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夏、商、西周的文化与社会生活
甲骨文
甲骨文是指殷墟(在今河南安阳小屯村)出土的刻在占卜用的龟甲兽骨以及一般兽骨和骨角器上的文字,是商代通行的字体。因它多为记录占卜之事,亦称卜辞。商朝统治者非常迷信,每遇祭祀、征伐、疾病、狩猎、天气的阴晴等诸事,都要用占卜的方法询问鬼神。每次占卜,都要将所问事项、占卜日期、吉凶结果等,刻在龟甲或牛的肩胛骨上,成为一篇或长或短的记事文章。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批文献资料。中国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就是从商朝开始的。
甲骨文已形成一套较完整的文字体系,文字在此时的发展已相当成熟,共约有5000单字,已显示了象形、指事、会意、假借、形声、转注等6种构字原则。可分为9种词性:名词、单位词(或量词)、代词、动词、形容词、数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和否定词。甲骨文中,“主语—谓语—宾语”基本语序固定,并有宾语前置、状语后置等句式,复杂句子的基本语法结构已与周代及周以后的语法基本一致。
甲骨文已有从一到十和百、千、万等13个记数单字,使用十进位制记数,出现4位数,较大的数字是三万。已有奇数、偶数、倍数的概念,且掌握了初步的运算技能。甲骨文已有完整的60甲子,用天干地支记日。有一月至十二月,甚至十三月的历法。从书写的工具、书法的技巧看,甲骨文已达到成熟的地步。卜辞大多刀刻,有些只有横笔或只有竖笔的现象,表明刻写者对字形的掌握已非常精熟;其中有朱书、墨书,表明当时已有毛笔,或先书后刻,或刻后填朱墨,大多都是直接刻成。甲骨文的笔画无论是粗是细,都显得遒劲、富有立体感,轻重疾徐表现得当,反映出契刻人对字和刀的掌握已相当熟练。在行款上,有左行、右行、直行、横行之别,文字结体自然灵活,布局参差错落;在风格上按时期、书写人的不同,或壮伟宏放,或纤弱颓靡,或严密整饬,都体现了很高的书法艺术。
商人创造的甲骨文,不仅为研究殷商历史和汉字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凭证,而且使甲骨学的研究成为考古学的分支学科之一。
金文
殷商时期,随着青铜器铸造技术的提高和在人们生活中的广泛使用,一种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产生了,称为金文或铭文。金文不仅刻在青铜礼器上,而且还刻在青铜兵器、青铜杂器甚至青铜生产工具上。但刻得最多的是青铜礼器中的钟和鼎,因而又称为钟鼎文。
商代金文的字体和甲骨文相近,字数较少,形声字比甲骨文多,结构比甲骨文简单,字体仍不固定。金文的内容主要是记载器物归谁所有和纪念的先人的称号;还有的记载了制作青铜器的原因,并附记了年月日;少数记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事实,反映了晚商记事文字有了进一步发展。商代前期的铜器上的金文一般只有一两个字,多为族徽和其他图形文字,笔道刚劲,有的还出现波磔。现已发现的最长金文有40多个字。商人在青铜器上铸造的金文,标志着汉字的发展已从甲骨文字逐渐走向金文阶段,对研究中国汉字的发展历史和商代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具有重要价值,并为周代金文的通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包罗万象的铭文
