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一八三〇年之革命
查理第十之政见
当路易十八在位时代王党之势殊盛。故法国王于一八二四年去世时波旁族之势力已足以战胜反对党而有余。假使其弟查理第十(一八二四年至一八三〇年)即位以后处置有方,则国祚延绵正未有艾。不意彼竟有“与其尸位若英国王,不如刊木生活之为愈”之语。即位之始其政策一受教士及耶稣会中人之指使。贵族之丧失财产者年发国币数千兆佛郎以赔偿之。
七月命令
查理第十之政策既行,反对者当然甚烈,王不之顾。且于一八三〇年七月有专横之举。根据《宪章》上君主有为公安而立法之权之规定,于七月中下令数通,规定检查出版之制,增加选举权上之财产限制,声明唯君主独有提议立法之权。宪政精神摧残殆尽。人民权利绝无保障矣。
新闻记者之抗议
下令之次日即七月二十六日,巴黎之新闻记者提出抗议。为人民显然反抗命令之始。宣言若辈不能遵守王命,仍当继续其新闻之出版。并谓国王既剥夺民权,则人民不应再忠于王室。
共和党人之暴动
然查理第十之倾覆共和党人之力居多。七月二十七日巴黎城中之共和党人多毁移通衢之巨石,堆成堡棚以御政府之兵士。
候补王位者之出现
至七月二十九日巴黎全城皆入于叛党之手。王知事体扩大,乃与国会商酌收回成命之法。然为时已晚,国会难开。富商巨贾已有拥戴奥尔良(Orleans)公之子路易腓立(Louis Philippe)入继王位之计划。路易腓立在昔本极热心于共和,曾与于发尔米及宅马普诸战役。不久被放,居于英国数年。复辟后返国,主张民主以取信于国人。衣服朴素,遣其子入普通学校中就学,不另聘师傅。故中流社会之主张维持王政者莫不以彼为最属相当之人物。
查理第十之退位及路易腓立之被任为中将
查理第十知王位之不可再留乃决意退位,传其位于其孙波尔多公。并命路易腓立为中将负实行王命之责,称其孙为亨利第五。而己则携眷遁入英国。此种措置本可望人民之赞许,然路易腓立并无实行之意。彼反一意以结好共和党人为事。盖此次变乱共和党之功独多,而且并有拥戴老耄之拉法夷脱组织临时政府之举也。其时叛党设委员会于市政府中,四周围以暴民。路易腓立突围而进,以数言折服拉法夷脱。二人遂携手立于窗外之平台上。拉法夷脱手拥路易腓立以示亲密之意,路易腓立亦手摇三色之旗以表其同情革命之忱。共和党人至是已知无法可阻路易腓立之入即王位矣。
下议院之劝进
路易腓立于八月三日召集下议院宣布查理第十之退位,唯不明言其继统之人。四日之后下议院议决请路易腓立入承大统,上议院承认之。路易腓立当允许即位时,尝曰:“吾实无法拒绝国家之召我。”
修订宪章
国会中人从事于《宪章》之修订,且要求新王于加冕以前承认之。将《宪章》之第一段文字全行删去,以为“给予”(grant)二字有伤国民之荣誉。宣布出版自由,规定责任内阁制。并删去定罗马旧教为国教之一条。
一八三〇年革命结果之微
就事实而论,一八三〇年之革命无甚结果。君主虽已易人而政府之专制如故。选举之权仍以富民为限。昔日贵族教士擅权之政府至此仍以富商巨贾代之。白旗虽废而代以三色旗,然同是王政初无变更。彼共和党之革命绝无效果之可言也。 近世欧洲史