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
府兵制
府兵制起源于西魏,完善于北周和隋朝,盛于唐太宗时,唐玄宗时废除,历时约200年。
西魏最初把六镇鲜卑兵编制为12军,分别由12个大将军统领。大统三年(公元537年),宇文泰任柱国大将军,总领12军。大统八年(公元542年),并为6军,分别由6个柱国大将军率领,每柱国下设两个大将军,每大将军下设两个开府将军,共有24军,所统士卒也改为各自主将之姓。
后又招募关中陇右地区的汉族豪强地主从军,通过他们带来了大量家兵、部曲等私人武装,再根据他们所带武装的数量,授予不同爵位,使地方私人的武装中央化,具有中央禁军的性质,增强了朝廷军力。这样就使鲜卑军人集团和关陇地主豪强武装相结合,创置了“府兵制”。
府兵与民籍分开,不属郡县管辖,另立军籍。他们只管打仗,实行轮番宿卫和训练,不负担其他赋税。 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