商朝中期,青铜器上开始出现铭文。商朝较多见的,是族徽图案或器主名。最长的铭文是商朝晚期戊嗣子鼎,有30字。西周初立,各种形式和内容的长篇铭文骤然增多,字数在百字以上的很常见,远远超过了商朝。周初铭文的内容,多涉及当时的政治军事局势和社会制度,尤其大量记载周王给予贵族的分封和嘉奖的史实。此外,还有一些记述西周创立的艰辛和商朝亡国的教训。西周中后期,长篇巨制的铭文不胜枚举。此时的铭文更广泛地反映土地交易、经济赔偿、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等。此外,还有国家对周边地区的征伐等战争记录。因此,西周金文具有书写历史的性质,是弥足珍贵的历史文献。
青铜器铸造技术
中国古代青铜技术产生和发展,其过程大致可分三个阶段:一是夏末商初的发明期,人们开始有意识生产青铜器;二是商代中期的发展期,青铜器的生产逐渐大型化和复杂化,并开始转向社会应用;三是商代晚期至西周时期的鼎盛期,这是中国古代青铜器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高峰,青铜器在社会各生产部门得到极为广泛的应用。中国古代青铜技术主要体现在熔炼设备、熔炼技术、合金成分、铸造及金属加工技术等等。熔炼设备主要有两种:一是坩埚,由草拌泥制成,或以陶质大口尊或大型陶缸胎,内外涂草拌泥;另一种是竖炉,其中化铜竖炉由泥条盘筑而成,铸铜竖炉由泥团筑成,炉缸上部有多个风口。熔炼技术在当时基本上采用化铜热技术,即把金属块和燃料一并投入大型坩埚或竖炉中点火加工,同时坩埚从上部、竖炉从下部通过风口送风,使燃料充分燃烧。通过熔炼,可除去杂质,使金属块变成液态,便于浇铸,并配制出适当的合金成分。合金成分的选择及配置在古代青铜技术中占着重要的地位。商代中晚期,中国发明了铜—锡—铅三元合金;东周时期则产生了著名的“六齐”合金规律。中国使用最早的青铜器铸造是石范铸造,大约出现在夏代。商代中期,陶范取代了石范。陶范的铸造方法包括浑铸法和分铸法两种,在中国古代青铜铸造中占有重要地位,一直影响到以后的春秋战国时期。除了石范和陶范,在春秋中晚期还出现了失蜡法和全型铸造等铸造法。热处理技术包括退火和淬火;外镀技术包括镀铜锡和外镀金银。
簋 西周
这是迄今出土的最大的一件商周青铜簋,周厉王作器,形体高大魁伟,可称簋中之王,内底铸铭文124字,作于厉王十二年(公元前865年),为西周青铜器断代增添了一件标准器。
四羊方尊
商代盛酒器,1938年于湖南宁乡市出土。上口最大径44.4厘米,高58.6厘米,重34.6千克。此器采用了圆雕与浮雕相结合的装饰手法,将四头羊的形象与器身巧妙地结合为一体,使原本造型死板的器物,变得十分生动。出土器物的湖南洞庭湖周围地区在商代是三苗活动区,在此地发现造型与中原近似的铜尊,表明商文化的影响已远及长江以南的地区。
商代历法
夏代时,历法已有很大的进步。相传中国最早的历法便是出于夏代的《夏小正》,是通过观察授时的方法进行编制的自然历。到了商代,大规模的祭祀和占卜,要求准确的祭祀时间和祭祀周期,加之农业生产的进步,社会生活的更高需求,使得商代历法在夏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
商代的历法是迄今已知较为完整的最早的历法。商代历法为阴阳历,阳历以地球绕太阳一周,即365(1/4)日为一回归年,故又称“四分历”。阴历以月亮绕地球一周,即29或30日为一朔望月。商代用干支记日,数字记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日,小月29日。十二个朔望月为一个民用历年,它与回归年有差数,所以阴阳历在若干年内置闰,闰月置于年终,称为十三月。季节与月份有大体固定的关系。
商代每月分为三旬,每旬为10日,卜辞中常有卜旬的记载,又有“春”“秋”之称。一天之内,分为若干段时刻,天明时为明,以后有大采、大食;中午为中日,以后有昃、小食、小采。旦为日初出之时,朝与大采相当,暮为日将落之时。对于年岁除称“岁”“祀”之外,也称作“年”。
人祭和人殉
