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十六世纪后半期历史之回顾
吾人试回顾Philip第二时代之历史,即知此期实旧教会史上之最有关系者。当彼即位之始,德国、瑞士与Netherlands大部分均改信新教。然英国当Mary在位时代,几有恢复旧教之趋向,而法国之君主则无宽容Calvin派新教之意。加以新兴之耶稣社四出运动,极有功于旧教之维持。西班牙之富强为当日欧洲诸国之冠,而Philip第二则不惜倾国以摧残国内与西部欧洲之异端。
当Philip第二去世时,一切形势,莫不大变。英国已成为永远之新教国;西班牙之无敌舰队,一蹶不振。Philip第二恢复英国旧教之计划,无复实现之希望。其在法国,则国内可怖之宗教战争方终,新王即位,不但予新教徒以信教之自由,而且任新教徒为相。西班牙干涉法国内政之机,乃告终止。西部欧洲方面,有一新教之国发生于Philip第二领土之中,即荷兰是也。壤地虽褊小,而其在欧洲政局上之重要,实不亚于西班牙。
至于西班牙本国,则因Philip第二措置不当之故,国势大衰。Philip第二之内政外交诸政策,无不大伤国家之元气,盖西班牙之强盛,本系非常之现象,而非其国家果有自强之基也。Philip第二死后不久,西班牙又有驱逐回教徒于国外之举,国内工业大衰。其留存国内者仅傲惰之农民而已,耕种无方,土地益形荒芜。以工作为耻,而不以贫穷为耻。曾有人告西班牙之王曰:“金银不足贵,血汗最可贵;血汗之为物,永可流通,永不低落。”然西班牙半岛中血汗一物,实为难得。故Philip第二死后,西班牙遂一蹶不振而为欧洲之第二等国家。 中古欧洲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