初隐匿或毁弃的是这两部份,所以畸笏特别提出“卫若兰射圃文字”与狱神庙回“迷失无稿”。但是畸笏不说,也没人知道有抄没文字已经写了出来,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我们对早本知道得多了点,就发现作者规避文网不遗余力,起先不但不写抄没,甚至于避免写获罪。第一个早本是个性格的悲剧,将贾家的败落归咎于宝玉自身。但是这样不大使人同情,而且湘云的夫家母家怎么也一寒至此,一死了丈夫就“穷无所归”?有了护官符解释贾史王薛四家的关系,就不是“六亲同运”,巧合太多了。所以添写获罪是唯一合理的答案,但是在这之前先加了个大房贾赦,一方面用贾赦反衬出贾政为人,贾赦死后荣国公世职被贾环袭了去,强调兄弟阋墙,作为败家的主要因素。但是贾环是个“燎了毛的小冻猫子”(凤姐语),近代通称“偎灶猫”,靠赵姨娘幕后策动,也还是捣乱的本领有限。逼不得已还是不能不写获罪,不过贾环夺爵仍旧保留了下来。一写获罪立刻加了个宁府作为祸首与烟幕,免得太像曹家本身。曹雪芹是个正常的人,没有心理学上所谓“死亡的愿望”。天才在实生活中像白痴一样的也许有。这样的人却写不出《红楼梦》来。

  *一九七七年八月皇冠杂志社出版单行本。 张爱玲作品精选套装(8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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