商朝的社会由贵族、平民和奴隶构成。奴隶处在社会的最底层。据殷商甲骨文和金文记载,奴隶有隶、臣、妾、奚等分别,战俘和宗族灭亡者是奴隶的主要来源。贵族不仅无偿占有奴隶的劳动,而且可以随意地施以杀戮。最为典型的杀戮就是杀人祭祀和活人殉葬。商王和贵族在祭祀天帝、祖先、鬼神和山川河流的时候,除了宰杀猪、牛、羊等牲畜之外,还经常屠杀战俘和奴隶。杀人的方法有许多种,比如砍头、肢解、焚烧等等。此外,统治者死后,都要用活人殉葬,少者一两个人,多的有数十人或数百人,他们企图在所谓的“阴间”继续奴役这些奴隶为其服务。人祭和人殉在整个商朝都非常普遍,这反映了奴隶们在当时的悲惨处境。
早期货币
——贝币
贝壳成为中国的早期货币,并非偶然。贝壳是古代人们所喜爱的一种装饰品,它们色泽光彩美丽、坚固耐用,很容易成为日常交换的媒介。贝壳产生于海洋,夏商两代主要活动在我国东部近海但又与海岸有一定距离的地区。贝壳的供给量多少适中,既便于普及,又能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价格稳定。而且贝壳比较容易加工成可以分合之物,易于计量。在史前的仰韶文化和二里头夏代文化的遗址都发现有贝,但数量很少,主要作装饰之用;在商代,用贝作为葬品的现象已相当普遍。同时在商代金文中也出现有商王将贝赏赐给臣下的记载,这说明贝已不仅仅作为装饰品,而是具有特殊价值的物品了。将单个的贝币用索穿连成串,每5个贝为一系,两个系为一朋,10贝一朋,为一个计量单位。在商代墓葬中,还出现了石贝、铜贝、玉贝、骨贝等仿制品,说明人工铸币也开始使用。到西周时期,仍然以贝币为主要货币,这一时期天然的海贝数量减少,随着铜器铸造业的发展,铜铸贝币的数量增多。贝币是中国最早的货币形式,中国货币由此衍化,发展到后世的金、银、布帛和纸币,构成了自史前时期至明清两代独具特色的独立货币体系和货币文化。
西周时期的社会生活
西周时期,在住的方面,无论是普通人还是贵族,都比殷商时代大有提高。大规模的战争促进了城市的建设,比如西周时对宗周镐京和成周洛邑的兴建,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在这种城市里,普通人的穴居已经没有了,而高级住宅中已经使用上了瓦,木制的房屋也在增加。战争也促进了交通的进步。由于马车可以提高战争的机动性和冲击力,使得马车和牛车这样的交通工具迅速地为民间所用。工作之余的娱乐恐怕是人之本性中固有的。但是,贵族的娱乐方式大大多于普通平民。一般来说,贵族有特定的娱乐方式和场所,比如音乐和狩猎,有专门为他们提供消遣的人员,比如乐师和舞队,而平民百姓只能自娱自乐,比如收获之后以及宗教节日上的狂欢。
雅乐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在宗教、政治等仪式典礼中所用的音乐和乐舞,后世称为雅乐。雅乐的始创者是周武王姬发,在他兴师伐殷的过程中,军中常表演歌舞以鼓舞士气,灭殷后又作了《象》和《大武》等大型歌舞庆祝胜利。公元前1100年周成王姬旦在位时,制定各种贵族生活中的礼仪和典礼音乐,以此来加强宗法制社会的等级制度,巩固王权。西周各种贵族礼仪应用雅乐的场合有:一是祭祀,二是宴飨,三是射礼,四是军事演习和军功庆典。可见,雅乐是为维持统治阶级内部秩序而设立的,普通百姓与之无涉。
雅乐的主要形式包括:一是六代乐舞,包括黄帝、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武王留下的最高规格的乐舞,用于祭祀神明天地祖先;二是小舞,有羽舞、皇舞、干舞、人舞等名目;三是诗乐,大都载于《诗经》中的“大雅”“小雅”“颂”;四是宗教性乐舞。
雅乐所用乐器如编钟、编磬的制造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只有贵族才能配置。周王室为了推行雅乐,设置了专门机构大司乐,掌管音乐行政和贵族子弟的音乐教育。贵族子弟受教育的内容规定为“四术”,即诗、书、礼、乐。他们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严格的程序接受教育。
雅乐的制度和体系随着周朝中央政权的瓦解而衰落。 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