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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路易十四之地位及其性质

近世欧洲史 何炳松 1727 2021-04-06 13:51

  第一节

  路易十四之地位及其性质

  十七世纪初半期之法国

  自宗教战争终了以后,法国王亨利第四治国英明,故王权复固。其子路易十三即位,政府大权握诸黎塞留之手,一面压制新教徒,一面摧残国内之贵族,王权为之益振。一六四三年路易十三卒,其子路易十四(自一六四三年至一七一五年)冲龄即位。马萨林(Cardinal Mazarin)当国,诸侯最后跋扈之举至是荡平。

  马萨林与黎塞留之功业

  一六六一年马萨林死。昔日负固不服之诸侯至是皆变为俯首帖耳之官吏。新教徒之人数亦已大减,而无抵抗之力。且因干涉三十年战争之故,法国领土较昔增加,法国国势亦较昔为盛。

  路易十四之政府

  路易十四实能广续先人之事业而益光大之。组织中央集权之政府,至大革命时方废。维尔塞(Versailles)之宫殿华丽宏壮为欧洲之冠,见者无不惊叹。王好大喜功,扰乱欧洲和平之局者先后几五十年。内有良臣,外有名将,欧洲诸国莫不敬而畏之。

  君权神授说

  路易十四对于君权之观念与英国王詹姆士第一同。以为君主受上帝之命以临其民,人民应以尊重上帝之心尊重君主。盖服从君主即服从上帝。如君主贤明,人民安乐,此上帝之德也,人民应有以报之;如君主庸愚,人民困苦,此上帝之示惩也,人民应忍受之。无论君主之贤否,人民始终不能有限制君权及反抗君主之举。

  英法两国人民对于专制君主之态度

  君权神授之说路易十四行之而成功,詹姆士第一行之而失败。其原因有二:第一,英国人对于君主之专制不如法国人之易与。而且英国有国会,有法庭,有种种权利之宣言,均足以限制君主之擅作威福。至于法国既无《大宪章》,又无《权利法典》。其国会又无监督国家财政之力。而且国会开会又无定期。当路易十四即位时,法国之未开国会者已垂四十有七年,此后尚须经过一百余年方有召集国会之举。第二,法国介于大国之间,如无强有力之中央政府不足以图自存,故法国人对于君主极具依赖之诚。盖一旦政情纷纠则强邻即将乘隙而入也。

  法国人对于英国之观念

  其时法国人之忠于王室者均以英国为革命之邦。英国人曾杀一王,逐一王;攻击政府与宗教之书籍通行无阻。凡此种种在法国人心目中视之无不惊骇。以为英国人不尊重权力、习惯或宗教者也。总之十七世纪末年英国所享之名誉正与十八世纪末年法国所享之名誉无异。

  路易十四之性质

  而且路易十四之为人亦有胜于詹姆士第一之处。盖其风姿俊美,态度幽娴。与英国王之面目可憎,言语无味,真有天渊之别。而且路易十四有临机应变之才,具料事如神之德。寡言笑,而勤于公务。

  专制君主之勤劳

  专制君主本不易为。一日万机应付甚苦。如腓特烈大王及拿破仑(Napoleon)诸人,无不早起晏眠,勤劳终日。路易十四虽有能臣多人襄理国事,而大权在握从无旁落之虞,与其父在位时之太阿倒持者有别。尝曰:“为人君者,如能尽其为君之道,则知其位高,其名贵,而其事乐。”故法国王以勤劳政事著于世。 近世欧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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